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
横店。
一个狭小出租屋內,林平之躺在床上,双手捂襠,一动不动,眼神呆愣的盯著天板。
一天一夜,他终於消化了这具身体的记忆。
他叫林平之。
对,没错。
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林平之,那个福威鏢局大少爷、华山派小师弟、为报灭门之仇不惜在洞房烛夜自宫练剑的林平之。
在被便宜师傅“君子剑”岳不群一掌打落华山万丈悬崖,重新睁眼后,他便来到了这里。
这里是2011年的横店,原身也叫林平之,是一名孤儿,在国家的援助下艰难长大。
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的林平之便来到横店,成为了一名群演。
在这个寒冬腊月里,为了下个月不被房东赶出去,两天前,原身仗著身体年轻,接了一场无人敢接的下水戏,从而感染了风寒,回来后便一直臥病在床,昏迷不醒。
直到迷迷糊糊中他来了,两份记忆融合在一起,这才清醒,说不上是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
顺著记忆,林平之十分熟练的伸手一捞,拿起地上的大瓶矿泉水就是咕嚕咕嚕猛灌,直到瓶底见空。
刚扔掉矿泉水瓶的双手立马又回到襠部位置,仿佛那里有著什么稀世珍宝一般。
从地上散落的数个空矿泉水瓶子可以得出,这个动作在这一天里已经重复过无数次。
林平之表情凝重略带著惶恐。
“为什么还没有感觉?不应该啊!”林平之感到十分困惑,他清醒后第一时间就检查过,各项零件都完好无损。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林平之惶恐的神情终於有了变化,一直放在裤襠上的双手微微颤动,他感觉到了,他终於感觉到了。
一天一夜,整整一天一夜啊!矿泉水喝了一瓶又一瓶,他终於感受到了膀胱处传来的尿意。
林平之欣喜若狂,一个鲤鱼打挺便从床上翻起,蹬蹬噔的往厕所跑去。
来到厕所,林平之驻足,深吸一口气,平復了一下內心的激动后,全身放鬆,开始对自己的大脑下达指令。
滋、滋、滋
林平之瞬间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轻鬆。
听,多美妙的声音啊!
林平之双眼含泪,这久违的感觉他已经许久没有体会过了。
前世的他在自宫后,连最简单的正常排尿都成了一种奢侈。
每日只能儘量少喝水,补充人体必需的水份。
养成习惯,每日在固定的时间用细竹筒排尿,心酸无比。
而现在,上天既然给了他重活一世的机会,他必定会好好珍惜。
这一世,他想换个活法,没有仇怨,不再隱忍,只想恢復为那个鲜衣怒马、年少轻狂的少年郎。
尿尽,林平之低头用著既熟悉又陌生的手法抖了抖后,才心满意足的穿好裤子。
其脸上笑意不减,因为经过他刚刚的观察,原身比起前世自宫前的他都不遑多让。
要知道因为前世他祖上是太监,所以对这点尤为在意,出宫前特意盗取了给皇帝壮阳的秘方,而前世的他自小便由此秘术滋养长大,才有那般规模。
可现在这具身体,自然生长便有了如此规模,到时候他再用秘术滋养一番,那情形,林平之想都不敢想啊!
想到这些,林平之就觉得实在对不起师姐岳灵珊,为他守了一辈子活寡。
可能是刻在骨子里的基因,林平之尿完之后十分自然的来到洗手台。
望著镜子中的自己,林平之脸上的笑意更甚,藏都藏不住。 他现在终於知道,为什么前身会来横店当群演了,只见镜中的他星眉剑目,脸型稜角分明,英气十足,比起前世的他还要帅上三分,且脸型更加阳刚。
走出卫生间,林平之这才有心情观察自己的居住环境。
林平之不由皱眉,差劲,这是他对这个地方的第一印象,整个房间內,除了能摆下一张床和一个柜子之外,就只有一个厕所了,连个能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而且还不通风,只有房间右侧有一个小窗户。
照这情形,这要是在卫生间里上个大號,自己闻自己的,估计都得闻个半个小时。
林平之嫌弃的摇了摇头,他何时住过这种地方,不说在福威鏢局的时候,那会儿还是少爷,平时施捨乞丐都是半两一两的给。
就说后面落魄,跟岳不群前往华山学艺的时候,那也是武林中响噹噹的“名门大派”,吃穿住行虽然比不上在福威鏢局的时候,但也绝没有如此之差。
幸好这里是横店,房租不算贵,像这样的小单间300一个月,只要努努力,多去蹲蹲戏,和群头搞好关係,凭藉著五十块一天的群演工资,还是能够生存下来的,不然林平之连这样的地方都住不到。
像这样的小单间,在他的对门还有三个,其中有一个是空的,另外两个也是来横店做梦的。
这儿说白了就是一家农户自建房,被房东改成了四个小单间,就是专门为他们这群来横店做梦的人准备的。
林平之觉得自己还是需要儘快赚钱,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好歹他也算重获一世,总不能比前世混的还惨吧!
只是,他能干什么赚钱呢?
劫富济贫?可现在是个法治社会啊!
教人武艺?现在也没人练武啊!就算有也没有本钱,教人练武总得有个场地吧!
当然,要是他还有前世的內力,可以飞檐走壁,隨手一挥便剑气飞扬,哪怕是没场地也有大把的人上门学
只是他之前已经试过了,这个世界没有內力,哪怕他把辟邪剑谱的心法运转了九十九遍,也感受不到一点儿內力,后面他还以为是没有自宫的原因,换成华山派心法,还是没卵用。
至於去找工作,给人打工,凭藉他高中学歷,也找不到什么好工作。
况且对林平之这种江湖剑客来说,准点上班、准点下班,每日受人约束,他也受不了啊!
所以说:“打工,这辈子是不可能打工的。”
这样一思索,林平之觉得群演的工作竟然还不错,想干就干,不想干了就在家睡大觉,自由自在。
就是钱少了点,要是多点钱的话,简直就是他的理想工作。
就在林平之思索间。
“砰、砰、砰”的拍门声伴隨著“林太监、林太监”的叫喊声传来,林平之听声音便大概猜到了是谁。
林平之打开门,便看见了一个美艷又不失英气,身型苗条纤细,曲线婀娜多姿的女孩,身形微弓,双手撑腿大口喘著气。
记忆中,这是他来横店半年多时间里为数不多的朋友,张娇。
“林太监,打你电话怎么不接,这么久才开门,快点跟我走,李头被堵了。”
林平之这才转头看向枕头边的手机,记忆里这东西可以千里传音,原身也是因为买手机导致兜里分幣没有,才接了那场下水戏。
“还愣著干什么啊!赶紧跟我走,你该不会是怂了吧!李头平时对你不错的。”张娇见林平之发愣,抓著其手就往外面拖。
林平之这才反应过来,对张娇的称呼一阵无语。
就因为他叫林平之,所以身边的这几个朋友都亲切的称呼他为:“林太监。”
林平之暗嘆:“他这是到哪里都改变不了太监的身份了?难道太监这两个字要跟他一辈子不成?”
“我都和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叫我林太监,不要叫我林太监”重要的话,林平之来连说三遍。
“行、行、行,我不叫,行了吧!”张娇满脸无所谓道:“林太监,现在可以走了吧!去晚了可就来不及了。”
说完,张娇便风风火火的拉著林平之往外跑。
林平之无奈,这说过的话就和放屁一样,隨即便不再纠结,跟著张娇往外跑去。
被堵这种事情在这时候的横店十分常见,特別是群头和群头之间,戏就这么多,你有饭吃,就得有人没饭吃。
而张娇口中的李头,便是林平之的两个邻居之一,李阳,三十余岁,比林平之早来半年,凭藉著十分出色的人情世故能力,刚来一年便混成了一个小群头。
而这次被堵估计就是抢了別人的饭碗,李阳才刚来一年,和那些根深蒂固的群头还是比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