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盐铁使衙不断地在补充细则,这套基于“西柱”框架内的改良,其效果随着时间推移,逐渐从盐场、仓廪的基层账册上显现出来,账目的清晰度与可信度得以提升。
然而,真正决定这套地方性试验能否上升为国家制度,乃至决定整个盐政改革最终形态的博弈,并不在扬州,而在长安的中书门下。
此前关于“明定耗羡、化私为公”的节略,仍被摆在了政事堂诸位宰相的案头。此议触及吏治根本,牵动各方神经,注定不可能迅速形成决议。
崔相、裴相、以及新任的宰相潘子良等人,与户部、吏部、御史台的官员被频繁召集,进行着一轮又一轮的磋商与辩驳。
争论的焦点,并非此法是否“完美”或“高尚”,在座的皆是浸淫政务多年的老成谋国之士,没有人会对政治权宜抱有幻想。
在古代财政管理中,始终有一个核心困境:如何对待那些无法根除的“非正式制度”。
因此任何一项国策都必须要考虑,相应政策带来的“利”与引发的“弊”,孰轻孰重,以及如何在推行中确保“利”归朝廷而“弊”受控。
而且谢道临所上的节略,并非全盘搬用杜衡的想法,而是加入了后世“火耗归公”中一些更完善的体系。
所有耗羡的结余部分,全部上缴,由上而下进行再分配。目标是创造一个“三赢”局面:朝廷国库增收、官员收入有保障、百姓负担趋于稳定。
此策的高明之处,在于它并非不切实际的道德清剿,而是一种务实的“招安”。它将潜藏于水面下的灰色利益链条,强行拖拽到阳光之下,予以标准化、定额化、账簿化。
这背后,是承认了某种程度的“合法贪腐”,用稳定的、可预期的“合法”收入,来换取对不可控的、无限膨胀的“非法”贪墨的遏制。
此举,在世家出身的官员看来,无疑是一种进步,甚至是一种“仁政”。他们深知地方胥吏的生存状态,也明白家族在地方的利益或多或少需要与这些“小鬼”打交道。
将灰色收入明朗化、固定化,等于为底层官吏的额外收入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减少了上下其手的不确定性,实际上巩固了整个官吏阶层的既得利益。阻力自然大减。
而更精妙之处在于,此策将“耗羡”与“赏钱”的核定权、收取后的分配权,明确收归中央相关部司。这意味着,以往被各级官吏私下瓜分的灰色收入,现在必须先集中到一个官方池子里,再由上级根据定例进行“合法”分配。
这看似只是形式上的变化,实则是一场权力转移。资金流动路径从“自下而上、层层截留”变成了“自下而上收缴、自上而下分配”。
分配权,即“恩出自上”的权力,被牢牢抓在了中央手中。地方官吏再想获得这部分额外收入,就必须依赖于中央认可的规则和渠道,其与中央的依附关系由此加强。
这也是龙椅上的天子最终愿意妥协的深层原因。
李景元看到了其中的风险——对既得利益的让步,对谢道临个人声望的潜在提升。但他更看到了巨大的收益:一套更透明、更可控的盐利收缴体系,一个被纳入中央分配渠道的庞大灰色资金池,以及借此强化对地方官吏控制的机会。
与这些相比,暂时向胥吏阶层和背后的世家势力让渡一些蝇头小利,是可以接受的代价。这是典型的帝王术,用制度的微调换取实质控制力的增强。
因此,中书门下最终拟定的新规草案,基本采纳了谢道临方案的核心理念,虽然在具体表述和权限划分上更为谨慎。
草案明确规定,淮南道作为试行区域,可依新规核定“运耗”、“仓耗”等“正项耗羡”比例,以及基于公务所需的“车马”、“笔墨”等“定额补贴”。
所有此类加派,必须明示章程,登记入专门设立的“耗羡补贴簿”,与正项盐课账目分离,并行管理。
最关键的一条是,所有此类额外收取的款项,必须全额上缴至盐铁使衙在扬州设立的专门账户,不得有任何截留。然后,由盐铁使衙根据核定标准,定期下拨返还给相关官吏作为津贴,余款则作为盐务公用或上缴国库。
“化私为公”在此得到了最彻底的体现——不是化私利为公共利益,而是化私下瓜分为公共账户统收统支。
草案的措辞极其精当,处处强调此为“陛下体恤吏员劳苦、明晰财税征管之特恩”,是“于律例之外,格外施恩,以资劝勉”,将可能的“擅改成法”的非议,转化为“皇恩浩荡”的德政。
同时,草案也严申,此为新政试行期间的特别措施,一旦发现有任何在此定额之外再行勒索、或虚报耗羡的行为,将视为贪墨,从严法办,绝不姑息。
当这份代表着帝国最高决策层智慧与妥协的敕书草案被加急送往扬州会签时,它传递的不仅仅是一条新规,更是一种务实的政治哲学。
在错综复杂的现实面前,完美的解决方案往往可望不可及,真正的智慧,在于接受不完美,并在不完美中寻找到那个能推动大局向前的、动态的平衡点。
这种平衡,或许不够激荡人心,却更能经受住时间的考验,这才是帝国长治久安的隐秘基石。
而扬州的盐政改革,至此,也被纳入了帝国财政体系革新的宏大叙事之中。杜衡所献之策,意外的引动了一些连锁反应,将整个盐铁改制,变成了即将推行天下的“国策”。
风险,自此由中枢与地方共担,而非系于谢道临一身。
改革的性质己然改变。这不再是谢道临借助皇权在淮南一地的单打独斗,而是中央主导的全国性盐政革新的开端。
扬州,成为了这场更大变革的试验场与样板。所有的目光,都将从单纯盯着谢道临个人,转向关注这套制度本身的成效。
谢道临肩头的压力未减,但性质己变。他不再是被驱使去与地方势力搏杀的“虎”。驱虎吞狼的权术算计,悄然融入了革故鼎新的国策洪流之中。个中风险,亦随之流转、稀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