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缓缓沉向地平线,豆雁们静静飞行著,谁也没有开口。
“我想你很快就能见到你的朋友了,”领头的苔原忽然打破沉默,“再过不久,我们就会到达维姆布湖。那儿是附近最合適的歇脚地,阿卡他们大概也会在那儿休息。”
“谢谢你们,苔原先生。但愿我能早点找到他我有些不太好的预感。”安森回应,心里隱约觉得尼尔斯恐怕还要吃不少苦头。
此时,仍在奋力坚持的大鹅莫顿感到一阵恼火。他恨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用行动向这些“流浪者”证明:即便是一只家鹅,也能闯出一番天地。
最让他难以接受的是,就连他这只家鹅也听说过领头雁“阿卡”的威名——她已一百多岁,身边的伙伴无一不是最优秀的灰雁。可正因为如此,恐怕再没有谁比阿卡更看不起家鹅了。
莫顿憋著一股劲,一心想要证明自己並不比他们差。
他內心正激烈挣扎,盘算著是该掉头返回熟悉的农舍,还是继续跟上这趟前途未卜的旅程。
“亲爱的莫顿,你知道自己从来没有飞上天过,又怎么可能跟著他们一路迁徙。你最好在活活累死之前,赶快回家去吧!”他背上驮著的那个小人儿在这时候突然开口。
“闭嘴!小心我把你抖下去!”雄鹅莫顿一听,连这个自己平时最討厌的傢伙都不相信他,顿时更加坚定了坚持下去的决心。一气之下,他奋力挥动翅膀,竟真的追上了渐渐远去的雁群。
但他无法长时间保持这个速度。幸好,太阳开始落山了。
圆圆的太阳刚一触到远山的轮廓,雁群便迅速向下俯衝。尼尔斯和莫顿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隨著雁群稳稳落在了维姆布湖的岸边。
尼尔斯跳下鹅背,想道:“看来我们要在这个地方过夜啦!”
他和莫顿落在一条狭窄的沙岸上,面前是一片广阔的大湖。湖面上还漂浮著些许未化的浮冰。灰雁们正游到那儿刷洗羽毛、寻找食物,四周散发著凛冽的寒气。
沙滩后方是一片松树林,这里白雪皑皑,像是松树林不愿冬天离去,把她留在了自己的身边。
尼尔斯一整天都没有吃东西,这时候肚子饿得咕嚕咕嚕地叫。可是他不知道哪里能有吃的,也想不出自己该住在哪儿。
他的爸爸妈妈不会来给他盖上被子,没有人能在这危险的夜晚保护自己。想著这些,早已过了高空旅行兴奋劲儿的他,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太阳渐渐隱没,夜幕降临,尼尔斯心中的不安和恐惧隨之升起。
他不安地环视远处的那些灰雁旅伴——除了他们之外,自己已经无依无靠了。
他突然想起来带著自己飞行的大鹅莫顿,回头就看到莫顿一直趴在他们降落的地方,修长的脖子无力地瘫在地上,双眼紧闭,累得奄奄一息。
尼尔斯从前欺负过许多动物,这只雄鹅也没能倖免。但是此时此刻,他只觉得莫顿是他唯一能依靠的了。
“亲爱的莫顿,”尼尔斯说,“这儿离湖面只有几步路了,快过去喝点水再休息吧。”
可是莫顿仿佛没听到一般,一动也没动。
他担心得要命,真怕就这样失去这好不容易才没有丟的大鹅——有他一直看著,就不算丟了。
他用了全身的力气上去拉扯大鹅,用力推搡莫顿,可雄鹅就是一动不动。尼尔斯急得眼泪都掉下来了,又开始难过地大哭起来。
“看来你的这位朋友需要一些帮助。”“我想没错,主要是这只可怜的大鹅看起来有些不太好。”
尼尔斯觉得后面这句话的声音有些耳熟,赶忙回过头。
“安森!谢天谢地,你怎么也来了?”尼尔斯没等安森回答,接著说道,“你们能来帮帮我吗?莫顿已经累得不行了,我想帮他到湖边喝点水。”
“当然,”安森望著胸膛还在起伏的莫顿,暗自鬆了口气——他蛮喜欢这只有情有义、敢於追寻自由的大鹅。
“我也来帮忙。”一旁的年轻豆雁金斑也用自己的脑袋顶著大鹅推向湖水。
终於,雄鹅的嘴巴浸入了湖里。
在入水之前,安森趁他们不注意时偷偷滴了一滴治疗药水在莫顿嘴里—按故事之书中对这瓶魔药的说明:它能治癒绝大多数肉体的伤势,拥有正面灵源者能够消耗微弱灵源使用它。
莫顿就这么一动不动地躺了一小会儿,没过多久就重新扬起了脑袋,甩落头上的水珠。等到觉得自己恢復了体力,他对著三人道谢后,便去到芦苇和蒲草之间寻找什么。
没过一会儿,他嘴里就叼著一条小鱸鱼返回来了。 “这是送给你们的,谢谢你们帮我喝到了水。”他说道,“至於这位好心的豆雁,我欠你一个人情,以后如果有什么我能帮助你的地方,儘管开口。”
“哦!不必客气,”金斑说道,“大多数的豆雁一旦发现有谁需要帮助,都不会袖手旁观的。”
尼尔斯还是第一次感受到这样亲切的道谢,他是那么高兴,甚至想伸出双臂紧紧地拥抱住莫顿的脖子,但不想这样冒昧。
他也很高兴能够吃到莫顿送的生鱼。一开始他並不想吃生的,可飢饿逼得他想尝尝生鱼的滋味了。
他先是看了看安森,发现他没有要动手召唤宝剑的意思,於是在身上摸到了自己还拴在裤子纽扣上的小刀,主动上去处理这条对他们来说已经不算小的鱼。
安森看著尼尔斯快速地去除鱼的鳞片和內臟,隨后把鱼肉切成片,就招呼自己一块来享用。安森欣然同意,他並不抗拒吃鱼生——寄生虫总不会也隨著他穿越回去吧。
没用多少时间,那条鱼就被两人吃光了。
尼尔斯吃饱之后却不好意思起来,因为他居然能够生吞活剥地吃东西了。“哎,看样子我们真的不再是个人了,而成了一个货真价实的小精灵啦!”他暗自思忖道。
“安森,你是怎么来到这儿还找到我的?”尼尔斯有些好奇,安森可是人类变成的小精灵,又不可能会什么魔法,怎么能赶上骑著莫顿飞翔的自己。
“我看到你和莫顿跟著大雁飞走了,”安森说,“於是我对天上的候鸟们寻求帮助,善良的金斑说很愿意帮助我跟上你们。”
“我们刚准备寻找你们,就听到了你的哭声,於是就找到你了。”安森问道:“你们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跟著灰雁来到这儿?”
金斑在他们吃鱼时已经告別三人回到了豆雁群中,临走前还对安森表示:如果想和他们一块儿继续旅行的话,可以在明天太阳彻底升起前去找他们。
雄鹅在旁边看著他们吃完鱼开始聊天了,才放低了声音回答道:“我们碰上了一群趾高气扬的灰雁,他们看不起所有的家禽。”
“是的,我也已经看出来了。”尼尔斯回答。
“倘若我能够跟著他们一直飞到最北面的拉普兰,让他们见识见识,一只家鹅也照样可以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这对我来说是十分光荣的。”
“嗯”尼尔斯支吾著拖长了声音。他不相信雄鹅真的能够实现他的那番豪言壮语,可是又不愿意反驳。
“不过我认为光靠我自己,可能难以把这一趟旅行应付下来,”雄鹅说,“所以我想问你们,愿不愿意帮我的忙,陪我一起去。”
尼尔斯一路上只想著能快点回家,没来得及有什么其他想法,他一时之间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
“我还以为,你还记恨著我。”他终於这样回答说。
可是莫顿在被他们救了命之后,明显已把那些全都拋到脑后去了。
“我想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去。”尼尔斯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那么,到秋天以后,我一定把你们送回去。”雄鹅说,“不把你送到家之前,我不会离开你。”
尼尔斯突然觉得隔一段时间再让爸爸妈妈见到自己,倒也挺不错,说不定他们会更疼自己。
他刚想开口问问安森的意见时,他们听到身后传来了一阵扑啦啦挥动翅膀的响声。
原来灰雁们全都在水上扑腾翅膀抖落水珠,在水面排成长队,由领头雁率领著朝他们游过来了。
这时候,莫顿仔细地观察这些灰雁,他觉得心里很不好受。
他们的身材要比他小得多,他们当中几乎每一只都是灰顏色的。
家鹅生来走起路来就慢吞吞的,摇摇摆摆地踱方步。然而这些灰雁不是在行走,而是敏捷地半跑半跳。
他看到他们的脚,心里更不是滋味,因为他们的脚都很大,而且脚掌都磨得伤痕累累。
可以看得出来,灰雁们从来不在乎脚下踩到什么东西,他们也不愿意遇到了麻烦就绕道走。
他们相貌堂堂,羽翼整洁,不过从脚掌上细密的伤口一眼就能看出,他们是来自荒山僻野的傢伙。
莫顿悄悄地对两人说:“你们要大大方方地回答问话,但是尼尔斯不必说出自己真正的名字。”刚刚说了这么一句话,灰雁们就已经来到了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