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护具
说有用吧,它的“叠加”特效,对于江墨来说有些鸡肋了
说没用吧,它的“卸劲”刻替江墨恢复10念气值,还是挺好用的。
而且它还是护具类型的装备,不和其他武器起冲突。
江墨想了想,先决定摆出去出售,如果能卖出好价钱,就卖掉,卖不掉就自己用。
最后就是他手中唯一的紫色道具了,一块光滑的额骨碎片,上面刻印着青色的“笼中鸟”咒印。
【咒印“笼中鸟”】
【类型:一次性道具】
【品质:紫色完美】
【使用要求:用户精神力必须高于目标(仅限剧情人物)至少10点;目标必须处于无抵抗/意识模糊/深度信任状态。对清醒且有敌意的目标强行烙印成功率减少90。】
【使用效果:将咒印烙印植入目标灵魂内核。
绝对支配:施术者可强制目标无条件服从任何命令(含自毁),目标知晓命令但无法抗拒。
思维禁锢:禁止危害施术者的思想,反抗意念被强制扭曲/抹除。
持续时间:烙印持续至目标灵魂湮灭或施术者主动解除。】
不愧是紫色级别的道具,竟然可以强制奴役一个人,将其化为傀儡。
这样的好东西自然要自己留着,按照他接下来规划的路线,精神属性将作为他的副属性。
从黑子情报得知:在无限乐园,契约者通常只能在两项属性上进行极值突破并获得特殊强化。
这显然是乐园刻意为之,目的就是推动特长分化和团队协作:
力量特长者只会更加擅长近战,精神特长者只会更加擅长法术伤害
属性越高,这种专项优势差距越大。
这会让一个团队的优势绝对化:一支由不同特长契约者(如力量、精神、敏捷)组成的5人队,面对同等资源培养的5名“均衡水桶型”契约者时,前者会形成碾压性优势!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无限乐园中存在那么多的社团了。
相比之下,其他乐园空间的规则并不完全一样:一些乐园空间甚至允许进行三项甚至更多属性的极值突破。
这意味着在这些空间,其顶尖契约者可以发展为全能战士,理论上能完全脱离团队独立生存。
究其原因,在于不同的乐园空间对自己的发展路径,规划方向的不同。
在大家拥有不同的资源情况下,有的选择集中资源培养全面作战的强者独狼;有的选择平均资源打造战斗小队;甚至有的乐园空间完全不管,放任麾下的战士,自由成长等策略
无限乐园的选择就是:
通过限制“万金油”或“全能战士”,将“省下”的资源,大幅倾注到两项属性的极值突破奖励上,使其单属性突破带来的战力提升,远超其他乐园!
代价就是强制依赖团队协作,来填补短板。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虽然无限乐园提倡团队合作。
但是,契约者也可以选择走独狼道路,不走团队路线。只要你有足够的信心和实力,完全能通过其他方式补足自己的劣势,只是会消耗更多的资源罢了。
江墨暂时没想这么多,他现在连属性小突破都没完成,自然不会纠结这些。
先把属性小突破的奖励拿满再说。
自己现在有大把的自由属性点,感知属性的突破是跑不掉的,精神属性作为他预定的副属性自然也会提升。
但他打算先将自己不需要的东西卖出去,再换取最适合自己的强化。
说不定遇到合适的装备,但某项属性刚好不够的情况,就需要酌情考虑加点了。
整理好要出售的东西,江墨打开了个人房间的大门,走了出去。
这次,他直接出现在了交易区附近。
来到一处空置的摊位,首先将两本b级技能卷轴(八卦掌·回天/点穴)和一个c级技能卷轴(风遁·千面风)摆在最显眼的地方,每一个标价十万通用点。
这当然不是出售价格,只是单纯地先把人吸引过来,然后再商讨价格。高等级的技能在交易区,是完全不愁销售。
然后把八卦封印缠手带(蓝),次级兴奋药剂x4,风痕之羽和才用过一次的【生锈的指虎】也摆了上去,都标注了一个虚高的价格。
留下通信信息和虚拟投影,江墨就离开了,他打算先逛一下交易区,看看有没有适合自己的东西。
相比上次囊中羞涩,这次他口袋里揣着2万多通用点,走起路来都带着嘚瑟的感觉。
“你说这个要多少!?”
江墨的声音高昂。
“两万一,买不起就走开,穷鬼!”
即使打着马赛克,也能看出来络腮胡的摊主满脸不屑。
江墨的神情一阵变幻,他好不容易看见适合他的技能,但这个价格远超他的预期。
【品质:b级】
【技能效果:消耗30点能量值,在用户视野范围内具现一朵业火红莲幻象,冷却时间:1分钟。
幻象持续期间(10秒),目标每秒需进行感知判定。
若判定失败:目标将承受一次强烈的“业火焚身”造成“此次技能精神伤害x20”的真实火焰魔法伤害。】
【特殊效果:若用户拥有瞳术技能,所有伤害+10。】
这个技能简直是为他量身定制的!
首先,第一段是精神类型攻击,不仅有精神属性加成,还可以无视防御,远程攻击。
第二段是持续伤害,需要感知属性判定,他的高感知可以保证,让后续的持续性火焰伤害全程复盖。
自己还有白眼的瞳术技能,可以激发技能的特殊效果。
最重要的是,这个技能的攻击属于幻术类型,自己刚刚得到的虚幻之眼能力,还可以额外提高20的加成。
江墨心头火热,有了它,自己孱弱的常规输出能力将彻底蜕变!
但太贵了,自己总共才20700通用点,完全不够。
江墨强行在阴沉的脸上挤出笑容:“大哥,便宜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