路召闭了闭眼。
眼前浮现出芊墨沉静的面容,晚禾天真烂漫的笑脸。
她们好不容易熬出头,盖了新房子,日子正一天天好起来。
若知道沈决不仅活着,还在边关另娶…
“哥,”
路宇小心翼翼地问,“你是不是…对那位芊墨姑娘…”
“住口。”
路召打断他,声音冷硬。
路宇识趣地闭嘴,但眼神里满是了然。
自家兄长什么样他清楚,若不是上了心,何必大半夜不睡,追问另一个男人的家事?
“那现在怎么办?”
路宇问,“要告诉沈决吗?告诉他,他老家不仅有妻室,还有个六岁的女儿?”
“你说沈决失忆,是真是假?”
“这…”
路宇挠头,“军医查过,他后脑确实有伤,失忆有可能。
但真假…不好说。哥,你的意思是?”
“若真失忆,情有可原。”
路召缓缓道,“若假失忆…”
他没有说下去,但路宇懂了。
若假失忆,那就是抛妻弃子,罪不可恕。
“这样,”
路召坐回案前,“明日你带沈决来见我,我亲自问他。
另外,派人去沈家坳…不,暂时不要惊动芊墨。
先查清楚,沈决这些年,可曾往家里捎过信、寄过钱。”
“明白了。”
“哥,如果…如果沈决真是负心汉,你打算怎么办?”
路召没有回答。
他能怎么办?
沈决是他的副将,战场上多次救他性命,两人有过命的交情。
可芊墨…芊墨救过他,是他心中特殊的存在。
公与私,情与义,在这寒夜中纠缠成一团乱麻。
与此同时,军营另一端的营帐内,沈决也未能入眠。
他靠在简陋的行军床上,肩上箭伤处隐隐作痛。
帐内没有点灯,只有透过帐帘缝隙的月光,在地上投下苍白的一线。
脑子里很乱。
路宇小将军白日里看他的眼神满是鄙夷,同僚们背地里的窃窃私语,他都看在眼里。
他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忘恩负义,抛妻弃子。
可他没有。
至少,不是故意的。
沈决抬手摸了摸后脑,那里有个尚未完全愈合的肿块。
从山崖摔下时的剧痛,醒来时的茫然,猎户赵老栓憨厚的笑脸,赵姑娘赵秀儿含羞带怯的眼神…
这些片段在脑中交织,真实又虚幻。
赵老栓说,他是孤儿,从小吃百家饭长大,后来参军。
赵秀儿说,他昏迷时一直喊“娘”,定是想家了,以后这里就是他的家。
他们对他太好了,好到他不敢怀疑。
伤重时日夜守候,醒来时温言软语,痊愈后热情张罗婚事…
这一切像一场美梦,他沉溺其中,不愿醒来。
直到路宇带着兵闯进来,像一盆冷水将他浇醒。
“沈决,你老家在哪儿?”
路宇当时揪着他的衣领质问。
他答不上来。
只记得有个家,有个人在等他,可具体是什么,像隔着一层浓雾,看不清,抓不住。
“装!继续装!”
路宇甩开他,“等回了营,看大将军怎么处置你!”
沈决闭上眼。
路召大将军…那个治军严明、赏罚分明的男人,会怎么看待他这件事?
军法里可没有“失忆另娶”这一条,但道德上,他已是一败涂地。
帐外传来脚步声,哨兵换岗的吆喝声。
沈决睁开眼,望着帐顶。
若他真的早有妻室…那赵秀儿怎么办?
那个满心欢喜嫁给他,却在新婚第三天就被迫分离的姑娘…
还有那个可能存在的发妻。
六年了,若她还在等他,等来的却是他在边关另娶的消息,该是何等心碎?
沈决攥紧了拳头,指甲陷进掌心。
他恨这该死的失忆,恨这无法掌控的命运。
次日清晨,雪停了,天地间白茫茫一片。
路宇带着沈决来到中军大帐时,路召正在看边境布防图。
“大将军,沈决带到。”
路宇行礼。
路召抬起头,目光落在沈决身上。
这位副将他很熟悉,战场上勇猛果敢,平日沉默寡言,是个可靠的部下。
可此刻,沈决低着头,不敢与他对视。
“沈决。”
路召开口,声音听不出情绪。
“末将在。”
沈决单膝跪地。
“起来说话。”
路召放下手中的图,“听说你前阵子受伤,还成了亲?”
沈决身体一僵:“是…末将…”
“说说吧,怎么回事。”
路召端起茶碗,轻轻吹了吹。
沈决站起身,依然低着头,将事情经过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从遭遇伏击、中箭坠崖,到被救、养伤、成亲,再到被路宇带回。
说到失忆部分时,他抬起头,眼中是真切的迷茫:
“大将军,末将不敢撒谎。有些事记得,有些事…像蒙着一层纱。
赵老栓说我是孤儿,我就信了。赵姑娘待我好,我便想着,成了家也好,总算有个归宿…”
“那你可记得,”
路召打断他,“六年前你离家时,家中有妻子?而且你的妻子还怀了你的孩子。”
“妻…妻子?我……有……有孩子了?”
看他这反应不似作伪,路召和路宇对视一眼。
“看来你是真不记得了。”
路召放下茶碗,站起身,走到沈决面前。
“沈决,你不是孤儿。你老家在青州府下属的沈家坳,六年前被征入伍。”
每说一句,沈决的脸色就白一分。
“你妻子叫芊墨,今年二十二岁。你女儿叫晚禾,六岁了。”
路召的声音很平静,却字字如锤,敲在沈决心上。
“她们等了你六年,以为你死了。你母亲甚至为此与你妻子断了亲,将她们母女赶出家门。”
沈决踉跄一步,扶住旁边的柱子才站稳:
“不…不可能…我…”
“你妻子很不容易,”
路召继续说,眼前浮现芊墨沉静坚毅的面容。
“被赶出家门后,她靠自己的本事活了下来。会医术,救了难产的牛;还救了村子里的人。
会做卤味,卖了配方盖了新房;她一个人,把女儿养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