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草原买骏马(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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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

“喝!

“喝!”

在一声声起哄中,吉日朗嘎不得不端起酒瓶,一狠心,一仰脖。

吨吨吨。

放下酒瓶时,吉日朗嘎已经打起了醉拳。

其实他酒量还行,但就是喝的太急了。

不过他没有醉。

意识依旧清醒。

望向高华,吉日朗嘎醉眼朦胧的竖起拇指:“你是我见过最能喝的汉人——

二十头羊,明天你找车来我们那拉走!”

高华嘴角扬起,又望向其他的人:“如果可能,我还想要匹马————”

哈喇巴儿思、额日乐贺格、呼雅嘎、阿拉坦仓,嘎达斯、查干扎纳:

多脸懵逼。

高华满脸嘚瑟的笑容:“怕了?”

草原人喝着掺了奶的酒长大,脑子一根筋,哪里受得了这种刺激?

嘎达斯当即扁起袖子:“百灵鸟儿双双飞,一个翅膀挂三杯,头一杯,尾一杯!”

一只鸟八杯,双双飞就是三十二杯!

三斤多!

赵礼劝说道:“还是算了吧————再说了,你要马有什么用?你有地方养吗?”

养马的地方大着呢————高欢笑着说道:“马可以养在老乡家里,我有空了带着弟弟妹妹过去骑马玩,平日里马也能给老乡拉拉车。万一老乡不要,咱厂保卫科不也缺马?”

赵礼不再言语。

说实在的,他有些羡慕。

这世上有哪个男人不喜欢骑马啊?

不过是没有条件罢了!

可惜他酒量不行。

一瓶半准倒!

否则,他也要添加其中,让百灵鸟飞一飞,弄几匹马带回厂里!

在嘎达斯的注视下。

高华端起酒瓶,摇晃两下开始就瓶吹。

酒水盘旋形成旋涡。

所有人都目定口呆的看着不断下降的水线。

吨吨吨!

一瓶喝完。

高华脸不红心不跳的拿起第二瓶酒,紧接着是第三瓶。

咚!

他将酒瓶放下,身体前倾,满是压迫感的望向对面的嘎达斯:“现在,是不是该让我的百灵鸟儿飞一飞了?”

看了看高华依旧明亮的眼睛,嘎达斯很是干净利索的认输:“明天我骑马过来接你,去我的马群,相中那匹牵走哪一匹!”

赵礼凑到高华耳边小声嘀咕几句。

高华笑道:“我能多要几匹吗?”

嘎达斯满脸尤豫。

高华压低声音:“多给钱!”

毕竟这年月牛羊和草场都是集体的,无论是吉日朗嘎还是嘎达斯都是代管,决定的是将牛羊卖给谁,白送自然是不可能的。

但嘎达斯依旧拒绝。

马是战略物资。

赵礼说道:“多给酒!”

嘎达斯眼前一亮:“多给多少?”

赵礼望向高华不再言语。

高华轻轻颔首表示学到了,笑着望向嘎达斯:“这要等看了你的马再说————

马好,酒就多多的给!”

嘎达斯拍着胸脯:“整个草原,不会再有人比我嘎达斯养出来的马更好了!”

高华姑且相信。

毕竟草原人一贯喜欢吹牛逼,尤其是喝了点小酒,恨不能整个草原连同四大汗国都是他的————

接下来就是休闲喝。

小口啜饮。

一片和谐。

谁也没有想着灌别人酒。

毕竟高华就在旁边。

他们担心一旦这边喝嗨了,引起了高华兴致,然后高华凑到自己面前让百灵鸟儿飞起来————

所以。

套马的汉子变得温顺如刚过门的小媳妇————

高华啃羊排。

吉日朗嘎酒醒了一点,拿着小刀凑到高华旁边:“你是今晚最尊贵的客人,这么漂亮的羊尾巴就是为了你而准备,来,你来切第一块,你切了,我们才能动刀子吃饭!”

高华:

他实在是不想吃那油汪汪全是肥肉的羊尾巴。

但盛情难却。

他还是切了一小块,然后在吉日朗嘎等人的注视下,一口将肥肉吞了下去。

满嘴腥膻!

重要的是那种肥腻的口感,让他有些接受不能。

但赵礼和吉日朗嘎等人吃的津津有味。

高华继续啃羊排。

这不是个人喜好不同,单纯是日常饮食不同,他平日里不缺肉,不缺油,自然对这些传统”美食的接受度变低了。

就象是在21世纪,传统糕点的销售量直线下滑一样。

不是不好吃,而是人们接受不能。

比如北方最经典的蜜三刀”,这种就是纯纯的糖油混合物,简单粗暴,而南派糕点就高端一点,猪油代替水进行调馅、和面,主打一个喝油不见油————

(蜜三刀)

一顿饭吃到快十二点。

高华对晚上的羊肉给予高度赞美,同时没忘了老婆交代的任务,望向吉日朗嘎:“你们那边有好一点的口蘑吗?”

吉日朗嘎笑道:“有。今年夏天采的,你要多少?”

高华回答道:“十斤八斤不嫌少,一两百斤不嫌多!”

吉日朗嘎:“————”

赵礼笑着说道:“我们高采购员很有本事,他爱人的父亲是我们厂原来的董事,四九城商业局的副局长,你们不需要担心他的能力,只管把好东西拿出来就行了!当然了,你们有什么需要的也可以开口,向他寻求帮助。”

高华没说什么。

毕竟有老娄做挡箭牌再好不过,能省去他很多的麻烦。

而且,互惠互利才能使关系地久天长。

果不其然。

听到了赵礼的介绍,吉日朗嘎等人顿时又换了副面容,敬重里多出了几分谄媚,笑着点点头:“等回到家,我就帮着高采购员问问,卖给你的绝对是最好的蘑菇!”

送走所有人。

高华和赵礼分别回到房间休息。

八点。

赵礼敲了敲门旋即走了进来,笑着说道:“吉日朗嘎已经来了,就在楼下等你呢!”

高华从窗户探出头,果然见到吉日朗嘎牵着两匹马站在楼下。

“两匹?”

“有问题?”

“赵哥不去?”

“我当然不去。”

赵礼笑着摊摊手:“我已经把人介绍给你了,还跟着去干什么?以后你们关系处的如何,就看你能不能保持现在的酒量了!”

高华满脸自信:“如此说来,我和他说不定还能结为安达!”

赵礼:“————”

他笑了笑岔开话题:“晚上八点有一趟回四九城的车,你要是能赶上就坐,不行的话给我打电话,我再帮你联系别的车。”

高华满脸感动:“真是太谢谢了!”

“说啥谢不谢的?”赵礼假装不悦:“都是一个办公室的同事————再说了,我还沾了你不少光呢!别的不说,要是没有你,咱办公室能拿那么多的流动红旗?没有这么多流动红旗,年底能涨工资?”

高华笑了笑不再说话。

楼下。

吉日朗嘎已经等急了。

大叫几声。

高华探出头去:“立刻下来!”

嗯,是真的立刻。

他背上行囊,直接从窗户跳了下来。

赵礼人都吓傻了。

这里是三楼!

他连忙跑到窗户边上,探头往下,只见高华已经和满脸呆滞的吉日朗嘎有说有笑起来。

赵礼:

他揉了揉眼睛。

再睁开眼。

高华已经翻身上马,马蹄哒哒哒哒的离开了招待所的大院。

赵礼满脸懵逼。

挠挠头。

他返回自己房间收拾行囊准备返城。

十二点半。

高华出现在了一处冬季营盘。

这里比珠日和的那个营盘要大不少,一百多个蒙古包,小孩子跑来跑去很是热闹。

牛羊已经放出去吃草了。

因此,高华和吉日朗嘎沿着蹄印找了过去。

很快找到了羊群。

吉日朗嘎手指远方:“这是我们畜牧组最好的一群羊,两个老羊倌负责放牧,一千七百多只,你随便挑,相中哪只带走哪只,等下我再带你去找嘎达斯!”

高华望了过去。

——

眼前的羊全是乌珠穆沁大尾巴羊。

(酱紫)

高华不由得挑花了眼。

吉日朗嘎笑道:“要不你告诉我,你想要什么样的羊,我来帮你挑?”

高华想了想:“当年的小母羊要四只,剩下的全要公羊!恩,不要羯羊!”

吉日朗嘎皱起了眉:“不要羯羊?”

毕竟很多人吃不惯羊膻味,阉割之后的羯羊味道会相对小一些。

高华隐晦一笑:“听说大公羊的肉吃了对身体好!”

吉日朗嘎瞬间秒懂。

男人嘛。

很多时候难免会有些力不从心。

就算是他————

吉日朗嘎晃了晃脑袋,将这个荒谬的想法甩了出去,旋即打马上前,很快挑选出了二十只羊。

四只当年的小母羊,十六只当年的小公羊。

无论公母,二十只羊各个膘肥体壮毛发浓郁,有着宛如卡戴珊一般的大屁股然后,他用剪刀在羊背上剪出记号,接着让羊继续吃草。

做完一切,他骑着马回来,手指远方:“草原上最好的草都是留着给牛吃,剩下的给羊,最坏的则是给马,马群距离这里很远,所以我们要加快速度了。”

高华如今的骑术还可以。

一路疾驰。

在吉日朗嘎的指引下,他很快在有着残雪的草原上见到了散牧的马群。

嘎达斯是马倌。

见到高华和吉日朗嘎,他骑着一匹红棕色的大马就冲了过来,手中长长的套马杆一颠一颠,宛如古代持枪冲锋的蒙古骑兵。

简单打了招呼。

嘎达斯十分直接的说道:“除了那些屁股上有烙印的,其馀马随便你挑!”

吉日朗嘎解释道:“打了印记的马已经都是军马了————我们这的马是整个草原最好的马,也就是你是我们的朋友,否则别人就是给再多的酒我们也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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