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红薯换马(1 / 1)

高华笑着点头,开始挑马。

其实他不懂。

但他知道一件事,那就是花的钱多不一定买到好东西,但钱少买到的东西肯定不好!

所以。

只买贵的,不买对的!

他手指一匹枣红马:“这匹马多少酒?”

嘎达斯竖起两根手指:“二十瓶!”

高华:“——”

他接着望向一匹青马:“这个呢?”

嘎达斯回答道:“三十瓶!”

高华点头:“那这个我要了!”

他望向高华:“你不再考虑考虑了?”

高华摇头:“不了,就是它了!我等着它变白!”

嗯,青马也叫灰马,是指马匹刚出生时偏灰黑,随着年龄增大逐渐变白的一种毛色。

很多白马其实并非天生是白色,白毛是后天慢慢长成。

老版西游记里的白龙马就是一匹青马。

老人家也有一匹小青马,1962年寿终正寝,满身白毛中杂有少许斑点,标本放在陕北的纪念馆里。

(这样。)

听到高华的话,嘎达斯不再言语。

千斤难买人家乐意。

白毛控一本满足。

然后。

他又挑了上好的十二匹马。

嘎达斯和吉日朗嘎满脸懵逼。

吉日朗嘎问道:“要这么多马做什么?”

高华回答道:“厂里保卫科需要骑马巡逻,再就是我有一些朋友,他们也需要拉车的牲口————”

吉日朗嘎满脸黑线:“既然是拉车,为什么要挑儿马子?”

儿马子就是未阉割的公马。

小公马一般在两岁去势,此时还未发育完全,因此依旧被头马允许留在马群,大约要到开春之后,小公马进入发情期,这时才会被老马赶出族群。

草原上更加奉行物竞天择。

落败的公马没有资格留下后代,于是被阉割,成为骑乘马或者肉用马————

不过在没阉割之前。

公马极其暴烈,就算是马术最好,体格强健的牧马人也很难爬上它的背,更别说普通牧民,亦或是高华这样马术稀松平常的汉人了。

但高华的回答很简单:“因为它漂亮!”

吉日朗嘎:“???”

他承认,儿马子鬃毛很长,低头吃草时几乎盖住了半个身体。

但是————

突然他想到了一种可能。

强健的公马,发情时几乎是五条腿走路。

所以————

吉日朗嘎的嘴角露出猥琐的笑容:“好吧,只要你给酒,儿马子也卖了!”

因为额外给了白酒,买马的名头就从采购牲畜,变成了采购肉,自然而然,马的价格按照马肉计算。

一斤马肉四毛。

蒙古马个头比较矮小,一匹马也就六七百斤,算下来一匹不到三百元。

属实便宜。

高华的空间内有酒。

不过从老娄那弄来的洋酒肯定不合适,汾酒、西凤、茅台这样的好酒他又不舍得,二锅头、烧刀子、地瓜烧这样便宜酒他又没有库存————

所以。

高华小声问道:“要不把酒换成红薯?我多给你们点,到时你们甭管是自己酿酒,还是自己吃都很合适啊!”

嘎达斯陷入沉思。

吉日朗嘎却瞪大眼睛:“果真吗安达?”

高华:

吉日朗嘎满脸热切。

毕竟他是公社畜牧组的组长,全组六七百人的吃喝拉撒都是他在管,而农业组的人黑了心,要求他们拿一斤肉来换一斤细粮,红薯之类的粗粮好一些,一斤肉换五斤粗粮,简直不是个人!

嘎达斯也算明白了帐。

他竖起手指比划了一下:“七斤红薯抵一斤酒!”

毕竟五斤地瓜出一斤地瓜烧。

但从红薯到地瓜烧需要付出人工成本。

因此,需要多给两斤。

吉日朗嘎满脸忐忑。

高华欣然同意:“七斤就七斤!等下我给厂里打电话,让他们明天把红薯送过来!”

吉日朗嘎冲过来狠狠抱了高华一下,身上羊皮袍子的那股子羊膻味直冲高华天灵盖。

他手指大青马、黄鬃马,以及一匹枣红色的儿马子:“我先把这三匹马弄走,过几天再来弄剩下的十匹马。”

吉日朗嘎皱眉问道:“你确定?”

大青马和黄鬃马都是母马,脾气温和,就算是个孩子也能把它俩牵着走。

只是儿马子性格暴躁。

骑不成。

但高华却笑着说道:“没关系,我有家传的手艺能降服烈马。

吉日朗嘎根本不信。

高华慢慢上前。

枣红马当即警剔的抬起头,脖子上鬃毛飘扬,粗壮的肌肉清淅可见,十分威武。

吉日朗嘎满脸紧张。

嘎达斯握紧手中的套马杆,做好了随时救援的准备。

高华缓缓扬起手,轻声说道:“别害怕,跟哥走,今后有上不完的小母马,吃不完的玉米和大豆————”

枣红马表示自己听不懂人话,低着头飞机耳,不安的刨着蹄子,噗噜噜喘着粗气,长长的马脸上满是你再过来一步老子两蹄子踹死你的样子————

此时。

一道肉眼无法分辨的光晕从高华掌心开始蔓延,迅速笼罩枣红马。

下一秒。

枣红马的眼神变得清澈起来,宛如大学生,有着一种没有被知识污染的美————

秦淮茹的特殊技能。

驯化。

何雨柱都被训成狗了,区区枣红马何足道哉?

高华抓着马鬃,翻身上马。

嘎达斯只觉得自己的三观碎了一地。

儿马子让人骑了?

往年不是没人尝试过这样的举动,但下场无一例外都是住进了医院!

骨科!

更有一个不信邪的驻场干部脑袋被儿马子踢中当场毙命!

高华策马狂奔,耳边风声呼呼作响。

儿马子是马群的头领。

虽然枣红马年龄小,并没有属于自己的族群,但马这种动物都是神经病,它们不能允许有同类跑在自己面前。

于是。

上百匹马跟在高华身后狂奔,大地震巅,宛如古代骑兵冲阵,十分壮观!

吉日朗嘎笑容满面,望向旁边的嘎达斯:“这是我的安达,厉害吧?”

嘎达斯沉默不语。

这两日,他备受打击。

昨天拼酒拼不过,今日训马训不过————

太失败了————

领着马群跑了一圈。

高华跳下枣红马,后者并未离去,而是很温顺的跟在高华身后,尾巴甩来甩去就象是一条小狗————

他的心碎了,需要一瓶烧刀子来麻痹一下,让他逃避残酷的现实————

高华笑道:“怎么样,我可以将马领走了吗?”

吉日朗嘎小鸡啄米般点着头,竖起拇指:“高采购员,你是汉人中的这个!

高华没言语。

赶着三匹马回了营盘。

打上烙印。

这一刻,这三匹马才算是属于高华。

当然了。

还需要付钱。

畜牧组没有那么大的秤,因此对于马的体重基本都是估计。

大青马七百斤。

黄鬃马七百斤。

枣红马一千斤。

高华满脸懵逼。

但他其实占了很多便宜,毕竟这几匹马都是两岁口的小马,但他付出的却是马肉的钱。

因此。

他也懒得计较很多。

马肉四毛一斤。

三匹马一共两千四百斤,价值九百六十元。

再然后是羊。

乌珠穆沁大尾巴羊是肉毛两用的绵羊,采购价格比山羊高一点,吉日朗嘎挑的都是一等一的好羊,若非关系户旁人很难买到。

每斤四毛九。

二十只羊,总重两千八百斤,合计一千三百七十二。

如果算上买马的钱,一共是两千三百三十二元。

蒙古包内。

高华喝着咸咸的奶茶,学着周围人的样子往里面放了点炒米,又放了点嚼口(牛奶疙瘩),呼噜呼噜的只当喝粥。

吃了饭。

他从挎包里开始往外掏钱。

一沓。

两沓。

那不紧不慢的样子看的吉日朗嘎等人满脸懵逼。

尤其是吉日朗嘎。

这一刻,他对赵礼所说高华是某沃尓沃的女婿坚信不疑太有钱了!

谁家正常人出门身上带着几千块啊?

他们今儿算是开了眼了。

钱货两讫。

高华拿着吉日朗嘎赠送的赶羊用的长鞭,以及介绍信和买卖证明离去。

他骑着大青马。

儿马子亦步亦趋跟在身后。

黄鬃马则拖着一辆板车跟在更后面。

最前面则是二十只羊。

十六公,四母。

这种比例完全不用担心近亲的问题,可以放心大胆的扩张羊群的种群数量。

草原地广人稀。

半小时后就不见了人影。

高华心念一动,羊群和两匹马出现在空间之中。

策马狂奔。

到了晚上九点终于回到招待所。

这时候已经来不及赶返回四九城的火车了。

没办法。

他只能借用招待所的电话向家里先报个平安,然后再想办法搞到明天的火车票。

电话接通,那头传来娄晓娥带着淡淡鼻音有些慵懒的声音。

“喂?”

“谁呀?”

“怎么不说话呀?”

“你不说话我可挂了啊?”

娄晓娥逐渐急了。

毕竟她在等某人回家,万一接电话的功夫对方已经进门,岂不是错失了那种久别重逢,执手相看泪眼的意境?

高华捏着嗓子:“猜猜我四谁?”

娄晓娥:

她莫名哽咽一下,压低声音:“我猜你是大灰狼!”

高华面露微笑:“今儿晚上指定是赶不回去了,可能要到明天才回来————”

娄晓娥不开心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

但很快变成了宽慰。

“家里一切都好,爸妈的身体很好,我的身体也很好,你好好干工作,平平安安回来————”

“想你。”

“我去睡觉了!”

电话挂断。

高华满脸无语:“偷听别人两口子打电话的时候就不能憋住笑?职业素质在哪里?做人基本的道德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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