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纽约jfk机场到洛杉矶x机场的红眼航班,是一场凡人无法承受的酷刑。
狭窄的座位,浑浊的空气,邻座大叔那如同施工现场般的鼾声,以及空姐脸上那“再问一句我就把咖啡泼你脸上”的职业假笑。
但对于林布凌来说,这一切,都如同天堂。
从酒店冲出来的那一刻起,这位金牌经纪人就进入了一种精神分裂的状态。
他一会儿象个打了鸡血的传销讲师,对着林布凌慷慨陈词,主题是如何用实力和汗水,让科比那个偏执狂刮目相看。
一会儿又象个即将被送上刑场的死囚,抱着脑袋碎碎念,分析着林布凌此去被科比直接骂到退役的概率有多大。
在机场,他用抢的,给林布凌买了一杯超大份的美式咖啡,和一块能当砖头用的能量棒。
“喝!吃!”他把东西塞进林布凌怀里,表情狰狞得象个逼孩子吃药的老父亲,“保持清醒!保持体力!你即将面对的,是这个联盟里最可怕的怪物!你不能让他看到你有一丝一毫的疲惫!”
林布凌面无表情的接过咖啡。
他觉得,比起科比,杰夫的精神状态,才更象一个怪物。
飞机起飞时,杰夫还扒着舷窗,对着外面挥手,嘴里念念有词,不知道是在为林布凌祈祷,还是在为自己那即将再次遭受重创的职业生涯默哀。
林布凌戴上眼罩,靠在椅背上。
他没有睡。
也睡不着。
他的大脑,象一台高速运转的服务器,疯狂地处理着过去二十四小时内发生的一切。
选秀夜的闹剧。
老鹰,爵士,湖人。
三顶帽子,象三座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
“部分现金”那四个字,象一根淬了毒的钢针,扎在他的自尊上。
科比那个不带一丝温度的电话。
还有……父亲那条简短的,却重如千钧的短信。
“被人看扁的滋味不好受吧?那就让他们后悔。”
他默默地,在心里咀嚼着这句话。
后悔。
怎么让他们后悔?
用一个状元秀的身体天赋去隔扣他们?
抱歉,没有。
用历史级的得分能力去投死他们?
抱歉,也没有。
他有的,只是一个还算清醒的大脑,一双还算灵活的手,和一个除了能让他看到一些奇奇怪怪传球路线外,没什么大用的“金手指”。
在那些动辄飞天遁地的nba怪物面前,他这点东西,够看吗?
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自己别无选择。
要么,象个真正的战士一样,走进那片属于怪物的丛林,用自己的方式,杀出一条血路。
要么,象个懦夫一样,夹着尾巴逃回自己安逸的舒适区,然后在未来的某一天,午夜梦回时,为自己今天的退缩,后悔一生。
他选择前者。
五个小时的飞行,象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飞机降落在洛杉矶国际机场时,东方的天际,刚刚泛起一丝鱼肚白。
走出机舱,一股干燥而温暖的空气,扑面而来。
与纽约那潮湿而冷冽的空气,截然不同。
这是洛杉矶的味道。
空气里,仿佛都带着一丝阳光和梦想的气息。
他没有去等行李。
他只有一个背包。
里面装着几件换洗的衣服,一个钱包,一部手机,和那三顶,记录着他耻辱一夜的棒球帽。
他走出机场,拒绝了所有拉客的的士司机。
他走到路边,象一个真正的本地人一样,拦下了一辆黄色的福特维多利亚皇冠的士。
司机是一个戴着道奇队棒球帽的墨西哥裔大叔,嘴里哼着欢快的拉丁小调。
“去哪儿,朋友?”大叔热情地问。
“斯台普斯中心。”林布凌说。
大叔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有些惊讶。
“斯台普斯?现在?那里可什么都没有,孩子。比赛要到晚上才开始。你是来看湖人队的吗?还是快船队?我猜是湖人队,没人会为了快船队起这么早。”
“我不是去看比赛的。”林布凌平静地说。
“哦?”大叔更好奇了,“那你去那里做什么?那里现在连门都进不去。”
林布凌没有回答。
他只是看着窗外,看着这座刚刚从沉睡中苏醒的城市。
棕榈树,高速公路,和远处那片在晨曦中若隐若现的比弗利山。
一切都和他在电影里看到的,一模一样。
的士在空旷的街道上飞驰。
很快,一座巨大而宏伟的,如同外星堡垒般的建筑,出现在了他的视野里。
斯台普斯中心。
湖人队的主场。
紫金王朝的宫殿。
也是他,即将踏上的战场。
的士在球馆前的广场停下。
“到了,孩子。”大叔说,“真的不用我送你去酒店吗?这里离最近的酒店,可还有一段距离。”
“不用了,谢谢。”
林布凌付了钱,背着包,下了车。
凌晨三点多的洛杉矶,街道上空无一人。
巨大的斯台普斯中心,象一头沉默的钢铁巨兽,静静地匍匐在这片土地上。
没有了比赛日的喧嚣和灯火,它显得有些冷清,甚至,有些肃杀。
林布凌没有去找什么入口。
他绕着球馆,慢慢地走着,象一个虔诚的朝圣者,在丈量着圣地的每一寸土地。
最后,他在一个正对着“魔术师”约翰逊铜象的台阶上,坐了下来。
他从包里拿出那瓶杰夫塞给他的,已经凉透了的咖啡,喝了一口。
又苦又涩。
象他此刻的人生。
他就这么坐着,看着远处的天色,一点点地,由深蓝,变为灰白,再染上一抹淡淡的金色。
他的大脑,却前所未有的活跃。
他闭上眼睛。
“上帝视角”,开启。
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了斯台普斯中心的球场。
穿着紫色8号球衣的科比,正在三分线外持球。
穿着白色34号球衣的奥尼尔,正在篮下要位。
而他,穿着一件没有任何号码的白色训练背心,站在弧顶。
科比的眼神,像刀子一样刮过他的脸。
奥尼尔的吼声,像雷声一样在他耳边炸响。
对手的防守,象一张无形的网,笼罩着整个半场。
传球给科比?
他会用一个高难度的后仰跳投,告诉你什么叫个人能力。然后,用一个“算你识相”的眼神,给你一个微不足道的肯定。
传球给奥尼尔?
他会用一次排山倒海的暴扣,告诉你什么叫绝对统治力。然后,象个得到糖果的孩子一样,冲你咧嘴大笑。
还是……
用一个匪夷所思的,穿越整个球场的击地传球,找到那个从底角溜出来的,无人防守的里克·福克斯?
一条又一条的传球路线,在他的脑海中,亮起,又熄灭。
每一次选择,都映射着不同的结果。
可能是助攻。
可能是失误。
也可能,是科比那能杀死人的“死亡之瞪”。
时间,就在这无声的,疯狂的仿真中,一分一秒地流逝。
不知道过了多久,林布凌睁开了眼睛。
他拿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
三点五十分。
距离科比给出的最后期限,还有十分钟。
他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尘。
在台阶上坐了几个小时,他的双腿,有些麻木。
但他的眼神,却亮得惊人。
他将背包的带子,紧了紧。
然后,迈开脚步,没有一丝尤豫地,走向了那个他之前在脑海中,已经演练了无数次的,通往球员信道的,那个毫不起眼的入口。
他的高中生涯,结束了。
一段属于他的,在紫金王朝的夹缝中,野蛮生长的故事,正式拉开了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