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馀晖借着半开的房门涌了进来,宋邑有如兔子般蹄上前,一把将门掩上,屋内光线又迅速黯淡下来。
“你,你为何来此?不要命了!”宋邑一把拽过郑夫人,压抑地斥问道,声音中透着明显的紧张与不安。
手腕上载来的力道让郑夫人吃痛不已,却也只是了下蛾眉,抬眼望着一脸徨恐的男人,秀丽的面容上露出一抹苍白的温柔,轻声说道:“听说宋郎今日差点丢了性命,妾身特地来看望一番!”
说着,目光从宋邑手臂伤口,一路上挪,甚至探手去抚摸那张英俊阳刚的面庞,吓得宋邑连连后退,直到一屁股坐到地上,差点没把小案掀翻。
毫无疑问,这对男女之间的关系不正常!
“你究竟想做什么!”宋邑厉声喝道,目光带着几分愤怒。
看宋邑见自己如见蛇蝎一般的模样,郑夫人不由掩嘴轻笑两声,白淅的面颊上都晕出一抹绯色,语调却不带丝毫波澜:“当初宋郎将妾身压在身下时,可是恨不得将我一口吞下:”
“别说了!你闭嘴!”宋邑顿时喘气如牛:“我是中了你的毒计!”
闻之,郑夫人又轻笑两声,丝毫不被宋邑的攻击受影响,走到他身前,屈膝跪在蒲席上,探过手温柔地抚摸着宋邑的胸膛,幽幽地说道:“大好男儿,气壮如牛,怎如此胆怯?”
“我还想活命!”宋邑没有反抗,只是低沉地说道。
“我并无害宋郎性命之意!”郑夫人这样说道宋邑正想发作,便又听郑夫人轻飘飘说道:“宋郎若想活命,有大把的机会逃出威远堡,远遁他乡,隐姓埋名,摆脱妾身
为何始终不见行动?是舍不得苟威给的待遇,舍不得这堡内的地位,该不会是舍不得妾身吧?
闻之,宋邑眼神闪铄,面色也阴晴不定。郑夫人的手有些冷,那纤纤玉指上载来的凉意几乎寒到他心头。
此时的宋邑,只有一种感慨,一失足成千古恨,管不住裤腰带,无异于给自己脖子套上了索命绳沉吟良久,宋邑寒着声音道:“你想让我背叛主公!”
郑夫人轻描淡写将他气势打破:“宋郎淫盗主公之妾,又算怎样一种行为?”
一句话说得宋邑自闭了,郑夫人则继续温声道:“我并不想胁迫宋郎,只是你今日得罪了那头猪,其中利害,可要考虑清楚!”
此言一落,宋邑面上更显阴沉,恐惧与忧虑完全凝结在眉宇间。不知屋内静了多久,或许只是几个呼吸的时间,宋邑忽然道:“如若弑主,我将死无葬身之地!”
“难道宋郎觉得,打了那头猪的脸,还能有好下场?”顿了下,郑夫人又道:“若是行动果决,一击致命,在府内掀起乱象,趁乱逃出,并非没有机会!”
“明日便要出征了!来不及了!”宋邑摇头道。
见这张满是沉凝之色的面庞,郑夫人则平声静气:“正因如此,今夜便是最好机会!眼下府中头领,都在出府征召兵卒备战,府中空虚,而你因伤留了下来
”
“哪有你说这般容易,稍有差池,便是身首异处,或许死都是最好的结局!”宋邑道。
郑夫人美眸却是毫无惧色,轻声道:“这两年,我对那头猪诸般顺从,他的戒心已然减轻许多。稍后我会派人去请他,明日出征,他当不会拒绝。
宋郎只需准备两身衣服、两匹马,加之一条逃出威远堡的信道
言罢,郑夫人盈盈起身,步至门口的时候,又回眸一笑:“府中人多眼杂,妾身就不久待了,
以免宋郎紧张,想不明白”
“今夜妾身房中,我与那头猪的生死,便都操于宋郎之手了!”明媚的笑容中,透着一股子决绝。
捏紧的拳头,骨节泛白,宋邑脑子乱到几乎爆炸,一张张或美好、或丑恶、或血腥、或淫靡的画面闪过,最终死咬着牙关,冷幽幽地吐出两个字:“等我!”
郑夫人脚步一顿,然后又毫不留恋地退出,还帮忙掩上房门,然后大大方方、坦然自若步出庭院,就仿佛走岔了道,恰巧路过此地罢了。
而没过一会儿,宋邑也冷着张脸走出房门,开始收拾整备起来,不论是马匹、财物、干粮、武器等等,在平日里或许显眼,但在行将出征的时候,一切都再正常不过了
郑夫人虽是妇人,但年纪并不算大,至今也才二十岁,但来历可不普通,经历则多舛,令人曦嘘,她正是曾经的洛州刺史郑系之女。
当年,苟政西取关中后,曾遣丁良、罗文惠、苟威等将大举东出,以掠夺关东人口,接应西归流民。
当时被冉闵任命为洛州刺史的郑系则成为了拦路虎,千金塌之战后,郑系兵马损折,难以抵挡,不得已投降。
后冉闵兴兵报复,符健南下充州,降服魏军,趁机西进。于是苟军在河洛之地实行焦土政策,
将当地士民数千户,强行西迁。
行至新安境内之时,西迁河南士兵,不耐迁徙之苦与秦军残暴,纷纷抗拒,郑系一家也在迁徙之列,察人情愤怒,趁几率众叛乱,攻杀押运秦卒,意图东归。
当然,郑系那次登高一呼,并未摆脱苟军,反而与其叛众,在秦军的两面夹击之下,分崩离析。
那些普通豪强士民也就罢了,充实入关中为奴,但带头的郑系就不一样了,为了震镊,也为报复,苟威施以极其残酷的手段,将郑系一家全部杀害,只留下其女,也就是如今的郑夫人。
当初,小郑娘子年方十五,本也在处死之列,但因其貌美,被贪色的苟威看中,留其一命,纳入房中。
对小郑娘子来说,从那时起,便开启了一段含羞蒙耻、忍辱负重的日子。被苟威霸占期间,她的态度也从激烈反抗到麻木顺从。
当然,那刻骨铭心的仇恨,却一直深埋心中,五年屈身事贼,不断忍耐,不断成长,也不断等待、寻觅着一个复仇的机会。
但对于一个弱女子来说,想要完成复仇,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苟威虽然粗鄙、残暴,但他并不傻,虽贪恋郑娘子的美色,但心中始终存着戒心,毕竟自己杀了他全家,他可不会蠢到将郑娘子真放在枕边。
因此,除了强拆那次,后面办事,苟威都是将郑娘子捆起来的,近两年,郑娘子表现得心思麻木之后,戒心虽放下一些,但也始终不敢在她那里过夜,玩完就走,从无例外,门外也始终有两名贴身扈从守着
如此小心防备,时间一长,也慢慢让郑娘子意识到,仅靠自己的力量,想杀苟威是极其艰难的,同归于尽都难。
同时,她也能感受到来自苟威那不时散发的杀意,想来也是,全家几十口人,尤其是血亲之仇,不共戴天,苟威哪里能真正安下心来。
但每每考虑到郑娘子那沉鱼落雁之姿,尤其是,这两年彻底长开之后,就更是美艳绝伦,让苟威实在难以割舍。在他看来,郑娘子可比秦王宫中王妃、夫人们要好看得多.
就这样,郑娘子战战地苟活下来,近来由于身体的缘故,苟威减少了欺侮次数,但不顺的境遇,带来更加暴虐的脾气。
苟威在外面表现得有多和善,私下里便有多暴虐,郑娘子也每每成为其发泄的对象,毕竟,深仇大恨在那里,真一时收不住手,也没有那么可惜。
只是一头贪恋美色的豚犬罢了,哪里懂得什么怜香惜玉。
就是这样,郑夫人依旧忍下来了,并慢慢地获得了一定在府中的通行权,直到对宋邑进行多方观察试探后,以一场雨夜中的美丽邂逅,正式开始了他的杀苟复仇计划。
对宋邑,郑娘子从不出威胁之语,但私下接触的时候,不论态度与言行,都从不掩饰对苟威的仇恨与复仇之心。
以色诱之,以情动之,润物细无声一般,使其堕入一个为复仇而编织的情色陷阱,宋邑觉得自已有选择,但实际上后路早已断绝。
直到今日,训练场上的一次意外,一次爆发,让郑娘子意识到,复仇之花绽开的日子终于给她等到了。此前的耐心,也到收获的时候,方有如此大胆来访宋邑的举动。
而苟威应召,参与出征,更让郑娘子觉得,这是上天可怜她,给他创造这样一个复仇的机会。
平日里,这威远堡与苟府,哪能有这样兵荒马乱的状态。
夜渐深了,苟府之内,偶尔响起一声犬吠,打破寂静。在苟府后园一处偏僻的院内,一阵轻风吹过,几缕微光伴着灯笼摇曳着。
在招待完长安令使后,难得郑夫人有请,微的苟威也顾不得多想,正好要上战场了,出发之前好生释放一番,应邀前来
两名扈从,一左一右,守在屋檐下,也就是在郑夫人这边,在其他府中妻妾那里,可没有如此阵仗。
而门内,则不时传出阵阵鸣咽与哀鸣,闻之,两名守卫也不禁对视两眼,都露出可惜之色,
在守卫眼神交流着屋内的“春景”之时,一道高大的身影,顺着廊道走了过来。
“谁?”二人立刻戒备起来。
“是我,宋邑!”自苟威抵达后,估摸着时间的宋邑走近,面上带着点不自然的笑容。
见是宋邑,守卫不由松了口气,放下警剔:“原来是宋队长,深夜前来,所谓何事?”
“关于出征,有点问题要禀报将军!”宋邑离守卫越来越近“宋队长也不分分时候,打扰了将军好事一一”其中一人嘀咕道,忽地反应过来:“宋队长,
焉敢擅长内院?”
话音刚落,寒光一闪,这名守卫便被宋邑抹了脖子,鲜血如注,滚滚而出,然后在另一名守卫惊无比的目光中,迅猛地扑上去,捂住其嘴巴,照着肚子,连捅几下,直到他倒在血泊中。
“对不住了
、
也曾是并肩作战的袍泽,见了面也是能侃上两句,但是,只能各安天命。
“外面何事?”这时,屋内传出苟威有些恼怒的疑问声。
宋邑没有回答,直接推门而入,紧跟着便是一阵短促尖叫,那是一名陪床的少女,平日里专门侍候郑娘子,此时,俨然是被宋邑那浴血的模样吓到了。
“别叫!别叫!”宋邑紧紧地捂住丫头的嘴巴,厉声道,但越是如此,其挣扎越厉害。
“让你别叫!”
宋邑压抑着怒吼,手中利刃抹过,选下软倒的丫头,径直闯入旁边的寝室,
室内,察觉到不对劲的苟威才从榻上下来,气喘吁吁,大汗淋漓,光着屁股去解挂在榻上的刀见状,宋邑没有丝毫尤豫,有如猛虎一般,扑杀过去,先斩其臂,后捅其心,再断其脖,动作稳准狠,比之白日犀利了何止一筹,整个过程,苟威也只来得及发出一声痛呼。
夜灯映照下,苟威奄奄一息,瞪大的双眼满是不可置信,只可惜,这位以凶暴着称的秦将,如今面对生死搏杀,没有丝毫反抗的能力,甚至连一声怒斥来不及发出。
“穿上衣服,走!”确认苟威死了,扭头看向不着片缕,也下地而来的郑娘子,宋邑唤道。
但郑娘子并不理会,走到苟威身边,冲宋邑伸出手:“刀给我!”
似乎明白她要做什么,宋邑不假思索,交给她,而后出门收拾残局。这场刺杀行动,要比他想象的要顺利多,人不多,整个过程中并没有发出多大动静。
而动静越小,争取的时间越多,逃命的机会也就越大。
很快,宋邑便将屋外守卫的户体拉进房中,又取过藏在墙脚的包括,重返屋内。而此时寝室内,利刃入肉的声音,还在持续。
入内一看,哪怕才犯下连杀四人血案的宋邑,也不由感到头皮发麻,已经数不清郑娘子往苟威那肥硕的户体上捅了多少刀了:::,
那表情,看着比宋邑可坚毅多了,每一刀,都仿佛在对苟威处刑。
见这女人发疯,宋邑可不想浪费时间陪她,恼火道:“你想不想走?”
郑娘子抬头,看了他一眼:“慌什么,这头猪哪次来,不闹出点动静!”
“动作快!快换衣服!”
宋邑也顾不得与其分说,上前抢过刀子,将郑娘子拽到一边,扯过被子,胡乱帮她擦拭身上血迹,又把衣服丢给她。
见状,郑娘子也终于动了,开始穿衣。宋邑也换上准备好的干净衣裳,到此时,狂飙的肾上腺素才有所放缓,目光落在苟威尸体上,脸上露出又是紧张、又是厌恶、又是痛快的表情。
再偏头,正见着郑娘子不慌不忙的穿衣动作,有心催促,又按捺住了,暗骂自己没出息,人都杀了,连个女人都不如。
眼帘中的玉体,固然美妙,染着血迹,显得那般冷艳,如果能逃出,这具妙体,就属于自己了:宋邑不知道值不值得,但此时,他心中是带有几分期待的。
再注意到密布上边的淤青与伤痕,宋邑又忍不住暗骂一声,照着苟威那光溜溜的下身端去,还不解气,又狠狠地踩了两脚
郑娘子终于穿戴好了,宋邑取过一顶毡帽,戴在她头上,拽着她便出去。
路过外室,注意到那个小丫头,宋邑还解释了句:“我没办法!”
而郑娘子只是点点头,轻声道:“只能怪她,倒楣被安排来伺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