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的效果,远比林布凌想象的要立竿见影。
周一的训练课,当林布凌走进体育馆时,迎接他的不再是审视和疏离的目光。
“嘿,大厨!”
“林!下一顿‘林氏家宴’什么时候安排?”
“我的天,我昨晚做梦都在吃你做的那个咕老肉!”
队友们热情地打着招呼,绰号也从生疏的“林”或者“菜鸟”,变成了亲切的“大厨”。詹宁斯起哄的球员,也凑过来有些不好意思地问他,那种红色的、又麻又辣的鸡丁是怎么做的。
篮球,是一项需要化学反应的运动。而对于这群十几岁的少年来说,美食,无疑是催生化学反应的最佳催化剂。
林布凌微笑着一一回应。他那张清秀的脸上总是挂着谦和的笑容,让人很难对他产生恶感。这种东方式的内敛,与他在球场上那些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形成了奇特的对冲,反而更添了几分神秘的魅力。
布朗教练将这一切尽收眼底。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在分组对抗训练时,做了一个小小的调整。
他第一次将林布凌和迈克分在了同一组。
“白队,林,你来组织进攻。”布朗教练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没有波澜。
全队的目光都聚焦了过来。
所有人都想看看,当“厨师”开始给“王牌”做球时,会发生什么。
对抗开始。
林布凌持球,迈克习惯性地在侧翼跑位,准备接球单打。
然而,林布凌并没有第一时间传球。
他用眼角的馀光观察着迈克的跑动路线和防守者的站位。他的【上帝视角】告诉他,现在不是最佳时机。
迈克跑了两个来回,没有接到球,眉头不自觉地皱了起来,脸上闪过一丝不耐烦。他习惯了球权集中在他手里的打法,这种被一个菜鸟“晾着”的感觉让他很不爽。
就在迈克即将要开口要球的瞬间,林布凌动了。
他一个加速突破,吸引了防守迈克的球员向他这边协防。
就在防守出现一丝松动的时候,林布凌手腕一抖,篮球象一颗听话的精灵,从防守球员的腋下穿过,一个精准的击地传球,稳稳地送到了迈克的手中。
迈克接到球时,发现自己面前一片开阔。他甚至不需要做任何调整,就可以直接起跳投篮。
这种舒服的接球感觉,他从未体验过。
没有丝毫尤豫,迈克拔起就投。
“唰!”
空心命中。
进球后的迈克看了一眼林布凌,眼神里的惊讶一闪而过。
这个传球的时机,恰到好处。不多一秒,不少一秒。
接下来的几个回合,林布凌彻底化身为了球场上的指挥家。
他不再执着于那些华丽的、足以登上十佳球的传球,而是用最简单、最高效的方式梳理着球队的进攻。
他会利用突破为内线的贾马尔创造轻松吃饼的机会。
他能洞察到投手队友转瞬即逝的空位,送出最舒服的投篮传球。
他甚至在一次快攻中,给到了跟进的迈克一个恰到好处的提前量,让后者舒舒服服地完成了一记势大力沉的战斧劈扣。
扣篮后的迈克落地,第一次主动对林布凌竖起了大拇指。
整个白队的进攻,被林布凌盘活了。每个人都在最舒服的位置接球,每个人都参与到了进攻中来。篮球不再是迈克一个人的单打独斗,而是在五个人之间流畅地运转。
场边的布朗教练,抱着骼膊,默默地点了点头。
这才是他想看到的。
一个真正的控球后卫,不是自己有多能得分,而是能让队友变得多好。
然而,进攻端的天赋并不能掩盖林布凌在防守端的灾难。
当攻防转换,轮到蓝队进攻时,林布凌就成了对方的“提款机”。
蓝队的后卫几乎不需要什么复杂的战术,一个简单的加速,就能把他过得干干净净。
就算是面对身高和自己差不多的球员,对方一个简单的背身单打,他都顶不住,被撞得连连后退。
“23号!你的防守就象超市的自动门,对谁都敞开着!”布朗教练的咆哮再次响起,“如果你不想防守,就给我滚下场去!”
林布凌咬着牙,拼命地跟防,但身体上的巨大差距,让他有心无力。
训练结束时,林布凌几乎是拖着身体走出体育馆的。进攻端的成就感,完全被防守端的挫败感所淹没。
他知道,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他永远都只能是一个奇兵,一个只能在特定时间使用的战术武器,而不是一支球队可以信赖的基石。
回到寄宿家庭,林布凌把自己摔在沙发上,一动也不想动。
莎拉看出了他的疲惫,体贴地为他端来一杯柠檬水。
正在地下室摆弄他那些宝贝音响的鲍勃也走了上来,他穿着一件印着“枪炮与玫瑰”的旧t恤,手里还拿着一瓶啤酒。
“嘿,小子,怎么了?被教练骂了?”鲍勃一屁股坐在他旁边,一股啤酒味扑面而来。
“我的防守太烂了。”林布凌闷闷地说。
“防守?”鲍勃打了个酒嗝,不以为然地挥了挥手,“防守有什么难的?不就是不让那个家伙把球放进篮筐里吗?”
“说得简单。”林布凌苦笑,“他们比我高,比我快,比我壮。我根本防不住。”
“谁让你跟他们硬碰硬了?”鲍勃凑了过来,神秘兮兮地说,“小子,你听过ac/dc的安格斯·杨吗?”
林布凌摇了摇头。
“那家伙,身高估计还没你高,瘦得跟猴子一样。但当他站上舞台,背着那把吉他,他就是上帝!没人敢小看他!为什么?”
“为什么?”
“因为他有自己的节奏!他有别人模仿不来的台风!”鲍勃越说越兴奋,站起来手舞足蹈,“篮球也一样!你不能用别人的方式去打球!你得用你自己的方式!你不是肌肉棒子,你是个艺术家!”
“摇滚乐,不是看谁的嗓门大,是看谁能让观众跟着你的节奏一起甩头!篮球也一样,不是看谁跳得高,是看谁能让对手跟着你的节奏跳舞,然后一脚踩空!”
林布凌听得一愣一愣的。
他从未想过,篮球还能和摇滚乐联系在一起。
“你的问题,不是力量不够,而是你的脚步太‘老实’了!”鲍勃一拍大腿,“你的脚步里没有灵魂!没有摇滚精神!”
“脚步……?”
“对!脚步!”鲍勃把啤酒瓶往桌上一放,拉起林布凌就往后院走,“走,老爹给你来一场摇滚式的特训!”
贾马尔家的后院有一小片草坪,和一个简陋的篮球架。
鲍勃从他那个塞满各种古怪玩意儿的车库里,拖出了一堆东西。
几个用旧了的鼓,一堆长短不一的音响线,甚至还有几个缺了弦的吉他。
“来,小子,第一课!”鲍勃把那些鼓和吉他横七竖八地摆在地上,形成了一个不规则的障碍阵。
“你的任务,就是象一个喝醉了的摇滚巨星一样,在这些‘乐迷’和‘保安’之间穿过去,而且不能碰到任何东西!”鲍-勃指着那些障碍物说。
林布凌看着这哭笑不得的场景,感觉鲍勃才是那个喝醉了的人。
“这有什么用?”
“这能训练你的内核力量和脚步的灵活性!让你在狭小的空间里也能闪转腾挪!”鲍勃一脸严肃,“别废话,快开始!想象一下,你马上要上台演出了,台下有十万个姑娘在为你尖叫!”
林布凌半信半疑地走了进去。
他放低重心,小心翼翼地在那些障碍物之间移动。
“太慢了!没吃饭吗?你的粉丝都要睡着了!”鲍勃在旁边大喊,还拿起一个啤酒罐砸向他脚边。
林布凌吓了一跳,脚下一个跟跄,差点摔倒。
“对!就是这种感觉!舞台上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你必须随时保持警剔!”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林布凌就在这个古怪的“摇滚舞台”上,进行着他从未体验过的训练。
他要在保持身体平衡的同时,躲避鲍勃扔过来的各种“不明飞行物”,还要时刻注意脚下的障碍。
他很快发现,这种训练比单纯的滑步累多了。它不仅考验体能,更考验注意力和反应速度。
-他必须时刻紧绷着内核肌肉,才能在失去平衡的瞬间调整回来。他的脚步,也从一开始的僵硬,变得越来越灵活、越来越诡异。
夜幕降临,当林布凌累得象条死狗一样躺在草坪上时,他突然感觉,自己的双腿,似乎有了一点不一样的感觉。
那种感觉,他说不上来。
就好象,他的脚步里,真的被注入了一点……摇滚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