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血债血偿(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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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目光微沉,开始逐一推敲:

纲成君蔡泽?年逾古稀,风烛残年,能不能熬到新君即位都是未知数,纵然活着,也难当大任。

农部许子?同样是老迈之躯,虽精于稼穑之道,在农家中声望无双,但论及变法权谋、治国经纬,非其所长。

工部相里季?巧匠之才,器械机关无所不通,可要主持朝纲、改制立法?差得太远。

三人皆可剔除。

剩下的,唯有户部章邯、刑部蒙毅、礼部张苍。

章邯,乃扶苏心腹中的心腹,行事稳重,深得信任。将来九卿之位,几乎已是囊中之物。只是李斯与他交集不多,仅凭几次接触,只觉其城府极深,喜怒不形于色,实在看不出更多端倪。

至于蒙毅

出身蒙氏将门,兄长蒙恬正得嬴政宠信,镇守边关,手握重兵。而他自己,又被秦王亲自安排入太子六部,执掌刑部,执律法之权。

这一手布局,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嬴政在给扶苏铺路,也在为将来埋钉子。

这般恩宠,这般地位,连李斯看了都不免心头泛酸,近乎嫉妒。

因为秦王嬴政的意思已经再明显不过了——蒙恬留于他麾下效力,而蒙毅,则早早定下将来要辅佐太子扶苏。

若无意外,蒙恬日后在秦王身边,九卿之位几乎是板上钉钉。

同样的,蒙毅未来在扶苏帐下,也稳稳能坐上一个九卿重职!

两代人,两个九卿!

这可不是一般的荣宠,而是彻头彻尾的门楣鼎盛、权势煊赫!

饶是李斯这般心高气傲之人,也不过敢奢望自己有朝一日登临丞相之位。

至于让自家血脉绵延不绝,在他之后还能有人执掌朝纲、位列九卿?

那真是想都不敢想。

这等机缘,岂止靠努力?

得有运道,得有天资,还得有足以镇住位置的才具与手段!

倘若后辈不成器,哪怕秦王看在他面子上抬举一二,最后也会因德不配位,反噬自身,祸及全族。

而眼下他几个儿子资质平平,难当大任。

就算他真成了秦国丞相,也得懂进退之道——过犹不及。

李家若出了个丞相,再来个九卿,满朝皆知,权势熏天,看似风光,实则如履薄冰。

树大招风,最容易引来雷霆一击。

与其把希望押在自家子嗣身上,不如提前布局,结好一位未来的九卿。

今日种下恩情,来日自会开花结果,反哺家族。

而这个人选,在李斯心中,眼下最合适不过的,便是他的师弟——张苍。

如今张苍任礼部尚书,根基已立。只要不出差池,再借着他李斯日后留下的人脉铺路,谋一个九卿之位,并非难事。

更进一步,若将来太子扶苏继位,完成天下一统,而张苍又能主持大一统后的变法革新

那丞相之位,也未必不能染指。

但前提是——张苍必须通晓法家之术!

荀子老师乃儒法兼修的一代宗师,集两家之大成。

韩非与他李斯皆深得法家精髓,可张苍呢?

主修儒家,不知对老师所传的法家思想,到底继承了几分?

他不要求张苍能如韩非那般开宗立派、推陈出新。

哪怕只学到八分火候,便已有资格执掌变法大局。

念头流转至此,李斯眸光微沉,心中已然有了计较——回头便要考校一番张苍的法家功底。

若实在薄弱,他这个做师兄的,怕是得亲自替老师补上这一课。

思绪落定,他缓缓抬眼,看向太子扶苏,语气温和:“除方才两点之外,殿下对法家之学,可还有其他疑惑?”

扶苏点头,神色认真:“有。我想问的是——当律法与社会稳定相冲突时,法家当如何抉择?”

李斯眉梢微动,略显不解:“还请殿下明示。”

太子目光沉静,徐徐道来:“法家之责,是助君主治国,辅佐父王、孤,以及李师这般的文武重臣、公卿贵族,共同驾驭天下黎民。”

“为达此目的,法家依我等意志,制定律令,以规束万民,理顺社稷。”

“换言之,律法的内容与形式,皆由我等统治者所定。”

“所以,律法,本就是我等集体意志的体现。”

他顿了顿,声音渐沉:

“既然是我等意志的产物,那律法天然便偏向于维护我等利益。”

“而我等最大的利益,是什么?”

“是稳定——国家之稳,社稷之安!”

空气仿佛凝了一瞬。

“因为唯有天下安稳,我等身为统治者,才能稳坐高位,世代掌权!”

就像当年的周王朝——若诸侯不乱、四方安宁,周天子便可高居九重之上,号令天下八百年不动摇。可一旦烽火四起,列国征伐不断,再尊贵的天子也不过是案上鱼肉,任人宰割。国破家亡,宗庙成墟,不过是顷刻之间。

所以,在我们这些执掌权柄之人眼中,法家律法真正的核心,并非惩奸除恶,而是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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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秩序的稳定,压倒一切。其余皆可让步,皆可牺牲。

为此,哪怕背负骂名,也要把动荡掐死在萌芽之中。

比如说——公萍。

如果说,律法对我们而言,是镇压混乱的铁锁链;

那对黎民百姓来说,律法就是他们心中最后一点光——公萍。

公平!唯一的指望!还是公萍!

在一个太平治世里,律法就是规矩的总和。

百姓行事,一举一动,皆被这层层规则所框定。

他们不敢越雷池一步,不是怕死,而是信——信这套制度能还他们一个道理。

当冤屈临头,他们会告官,会申冤,会跪在衙门前磕头泣血。

为什么?

其一,律法明令禁止私斗复仇,谁动手,谁偿命。

其二,他们懂是非。知道这事若走正途,该判几年,该斩还是流放。

其三,最关键的一点——他们信。

信朝廷的刀不会偏,信青天大老爷会为他们主持公道。

正因如此,他们才肯放下手中的刀。

把原本属于自己的暴力权,亲手交出去,托付给律法。

可问题来了——

如果这桩冤案,撞上了“稳定”这两个字呢?

举个例子:

某贵族之子,见一民女貌美,强抢不成,怒而拔剑,当街杀人。女子之父当场惨死,血溅市集。

依秦律,杀人者死,无赦。此人无爵无功,无可抵罪。

按理,斩立决,昭示天下。

但若这人,是当朝丞相唯一的血脉?九代单传的独苗?

杀了他,等于断了丞相香火。

丞相震怒之下,起兵逼宫,也未可知。

那一夜,京城火起,朝堂崩裂,百官俯首,江山易主

这份动荡,谁担得起?

于是,为了大局,为了社稷安稳,只能压案、封口、抹去血痕。

让那民女含冤入土,让那凶手逍遥法外。

从统治者的角度看——这反而是“最优解”。

一个丞相造反掀起的腥风血雨,远比一个黔首百姓揭竿而起要可怕百倍。

宁可负一人,不负天下。

可代价是什么?

是律法的公平,碎了。

一旦开了这个口子,百姓便知:原来律法不公,权贵面前,命如草芥。

今日他能逃过死罪,明日便有更多恶徒效仿。

从此,没人再相信官府能断是非。

没人再跪在衙门前求一句清白。

因为他们记起来了——

自己手里,也有刀。

他们本就有血性,有气力,有拼死一搏的勇气。

只是曾经选择相信:只要守法,就能活得出头之日。

如今信仰崩塌,那被上缴的暴力,便会尽数收回。

一人一刀,血债血偿。

万家愤起,便是燎原之火。

到那时,秩序不再,律法成纸,天下重回弱肉强食的丛林。

我们拼命维护的“稳定”,终将毁于一场失掉的公萍。

“当万千黔首不再信律法,转而提刀自救时——秩序,就碎了。”

律法公义,与社会稳定,选哪个?

换作嬴政,根本不用犹豫——他永远会选稳定。

为什么?太子扶苏早说得透彻:唯有社稷安稳,他这始皇帝的龙椅才能坐得稳,大秦才有可能万世不灭。他之所以频频从天幕中汲取扶苏提出的治国方略,还不是因为看到了那个世界的惨状——民怨沸腾、根基动摇,大秦摇摇欲坠!

若非如此,他会如此上心那些潜在隐患?会去在意一个黔首的冤屈、一纸律令的偏颇?

当然不会。

所以,当扶苏举出那桩命案——丞相之子杀良民,该如何判?

除非那丞相是吕不韦,嬴政正要削其权柄,借机立威,那或许真会斩子谢天下。

可若是左丞相隗状,右丞相王绾呢?

功勋卓着,位高权重。若依法处死其子,换来的是一个断后绝嗣、心生怨恨的老臣——这种代价,嬴政扛不住。

于是,他极可能选择徇私,特赦凶手,轻轻揭过。

两害相权取其轻。

在嬴政眼中,为一个黔首讨公道而逼反一位重臣,风险太大;而纵容一次不公,看似伤了法度,实则护住了朝堂安稳。

毕竟——

一个丞相若起异心,振臂一呼,便能撼动山河,倾覆社稷。

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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