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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8章 番外 曼曼刚到新加坡的时候 3(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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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孟鹤煜要迎来胜利时刻了,整个孟家一雪前耻,扬眉吐气,他有妹妹啦,他爸孟元认义女,他的妹妹。

发朋友圈,发社交平台,黄颖都发朋友圈说认回女儿呢,他也发。

认回妹妹,极其简单四个字。

n多张九空格刷屏,他妹妹好似大明星般闪耀,怎么喜欢都喜欢不够,给朋友圈的痴汉大饱眼福。

尤其是沈鹏问他。“有妹妹的感觉怎么样?是不是保护欲爆棚?”

“是的呢,哈哈,这感觉你这辈子都体会不到,哈哈!”

得意到上天了。

啊!孟鹤煜不用看,也知道沈鹏气到抓耳挠腮!他可太高兴了,这才是正常男人该有的反应,炫耀身边漂亮女人,跟别的男人争面子,比高低。

他孟家的传人终于正常了,孟元激动到险些哭出来。

“曼曼,宴席那天你挽着孟鹤煜的胳膊,缓缓出场,让大家眼前一亮,好不好啊?”

“嗯,行,谢谢爸为我操办的一切。”

孟元心里话,是我要谢谢你啊,有你在,我儿子就正常了,就没人敢瞧不起我孟家了!

到这时候,孟鹤煜早把飒塔忘干净了,忘得透透的。

沈鹏跟他说。“你多发几张小丫头的照片,让缅甸那个人看看,你正常了,身边也有女人了!”

孟鹤煜第一反应是恶心。“你可别恶心我了,你看见我有妹妹你气得慌,让飒塔看我的妹妹,简直对我妹妹是一种侮辱!”

“那又怎么了,这丫头不是离婚了嘛,你刚好追求,我看很好!”

这可是唯一一个能近身孟鹤煜身边的女人啊,唯一一个啊!多么来之不易,多么珍惜。

有黎姿曼的孟鹤煜极其装,极其收敛脾气,极其努力做一个好人,开始后悔,后悔手上沾血。

坏人兜不住后悔这种强大的情绪。

“后悔说明你是个正常人,你能正常,我由衷为你高兴,喜欢就去追求,不要后悔!”

那时候,沈鹏没少撺掇孟鹤煜和黎姿曼在一起,什么她的嫁妆哥哥掏了,有他给曼曼撑腰,孟元不会看不起她的,沈鹏经常这么跟曼曼说。

要是沈鹏早知道这是他亲妹妹,早知道,绝对不会让黎姿曼搭理孟鹤煜这种人!

早就把孟鹤煜打包送走了!

那时候,他们仨谁都不知道曼曼的身世。

黎姿曼还曾笑嘻嘻问过孟鹤煜,是不是因为她长得像沈鹏,才对她特殊的照顾,把对沈鹏的爱也给了她了吧!

孟鹤煜帮黎姿曼拜师在点茶大师的门下,就拜托沈鹏帮忙了呢。

那时候,苏新皓真的不来新加坡接曼曼回家,曼曼对他已经冷至冰窖,找些事做打发时间。

孟鹤煜和孟元都喜欢点茶浇汤,宋代手艺,茶粉在茶杯中用茶蓖搅拌出云脚,泡沫丰富不散,浇上奶香味十足的热汤,口感多味,流连忘返。

手艺是一方面,人艺又是一方面。

孟元和人谈生意的时候,身边坐着光彩照人的义女,美人十指纤纤,身姿优容,玉指轻点搅拌茶杯,谁人有心思看合同啊,目光都在大美人的一颦一笑上面,孟元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赚的盆满钵满,孟元笑眼弯弯。

孟元。“曼曼,家里闷,要孟鹤煜带你出去旅游,先去泰国玩一圈,再去越南看看稀有动物。”

“行”

黎姿曼不知道,秦铮来了,来新加坡看望黄姐,顺便为她新认得的义女送礼物。

“真不巧,孩子们出去玩了,要晚几天才能回来。”

那时候,秦铮还是个冷冰冰的冰疙瘩,黄颖心疼他,不想秦铮有什么不开心。

要是秦铮那时候就认识了黎姿曼,可能两个人今后走向会不同,可惜啊,秦铮第一次在现实中认识黎姿曼,是在沈鹏婚宴的时候。

黎姿曼和孟鹤煜已经结婚了,孟元一刻都没等,把儿媳妇娶回来了。

在秦铮的认知里,唐慈很喜欢珍珠,他经常写稿子赚钱给唐慈买珍珠,珍珠就该配美人。

黎姿曼是公认的大美人,他为黎姿曼带来的礼物就是大珍珠项链,颜色喜人,珍贵稀有。

“哇,哥,这个珍珠项链是你送我的吗?好漂亮,我好喜欢!”

冰冷的珍珠安安静静躺在首饰盒里,直到美人拿起它,戴在白皙脖颈之上,才赋予它生命价值和绝世光芒。

秦铮看孟鹤煜朋友圈,黎姿曼宛如天鹅美颈戴有他送的硕大珍珠,不自觉嘴角上翘,手滑,给点个赞!

额孟鹤煜挺不喜欢秦铮的,他觉得秦铮惦记黄颖,不喜欢他的点赞,把秦铮屏蔽了!

孟鹤煜送给黎姿曼很多珠宝,把这枚珍珠的光彩掩盖掉,那时候,他内心已经把曼曼当成他的女人来宠。

那时候,孟鹤煜下班后回家洗澡换帅气衣服,喷香水,去隔壁爸妈院子吃饭,找黎姿曼聊天说话。

尽可能多和黎姿曼待在一起。

黎姿曼闺房窗口挂着硕大的月亮,打开玻璃窗,观摩月光棱角,美人轻叹。

男人目光炙热,她打开窗户之后,才能看见她,孟鹤煜就等着,等在他书房,到美人关窗户睡觉,他也就回房间睡觉。

一墙之隔,两间大大的玻璃屋,有黎姿曼睡在他隔壁,空气都是温馨好闻的,阳光无处不在,即使是晚上,那男人睡梦里全是彩虹的颜色。

任谁说,孟鹤煜对黎姿曼的上心程度也不是哥哥对妹妹的爱护,动不动打横抱起,关心月经例假,这不就是男人对女人的喜欢嘛!

偏偏孟鹤煜嘴硬,不承认,这是我妹妹,是我同母异父的血亲,我就不承认,就不承认!

就连点茶大师都发现了,他们俩根本不是兄妹那般血亲,举止多暧昧啊,多亲密啊!

沈鹏对曼曼才是哥哥对妹妹的爱护呢,人家沈鹏随妹妹来点茶大师家里做客,为妹妹膝盖底下垫蒲团,礼貌保持距离,关心妹妹手累吗,尊重且爱护,从不越界。

哪像孟鹤煜啊,办事粗鲁,只会对女人温柔,点茶师傅严格,谁来学艺都要跪着学,曼曼也不例外。

曼曼皮肤白,跪久之后膝盖酸软发红,又用功学艺,孟鹤煜看她腿软,走路都不稳,那简直心疼的不得了,把一腔怒火摔在点茶大师家里,摔碎他好几盏古董茶杯。

“你怎么敢逼我妹妹给你下跪,你怎么敢的啊!”

又是那副故意压低嗓音,怒气腾腾,有深仇大恨的样子,装逼。

“不是给我下跪,是为艺术俯首,你大字不识一个懂什么,出去,别脏了我的眼!”

大师强装镇定,实则已经吓到胆颤。

“谁说我不识字了,我写的一手好字!”

“你的字有形无魂,跟你妹妹多学着点,出去!”

好吧,跟他们有文化的人争辩不过,孟鹤煜溜回家,偷偷看曼曼书桌上的书。

看不懂,资本教育出身的孟鹤煜看不懂曼曼常看的书。

“沈鹏,你看过《活着》吗?”

“没有,怎么了?看《活着》干嘛?”

“没事,问问,你们z国最有文化的人是谁啊,他会写书法吗?”

“你到底在问什么啊?”

“就是问问谁有文化?”

“那鲁迅先生?老舍先生?”

“好吧,我查查看”

额,更加看不懂。

学了很多年书法的孟鹤煜,问曼曼。“《洛神赋》什么意思啊?”

原来他只会写,临摹,不知道其中的含义啊。

“曹操的儿子曹植心中有一位女神,名曰宓妃,《洛神赋》描写她的外貌,还有两个人分离的相思之苦,求之不得。”

说着说着,曼曼软了声音,小时候,小麦哥哥曾经用《洛神赋》里面的诗句赞美过曼曼的美貌。

一语成谶,曼曼如同宓妃一样,神人分离,再难聚首。

“我不问了,咱们去蝴蝶园吧。”

“嗯,好。”

时间过得快,黎姿曼要回京市报复苏新皓去了,他们真的不能回到从前了,生死不明的黎盈,屈辱婚姻,赤裸裸的背叛,黎姿曼都不会原谅苏新皓。

那几年,孟鹤煜还担心黎姿曼会跟苏新皓复婚,尤其是知道苏新皓给黎盈交医药费,只是被别人扣下来了。

纯属多余担心,黎姿曼怎么可能还要婚内出轨脏掉的苏新皓啊!

要是他是曼曼的亲弟弟,要是他永远都不知道他的身世,那么,美人他不会碰的。

他的妹妹,变成沈鹏的亲妹妹,他的老婆,多么戏剧性。

命运啊,对谁都一样,打个巴掌给个甜枣,至于这枣甜不甜,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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