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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来自米切尔家的暴躁老哥(1 / 1)

苍鹰飞过蓝天,带起了微风,遮挡了阳光。

在这片无人的草原之上,罕见地来了位客人。

此人正是艾泽瑞姆的明日之星,新晋的见习法师索恩。

只见他將手心对准不远处的无防备的野兔,手心冒出了一支由坚冰製成的箭矢。

“发!”

一声简短到几乎没有的吟唱过后,手上的箭矢便骤然间脱手,直衝野兔而去。

在野兔的瞳孔中,那冰箭越发巨大,到最后占据了它的整个瞳孔。

贯穿了它的身躯。

见此,索恩点了点头,隨手拿起揣在兜里的笔记,在上面写下:

“经由反覆练习,一环(入门级)魔法『冰箭』精准度已达合格水平,吟唱时间已被压缩到一个字,预计再训练一百次,便彻底適应该魔法的施法过程,可达到无吟唱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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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这些之后,索恩便把手上的笔记合上。

“还差一点。”看著已经倒地的野兔,他心中自语道。

今天是周末,属於是休息时间。

但事实上,索恩没有閒著,更確切地说,在成为见习法师的这些天里,他都没有閒著。

没有课程衝突的情况下,他基本上不会缺席任何一门课程。

谦虚好学的態度加上比任何人都要优秀的表现,那些负责教学的教师们,无论在何时对其都是大为讚赏。

而依靠著频繁地在各个城区中露面,在那些同龄人的心中,也逐渐將自己的形象不断加深。

除开那些心高气傲的天之骄子们还將信將疑,在传闻外加亲眼证实的双重作用下,艾泽瑞姆的大多数学生都已经將『天才』两个字,与索恩划上等號。

而在周末没有课程的时候,索恩除了前往诺维奥帮莫克捣鼓器械外,他便会来到这片无人的草原上,去一遍遍地练习魔法。

儘管这对於一位曾经的大魔导师来说,练习这些入门级魔法听起来有些多余。

但说到底,这具身体还是第一次成为法师,在魔法一途上,还需要不断磨合。

何况他还可以借著这机会,在这一次次的练习中改良这些魔法。

想办法在威力、消耗量、使用前摇中不断平衡,找到一个最合適自己的施法方式。

索恩並不觉得这是浪费时间。

如果不在这些空余的时间多做准备,等到真要用到的时候,又怎么能立马顿悟呢?

『可以想尽办法去把自己偽装成天才,但却不能把自己都给骗了过去。』

至少索恩是一直这样提醒自己的。

而现在,他还要提醒自己的一点是,『掌中火焰』的火不要太大。

免得把这野兔都给烤焦了。

嗯,没错,这也是锻炼的一部分。

虽然是入门魔法,但毫不夸张地说,这是初级魔法王牌『火球术』的对应前置法术。

如果没把这『掌中火焰』的控火技巧练得炉火纯青,那就等著被火烤得青一块、黑一块的吧。

这般想著,索恩狠狠咬下了一口兔肉。

味道还算不错,就是肉质柴了些,如果再加些辛辣味就好了。

用过餐之后,索恩意念微动,一团清水便在面前出现。

不得不说,魔法的確好用。

简单洗涤手上与嘴边的油脂后,便重新回到了正事中。

不过『冰箭』这法术可以先放一边,晚些再来处理。

现在要实践的,是他昨天从万法冢那边收来的一种古代魔法。

名为『灵犀』。

属於是一种主动型的感知类魔法。

外在表现,是能让自己的眼睛变得更亮一些

当然,我们不能以外貌取法术。 实际上的作用,是能在启动之后,能把除魔力以外的环境全部褪色,通过对比,让使用者更清晰地看清魔力的存在。

咳,听起来更鸡肋了。

像是艾泽瑞姆上的高级天赋,不用让环境褪色,就能直接看出空气中的魔力流动。

而且別人不但属於是被动,甚至强度上,可能都要比这魔法要强

不过也能理解吧,毕竟是古代魔法了。

正常的情况下,如果出现了一样特別好用的魔法,肯定会被各种改良,不出百年,几十种版本的类似法术就会被登记在魔法大全上。

不过,这倒不是说古代魔法没有研究价值的意思。

相反,古代魔法有相当重要的价值,只是有的时候会有一些局限性,或是代价太大,或要求太高,难以復刻。

而『灵犀』这种基本上不存在各种现代典籍的魔法,正是万法冢的研究成果之一。

没了这看起来鸡肋的魔法,索恩还真难在其他地方找到这种入门级便可以使用的感知型魔法。

想到这里,索恩深深吸了口气,按著古籍上的描述,將多余的思绪拋去。

想像著自己在一片看不到边的大海缓缓坠下。

心神逐渐归於寂静。

口中以维森语低喃著那来自远古的咒语,將体內的魔力以某种特定的方式在魔力迴廊中游走。

最后匯聚在眼中。

再次深吸口气,缓缓睁眼。

翠绿的草原褪了色,金色刺眼的阳光变得灰暗,远处的野兔失去了顏色。

世界仿佛都失去了色彩。

至於除此之外有什么不同,索恩暂时也不知道。

这魔法目前给他的最大感受,像是个免费的墨镜

米切尔家族新生代的佼佼者。

还未正式成年,就已经在家族中的同龄人中显露出了不俗的实力与天赋。

以至於家中长辈都对其十分看重,不过他们並未因此溺爱这位后辈。

相反,正是因为是好苗子的原因。

所以他们对托德的教育,很是严厉,基本上全方位都是按著第一的目標去培养。

但不知是培养方式的偏差,还是米切尔家族的优良血统。

按照这种方式培养出来的托德,並没有因为长期严厉而產生心理创伤,也没有因此自傲看不起人。

而是像歷代米切尔那般,变得颇为暴躁。

按理说,这种追求第一的暴躁老哥,在来到艾泽瑞姆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那个夺了他风光的传说级天才,好好的切磋一番。

不过时至今日,索恩依旧不知道有这號人物的存在。

倒不是说托德这位暴躁老哥进入了艾泽瑞姆后便转了性子,变得隨和。

没有找索恩的原因也很简单。

那就是没找著。

看著眼前已经要被自己按冒烟的门铃,托德心中有一股气。

工作日里,索恩七个城区到处串课,自己找不到情有可原。

但都周末了,怎么人还不在?!

如果现在索恩在面前,托德恨不得把他暴打一顿,然后拎著衣领大声问上一句:“你平时都去哪了?t的钓鱼迷路了?!”

然后不管什么是什么回答,都再暴打一顿,以解自己心头之愤。

本打算砸烂大门的托德深吸了口气,想起了祖父让自己不可隨意使用暴力的教诲。

一声嘆息过后,他放弃了索恩家的大门,然后一拳干爆了门铃。

最后临时写了张邀请信,塞进了索恩家的邮箱中。

信中诚挚地邀请了索恩前往米切尔家的私人领地中一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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