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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章 居然会毛笔字(1 / 1)

忙完中午的饭点,后厨的抽油烟机终于停了下来,空气中残留的甜蒜酱回锅肉香气,渐渐被窗外飘进来的槐花香取代。邢成义解下系了一上午的围裙,围裙上沾着些微油星和酱汁,他随手往水池里一扔,拧开水龙头冲了冲,又用洗洁精搓出泡沫,麻利地洗干净,拧干后挂在墙上的挂钩上——那挂钩是他刚来店里时,和王哥一起钉上去的,如今上面还挂着王哥的深蓝色围裙,两条围裙并排着,像两个并肩忙活的身影。

“王哥,歇会儿不?我回宿舍躺半小时,两点前准回来,下午的外卖单子估计得爆。”邢成义擦了擦手上的水,转头看向正在擦拭灶台的王哥。

王哥比他大五岁,是“学子家常菜”的另一位厨师,两人一起搭配工作。王哥话不多,手艺却扎实,擅长做鲁菜,邢成义的回锅肉火了之后,他也跟着琢磨,偶尔会给邢成义搭把手,切个配菜、调个酱汁,两人配合得格外默契。他抬起头,额角的汗珠顺着脸颊滑下来,落在沾满油污的厨师服上,晕开一小片深色:“行,你去吧,我把灶台收拾干净,也回宿舍歇着。”

张阿姨在前台收拾着桌椅,听到两人的对话,笑着喊:“你们俩都歇会儿,中午忙坏了,下午有小李盯着,实在忙不过来我再叫你们。”

邢成义应了一声,推开门走出后厨。午后的阳光正好,透过路边的梧桐树叶,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风里带着初春的暖意,吹在脸上,让人浑身都觉得舒展。他和王哥住的宿舍就在餐馆后面的老式居民楼里,步行不过五分钟的路程,是老板帮忙租的双人间,面积不大,却被两人收拾得整整齐齐。一张上下铺的铁架床靠着墙,邢成义住下铺,王哥住上铺;床对面是两张并排的书桌,上面摆着各自的生活用品——邢成义的桌上放着菜谱和记账本,王哥的桌上则多了几本书和一个砚台;角落里还有两个简易的衣柜,里面挂着他们的厨师服和换洗衣物。

推开门,宿舍里静悄悄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地板上,形成一片温暖的光斑,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墨香——不是平时后厨的油烟味,也不是洗衣液的香味,而是一种沉静又雅致的气息。邢成义刚要换鞋,就看到王哥正坐在书桌前,背对着他,手里握着一支毛笔,低头专注地写着什么。

他心里愣了一下,平时王哥中午要么躺在上铺午休,要么坐在书桌前看菜谱,怎么今天突然练起了毛笔字?而且看这架势,还挺认真的。邢成义放轻了脚步,悄悄走了过去,生怕打扰到王哥。他的脚步声很轻,落在地板上,几乎没有发出声音,王哥依旧专注地写着,丝毫没有察觉。

走近了才看清,书桌上铺着一张宽大的米黄色宣纸,宣纸的质地细腻,边缘整齐,一看就不是便宜的普通纸张;砚台里盛着乌黑发亮的墨汁,墨香就是从这里飘出来的,砚台的造型古朴,上面刻着简单的云纹;王哥握着一支兼毫毛笔,笔杆是深棕色的竹制,带着温润的光泽,笔尖柔软而有弹性。他的坐姿端正,腰背挺直,手腕悬着,不碰桌面,笔尖在宣纸上缓缓移动,一笔一划,都写得格外认真。他的眉头微微蹙着,眼神专注地盯着笔尖,仿佛整个世界都只剩下眼前的宣纸和笔墨,外界的一切喧嚣——包括餐馆的叫卖声、马路的车鸣声,都与他无关。

宣纸上已经写了好几行字,是苏轼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字体娟秀中带着点刚劲,笔画流畅自然,起笔收笔都很有章法,结构匀称,疏密得当,每个字都透着一股说不出的韵味。邢成义虽然不懂书法,平时接触最多的就是菜谱上的印刷体和自己记账时歪歪扭扭的字迹,但也能一眼看出,王哥的字写得真好,比那些挂在酒店大堂里的书法作品还要好看几分,看着就让人觉得心里平静。

“王哥,你还会写毛笔字啊?”邢成义站在旁边看了好一会儿,终于忍不住轻声问道,声音压得很低,生怕打破这份宁静。

王哥听到声音,才缓缓抬起头,转动脖子时,发出轻微的“咔嚓”声,显然是保持一个姿势太久了。他看到是邢成义,脸上露出一抹温和的笑容,放下手里的毛笔,活动了一下僵硬的手腕和手指,指关节发出一连串的声响:“哦,是成义啊,回来了。闲来无事,练练字,打发时间,也能静心。后厨天天吵吵嚷嚷的,写写字能让脑子清静点。”

“写得真好,”邢成义由衷地赞叹道,伸出手指,轻轻指了指宣纸上的字,又赶紧收了回来,生怕碰脏了宣纸,“我不懂书法,但看着就觉得舒服,比那些印刷体好看多了,也比我写的强一百倍。我平时握锅铲还行,握笔就跟握了根烧火棍似的,歪歪扭扭的。”

王哥笑了笑,摆了摆手,语气谦虚:“就是瞎写,练了十几年了,谈不上多好,就是个爱好。小时候我爷爷是村里的教书先生,逼着我练的,后来越练越喜欢,不管到哪,都带着笔墨纸砚。你要不要试试?”

邢成义愣了一下,连忙摆了摆手,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不了不了,王哥,我哪会写这个啊,连笔都握不好。咱们天天在后厨颠勺,手上全是力气,写毛笔字这活儿,太精细了,我来不了,别糟蹋了你的好纸好墨。”

“试试嘛,又不是让你写得多好,就当玩玩,放松放松,”王哥说着,从书桌的抽屉里拿出一支新的兼毫毛笔,这支笔比他刚才用的那支略小一点,更适合初学者,他又拿起砚台边的墨锭,在砚台里轻轻研磨了几下,让墨汁变得更细腻浓稠,然后把毛笔蘸了点墨汁,递到邢成义手里,又把铺在桌上的宣纸往前挪了挪,留出足够的空间,“来,握笔的姿势我教你,很简单的。毛笔要用五指执笔法,掌心要空,像握着一个鸡蛋似的,这样手腕才能灵活转动,跟咱们握锅铲的姿势不一样,锅铲要握实,毛笔要握活。”

邢成义看着王哥递过来的毛笔,心里有点犹豫。他长这么大,除了小时候在学校里用毛笔写过几次“人之初,性本善”,之后就再也没碰过了。那时候写的字,连自己都看不下去,歪歪扭扭,像爬爬虫一样,后来跟着父亲学种地,再后来出来学厨师,就更没机会碰毛笔了。可看着王哥期待的眼神,又想起刚才王哥写字时那种沉静专注的模样,心里又有点痒痒的——在后厨待久了,天天跟油烟、噪音打交道,这种安安静静的事儿,反而让他觉得新鲜。终究,他还是接过了毛笔。

毛笔的笔杆是竹制的,带着天然的纹理,触感温润而粗糙,握在手里很实在;笔尖蘸了墨汁后,沉甸甸的,比他想象中要重一些。他的手指僵硬地弯曲着,按照王哥说的,用大拇指、食指和中指握住笔杆,无名指和小指轻轻托在后面,努力让掌心空出来,可怎么都觉得不自在,手指像是不听使唤一样,总是不自觉地攥紧,掌心也空不出来,反而憋得难受,指关节都泛了白。

“不对不对,”王哥站在旁边,耐心地指导着,伸出手,轻轻握住邢成义的手,帮他调整姿势,“大拇指要内扣,别太用力,食指和中指要自然弯曲,握住笔杆的外侧,无名指的指甲内侧要顶住笔杆,小指要跟着无名指,轻轻靠住,掌心一定要空,你感受一下,是不是能放下一个鸡蛋?咱们颠勺的时候,手腕是硬的,写毛笔字手腕要软,要活。”

邢成义跟着王哥的指导,慢慢调整着手指的位置。王哥的手温暖而有力,带着常年握笔和颠勺留下的薄茧,轻轻包裹着他的手,让他原本僵硬的手指渐渐放松下来。他试着感受了一下掌心,果然,慢慢能空出一点空间了,虽然还不能放下一个鸡蛋,但比刚才好多了。手腕也渐渐放松,不再像刚才那样紧绷着。

“这样就对了,”王哥松开手,点了点头,“握笔一定要稳,但不能太用力,太用力了手腕会僵硬,写出来的字就不自然了,跟咱们炒肉似的,火候太猛就糊了,得掌握好力度。手腕要悬空,不要碰到桌面,这样才能灵活运笔。”

邢成义努力让自己的手腕稳住,可刚一悬空,就忍不住发抖,笔杆在手里晃来晃去,笔尖上的墨汁都快要滴下来了。他皱着眉头,咬着嘴唇,心里有点着急:“不行不行,王哥,太别扭了,这比我握锅铲难多了。我握锅铲的时候,稳得能让油星不溅到脸上,怎么握个毛笔就这么难呢?感觉手不是自己的了。”

“刚开始都这样,谁也不是一开始就会的,”王哥笑着安慰道,语气很有耐心,“我刚开始学的时候,写的字比你这还难看,要么写得像波浪线,要么墨汁太多,晕成一团,我爷爷天天拿着戒尺敲我的手。慢慢来,不要急,先深呼吸,让自己平静下来。你就把它当成你的锅铲,只不过锅铲是炒肉,毛笔是‘炒’字,都是手上的功夫,慢慢找感觉。先从简单的笔画开始,咱们先写个‘一’试试,最简单的横画,就像你切五花肉的肉片,要平要匀。”

邢成义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平复了一下烦躁的心情。他想起自己刚开始学炒回锅肉的时候,也是一次次失败,肉片炒老了、酱汁放多了、火候没掌握好,炒坏的肉不知扔了多少,后来慢慢摸索,才找到感觉。写毛笔字应该也一样,没有谁一开始就很厉害。

再睁开眼时,他的眼神专注了不少。他盯着笔尖,努力让自己的手腕稳住,笔尖轻轻落在宣纸上,刚一接触,就觉得宣纸的吸水性很强,墨汁瞬间晕开了一点。他小心翼翼地,缓缓向右移动笔尖,尽量让笔画保持平直。可刚写了一半,手腕还是忍不住抖了一下,笔画一下子变粗了,像五花肉切厚了一块;到了末尾,收笔的时候又没控制好力度,笔画的末端变得尖尖的,像是一根小尾巴,跟他平时切菜切出的歪歪扭扭的土豆丝似的。

“你看你这‘一’,写得跟条小虫子似的,歪歪扭扭的,”邢成义看着自己写的笔画,忍不住自嘲地笑了起来,把毛笔递还给王哥,“不行不行,我真不是这块料,还是你来吧,我看着就好。这活儿比炒十份回锅肉还累。”

“别啊,刚开始写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王哥没有接毛笔,反而拿起他写的“一”,仔细看了看,笑着鼓励道,“你这笔画虽然歪,但有力量,带着股子咱们后厨颠勺的劲儿,不软塌,有自己的味道。我刚开始学的时候,写的‘一’比你这还弯,像条蚯蚓。再来一次,这次慢一点,注意力集中在笔尖上,感受墨汁在宣纸上的流动,手腕放松,不要刻意去控制,顺着感觉来,就像你炒肉时跟着火候走一样。”

邢成义看着王哥真诚的眼神,又看了看桌上的宣纸和毛笔,心里的那点挫败感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不服输的劲头。他重新握紧毛笔,蘸了点墨汁,这次蘸得少了点,避免墨汁太多晕开。他再次将笔尖落在宣纸上,这次没有急于移动,而是先感受了一下笔尖与宣纸的接触感——软软的,糯糯的,和铁锅的坚硬完全不同。然后,他缓缓发力,手腕尽量放松,一点点向右移动。

这一次,虽然手腕还是有点抖,但比刚才好多了。笔画虽然算不上笔直,但也比刚才的“小虫子”强多了,收笔的时候,他有意识地顿了一下,虽然还是有点生硬,但至少没有了那根“小尾巴”,像一片切得不算规整但还算均匀的五花肉片。

“你看,这次是不是好多了?”王哥在旁边看着,笑着点头,眼睛里满是赞许,“有进步,真的。你这手上的功夫还是有的,毕竟天天颠勺,手上有准头,就是没找对感觉。再来试试写个‘二’,就是两个横画,上面的短一点,菜似的,要整齐。”

邢成义受到了鼓励,信心大增,又蘸了点墨汁,开始写“二”。上面的短横画,他写得很小心,虽然还是有点歪,但比刚才的“一”稳了不少;腕抖得更轻了,笔画也比刚才平直了很多,两个横画之间的距离也还算均匀。写完之后,他自己看了看,忍不住笑了:“好像是比刚才强点了,至少能看出是个‘二’了。”

“不止是强点,是进步很大,”王哥拍了拍他的肩膀,“你这悟性高,手上又有力量,多练练,肯定能写好。再来试试写个‘人’字,撇和捺,要舒展,就像咱们炒菜时翻勺的动作,要打开。”

邢成义点点头,握着毛笔,蘸了墨汁,开始写“人”字。撇画还好,他慢慢写,虽然有点弯,但还算流畅;到了捺画,需要向右下方舒展,然后顿笔收锋,他试了好几次,要么捺画写得太短,像没展开的翅膀,要么顿笔太用力,墨汁晕成一团。王哥在旁边耐心指导:“捺画要先轻后重,慢慢发力,收锋的时候要利落,就像你炒肉时最后收汁,要恰到好处。”

邢成义照着王哥说的,一次次尝试,写坏了一张又一张纸,墨汁也蘸了一次又一次。他的额角渐渐渗出了汗珠,手指也有点发酸,但他却一点都不觉得累,反而觉得很投入——这种专注于一件事,慢慢摸索、慢慢进步的感觉,和他琢磨回锅肉的味道时一模一样,让人心里踏实。

不知不觉,半个多小时过去了。书桌上已经铺了好几张写满字的宣纸,上面有歪歪扭扭的笔画,也有不成形的汉字,但每一个字,都比上一个要稳、要好看。邢成义放下毛笔,看着自己写的字,虽然算不上好看,甚至有些笨拙,但却透着一股一股刚劲有力的味道,不像王哥的字那样娟秀雅致,却带着他自己的印记——那是常年颠勺、握锅铲练出来的力量感,是一个厨师独有的烟火气。

“王哥,你看我写的这些,是不是比刚开始强多了?”邢成义指着宣纸上的字,脸上带着一丝得意的笑容。

王哥走过来,仔细看了看,然后笑了笑,语气真诚:“不错啊,成义。真的不错。你的字虽然算不上多么工整好看,但有股独特的魅力,刚劲、实在,透着股子烟火气,看着很舒服。就像你做的回锅肉,不是最精致的,但最对胃口。”

邢成义听了,心里暖暖的。他知道,王哥是在鼓励他,但他也能感受到自己的进步。他看着桌上的笔墨纸砚,又看了看窗外的阳光,突然觉得,这种在忙碌的后厨生活之外,能安安静静待下来写写字的时光,格外珍贵。

“王哥,谢谢你啊,”邢成义拿起一张自己写的“人”字,小心翼翼地叠起来,“以后有空,我还跟你学写字。天天在后厨忙,也该静下来练练心。”

“好啊,”王哥笑着点点头,重新拿起自己的毛笔,“咱们俩,一个琢磨菜,一个琢磨字,也算各有各的乐趣。以后中午歇班,咱们就回宿舍,你写字,我也写字,清静。”

邢成义点点头,心里充满了期待。他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已经一点多了,该回店里准备下午的生意了。他拿起自己写的几张字,小心翼翼地放进书桌的抽屉里,然后和王哥一起走出宿舍。

午后的阳光依旧温暖,槐花香更浓了。两人并肩走着,聊着写字的技巧,也聊着下午的外卖订单,聊着店里的生意。邢成义觉得,这样的日子,虽然忙碌,却很踏实——有自己喜欢的手艺,有默契的伙伴,还有这样一段能静下心来写字的时光,就像他做的回锅肉一样,虽然平凡,却充满了温暖的烟火滋味。

回到店里,小李已经开始切配菜了,张阿姨也在整理外卖订单。邢成义换上围裙,走进后厨,拿起锅铲,看着案板上新鲜的五花肉和青蒜苗,心里格外有底气。他知道,无论是做回锅肉,还是写毛笔字,只要用心去做,慢慢琢磨,总能做出属于自己的味道,写出属于自己的人生。

抽油烟机再次嗡嗡作响,火光映着邢成义的脸,五花肉在炒锅里滋滋作响,甜蒜酱的清香弥漫开来。他握着锅铲的手,依旧稳如泰山,而他的心里,却多了一份沉静和从容——那是笔墨纸砚赋予他的力量,是烟火气与书卷气交织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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