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宝被救回来后,一瘸一拐去了港岛投亲,改名洪金宝,听说混得风生水起;小海则溜到隔壁县城,盘下个破茶馆,靠一壶粗茶熬日子。
而九叔自己,背着包袱,悄无声息地回到了任家镇——他的根,他的老巢。
在荔湾,他是人人喊打的“杀九”;可在任家镇,他依旧是那个德高望重的九叔。
义庄由他看守,红白喜事请他压阵,逢年过节,香火不断。
表面风光,可只有他自己知道,心里始终压着一块阴云。
荔湾那桩怪事,太邪门。
一个只照面就消失的女鬼,一个浑身死寂、气息全无的男人……尤其是那个男人,站那儿就像一口枯井,连风都不敢靠近。
那一刻,九叔的脊椎骨像是被人从尾椎往上一根根敲过去——冷、麻、刺骨。
直觉告诉他:那不是人,至少,不完全是。
他查了整整一年,线索全断,音讯全无,像石沉大海。
可他不信就此终结。
冥冥之中有种预感——他们会再见。
一定会。
另一边,陆白早已摸清任家镇的地形,寻了个偏僻山洞,挖通地道,藏身其中,如同蛰伏的毒蛇,静静等待猎物归巢。
三天后的深夜,月色惨白,山雾弥漫。
远处传来铃声——
“阴人赶路,生人回避!”
“阴人赶路,生人回避!”
声音由远及近,撕破死寂。
陆白瞳孔一缩,屏住呼吸。
来了!
一群额头贴黄符、身穿清朝官服的尸体,蹦跳前行,关节僵硬如木偶,步伐却整齐划一。
领头的是个穿灰布长衫的中年道士,一手摇铃,一手掐诀,步履沉稳。
身后十余具行尸,随铃声起落,一跃一跃,像提线傀儡般诡异推进。
再往后,两个年轻后生背着竹篓紧随其后。
一人每隔几步就撒一把纸钱,飘落如雪,谓之“买路钱”;另一人一手执香,一手摇铃,嘴里还哼着不成调的小曲。
前面师傅正经肃穆,后面俩小子却嬉皮笑脸,你推我搡,活像个马戏团杂耍班子。
陆白看得直摇头。
又是这样。
无论是九叔,还是眼前这麻麻地,乃至那素未谋面的石坚——一个个玄门大能,教出来的徒弟全都是歪瓜裂枣,脑回路清奇,活脱脱是色胚投胎,缺根筋的主。
都说无知者无畏,可他们明明踏入玄门,知晓阴阳界限、生死禁忌,却不修本事,专搞些作死勾当。
见谁都敢撩,遇事全靠师傅兜底,犯了祸转身就躲师父背后,活像个甩不掉的烂摊子。
废物。
彻头彻尾的废物。
陆白连杀他们的兴趣都没有,瞥一眼都嫌浪费眼神。
可转念一想,嘴角却缓缓扬起。
这种废物,反而是最好的棋子。
越是蠢,越有用。
万一哪天真对上九叔,打不过?没关系——随便抓一个当人质,或趁他们捅出篓子时浑水摸鱼,轻松脱身。
这不是累赘。
这是续命丹,是逃生符,是老天爷赏他的护身符!
“师傅,到了!前面就是任家镇!”
队伍后方,阿豪踮脚望了眼黑沉沉的村落,压低声音问,“咱们要不要去拜会一下林九师叔?”
他知道这位师叔来头不小,在灵幻界曾是风云人物,年纪轻轻结成金丹,天赋惊艳四方。
可惜天妒英才,不知何故金丹破碎,心灰意冷退出宗门,隐居乡野,替人守义庄、办丧仪。
可真金不怕火炼。
哪怕退隐凡尘,他也凭一身本事在广西打出赫赫威名。
这次他们能接下十几单赶尸生意,全靠“林九同门弟子”这块招牌撑腰。
赚是赚了,可钱全进了师傅口袋。
他自己呢?连顿酒钱都抠不出来!
那麻麻地头也不回,冷冷甩了一句:
“你师叔贵人事忙,别去打扰。”
麻麻地停下脚步,习惯性地抠了抠鼻屎,回头瞥了眼身后两个蔫头耷脑的徒弟,嗓音沙哑地开口:“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咱们现在出了师门,就得自己闯江湖。
别指望旧关系,出门即是天涯,一切靠自己!”
话音未落,他把刚抠完鼻孔的手塞进嘴里咂摸了一下——味道不对劲,一股子腥苦带馊,明显是肝火上涌。
这身子,真是越来越不争气了。
可笑的是,他嘴上说着不靠关系,心里却早盘算好了:林九那个龟孙子?想都别想!打着他的名头去赶尸赚钱还行,真上门求助?那不是自找没脸?
那位林九师弟,打小就在门内跟他不对付,动不动就挑刺,嫌他懒、嫌他脏、嫌他修行不上心,烦得要死!
反倒是四目师弟够意思,大方阔绰,不仅白送他一整套赶尸法器,还甩手塞来一笔启动资金,活脱脱一个玄门暴发户。
想到这儿,麻麻地忍不住叹口气。
别的师兄弟早几年就下山闯荡去了,有的开义庄,有的跑长途赶尸,混得风生水起,名声响彻灵幻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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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独他,五十好几的人了,拖着两个不成器的徒弟,在江湖边缘晃荡,一事无成。
这两年他也试过改行——摆摊算命、看风水、测姻缘,结果呢?运气背到家,喝口凉水都呛喉咙。
不是被人掀了摊子,就是被当成江湖骗子追着打,灰头土脸滚出集市。
诸事不顺,百般受挫,最后还是乖乖捡回老本行——赶尸。
今生愿与鬼为伴,来世不共人同群。
人心太险,不如阴魂来得干脆!
后头的阿豪一听师傅压根不打算去找林九师叔,顿时脸都绿了。
大餐泡汤了啊!
当初去投奔四目师叔那趟,人家可是顿顿大鱼大肉,山珍海味轮番上桌,连陈年花雕都开了三坛。
现在回想起来,口水还在喉咙里打转。
他立马腆着脸凑上前:“师傅,能不能给点盘缠买点吃的?我和师弟阿强走了这么久,肚子都饿得唱空城计了。”
“唱空城计?”麻麻地斜眼瞪他,眼神像刀子刮过,“我走这一路就不饿?可天快亮了!再不找个地方安顿客户,太阳一出来,尸气冲阳,惊了路人,你担得起这个因果?”
他们这行规矩多,最忌讳的就是惊扰凡人。
普通人不懂玄门道术,胆子又小,要是半夜撞见几具僵直行走的尸体,吓出个好歹,轻则惹上官非,重则当场厥过去,一命呜呼。
到时候家属围堵讨命,阴德尽损,往后修炼之路也别想顺畅。
“知道了,师傅……”阿豪垂头丧气地应了一声,顺手狠狠剜了旁边捂嘴偷笑的阿强一眼。
不远处,陆白静静伫立,目光如钉,锁定那一行人渐行渐远的背影。
他只需盯紧阿豪,便能顺藤摸瓜,找到那只变异的音乐僵尸——任天堂。
若能更进一步,顺势控制住那个妄图领取诺贝尔和平奖的外国科学家,那就真是赚大发了。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只要捏住了那个疯批洋人,往后还愁没有顶级僵尸当养料?子蛊的成长速度,直接起飞!
自从吞噬十头半步铜甲尸后,陆白终于看清万蛊王血脉的一个致命缺陷——随着自身境界提升,根本找不到足够强大的寄生体!
如今突破铜甲尸极限,尚需十头半步铜甲尸供奉;若是冲击银甲尸?至少百头起步!
至于金甲尸?怕是要榨干一千头半步铜甲尸的尸气!
而飞僵之境……哪怕他真能在悬棺宝地搜罗齐这一千头,光是炼化吸收,就得耗费百年光阴!
高阶僵尸本就稀少,且大多狂暴张扬,刚一现世,便被各大门派高手联手镇压,哪有让他慢慢发育的机会?
成长空间被彻底锁死!
原以为得了棺材菌,进阶银甲尸只是时间问题。
可现实狠狠抽了他一巴掌——后面的路,比想象中难十倍、百倍!
他站在夜色深处,眸光幽冷,像一口深不见底的古井。
这场逆天改命的修行,才刚刚开始。
民国二十年,1931年的天幕阴沉得像压着一口老旧棺材,空气里弥漫着腐叶与泥土的腥气。
陆白蹲在麻麻地师徒停尸点不远处的一个土洞里,指甲抠进泥壁,指节泛白。
时间不多了——1949年之前若不能成就飞僵,他这辈子就彻底废了。
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命途如悬丝,一步踏错,万劫不复!
他必须吞噬同阶甚至更强僵尸的尸气,才能压缩那漫长的修行岁月。
等不起,也耗不起!
所以这次他豁出去了,赌一把大的。
目标:阿豪送尸的路上,截胡一头高阶行尸,夺其精粹,借势破境!
可刚藏好,他脑子里“嗡”地炸开一道闪电——糟!差点忘了这档子事!
阿豪那愣头青,曾在天光未尽时赶尸,结果吓得任天堂孙女珠珠当场昏厥,侍女尖叫连连。
按理说,赶尸人绝不敢逆这条铁律:日未落,尸不行!
而如今最要命的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
太阳。
只要天边露一丝光,他这具刚入门的僵尸之躯就得遭老罪。
若是晴空万里?呵呵,直接化灰都来不及喊疼。
对普通行尸而言,阳光一照,尸气蒸腾殆尽,立马变真·死尸,连招魂铃都唤不回一口气;对他这种还在爬阶的半吊子来说,更是生死一线。
所幸……今天云层厚得能掐出水来,铅灰色的天穹压得人喘不过气。
看来老天爷还算给面子。
但陆白依旧不敢大意。
他知道,这种鬼天气翻脸比翻书还快——前一秒阴风阵阵,下一秒烈日当空也不是没可能。
他向来谨慎,白天从不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