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奉天王爷府。
漆红色大门传来咚咚咚声,产婆高喊小格格进门,仆人奴才跪满一地,个个喜气洋溢。
爱新觉罗氏愉玉降生,满族皇裔女眷,能用玉这个字做名字,可见有多受宠。
百里加急厚礼,海一样多的箱子抬进王爷府,堆积成小山。
帝国快覆灭了,荣光快没有了,俸禄久久不发了。
不过,尊崇一支来了一位祥吉小格格,小格格出生的时候紫光环绕,一看就是大福之人。
那时候,孙兴还担心会有人把妹妹抱走和亲,家族里已经有人把女儿送给扶桑人了。
他的妹妹,还这么小,都不会喝奶,红着脸哇哇叫唤呢,外面打枪打炮,绝对不能抱妹妹出去。
“愉景,怎么不睡觉?”
“额娘,我担心有人偷走妹妹。”
家里灯火通明,额娘点上她大婚时的龙凤长明灯,可能也是怕妹妹会出事,为她积福气吧。
“不会,快睡觉,明天老师要考你论语。”
“额娘,我能抱妹妹去学堂吗?”
“不能,妹妹还小。”
于是,小小的愉景王爷,快速背完古诗,跑回家里抱着妹妹,就担心某一天他一回家,妹妹会被人抱走了。
愉景小王爷,出了名的调皮捣蛋,戴着西瓜帽,身穿宽松长褂,去街头巷尾赶走吆喝商贩。
“我妹妹睡觉呢,赶快走!”厉害的很。
商贩会逗他。“小王爷给你家小格格买糖葫芦吃吧!”
“等我妹妹长大点,我把你这摊子都包圆,哼!”
当时,时局变动,改朝换代,妹妹一岁的时候,有人来王爷府给他们取新名字。
“额娘,我叫爱新觉罗愉景,我不叫孙兴,妹妹也不叫孙荟。”
女人不说话,拔掉头顶彰显尊贵的金簪子,银钗,铜环,换上简单素服,摘下孙兴的西瓜帽,给他剪辫子。
那年,孙兴的妈妈生病了,抑郁成疾,慢慢的瘫痪在床,孙荟被迫断奶,才一岁多,可把孙兴心疼坏了,找不到奶妈,只能喂给妹妹喝粥,家里就像外面,风雨飘摇,动荡不堪。
孙兴爸爸尊崇王爷受命,去京城了,一去不复返,是死是活都不知道,杳无音信。
有人来家里,看见这三位孤儿寡母,孙荟还在襁褓里嗷嗷待哺,孙兴还是个孩子,那人没多说什么,走了。
好在家里仆人管家还算忠心,没有抛弃孤苦无依的主子,没有老师来王爷府教习孙兴礼法,他要去外面学堂,叫做学校。
孙荟记事起,没有饿过肚子,也没有吃过苦,更没有干过活,她家不缺生活来源,有好几家温泉山庄和皇家园林呢。
皇家园林后来充公了,还有私产温泉山庄,经营得当,收入颇丰。
那年头,大人物都给王爷府面子,来温泉山庄住几天,不会为难他们,也不会加害他们。
听说,好像是尊崇王爷在京城有好人缘。
孙荟有保姆照顾,有厨子开小灶,有哥哥宠爱,有管家教认字。
外面打枪打炮,没有挥向王爷府。
就这,孙兴还经常心疼妹妹,有时候还会落泪。
“你这么小就跟我吃苦了,穿不了锦衣绸缎,吃不了山珍海味,以前咱们家没有少过百道菜,现在吃什么破叫花鸡,破烤鸭,都是破烂,额娘,我要去京城找阿玛。”
女人身形无骨,孙兴有志气,可是生不逢时,她不能任由儿子去京城。
“荟儿要上学了,哥儿不要走。”
那是母亲对孙兴的爱称,哥儿,孙荟学了去,卷着舌头管孙兴叫哥儿,哥儿。
孙兴很心疼小小的妹妹,家里不复从前那般风光了。
他妹妹应该是万千宠爱集一身的美玉,不是吃苦受难的小丫头。
在孙兴的角度看,孙荟什么都没做错,却从出生起就在吃苦,她没有享受万民朝贺跪拜,没有小格格的头衔,就是吃苦。
哪怕妹妹享受几年也好啊,和他一样,随阿玛去京城的时候,见识很多金碧辉煌,很多大臣对他行礼,尊称他为世子,下一任尊崇王爷。
那年,有人跟孙兴说,尊崇一族乃是西后嫡出,他和他父亲都有机会登上帝位,他妹妹,比后宫妃嫔生下的格格还要尊贵,血统还要正宗。
可是,什么都没了。
孙兴经常暗暗的说。“哥儿一定创办一个新的帝国给你,你不是小格格了,你是女王,就像英国女王那样,风光!”
家里仆人都剪了辫子,夏天嫌热,索性剃成光头,围上毛巾。
等到外面消停点,温柔的额娘会帮孙荟梳小把头的满族头饰,她会把厚厚的头发,盘成大拉翅的模样。
只是家里再也不能吃上百道菜,再也没有仆人会对他们下跪。
那时候,沈家乃是王爷府的太医,沈爷和孙荟同岁,孙荟上学,沈爷就在家里学习药材,孙荟放学回家,会教他认字。
孙荟五岁那年,家里又来人了,说明要把奴仆解放,这也是在京城的尊崇王爷的意思,要孙兴听话。
既然仆人都放走了,太医也走吧。
没想到,沈家不走,沈家在王爷府旁边的小铺子开一间药铺,就是不走,还有几个格外忠心的保姆,自梳女,也不走,好说歹说就是不走。
“我们去了外面连饭都吃不饱,这是我们的家,何来主子奴才一说,这是我们的家人,孙兴和孙荟是我一手拉扯大的,就是我的孩子了,你老说思想解放,我都没有裹脚,我家不是那种周扒皮的地主,你就留我们一口活路吧!”
既然如此,那人就走了,孙荟还有保姆照顾,额娘也有太医侍候在侧。
“哥儿,你老说阿玛,阿玛怎么不回家啊。”
“阿玛在京城干大事呢,荟儿不要问。”
“好吧。”
那年头,寻常家孩子连一件过冬好棉袄都没有,孙荟从没受过冻,更没缺过零食吃,只要路过王爷府的小吃摊,就注定会出现在孙荟的餐桌上。
孙荟六岁那年,外面盖大学校,盖医院,盖公园,时代变换的太快了。
阿玛有消息了,积劳成疾,过世了,运回家一具冰冷的尸体,落叶归根,尊崇王爷还不到四十岁的年纪,满头白发,面黄肌瘦,活生生为了家国累死的。
那年,孙兴母亲的病也加重了,曾经风光无限的王爷府,快成了一盏枯灯,风吹摇曳。
没有了阿玛,外面的人对这三位孤儿寡母露出獠牙,把手伸向王爷府。
先是来人骚扰孙兴的母亲,说要她去家里续弦,实则是当小妾,吞并王爷府和温泉山庄,后有人要抱走孙荟当童养媳。
孙兴杀红了眼,比他高比他壮的成年人,几秒钟撂倒一个又一个,流氓地痞衣冠禽兽躺一地,流出来的血刚好帮王爷府的红漆大门上色。
“我看谁敢!谁敢来,看我的刀答应不答应!”
孙兴被时代催熟了,他阿玛过世那年,他才十二岁。
哪有人会管啊,个个自己逃命呢,那年头,谁有本事谁活命罢了。
要不说人家孙兴将来是大先生呢,也不知道他从哪来搞来的一把短枪,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一个半大孩子,硬生生拿着一把短枪,开起来武馆!
吃不饱饭的,没家的,流浪的,闯关东的,通通容纳,给衣服穿,给饭吃,教给武术,强身健体,保卫家园。
小小的孙荟喂给额娘喝药。
“荟儿,你哥儿在外面干什么呢?”
“额娘不要问了,好好养身体,你会没事的。”
那年,好药材买都买不到,沈爷随父亲去大山里挖药材,给孙兴母亲煮药喝,小脸冻青紫的男孩看向孙荟的小嫩脸蛋,悄悄把怀里的西瓜糖,递给她。
“我不要,你吃吧。”
沈溢低下头。“你是嫌弃我。”
“不是,我哥儿给我买糖吃,我不缺糖吃。”
好吧,孙荟的零食,吃都吃不完,一大堆呢,不缺他这颗西瓜糖。
“你手怎么裂口子了,我来帮你涂药,你的棉裤太薄了,来穿我哥儿的,他穿不下了。”
自古以来,没有太医娶格格的,更何况沈家已经不是太医了,沈溢父亲在外面的中医医院抓药罢了,沈溢没有上过学,除了药材,认识的字不多。
自认为自己没文化没家世,可能永远不能亲近漂亮可爱的小格格了。
小时候,孙荟偶尔会在药材铺睡,长大之后,孙兴一刻不离身,即使妹妹在药材铺玩到很晚,他也会抱妹妹回家睡觉。
沈溢把头低下,孙兴肩膀伟岸,又有本事,不是他这种文弱医生能比得上的。
“哥儿”孙荟小脑袋搭在他肩头,迷迷糊糊的说。“额娘要给你娶媳妇了。”
那年,孙兴才十五岁,长高了,模样英俊,好看着呢,他把眉头一拧。“我在外面干大事呢,不娶媳妇。”
“额娘说她要见祖宗去了,要把咱们俩安置好,最不放心的就是你。”
孙兴默然,拍哄妹妹睡觉。
那就娶吧,终归是家里多一个女人,好吃好喝养着就是了,还能帮忙照顾额娘和妹妹,要是敢在家里兴风作浪,一刻不停留把她赶出去!
孙兴对家里那个女人这样说,孙荟嫂子点点头,很乖顺。“照顾额娘和幼妹是我应该做的,你安心做你的大事,家里有我。”
“是吗?你不会是装的吧!趁我不在家,敢欺负我妹妹,敢当我额娘的家!”
“不是我我带来的首饰都给妹妹,都给荟儿,我会做饭,也会做衣服,会梳小辫子,我对你是真心的”
孙兴的世界,除了额娘就是荟儿,家里保姆叫什么不知道,外面的女人有名字吗?不在乎,这个女人很听话的样子,那就娶了她吧,总归是为了家里,为了有个人更好照顾额娘和妹妹。
他的女人,很喜欢他,很爱他,宁愿放弃自尊,陪在他身边,哪怕他只是把她当成保姆一样看待,她也愿意。
“嫂子,我哥儿对你好吗?”
“好,很好”女人羞红脸。“他早上要我多做一碗粥,要我给沈溢送去,他愿意多跟我说话了。”
额这叫好啊!
孙荟还是个小姑娘,简单略懂男人女人之间那点事,她发现,孙兴从不会把目光投射在嫂子身上,对她说话也是冷冰冰,惜字如金。
有时候还会搬出屋子去阁楼睡觉,这不是冷暴力嘛,人家孙兴妻子乐在其中,她只要能陪在孙兴身边,偶尔见他一面,就知足了。
要是孙兴拿出对孙荟的温柔劲对她,她怕不是受不住,当场见祖宗去了。
在孙家过日子,第一口点心给额娘,第二口给荟儿,这是规矩,孙兴妻子从不多言孙兴的偏心。
她不多说话,她娘家不满意孙兴的所作所为,哪有哥嫂成家了,还什么都给妹妹买的道理呢?那年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四海无闲田,农夫尤饿死的年景,一口米都要争得头破血流。
孙兴妻子给孙荟织一件毛衣,针脚不够细,孙兴皱着眉头把毛衣压箱底,带着妹妹去外面大商场买毛绒大衣,买皮草大衣。
回来的时候给她买一双皮鞋,还是孙荟给她买的,孙荟让孙兴把皮鞋给嫂子拿回家,嫂子一定高兴。
就这双皮鞋,从买到没,都没有舍得穿过一次,那叫一个珍惜啊,这可是孙兴给她买的鞋啊,第一双鞋啊,那叫一个高兴啊!
“就一双皮鞋你就乐呵的没边?家里小姑子当家,老妈子做主,这要何年何月你才能在王爷府说得上话啊!”
孙兴妻子很呆。“我家男人娶我之前就说了,因为荟儿和额娘喜欢我,他才娶得。”
“不行,谁知道他这个小王爷会不会纳妾啊,不行,你跟我去王爷府,我找她们家人说道说道去!”
“啊?干嘛?”
嫂子娘家来人了,孙荟礼貌招待,泡茶,拿点心,安安静静候在额娘身边,很有礼数的小丫头,也知道尊敬嫂子。
王爷府这么多年虽说经历些许风雨,但是富贵还在,威严也在。
娘家人认为女儿嫁进来了,就应该当家做主了,小姑子越长越大了,干脆嫁出去吧,省的在家里吃粮食。
“北街有个哑巴,南街有个瘸子,我明天就去帮忙说亲!”
孙荟那年才十二岁而已,还是个伶俐孩子,一听嫂子娘家不容她,气红了眼睛。
“呸,要你家小丫头嫁给哑巴瘸子,呸!”孙荟是个厉害丫头,有哥儿宠的妹妹能不厉害吗!
“哎呦,你看看你这个丫头伶牙俐齿,我可告诉你这个丫头,你要是不嫁出去,我女儿我今天就带走,你哥别想再娶媳妇,大清都亡了,还跟我装阔气呢!”
孙兴妻子。“妈,你这是干嘛啊!你怎么能把荟儿嫁给瘸子呢,不行,我不同意!”
“你别管,我帮你呢,你看这娘俩就是看你面嫩,欺负你呢,趁着孙兴不在家,赶快给这个丫头嫁人,省粮食啊!”
孙兴妻子。“不行。”
“那你就跟我回家,不在他们家受气过日子!”
“我不走,你们走吧,别来我家祸害了!”
“哎呀呀,这真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你跟我回家,跟我走,孙荟,我告诉你,你不嫁人,你哥就没媳妇!哼!你自己看着办!”
孙兴母亲在床榻上养病,身子弱。“荟儿还小,过几年我就给她找好人家,不劳亲家费心了,谢谢了!”
那年,孙兴把武馆和温泉山庄的收入收支都交给孙荟打理,只给妻子一些零花钱,她染指不到账目,娘家人不满意,就想把孙荟嫁出去,来闹。
给孙荟找人家倒不是不行,孙兴母亲身子越来越弱,总也不见好,也想把荟儿托付给用心的人家,可是又是哑巴又是瘸子的,根本不行。
她家娇生惯养长大的小格格,配王爷都不为过,哪能落凤嫁给残缺人呢!
“哼,就这么说定了,亲家,我明天就让哑巴来王爷府下聘礼!孙荟,你要是不去,我就给我女儿带走,要你哥打一辈子光棍!”
“咳咳咳咳咳咳”孙兴母亲动了气,咳嗽不止,孙荟擦擦眼泪,扶起母亲坐着,喝药,喝汤水。
娘家人要走了,喜气洋洋的,觉得女儿这回就能把持家政了。
谁料,门一开,孙兴站在门外,把他们的话听个全面,此时正阴沉着脸,锁着妻子呢!
完蛋了,谁把孙兴喊回家的?
沈溢啊,他照顾孙兴母亲喝药呢,没想到来这么一出子,他趁乱找孙兴去了。
孙兴回家一看,额娘被气咳嗽了,孙荟被气哭了,从小到大孙荟都没哭过,今天被妻子娘家人气哭了!
怒气,龙纹护体的纯黑怒气,四面八方,兜头盖脸朝这娘俩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