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媳妇从灶房探出头,手里还攥着半块没蒸熟的馒头。她瞧见丈夫脸色惨白,又看看四周摊贩们纷纷手忙脚乱收摊的景象,忽然想起昨夜张掌柜的话——难道真的要变天了?
雪不知何时又大了起来。
陈寻的背影渐渐消失在雪雾里,可他的那句“早些收摊”却象一颗石子投入平湖,在四九城的市井里激起层层涟漪。
有人窃窃私语,说陈寻得了失心疯;有人暗自嘀咕,说他被“上面”的人收买了;更有人想起前两日他与韩庆奎在茶楼对峙的传闻——难道这恶警真的要改邪归正?
可谁又敢信呢?毕竟这世道,连金圆券都象雪片一样不值钱,人心又怎会比雪更干净?
陈寻当然没疯,更不是突然转了性子。
他压根儿就不是原先那个黑皮恶警。
谁能想到,一个来自七十多年后的社畜青年,一觉醒来竟附身到这般人物身上?
原主可算不得什么好人。
虽说不至于十恶不赦,但仗着这身警服,吃拿卡要的事儿没少干。
他负责巡逻的这片地界儿,背地里都管他叫“陈狗”。
单从这外号,就能瞧出他的德行。
不过话又说回来,要是光这点破事儿,以陈寻现代人的脑子,慢慢洗白也不是不可能。
就算不洗白,顶着这身份照样能活得滋润。
可偏生他穿越的节骨眼儿不凑巧——早不早晚不晚,刚好卡在北平即将解放的节骨眼上。
这会儿正是政权更迭的紧要关头。
要没猜错的话,北平城这几日就该解放了。
等解放军进了城,他这身份可就尴尬了。
上头没人疼,下头没人爱。
要是原主作恶太多,搞不好还得被清算。
陈寻心里直打鼓,既然穿越过来了,总不能干等着倒楣。
总得想法子改变不是?
“唉……这哪是开局啊,简直是地狱模式,头一关就够呛。”
陈寻望着漫天飘落的雪花,长长叹了口气。
嘟嘟嘟——!
长街尽头传来刺耳的鸣笛声,几辆大卡车呼啸着冲过来。
颠簸的车身碾过积雪泥泞的路面,留下一道道深浅不一的车辙。
远远瞧去,卡车上挤满了伤兵和家属。
作为重生者,他心里门儿清——大清早撤离家属伤兵,这遮掩的痕迹也太明显了。
但凡有心人,早该看出苗头。
从两天前开始,北平守军就陆续出城。
除夕夜一过,主力部队开拔。
到今天,基本都撤干净了。
现在连基层军官的家属和伤兵都走了,再瞧不出门道,那就是傻子。
可讽刺的是,他们这些平时作威作福最凶的地方警察,反倒不在撤离名单里,连走的资格都没有。
甚至还被蒙在鼓里,啥都不知道。
陈寻紧接着又去买了点卤煮包子,缩着脖子,往刚买的热乎早餐旁靠了靠。
南锣鼓巷。
积雪堆满老旧的巷子。
斑驳的墙头上,几根枯草顶着积雪,倔强地昂着头,在寒风里直打颤。
北平城里早没了半点绿意。
陈寻踩着厚雪,嘎吱嘎吱拐进四合院。
外头虽然乱哄哄的,可这老城区还是老样子,静悄悄的。
隔着一条街,就跟两个世界似的。
院子里,几缕炊烟正袅袅升起。
一年前。
原主与妹妹和父亲相依为命,母亲早年因病离世。
谁料父亲也突然离世!
原主的父亲是北平警察局的一名普通巡警,每日在街面巡逻,街坊们私下里都称他为“臭脚巡”或“黑皮”。
“黑皮”一词,既指他们身上那身黑色警服,也暗讽这些巡警心肠歹毒、手段狠辣。
原主见到父亲尸体时,一眼便看出是遭人毒打致死,可警方给出的结论却是“因公殉职”,偏偏对案发缘由、过程和结果只字未提。
没人知道,一年后此刻的陈寻已换了副灵魂。
警察局倒是允许陈寻顶替父亲的职位,权当给个说法,至于其他补偿或抚恤,更是提都没提。
不得不提,陈寻继任之后,很快就被那些老油条带坏,当然了,这也与原主的性格分不开。
他本来就不是啥善茬。
就连同僚也鲜少有人送奠仪,院里的人更是个个避而远之,唯有对门的阎埠贵肯伸手帮忙,其他人则躲得远远的。
确实,陈寻不仅穿越到了七十多年前的时空,这方天地竟还融合了《情满四合院》等年代剧的影视设置。
刚见到陈寻,易中海便说:“小寻啊,你也看到了,以前你爹和院里邻居的关系有多僵。”
“还有,我看呐这北平是要变天了,以后至少北边估计是八爷做主,我看你这黑皮肯定不受他们待见!”
“你是读书人,哪能当这警察?要不赶紧辞了,以免以后惹祸上身,工作的事你别愁,我在娄老板的轧钢厂还说得上话,可以介绍你去当学徒。”
陈寻面无表情地看着易中海,冷冷吐出一个字:“滚!”
接收完原主记忆后,他立刻明白自己穿越到了哪里——易中海这个人物,他太熟悉了。
此时的易中海不过三十出头,那年头结婚早、工作早是常态,可他结婚十多年了,却始终没个孩子。
都说他老婆不能生养,可真实情况谁也说不准,毕竟“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念根深蒂固,易中海真能对他老婆死心塌地?
陈寻对这部年代剧了如指掌,自然清楚易中海的算盘——此时他已收贾东旭为徒,如今又盯上了自己。
毕竟贾东旭还有个婆婆贾张氏,而陈寻如今无父无母,原主又是个只知道读书的愣头青,这样的人岂不是更容易掌控?
把他也弄到轧钢厂,收作徒弟,再慢慢调教,不是更好?
易中海被陈寻那个“滚”字惊得目定口呆,手指着陈寻,半天说不出话来:“你……”
“赶紧滚!”
陈寻冷眼盯着易中海,厉声道,“不然,过两天我就带人回来收拾你!”
易中海吓得浑身一哆嗦,慌忙溜之大吉——毕竟那时“黑皮”对普通百姓的威慑力极大,何况此时的易中海还不是后来那个高级钳工。
“老易,这、这真是他?前两天不是还躺在床上动弹不得吗?”
“对啊老易,这到底咋回事?”
“他咋突然就能走了?”
“……”
几位刚倒完夜壶出来洗漱的街坊瞧见陈寻进院,个个惊得瞪圆了眼,活象见了鬼。
他们可都记得清楚,就在两天前的大年三十夜里,陈寻是被几个人抬着回来的,脑袋上全是血。
后来一打听才晓得,那天陈寻喝了点酒,跟韩庆奎手底下几个混混起了冲突。
这韩庆奎是谁?那可是北平城里有名的恶霸,手下养着几十号人,在这城里横行霸道。
别说是陈寻这种小巡警,就连警察局长都不敢轻易招惹他。可谁能想到,这才过了一天,陈寻就跟没事人似的,活蹦乱跳了。
“我也闹不明白!这混小子,懒得和他掰扯!”
“等到以后,看有他好日子过!”
易中海漱了漱嘴,用毛巾擦去嘴角的泡沫。
今儿个天刚亮他瞧见陈寻那模样,也吓得够呛。
“唉……这小子真是命硬,这样都没事。”
“可不是嘛,这才两天工夫就生龙活虎的。都说好人命短,坏人活千年,看来这话还真有道理。”
“嘘——你小点声,当心被他听见。”
“听见又能咋的?得罪了韩庆奎,还能活几天?”
“也是……”
这时陈家的屋里,十四五岁的姑娘正搓着双手从被窝里钻出来,套上棉袄棉裤,赤脚蹬上棉鞋就往煤炉边跑。
她掀开炉门下方的风门,炉钩子一拨拉,火星子“滋啦”一闪便亮堂起来。
直到陈寻推门进来,她才闻声转头,顿时惊得站起身,手指头戳了戳里屋又指向他,声音里带着慌:“你……你啥时候溜出去的?咋就起来了?我不是让人捎话叫你多歇几天吗?”
这姑娘扎着两根麻花辫,穿的花棉袄明显短了一截,露出半截手腕,模样俏生生的,正是陈寻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妹妹陈倩。
两人眉眼有六七分象,此刻她瞪圆了眼睛,活象只受惊的小兔子。
陈寻见她这模样,嘴角忍不住往上翘:“躺了一整天还不够?再躺下去骨头都锈了。”
他边说边敞开外套,从怀里掏出用布裹着的早餐:“趁热吃,吃完还得洗脸。”
“敢情你才睡醒?”陈倩撇撇嘴,转身又去捅炉子。
陈寻忙抓把碎木屑塞进去,再添块蜂窝煤——那煤是将煤渣、黄土和水拌成泥,用模具压成的圆柱体,表面布满蜂窝状的孔,因掺了黄土,烧得慢却充分,不易生毒烟,还耐烧省煤。
此刻风门大开,空气涌入,蜂窝煤“噼啪”燃起,陈寻顺手柄水壶架在炉子上。
他转身走到餐桌旁,暖瓶里的水是昨晚灌的,现在温吞吞的,正合适洗脸刷牙。
一杯温水下肚,浑身都暖了,蜂窝煤也烧得正旺,屋子里渐渐热乎起来。
待水烧开,还得再灌一暖瓶,留着晚上用。
“你……你当真没事了?”
陈倩盯着他,声音都带了颤音。
“铁打的人哪有那么金贵?”
陈寻挑眉一笑,见她眼框泛红,又逗她:“怎么,真担心我?”
陈倩本想凑过去看他后脑勺的伤,一听这话立刻扭头,抹了把脸哼道:“谁担心你?我是怕你死了,陈家断了香火!”
“得得得,你不担心我,是怕陈家绝后。”
陈寻咧嘴乐,抓起个包子边啃边往里屋走,“赶紧吃,别等我好了你又病倒。”
这兄妹俩的关系说起来有意思,属于“相爱相杀”那类。
平日里互相嫌弃,见面就拌嘴,可真遇上事,比谁都上心。
陈寻穿到这副身子才一天,从原主昏迷到他醒来,陈倩守在床前没合过眼,眼睛都哭肿了。
父母相继去世,老哥也要没了,她真的感觉要天塌了。
这会儿见他活蹦乱跳的,心里比谁都高兴,可嘴上偏要硬着。
“我才不躺下呢,更不吃你那些来路不明的东西,谁稀罕!”
陈倩鼓着腮帮子瞪了他一眼。
可刚说完这话,她的目光就忍不住往桌上的早餐飘去。
陈寻把她的反应看得清清楚楚,嘴角忍不住扬起笑意:“真不吃?那可太好了,这可是我掏钱买的。”
“今儿个不光有肉包子,还有炒肝和卤煮呢。”
“哦对了,还有点槽子糕”
“你要是不吃,我可全打包带走了啊。”
话音刚落,陈倩猛地咽了下口水。
“我、我……”
她盯着那笼屉,眼睛都发直了——这分明是久违的卤煮包子啊。
算起来,她都多久没尝过这味道了。
陈寻瞧着她又馋又纠结的模样,靠在门框上笑出了声:“流口水了吧?专门给你买的。”
“想吃就直说,别跟我客气。”
“吃完再补个回笼觉,你看你这黑眼圈重的,都快赶上熊猫了。”
说着,他没再逗她,转身进了里屋,“砰”地关上了门。
其实这兄妹俩感情深着呢。
打小母亲走得早,父亲又整日在外为生计奔波,陈倩几乎算是陈寻这个哥哥一手拉扯大的。
这也是陈寻最感慨的地方——原主在外头虽然混帐事没少干,可对自家妹妹那是掏心掏肺的好,但凡有点好东西,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她。
陈倩念书识字、穿新衣裳,别人家孩子有的,她一样都没落下。
可随着陈倩渐渐长大明事理,慢慢知道了父亲和哥哥在外头的所作所为,兄妹俩的矛盾也悄然滋生了。
在父亲去世后的这一年,裂痕愈发大。
陈寻的卧室朴素得近乎简陋,狭小空间里仅摆着个老旧木衣柜和半旧的木书桌。
桌面上零散放着些日常物件——比如镜子、梳簪之类,倒象是随手丢下的。
其馀衣物棉被则被他随手扔在土炕上,堆得杂乱无章。
土炕还残留着些许馀温,他进屋后径直上了炕,将那些衣物往旁边一拨,伸手便掀起床头墙纸的一角——墙纸下竟藏着个暗格,他从里面摸出个木匣子。
木匣子尺寸不大,掀开盖子后,里面赫然躺着一把勃朗宁1910手枪和一堆银元,银元数量颇多,约莫有四五十枚。
象他这种普通巡警,平日里根本不配枪,更别说这种违规携带的手枪了。
他前世虽未接触过枪械,但凭借原主的记忆,操作起来倒不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