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天刚蒙蒙亮,山里的雾气还没有散,空气湿漉漉的,德格伦村的农奴们却已经早早起床,然后扛着锄头下地干活儿了。
因为基督教提倡节俭,所以中世纪普遍没有吃早饭的习惯,大家一天都只吃两顿饭。
不过其中的一部分原因也可能是因为生产力水平低下,大家都没有多馀的粮食,因此不得不只吃两餐。
村子外的条田旁,在老杰克神色严肃的监督下,德格伦村的所有农奴都一个不落地跨过田埂,被安排到领主自营地里。
没错,今天是农奴的义务劳动时间。
在庄园与农奴制度的背景下,德格伦村的耕地被划分为许多长条状的田埂,领主拥有最好的部分作为自营地,农奴家庭也拥有一些条田,被称作份地。
这些条田分散在不同品质的土地上,以保证相对公平。
同时,领主必须履行保护领民的义务,并且从原则上来讲,领主没有权力随意抢占治下领民的财产。不过很遗撼的是,原则通常在领主手里。
而作为回报,领地上的农奴则需要缴纳各种税租。
通常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实物地租,农奴需要将自己“份地”里出产的一部分交给领主,例如一定比例的谷物、家禽、鸡蛋、葡萄酒、蔬菜等。
除了实物税,另外一大税种就是劳役税了。这是最内核、最繁重的义务。
农奴每周必须抽出2到4天的时间,无偿在领主的“自营地”上劳动。工作内容包括犁地、播种、除草、收割、修理等一切农活。在农忙时节,劳役时间还会更长。
然后还有继承税,结婚税,人头税,磨坊税,十一税等其他名目繁多的税种。这么一看,中世纪农奴过得简直连条狗都不如。不仅自己辛辛苦苦的劳动成果要被盘剥,就连自己本身也必须为领主服役。
今天刚好就是农奴们义务劳动的时间,老杰克不得不提前起来监督。
他深知这群农奴们的小心思,因为反正不是自己的耕地,所以农奴们干活时总是能偷懒就偷懒,为此他不得不在手上拿了一条特制牛皮鞭子,看见谁干活不卖力,就毫不留情地一鞭子打下去。
李昂虽然很厌恶这种行为,但目前实在没有能力改变。他现在自己都穷的叮当响,哪里还有条件去提高农奴的待遇?
俗话说的好,屁股决定脑袋。
在生产力有限的条件下,李昂只会优先保证自己作为领主的体面。
至于在耕地里辛苦劳作的农奴,他只能无奈的道一声抱歉。有些人生来就在罗马,有些人生来就是牛马。
或许等这场战争结束后,农奴们才会轻松一点。
因为李昂发现,德格伦村采用的耕作制度依旧是比较古早的条田制,而并非三囿制。
这种古老的耕作方式效率低下,每年都有大量土地被迫休耕,导致粮食产量始终上不去。如果能够引进三圃制,将耕地分为春耕、秋耕和休耕三部分,轮流使用,粮食产量至少能提高三成。
李昂站在田埂上,望着眼前杂乱无章的条田,心中暗暗记下这个改革计划。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战争迫在眉睫,一切都要等他从战场归来再说。
“老爷,“罗杰牵着一匹枣红色的战马走过来,“队伍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出发。“
李昂点点头,转身回到院子里,罗杰则跟在后面。
“老爷,让我来帮您穿戴盔甲。”
李昂闻言先是愣了一下,随后马上反应过来,学着记忆中的样子张开双臂。
以前习惯了自己给自己穿衣服,现在突然有一个人说要帮你穿戴盔甲,还真有点别扭。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骑士盔甲不可能一个人穿好,身边必须有侍从帮忙才行。
罗杰熟练地拿起锁子甲,这件传承自老爵爷的盔甲虽然有些年头,但保养得相当不错。他先为李昂套上厚厚的武装衣,然后小心地将锁子甲披在肩上。
“老爷,请抬一下手臂。
”罗杰轻声说道,手法娴熟地调整着锁子甲的系带,很快就将这件沉重的盔甲固定妥当。
接着是护胫和护臂。罗杰单膝跪地,为李昂系紧小腿上的金属护具。然后用同样的方法绑上护臂。
之后,罗杰捧来那顶诺曼盔。这顶圆椎形的头盔顶部带着一根小小的金属刺,面甲部分可以上下活动。当头盔戴上的瞬间,李昂的视野变得狭窄,呼吸也变得沉重起来。
“感觉如何,老爷?“罗杰关切地问。
“有点重,“李昂活动了一下肩膀,“但还能适应。“
一切都穿戴完后,桌子上还剩一副札甲胸裆,胸裆是由数十块铁甲片制成的外面还复盖了一层粗呢漆布,大概有5磅重,作用类似于护心镜。
不过现在的总要任务是赶路,一路上也没什么危险,所以光穿上锁子甲就够了,胸裆完全可以等到了战场再穿。
一切准备完毕后,李昂又将父亲留下的那把双手剑背在了身后,另外一只手则拿起一面绣有猎鹰样式的鸢尾盾,和罗杰一起走出门外。
作为他的侍从,罗杰装备也不差:外套着一件皮甲,腰佩长剑,背上还扛着一把弓箭和一面盾牌。
院子外面,12个征召兵已经在站好,再加之罗杰,刚好不多不少13个人。
德格伦村总共大约有160多号人,但是因为这个时代并没有详细的人口普查,所以李昂也不是特别清楚。大致算下来,差不多是10个村民养一个士兵。
因此13人的兵役要求并不严苛,甚至可以称得上宽松。
队伍中有10人都是农奴,他们当中有上过战场的老兵油子,也有从没上过战场的新兵蛋子,不过装备倒是出奇的一致。
人手穿着一件打了补丁的亚麻衣服,腰间别着砍柴用的短斧头,肩膀上扛着草叉或者粪叉,眼神中充满迷茫和担忧。
另外两人则是自由民,其中一人正是昨天遇见的小汤姆,他脸上洋溢着喜悦,看样子已经说服了老汤姆。
小汤姆头上戴了一顶毡帽,身上穿着一件灰褐色的皮甲,上面密密麻麻全是打过的补丁,估计是老汤姆压箱底的东西。
此外,他手上还有一把猎弓,不过并没有上弦,因为长途行军时弓弦需要放松保养,以免失去弹性。腰间挂着一个箭袋,里面插着十几支手工削制的箭矢,箭羽用的是常见的鹅毛。
“不错,看来你选择了正确的道路!”
李昂对这个充满理想的小伙子很有好感,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引来周围人羡慕的眼神。
在战争中,能被领主青睐,不说飞黄腾达,至少也能活得久一点。
“都到齐了?“李昂最后确认了一遍,高声问道。
“到齐了,老爷!“罗杰清点人数后回答。
李昂点点头,翻身上马。锁子甲随着动作发出金属摩擦的声响,在晨光中闪着微光。
“出发!“
队伍缓缓走出村庄,后面跟着一辆装载着粮食的马车,由罗杰驾驶,上面还放着为李昂准备的三把木杆骑枪。
当路过老杰克所在的耕地时,李昂勒住缰绳,停了下来。
“上帝保佑,老爷,祝您凯旋归来!”老杰克抬起头,声音有些哽咽。
与此同时,田地里劳作的农奴也纷纷停了下来,看向队伍,出征的队伍里面,说不定就有他们的儿子,兄弟,丈夫,抑或是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