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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云长益德(1 / 1)

死去的究竟是形形色色的穿越者,还是楼桑村里的紈絝少年呢。

其实,都不是。

刘备在浩繁的歷史长河中,委实算不得什么天赋过人之辈。

可论及意志力,却是独一档的存在。

面对夺舍者围攻,玄德像是一只雄狮,高高的昂起了头颅,顽强的撕碎了所有的鬣狗,並在此完成了蜕变。

他从楼桑村的懵懂少年,变为了知晓天命的知命郎。

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件事儿的確杀死了过去的刘备。

杀死了他的幼稚、懒散、怠惰。

磨练出了一个更加坚韧、强大的少年玄德。

汉鼎倾危,兴亡在身。

国破家亡,近在眼前。

山河沦丧,兆民涂炭。

此中事,日夜警示著少年,今后之路,道阻且长。

唯有一刀一剑杀出生路,昭烈之行,方得始终。

於是,他防微杜渐,果断改正了自己的性格,从那一刻起,秉烛不歇,发奋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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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诸子、六韜、三略、吴子、司马法,兼读纵横之书,凡兵战、谋略、经国之道,无所不览。

为了防止在歷史线的关键节点掉链子,更是闻鸡起舞、日夜练剑、学习骑术、战阵、谋略。

当然,完全脱离生產去求学得钱,得大价钱。

好在,刘备之家境虽然贫寒,要靠织席贩履才能谋生,可楼桑村的刘氏家族却不贫寒,反而是世仕州郡的一方乡豪。

几个族叔眼见一眾紈絝里难得出了一个勤学苦读的后辈,皆是多有帮衬。

尤其是族弟刘德然的父亲刘元起,这位族叔一直把刘备视如己出。

叔父帮助孤苦无依的刘备办完了母亲的丧事,继续供养他读书学武。

既知未来,刘备自不敢再像以前那般怠慢,经过三年勤学苦读,锻炼身形,精雕细琢之下,这块璞玉已然有了少年英雄之姿。

身高八尺余,猿臂蜂腰螳螂腿,练成了猛將身板。

腹有诗书,文采斐然,出口成章。

更兼义薄云天,仗剑幽燕,早已闻名郡中。

於是,这三年来他身边徒眾渐多,豪杰归附,游侠们平日劫贼,偶尔也跟鲜卑人斗斗,日子过得甚是瀟洒。

如今这十里八乡都知道,幽燕但有不平事,直去楼桑找刘郎。

也正是因为刘备有这一层游侠身份,在县中更有號召力,公孙瓚才敢把押送奔命兵的活儿交给了他。

呼!

往事烟云散尽,刘备退出回忆,双目望向天空。

雪依旧那么大,可这回前路不再迷茫。

涿县刘氏在县內自然还算是一方人物,可扔到涿郡、幽州、扔到整个大汉作为舞台,那就屁都不是了。

就连去卢植门下求学,也只是钱买个学歷,没有门第傍身,想走经学的路子去跟大汉的天龙人比背景,那也是绝对比不过的。

汉末的社会已经阶级固化,如果没有乱世到来,刘备撑破天也就只能当到他爷爷辈能干到的官位——县令,到此就封顶了。

如今,摆在刘备面前的只有一条路,在涿县当游侠,是没有出路的,还是得靠著边州战事多,寻个机会亮亮相。

既然当不成董仲舒,那就得当霍去病。

“幽州事態紧急,必须儘早上路。鲜卑南下,既是大难,又是机遇。”

“如能抓住时机,提前躋身庙堂,这天命未必不可逆也。”

刘备启程回村,沿途雪漫归乡路。

朔风捲地,白草摧折。

几匹快马自北方奔来,髡头的鲜卑骑士勒马高坡睥睨著脚下的涿县,身后跟著七骑,却都是汉人面孔。

“弹汗山那边点名要颗人头。”

“身长八尺,耳朵不小,常覆青铜儺面。”

“探子探听了几个月方知,此人號为『知命郎』,乃是幽州出了名的游侠。”

“小可汗敕令,此行必得擒杀此獠,若纵其遁走”金刀鏗然劈断面前枯树,“尔等提头来见!”

帐下骑手抚胸低吼,声如闷雷:

“唯!”

髡头骑手一跃而下,身后七骑奔驰。

一行人迅速进入城中,卫兵也没怎么为难,草草检查过通关符传和过所便放行了。

这也难怪,王朝末年军备废弛,边防漏洞百出,鲜卑人买些通关文牒、布置密探简直易如反掌。

穿越街渠閭巷,抵达城中的市集后。

领头的骑士下马,韁绳丟给了身后的苍头,他来到一处墙角边儿,確认无人后徐徐扒开地上的积雪,旋即撬开了冻硬的泥土,里面藏著一块绘製著马鹿图腾的铜牌儿。 马鹿是鲜卑人眼中的神兽,汉地但凡设此標记,便多是暗桩所在地了。

骑手顺著铜牌儿埋藏的方向,向前走了约莫十丈远。

抬眼望去,一身斗笠蓑衣的青袍青年正端坐街角,双手哈气取暖。

他身旁豆麦充盈,却无人问津。

谁大冬天在市里卖豆子。

不是穷怕了,就是另有所图。

是暗桩?

可这张面孔太过陌生了,不是常见的接头人。

那髡头骑手退后,叫身后的汉人苍头上前问了句:“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鉤,反封侯。”

那红脸青年瞥了骑手一眼,一开口声如洪钟,回的也是民间童谣:“小麦青青大麦枯,谁当获者妇与姑。丈人何在西击胡。吏买马,君具车,请为诸君鼓咙胡。”

暗號对了。

两首童谣说得都不是什么好话,鲜卑人就喜欢用汉朝的童谣骂汉人。

苍头上前道:“不知阁下怎么称呼?”

“河东匹夫耳,道上諢號,关长生。之前与你们接头的简宪和今儿个喝酒去了,这边儿的活计儿,近来都是我在管。”

“那好,明人不说暗话,长生贤弟,我向你打听个人。”

那人摊开羊皮布,其上画著男子的身影。

那青年背影匆匆,一身斗笠蓑衣。还蒙著脸,倒是看不清面庞。

“这人外號知命郎,认识吗?”

关长生摇头:“燕赵多游侠,幽州又是边州,胡汉混居,民风好武,这版打扮行走的人只怕多得是。”

“嘶怎么,这知命郎得罪了大人物?”

苍头頷首:

“往岁冬日,大可汗分兵破关,见汉兵躲在关城里,无人敢战,大可汗以为万事无虞,转头就带著兵马去抄掠代郡,只令小可汗『和连』带著余部,將劫来的男女生口带回草场放羊。”

“结果你猜怎么著,汉军没敢出战,反倒是一伙儿义从趁夜突袭了偏营,一通杀將之下,劫走了不少生口,还烧了粮。”

“小可汗闻讯连夜去追击,反被那知命郎半道设伏,一箭射废了阳根”

苍头顿了顿,回想到此事便觉毛骨悚然:“小可汗很生气。”

“要不是冬日大雪封路,来年春夏牛羊要下崽,早该来寻他的。”

“我且提醒一句,若是此行抓不到知命郎,就不是我们几个来了,小可汗一怒大军从弹汗山倾巢而出,別说涿郡,整个幽州都將化为坟冢。”

“自时幽州人拿什么抵抗?大汉边军?两年前,皇帝老儿锐意北伐,结果呢,北边精锐被打的全军覆没,整个幽、並自此都成了鲜卑人的跑马场。”

“朝廷公卿忙著內斗,也无人在意边务,可怜咱们这些边塞上的苦命人,生来就是受罪的命哟。”

“与其在这年年受罪,还不如投了大可汗,换个快活日子过。”

这几个汉人苍头好似都是两年前战败的汉兵,倒戈后摇身一变就成了鲜卑鹰犬,语气中处处充斥著对汉军的辛辣讽刺。

关长生念此,负在背后的双手猛然抓了一把绿豆,稍稍用力,豆屑登时在手中碾成齏粉。

“你说的这个知命郎啊,关某有印象,但想找到他可不容易。”

苍头苦涩道:“早听闻简家人在涿郡横著走,江湖商旅,杀猪贩豆之徒莫不卖他一个面子,还有他家的眼线不知道的事儿?”

关长生点了点头:“也罢,关某就与你们说个明话。”

“这世上啊,或许只有一家人知晓知命郎的身份。”

那鲜卑头领见势从马背上取下包袱,朝著关长生丟出一串铜子儿。

却不料,关长生只是掂了掂,转头便丟了回去。

“阁下先別急,关某不知。”

关长生伸手指向对面的肉铺。

“但张家人,道上朋友不少,消息灵通。”

“只要给够了钱,那廝自会为你引路。”

苍头拿了钱,转身便去寻了那杀猪屠狗宰羊辈,来迎他的是个体格健硕的少年人,年纪比关长生还小些,身板却更宽些。

闻说是要寻那知命郎,少年当即心头一怒,操著双刀便劈在案板上,嚇了苍头一跳。

不过嘛,那少年一眨眼便笑呵呵的收了钱。

他娘的,这年头啊,宰鲜卑狗如何不比杀猪痛快!

少年从案板低下,拿出一块满是血跡的竹牌儿,上面划了十六道刻痕,关长生其实也有一块,只不过上面刻了十七道。

如今又来了八头整,再不动手的快些,估摸著一到了地方,又得被二兄尽数砍了去。

唉,明明自个儿气力更大,怎么就始终差了二兄一手呢。

张飞心里鬱闷,扭头便吩咐下人关了铺子。

“走走走,俺这就带你们去楼桑村,寻到那知命郎啊,莫忘了多给些好处。”

附录:汉人是吃猪肉的,猪肉还並不便宜,一豕之肉,得中年之收。

《守令》云:“上家畜一豕、一狗、鸡一雄一雌。”

东汉閔贡客居安邑。老病家贫,不能得肉,日买猪肝一片,屠者或不肯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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