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目光微沉,开始逐一推敲:
纲成君蔡泽?年逾古稀,风烛残年,能不能熬到新君即位都是未知数,纵然活着,也难当大任。
农部许子?同样是老迈之躯,虽精于稼穑之道,在农家中声望无双,但论及变法权谋、治国经纬,非其所长。
工部相里季?巧匠之才,器械机关无所不通,可要主持朝纲、改制立法?差得太远。
三人皆可剔除。
剩下的,唯有户部章邯、刑部蒙毅、礼部张苍。
章邯,乃扶苏心腹中的心腹,行事稳重,深得信任。将来九卿之位,几乎已是囊中之物。只是李斯与他交集不多,仅凭几次接触,只觉其城府极深,喜怒不形于色,实在看不出更多端倪。
至于蒙毅
出身蒙氏将门,兄长蒙恬正得嬴政宠信,镇守边关,手握重兵。而他自己,又被秦王亲自安排入太子六部,执掌刑部,执律法之权。
这一手布局,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嬴政在给扶苏铺路,也在为将来埋钉子。
这般恩宠,这般地位,连李斯看了都不免心头泛酸,近乎嫉妒。
因为秦王嬴政的意思已经再明显不过了——蒙恬留于他麾下效力,而蒙毅,则早早定下将来要辅佐太子扶苏。
若无意外,蒙恬日后在秦王身边,九卿之位几乎是板上钉钉。
同样的,蒙毅未来在扶苏帐下,也稳稳能坐上一个九卿重职!
两代人,两个九卿!
这可不是一般的荣宠,而是彻头彻尾的门楣鼎盛、权势煊赫!
饶是李斯这般心高气傲之人,也不过敢奢望自己有朝一日登临丞相之位。
至于让自家血脉绵延不绝,在他之后还能有人执掌朝纲、位列九卿?
那真是想都不敢想。
这等机缘,岂止靠努力?
得有运道,得有天资,还得有足以镇住位置的才具与手段!
倘若后辈不成器,哪怕秦王看在他面子上抬举一二,最后也会因德不配位,反噬自身,祸及全族。
而眼下他几个儿子资质平平,难当大任。
就算他真成了秦国丞相,也得懂进退之道——过犹不及。
李家若出了个丞相,再来个九卿,满朝皆知,权势熏天,看似风光,实则如履薄冰。
树大招风,最容易引来雷霆一击。
与其把希望押在自家子嗣身上,不如提前布局,结好一位未来的九卿。
今日种下恩情,来日自会开花结果,反哺家族。
而这个人选,在李斯心中,眼下最合适不过的,便是他的师弟——张苍。
如今张苍任礼部尚书,根基已立。只要不出差池,再借着他李斯日后留下的人脉铺路,谋一个九卿之位,并非难事。
更进一步,若将来太子扶苏继位,完成天下一统,而张苍又能主持大一统后的变法革新
那丞相之位,也未必不能染指。
但前提是——张苍必须通晓法家之术!
荀子老师乃儒法兼修的一代宗师,集两家之大成。
韩非与他李斯皆深得法家精髓,可张苍呢?
主修儒家,不知对老师所传的法家思想,到底继承了几分?
他不要求张苍能如韩非那般开宗立派、推陈出新。
哪怕只学到八分火候,便已有资格执掌变法大局。
念头流转至此,李斯眸光微沉,心中已然有了计较——回头便要考校一番张苍的法家功底。
若实在薄弱,他这个做师兄的,怕是得亲自替老师补上这一课。
思绪落定,他缓缓抬眼,看向太子扶苏,语气温和:“除方才两点之外,殿下对法家之学,可还有其他疑惑?”
扶苏点头,神色认真:“有。我想问的是——当律法与社会稳定相冲突时,法家当如何抉择?”
李斯眉梢微动,略显不解:“还请殿下明示。”
太子目光沉静,徐徐道来:“法家之责,是助君主治国,辅佐父王、孤,以及李师这般的文武重臣、公卿贵族,共同驾驭天下黎民。”
“为达此目的,法家依我等意志,制定律令,以规束万民,理顺社稷。”
“换言之,律法的内容与形式,皆由我等统治者所定。”
“所以,律法,本就是我等集体意志的体现。”
他顿了顿,声音渐沉:
“既然是我等意志的产物,那律法天然便偏向于维护我等利益。”
“而我等最大的利益,是什么?”
“是稳定——国家之稳,社稷之安!”
空气仿佛凝了一瞬。
“因为唯有天下安稳,我等身为统治者,才能稳坐高位,世代掌权!”
就像当年的周王朝——若诸侯不乱、四方安宁,周天子便可高居九重之上,号令天下八百年不动摇。可一旦烽火四起,列国征伐不断,再尊贵的天子也不过是案上鱼肉,任人宰割。国破家亡,宗庙成墟,不过是顷刻之间。
所以,在我们这些执掌权柄之人眼中,法家律法真正的核心,并非惩奸除恶,而是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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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秩序的稳定,压倒一切。其余皆可让步,皆可牺牲。
为此,哪怕背负骂名,也要把动荡掐死在萌芽之中。
比如说——公萍。
如果说,律法对我们而言,是镇压混乱的铁锁链;
那对黎民百姓来说,律法就是他们心中最后一点光——公萍。
公平!唯一的指望!还是公萍!
在一个太平治世里,律法就是规矩的总和。
百姓行事,一举一动,皆被这层层规则所框定。
他们不敢越雷池一步,不是怕死,而是信——信这套制度能还他们一个道理。
当冤屈临头,他们会告官,会申冤,会跪在衙门前磕头泣血。
为什么?
其一,律法明令禁止私斗复仇,谁动手,谁偿命。
其二,他们懂是非。知道这事若走正途,该判几年,该斩还是流放。
其三,最关键的一点——他们信。
信朝廷的刀不会偏,信青天大老爷会为他们主持公道。
正因如此,他们才肯放下手中的刀。
把原本属于自己的暴力权,亲手交出去,托付给律法。
可问题来了——
如果这桩冤案,撞上了“稳定”这两个字呢?
举个例子:
某贵族之子,见一民女貌美,强抢不成,怒而拔剑,当街杀人。女子之父当场惨死,血溅市集。
依秦律,杀人者死,无赦。此人无爵无功,无可抵罪。
按理,斩立决,昭示天下。
但若这人,是当朝丞相唯一的血脉?九代单传的独苗?
杀了他,等于断了丞相香火。
丞相震怒之下,起兵逼宫,也未可知。
那一夜,京城火起,朝堂崩裂,百官俯首,江山易主
这份动荡,谁担得起?
于是,为了大局,为了社稷安稳,只能压案、封口、抹去血痕。
让那民女含冤入土,让那凶手逍遥法外。
从统治者的角度看——这反而是“最优解”。
一个丞相造反掀起的腥风血雨,远比一个黔首百姓揭竿而起要可怕百倍。
宁可负一人,不负天下。
可代价是什么?
是律法的公平,碎了。
一旦开了这个口子,百姓便知:原来律法不公,权贵面前,命如草芥。
今日他能逃过死罪,明日便有更多恶徒效仿。
从此,没人再相信官府能断是非。
没人再跪在衙门前求一句清白。
因为他们记起来了——
自己手里,也有刀。
他们本就有血性,有气力,有拼死一搏的勇气。
只是曾经选择相信:只要守法,就能活得出头之日。
如今信仰崩塌,那被上缴的暴力,便会尽数收回。
一人一刀,血债血偿。
万家愤起,便是燎原之火。
到那时,秩序不再,律法成纸,天下重回弱肉强食的丛林。
我们拼命维护的“稳定”,终将毁于一场失掉的公萍。
“当万千黔首不再信律法,转而提刀自救时——秩序,就碎了。”
律法公义,与社会稳定,选哪个?
换作嬴政,根本不用犹豫——他永远会选稳定。
为什么?太子扶苏早说得透彻:唯有社稷安稳,他这始皇帝的龙椅才能坐得稳,大秦才有可能万世不灭。他之所以频频从天幕中汲取扶苏提出的治国方略,还不是因为看到了那个世界的惨状——民怨沸腾、根基动摇,大秦摇摇欲坠!
若非如此,他会如此上心那些潜在隐患?会去在意一个黔首的冤屈、一纸律令的偏颇?
当然不会。
所以,当扶苏举出那桩命案——丞相之子杀良民,该如何判?
除非那丞相是吕不韦,嬴政正要削其权柄,借机立威,那或许真会斩子谢天下。
可若是左丞相隗状,右丞相王绾呢?
功勋卓着,位高权重。若依法处死其子,换来的是一个断后绝嗣、心生怨恨的老臣——这种代价,嬴政扛不住。
于是,他极可能选择徇私,特赦凶手,轻轻揭过。
两害相权取其轻。
在嬴政眼中,为一个黔首讨公道而逼反一位重臣,风险太大;而纵容一次不公,看似伤了法度,实则护住了朝堂安稳。
毕竟——
一个丞相若起异心,振臂一呼,便能撼动山河,倾覆社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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