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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狩猎黄羊,满载而归!(1 / 1)

马队在雪夜飞驰。

因为要进行的围猎,害怕惊动猎物,除开几个领队的人外,所有人都禁止说话。

一百多猎人和猎狗群,跟在几个最有经验的老猎人身后,在漆黑的雪夜中向西北方向疾行。

几乎每个牧民都牵了狗,有的人甚至牵了两条狗。

毛茸茸的蒙古獒,身体短而粗壮,大长腿方便在雪地上奔跑,身手矫健,浑没有后世那些杂交獒犬的臃肿和笨拙。

厚厚的云层仿佛触手可及,周遭漆黑不见五指。

高华努力睁大眼睛,但仍然看不见任何东西,吓得他以为自己得了夜盲症,忙不迭偷偷把脑袋藏进空间,所见五彩斑烂,这才放下心来。

马队狗群悄然夜行,走了一段上坡路后开始下坡。

秩序井然。

这时,远处突然有几道电光闪铄。

高华知道这是别的牧业小组发来的信号。

草原广袤。

围猎之时如果没有无人机,热成像,雪地摩托之类的现代工具加持,那么就只能多带上人和狗,只有篱笆扎得足够紧,才能尽可能多的获得更多的猎物。

至于物种灭绝————

在如今这个吃不饱饭的年代,不需要考虑这种事情。

走了整整一夜。

马队终于踏上一片平坦的大草甸。

带队的老猎人加快脚步,所有人都紧随其后,秩序井然,尤如一支训练有素的骑兵部队。

可惜时代变了。

若是放在五六百年前,拥有这样火力和纪律性的部落,分分钟就会崛起草原,统一蒙古,挥师南下,逐鹿中原————

而现在。

他们只能冒着风雪,和南边来的汉人一起在草原上打猎,甚至汉人要拿走大部分猎物————

嗯,其实他们也不亏。

轧钢厂付出的是暖水瓶、搪瓷盆之类牧民完全无法自给自足的工业品。

离指定地点越近,队伍中的紧张气氛就越浓。

草原上天黑是一瞬间的事情,天亮其实也是一瞬间的事情。

就在高华愣神的功夫。

天空已不再是铁幕一块,已能隐约看到云层在向东南移动,云层间也已透出灰白的颜色。

黑夜消散。

远处的景象尽收眼底。

雪原上,密密麻麻趴着成千上万只黄羊!

(蒙原羚。)

几乎是一瞬间。

黄羊群也发现了围拢而来的猎人。

拔腿就跑。

雪原上瞬间出现了无数道黄色的闪电!

毕竟黄羊只是俗称,人家的学名叫做蒙原羚,是牛科、原羚属的一种羚羊,极其善于奔跑,最高时速为90公里每小时!

但快不过子弹。

砰砰砰!

眼前的黄羊群数量足够庞大,高华觉得完全不需要瞄准,随便朝着空地开一枪,说不定就会有哪只黄羊闪电般撞过来主动挨枪子————

炒豆般的枪声中,一头头黄羊应声而倒。

枪声。

獒犬的吠叫声。

人类的大声呼喊。

种种声音交织在一起,惊天动地,如排炮滚雷轰击而去,吓得雪原上的黄羊没头苍蝇般到处乱撞。

这时候没人说传统逞英雄。

大家都在开枪。

没人用套马杆、绳索、弓箭这样效率低下的工具。

从历次捕猎活动中能逃脱性命的黄羊都是胆大心细之辈,短暂惊慌,它们渐渐汇成群,奔向东北边的小山丘,只要逃到那里,再冲下山坡,就能摆脱猎人的视线。

至于猎人的马匹和獒犬。

这些行动迟缓的家伙只配跟在它们身后吃屁!

羊群跑。

牧民们排成直线骑着马向前追。

高华不再开枪。

无他。

马术太烂。

他担心自己仅凭借双腿控马,会在开枪的时候从马背上掉下来。

黄羊群贴地飞行一般冲向山丘,牧民们基本被甩在了身后。

这时候枪声不断,他们也不敢放狗去追。

不过围猎的精髓在于一个围”字。

当黄羊群终于爬上山丘,迎接它们的不是自由,而是枪声!

另一支狩猎队也赶来了。

朝伦巴特尔当即率领众人后撤。

无他。

会有流弹。

反正他们这边打的猎物足够多,上百只黄羊,几千斤肉,足够他们处理很久了。

跳下马。

高华跟在众人的身后在雪原上查找倒下的黄羊。

如此低的温度,猎物一旦中枪必然快速失温而死,根本不需要后续补枪,只需要将已经快要冻硬的黄羊拖回来即可。

片刻功夫。

上百只黄羊堆积如山。

朝伦巴特尔大声道:“得赶快把羊运走,现在下了雪,狼也找不到吃的,我们这边的血腥味会很快把他们引来————”

赵国宁扬了扬手中的真理:“有这个怕什么?”

高华:“————”

他拽了拽赵国宁的衣角,示意对方不要太气盛。

毕竟这里是人家的地盘,而某些书里会写草原狼是草原人的精神图腾,杀狼如杀人亲爹————

朝伦巴特尔摇摇头:“有枪是不怕狼————但狼最是狡猾贪婪,白天它们根本不敢来,怕的是它们晚上悄悄过来偷肉!咱们辛苦打的肉,它们偷走吃了,咱们吃什么?”

赵国宁想了想,满脸认可:“您说得对!”

手脚麻利帮着装车。

满载而归。

到了营盘天已经又快黑了。

留下来的人看到如此多的黄羊很是兴奋。

赵礼站在高华身边悄声说道:“在珠日和的收购站,一只成年的黄羊连皮带肉能卖二十元,几乎是学徒工一个月的工资————因此,咱们要把羊全部拉走,需要给出差不多类似的报酬。”

赵国宁皱眉:“这不是咱们打的猎物吗?”

赵礼扭头:“可这里是人家的草场。”

赵国宁不再言语。

赵礼小声道:“其实牧区的领导不太喜欢内地人跑来收购羊————黄羊皮是上等皮夹克的原料,一般都出口给了东欧,好肉也一样出口,那些剩下的边角料才会运到呼市等城市供应给市民。”

高华问道:“也就是说咱们的到来,影响了牧区的出口任务,还有正常的物资供应?”

赵礼点点头,笑道:“这么说也没错。但这里更加靠近四九城,所以牧区的领导再怎么样不愿意,每年咱们都会组织人手过来打猎。”

好吧,京爷威武————高华面无表情。

新鲜黄羊烤肉是草原上的着名美食。

虽说这些是送往轧钢厂的物资,但多一只少一只也不重要,反正休息明天一天,后天还有一次类似的狩猎。

——

狩猎的激奋和劳累使每个人胃口大开。

高华大快朵颐。

吃完饭。

所有人回到蒙古包沉沉睡去。

后半夜。

两声枪响让高华从梦中醒来。

帐篷外狗吠震天。

赵礼和两个民兵当即提着枪和手电筒走了出去。

片刻后。

他们又从外面回来。

赵礼神情紧张:“听说刚才有狼摸到了营盘边上,不知道是盯上了咱们的猎物,还是想掏牧民的羊————老朝伦请求我们帮忙今晚守夜。”

说完。

他看向赵国宁:“你当过兵,你来安排。”

赵国宁看了看表:“现在是四点,差不多要到七点天才亮,一共三个小时,所以也没有什么好安排的,我们十五个人分成三组,这样每个小组的火力别说是面对狼了,就算是熊瞎子也能打成筛子!”

赵礼轻轻点头,手指高华:“小高跟我一组吧。”

出门在外,相互关照。

高华没有拒绝。

他扛着枪跟着赵礼走了出去。

门外夜色如墨。

几只手电的光芒就是全部的亮光。

远处不知道是夜风的呼啸,还是狼群的嗥叫,听的人有些毛骨悚然。

但冰冷沉甸的真理又给了人无穷的勇气。

一夜过去。

第二天清晨无风无雪。

蒙古包的炊烟如同古诗里描述的那样,大漠孤烟直,直直飘入低矮的天空。

牛羊还在慢慢地反刍,阳光已驱走了冬夜的寒气,牛羊身上的一层白霜刚刚化成了白露,很快又变成了一片轻薄的白雾。

高华打了个哈欠。

在他旁边,三个民兵也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神情。

一骑快马飞来。

很快。

朝伦巴特尔从远处跑来,笑容满面:“赵同志,你们轧钢厂发来电报,说是筹集的生活物资今天就会送来,让你们派人去车站接车,还说若是有打到的猎物,一并送到车站,晚上会有一趟返回四九城的货运列车从这里经过,到时会顺便把猎物拉回去四九城!”

高华面露喜色,望向赵礼:“我押车回去吧。”

赵礼疑惑。

高华压低声音:“忘了那头牛啦?”

赵礼这才恍然大悟,点点头:“确实,早一天把牛弄回去,治好的机会就大一分。”

说完。

他看向朝伦巴特尔:“那头牛可以交易了。”

傍晚七点。

火车准时进站。

车站调度只给了十分钟的停靠时间,因此要抓紧时间搬运货物。

十二个民兵也跟了来。

除开赶着牛上火车费了点功夫,基本上五分钟不到就全部装车结束。

——

汽笛鸣响。

高华叹了口气:“赵哥,你们多保重,我先走了。”

赵礼挥手:“替我向办公室的人问好!”

火车缓缓移动。

高华脸上的遗撼之色愈发浓重。

无他。

赵礼等人回去小睡一会儿,就会跟着大部队再度前往草原狩猎。

这种热闹每年就这么一次。

过期不候。

但高华看了看那头虚弱无力趴在车厢里的奶牛,心里顿时乐开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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