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5章 两条路,任你选(1 / 1)

推荐阅读:

你想跑?往哪儿跑?

北是荒漠,南是蛮瘴,东临大海,西接流沙。四海之内,皆为秦土。你儒家再能说会道,也找不到第二个朝廷来供你寄身传道。

更致命的是——法家,还掌着权。

而儒家,偏偏是法家的眼中钉、肉中刺。

别的学派尚可低头做人,苟且求存。比如阴阳家缩在角落搞星象,农家蹲在田里种五谷,纵横家换身皮就去当说客。只要不跳,法家懒得理你。

唯独儒家不行。

你那一套仁政德治,天生就是冲着“法治暴政”来的。你不骂法家,法家都睡不安稳。一旦逮住机会,必定斩草除根,连根拔起。

所以这场争斗,根本不是学术之争,而是生死之战。

若不能夺下秦国未来治国思想的主导权,儒家别说光大,连延续都成问题——断香火,绝传承,沦为史书里一句轻飘飘的“昔者有儒”,连个后人都不知道你是谁。

这便是为何,在这咸阳宫阙之下,儒法之争腥风血雨,寸土不让。

别的学派上位,顶多压你一头;可法家上位,是要让你万劫不复。

此前李斯一纸奏章,请设大秦学宫,表面是兴文教,实则是一把软刀子架在了所有百家头上——尤其是儒家脖子上。

两条路,任你选:

其一,低头改经。删削先贤之言,抹去与秦政相悖的内容,自污名节,换一条活路,让儒家经典得以录入学宫典籍,供学子研习,保传承不断。

其二,挺直脊梁,守正不阿。宁可被始皇帝贬为“隐学”,不准公开授徒,不得列入官学,从此销声匿迹。名声倒是清高了,可百年之后,谁还记得你是哪根葱?

你说怎么选?

真有人选第二条?那是蠢。

选第一条,固然会被同行讥讽为“曲学阿世”,为了活命连祖宗都敢改。可他们转头就能把这套操作包装成“忍辱负重,存道于世”。

什么叫舆论操控?这就叫舆论操控!

嘴在我身上,话由我来说。今天我删了几句话,明天我就说是“权宜之计,待时而动”。后人若真信了儒家掌权,还会替前辈遮羞——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三讳一上,黑的也能洗成灰白。

可你要选第二条,一时清名是有了,可你的学派呢?断了!

没人学,没人传,没人讲。百年后,你的名字只会出现在敌对学派的笑话集里:“瞧,这就是那个把儒门搞灭的傻子。”

到那时,你还清高个屁?

所以明眼人都清楚——活着,才有翻盘的机会。

于是,他们最终低头了。

改了经,入了学宫,保住了火种。

名声臭了?没关系。

风评塌了?能救。

只要火没熄,终有一日,东风再起。

而那一天,他们会告诉世人:当初的妥协,不是投降,而是蛰伏。

毕竟前者好歹还有翻盘的余地,可后者在日后的史书上,那就是彻底钉死在耻辱柱上,永世不得翻身。

而当诸子百家的一众博士抬头望向天幕,看见太子扶苏目光沉静,一字一顿地抛出那句——“法家的法,究竟是在君主之上?还是在君主之下?”时,全场瞬间鸦雀无声。

紧接着,天幕中的“李斯”缓缓开口,声音不疾不徐,却如惊雷炸响:“若以纯粹法家之士的立场而言……法,当在君主之上。”

话音落地,四下哗然!

一众博士齐刷刷瞪大双眼,仿佛听见了世间最荒谬又最大逆不道的言论。他们死死盯着作为法家代表的李斯,眼神里写满了难以置信。

谁也没想到,那个一贯鼓吹严刑峻法、强化君权、巩固皇统的法家,竟藏着这般“以下犯上”的野心——居然想让法律凌驾于帝王之上?

这简直胆大包天!

更致命的是,这种念头不是私底下密谈,而是被天幕赤裸裸曝光在全国人眼前!如今始皇帝已知法家心中藏有如此“悖逆”之思,还肯继续重用他们吗?还能容得下法家稳坐秦国治国思想头把交椅吗?

倘若法家失势……

那岂不是意味着,他们这些被压了几十年的学派,终于等来了出头之机?!

尤其是淳于越等儒家博士,心头猛地一热,眼中燃起跃跃欲试的光——取而代之的机会,来了!

然而就在这风起云涌之际,风暴中心的李斯,却依旧面色如常,唇角甚至隐约噙着一丝淡然笑意。

他不动声色,仿佛早将一切尽收眼底。

因为他太懂始皇帝,也太清楚自己的分量。

对那位至高无上的帝王来说,你心里有没有点“非分之想”,根本不重要。真正关键的是——你有没有让他非用不可的能力。

只要你有用,而且是那种断了你就办不成事的核心人物,那哪怕你心里揣着颠覆江山的念头,只要没付诸行动,始皇帝都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就像墨家。

墨家何止有异心?他们可是明明白白喊出过“国君之位,取贤于民”的口号!三派合一后,更是暗中分裂为“墨天”与“墨人”两支。其中“墨人”一脉,甚至已在暗处谋划,要在不知多少年后掀翻秦廷统治。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可始皇帝有过公开震怒吗?有过雷霆打压吗?

没有。

为何?

因为墨家之技,是他眼下离不开的利器。

只要墨家愿意效力,愿意把那些神机机关、奇门秘术献给大秦,那么些许“小心思”,在他眼里不过是疥癣之疾。他自信,只要自己一日仍在九五之尊,任何野心,都只能是妄想。

同理。

法家今日被揭出“法高于君”的念头,看似惊世骇俗,实则只要他还握得住治国之柄,只要法家仍能助始皇帝横扫六合、镇压八荒、令天下俯首听命——

那这点“思想偏差”,就不算什么。

只要不动手,就永远只是动心动念。

而他李斯,也绝不会蠢到让这种念头变成行动。

更何况,他太了解自己了。

他知道,天幕上的那个“他”,必定早已备好了滴水不漏的回答。

果不其然,下一瞬,天幕中传来李斯冷静至极的声音:

“回殿下,诚然,法家理想中的‘法’,的确追求高于君主。”

他顿了顿,语气陡然一转,铿锵有力:

“但必须明言——法家之法得以推行,其权柄,终究源自君主!”

“因此,所谓‘法高于君’,仅存在于君主自愿受法约束的前提之下。”

“一旦君主意念一转,不愿再受法所限——那他便可顷刻之间,重掌律令生杀,再度凌驾于法之上!”

“换言之,在法家体系之中,君主,始终是超然于法外的特殊存在。”

“我们所能做的,不过是借富国强兵之势,以集权固统之利,诱使君主甘愿暂居法下。”

“说到底——法可束万民,可制百官,却唯独,锁不住一位决心破法的帝王。”

“可法家终究无法逼迫君主永远俯首于法下,更做不到硬生生将君主拽到律令的铁轨上行走。”

李斯话音落下,眉峰微敛,终是轻轻一叹。

这一声叹息,不单是感慨,更是无奈。

法家为君而生,助君集权,固本安邦,可骨子里却又藏着一把锋利的矛盾之刃——它一边高呼“君权至上”,一边又悄然立起一尊更高的神:法。

法一旦颁行,便不再是君主私器,而是天下共守的准绳。

百官要遵,黔首得服,那君主呢?

按理,也该跪。

因为在法家眼中,法,才是丈量万物的尺,是凌驾于一切之上的终极秩序。

君主可以立法,但不能凌驾于法;可以执权,却不可肆意毁法。

管子早有断言:“凡君国之重器,莫重于令。令重则君尊,君尊则国安;令轻则君卑,君卑则国危。”

一句话:法令有威,君王才有脸面;法令如纸,江山摇摇欲坠。

这不是抬高君主,而是先把法供上神坛,再让君主借它的光站着。

更狠的是另一句:“明君不为亲戚危其社稷,社稷戚于亲;不为君欲变其令,令尊于君;不为重宝分其威,威贵于宝;不为爱民亏其法,法爱于民。”

听清楚了——令尊于君。

君主的欲望,不该动摇法令;君主的偏爱,不能坏了规矩。

法比亲重,比宝贵,甚至比民心还不可轻动。

韩非也冷声道:“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避匹夫。”

刑罚面前,丞相也得低头;奖赏之时,草民亦可扬眉。

这哪是治民?分明是在削权,削那些高高在上者的特权,包括——君主本人。

可问题就在这里。

法家说得狠,却没给出一把真正能压住君王的刀。

你说法高于君?谁来执行?谁来审判?谁敢把律令架在天子脖颈上?

没有。

所以一旦君主动了念头要破法,法家立刻哑火。

理论再严密,遇上皇权暴走,也不过是一纸空文。

正因如此,李斯才会低叹——

法家,看似刚硬如铁,实则外强中干。

它的力量,全系于君主自愿守法。

可若君主不愿呢?

章节报错(免登录)
最新小说: 人在吞噬,盘龙成神 分家后,我打猎捕鱼养活一家七口 阳间路,阴间饭 人在超神,开局晋级星际战士 名义:都这么邪门了还能进步? 兽语顶流顾队宠疯了 迷踪幻梦 重生汉末当天子 国师大人等等我! 顾魏,破晓时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