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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哥布尔必须死!!!(5k)(1 / 1)

“杀了他们,只留一个活口。”菲利克斯在夏洛克的耳边低语。

夏洛克心中一凛,瞳孔微微收缩。

这么直接吗?

不过,夏洛克本就不是心慈手软的人,斩杀几个土匪而已,并没有多大心理压力。

再次抬眼时,这些土匪在夏洛克眼中已与杂草无异。

夏洛克转头看了一眼车厢内,罗纳德正在呼呼大睡,雷骨抬头看了一眼,然后平静地低下了头,就象看见了路边的几块碎石。

“果然,这些人一点都不紧张。”

菲利克斯轻轻收住缰绳,两匹骏马感知到牵引力,温顺地垂下脑袋,步伐缓缓停下。

当马车彻底停下的时候,距离面前的四名土匪,已经只剩不到20米。

夏洛克从驾驶位跃下,在摇曳的火光下,缓缓向土匪们走去。

他右手后探,五指缓缓搭上了冰凉的剑柄。

四名土匪发现了不对劲,为什么眼前的商人非但没有逃走,反而主动朝他们走来!

而且,借着微弱的火光照耀,他们猛地发现,夏洛克的背上,竟然斜挎着一把长剑!

这显然不是普通的商人!

“去你妈的!”一名面相狞恶,三角眼的光头土匪咆哮一声,抬起手里的轻弩,朝夏洛克射击!

“嗖——”

一支冷箭带着锃亮的光芒,射向夏洛克的面颊,却在半空之中,被一道银亮的剑光精准拦截!

雪纹钢剑甫一出鞘,便扫出一片让人目眩的剑影,如月华流转,划向距离最近的土匪脖颈!

那名皮肤黝黑,留着一头脏辫的土匪瞳孔骤然放大。

来不及招架,他只感觉脖颈一凉,突然间,眼前的视野开始翻滚。

在所有土匪惊骇到极致的目光中,那颗头颅仿佛一颗皮球飞旋而起,无头的尸体跪在地上,脖腔如喷泉一样迸射血花!

“是冒险者!快跑哇!”

这残暴的一幕瞬间就击碎了土匪们的斗志,他们先前的凶残嘴脸在倾刻间烟消云散,如同受惊的小兽,哭爹喊娘一般转身逃跑,恨不得多长出两条腿来。

可笑他们上一刻,还满心欢喜,想着怎么变着花样,屠宰眼前的肥羊。

下一刻,就被夏洛克的一剑吓尿了裤子。

这几个土匪只是普通人的体魄,想要从夏洛克的手中逃离,根本是件不可能的事情。

三角眼的光头土匪忙不迭地逃跑,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同伙莱昂后背中剑,整个胸腔被一剑贯穿!

“噗嗤——”

莱昂扑倒在地,那个疯狂的剑士居然一脚踏下,把莱昂的头颅生生踩爆了!

光头土匪头皮发麻!

这是何等恐怖的蛮力?!简直就象一头人形的魔暴龙!

“必须快跑!”

“再不跑,就没命了!”

致命的杀机已经逼近到背后,光头土匪嘴唇颤斗,他那眼白多于眼黑的瞳孔猛地盯住身旁的表弟托马斯!

他猛地一推,托马斯一个趔趄,身体顿时落在后面。

趁此机会,光头土匪咬紧牙关,拔腿朝前冲去!他只希望托马斯能给他多拖延几秒钟逃亡的时间!

只要能逃进密林里,就有机会逃出生天!

“不!”

光头土匪的身后,传来托马斯绝望的惨叫,托马斯的喉咙里仿佛灌满了鲜血,惨叫声喊到一半,就戛然而止。

光头土匪知道,托马斯死了!

“我一定要活下去!带着托马斯那一份一起活下去!”

钻进密林之中,光头土匪顿时热泪盈眶。

然而下一秒,他的右腿一凉,随后传来一阵钻心的剧痛!

看着眼前抱着伤腿,哭爹喊娘的光头土匪,夏洛克无语了:“一帮土匪,热血你个鬼啊!”

……

夏洛克拎着光头土匪的后领口,如同拖拽一条死狗一般,把他从密林里拖了出来。

看着满身血污的夏洛克,菲利克斯沉默了片刻,然后评价道:

“你的动作很利索,就是弄得太脏了,以后要注意分寸。”

“不好意思,我会改进。”夏洛克深沉地呼吸,平复自己胸腔里两颗狂跳的心脏。

就在拔剑的一刹那,夏洛克的心率飙升到接近两百,整个人完全进入了一种亢奋的状态,每一剑都倾尽全力。

夏洛克知道,这是因为他的实战经验不足导致的,即便眼前的敌人很弱小,他也无法做到心如止水。

他随手一甩,光头土匪便如破布袋般摔在菲利克斯脚前。

夏洛克一脚踩在光头土匪的背上,皮靴向下重碾几分,脚下顿时响起肋骨咔咔的悲鸣。

雪纹钢剑冰冷的剑锋粘贴了光头土匪的颈动脉,夏洛克冷冷开口:

“我们团长有话要问,老实回答,否则我把你的手脚全部剁碎。”

“我回答,我回答!”光头土匪已经吓破了胆,布满擦伤的脸上满是鼻涕眼泪,点头如捣蒜一般。

菲利克斯走到光头土匪的面前,淡淡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做了几年土匪?”

“埃里克,我叫埃里克,前年我才开始做土匪,我以前真的是良民,因为闹了饥荒……”埃里克忙不迭地说道,试图用这些说辞显得自己更加无辜。

“闭嘴。”菲利克斯的眼神骤然变冷,象在冰水里淬过的刀子,瞬间让埃里克把剩下的话咽了回去:

“你有没有见过‘断刃兄弟会’?或者听说过他们的行踪?”

“断刃兄弟会?”夏洛克心中一动,他听说过这个匪帮的名字。

这是一支极其猖狂的匪帮,在半年前将一个村落烧成了白地。

虽然之后遭受了讨伐,断刃兄弟会的巢穴被剿灭,但是其中的骨干成员全部潜逃,他们带着匪帮的财宝,消失得无影无踪。

虽然偶有断刃兄弟会藏匿之地的传闻,但没有任何人拿出确凿证据,证明这些穷凶极恶的歹徒的真实去向。

“我……见过!肯定见过!我一个月前就在黑松林里看见过他们,还打招呼了!”死境之中的埃里克急中生智,赶忙说自己掌握断刃兄弟会的踪迹。

菲利克斯的目光没有波动,继续问道:“你见过断刃兄弟会?他们脸上是不是都蒙着黑色面罩?”

“对啊,他们每一个人脸上都有黑面罩!我远远地看到他们,我还看见他们去哪了!”埃里克心中涌现惊喜,急切地补充道:“大人,别杀我!我可以领你们过去!”

然而,菲利克斯却摇了摇头,下一句话让他瞬间如坠冰窖:

“你说谎了,断刃兄弟会根本不戴黑色面罩。”

“我……”埃里克的脸色瞬间煞白,他嘴唇翕动着,即便是平日里再怎么能说会道,这一刻也说不出哪怕一句话来。

“等等……”

菲利克斯此时却好象发现了什么,眉头蹙起,目光死死锁定在埃里克的脑袋上。

在菲利克斯的视野中,埃里克的头上,正摇曳着一簇若有若无、极其稀薄的微弱火苗。

而旁边的夏洛克头上就没有。

“你是贵族?”菲利克斯盯着埃里克说道。

“诶……没错,我是贵族!我祖上曾经是一名王国子爵,我的姓氏是格蓝!”埃里克反应过来,连忙开口,仿佛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般,涕泗横流地恳求道:

“大人,您如此尊贵的气质,想必也是一名贵族吧,求您发发慈悲,怜悯一位落魄的贵族,圣者在上……”

然而,与埃里克想象中截然相反的一幕发生了。

眼前的这名贵公子,非但没有流露出悲泯的神色,反而露出了一副见鬼的表情,飞快地退到了十米之外。

这一幕让夏洛克想起前世,有位同事第一次见到桌面上的巨大蟑螂,那表情和动作,和此刻的菲利克斯简直如出一辙。

“杀了他。”菲利克斯的声音甚至带上了颤斗。

“不是……我——”埃里克还想辩解,雪亮的剑光扫过他的脖颈,血光迸溅,一颗满脸错愕的光头就这样滚落在地。

……

随后,夏洛克和菲利克斯一起收捡了四具土匪的尸体。

他们身上没有什么稀罕的物品,除了几枚银币,就只有几个不值钱的戒指、耳环,估计是从路人身上劫杀得来的赃物。

菲利克斯将沉睡的罗纳德喊了起来,让他为这几具尸体超度,以免在附近滋生僵尸或者恶灵之类的不死怪物。

虽然这种情况的概率很低,但菲利克斯的作风一向行事缜密,不留隐患。

在野外处理尸体,更加稳妥的方法是用篝火彻底焚烧,不过眼下的冰之鹰团队,显然没有多馀的时间,收集这么多的木柴。

“以吾主洛山达之名,驱散此身之怨恨,逝者勿再滞留,光芒引路!”

罗纳德吟诵神圣的祷词之时,夏洛克在一旁用软羊皮擦剑巾仔细擦拭雪纹钢剑。

对于金属制成的兵器来说,血污等同于毒素,对兵器的伤害极大,会严重腐蚀剑身,让武器的质地变脆。

血液若不及时处理,干涸后会更难清除,所以需要及时擦拭,夏洛克手中的这一块羊皮巾,就是专门用于擦剑的。

在一些战况激烈的战场上,剑士往往会把血水擦在衣服或者袖子上,以免长剑因为血污粘在鞘内,难以拔出。

罗纳德的超度结束后,马车继续前进。

这一次由雷骨驾车,他高大的身躯坐在驾驶位上,几乎触碰到车厢顶篷,两匹骏马在他手下显得格外温顺。

一路无话,直到接近午夜,雷骨才选在一条清澈的溪水边停下,准备扎营。

在溪水旁扎营的好处和坏处都很明显。

好处显而易见,溪水提供了充足的水资源,不但能清洗身体,炖煮食物,还能为人和骏马补充饮用水。

毕竟中世纪的马车不是汽车,马匹需要休息,需要进食以及大量饮水。

为了避免马匹一次性大量饮水造成的腹泻,喂水时还需要分成三次,每次大约饮用10到15升。

野外的溪水需要用麻布初步过滤,清除溪水中的泥沙、腐叶后,才能喂给马匹饮用。

至于在溪水边扎营的弊端,则来源于同样来这里饮水的生物,或许是野生动物,倒楣一点会遇见强盗……再倒楣一点的话,则会遇见恐怖的魔物。

雷骨绕着营地外围布下一圈细密的铃铛,它们悬挂在低矮的灌木丛间,一旦有活物经过,就会触发警报。

深夜里,众人在营地中央点燃篝火,橘红的光芒驱散了山林间湿冷的雾气。

由于此时已经太晚,营地里并没有烹饪食物,几人只是在火光前面吃了一些干粮,清洗衣物,完成整备之后,便开始铺设睡袋,准备休息。

映着篝火的亮光,菲利克斯对夏洛克笑道:

“夏洛克,随我们奔波一天,是不是感觉挺无聊的?就算是精英的冒险团队,平常的大部分时间也都是坐着马车跑来跑去,免不了在赶路和安营这些工作上花费大量时间。”

夏洛克摇摇头:“我觉得还好,团长。我把冒险视作一份工作,工作总是辛苦而枯燥的,偶尔才会有些惊喜。”

菲利克斯叹息:“就算是这样,长年累月在野外漂泊,内心会产生巨大的孤寂,这是冒险者这个职业无法避免的。”

一旁,罗纳德恶狠狠地咀嚼着肉干,含糊不清地抱怨道:“嚼着这些难以下咽的玩意儿,能不孤寂吗?”

“夏洛克,我们‘冰之鹰’里有位游侠,那可是天生的猎手!每次和她出任务,总能打到吃不完的野味,什么野鸡、野鸭、野兔、还有野羊,连着吃上三天都不带重样的!”

“罗纳德,他们在聊哲学,不是吃。”雷骨低沉地提醒道。

“吃,就是他妈的哲学!”罗纳德一拍大腿,目光炯炯,朗声发表宣言。

这句话让雷骨怔住了,半兽人粗糙的手指摩挲着下巴,喃喃自语:“这话,好象有点道理……”

……

几人轮流守夜,直到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亲吻大地,世界重归光明。

清晨,依旧是雷骨负责驾车,夏洛克坐在半兽人的身边,学习他的驾驶技巧。

看着雷骨雄壮如同魔兽的庞然身躯,夏洛克不由得在心中赞叹。

雷骨来自冰风谷的卡拉卡克氏族,一个以盛产强大战士闻名的部落。

卡拉卡克氏族的半兽人,自出生起,就要经历无穷无尽的战斗。

在生死搏杀中获胜的半兽人,体型会生长得越来越巨大,强壮,而反之,许久没有经历生死搏杀,亦或是战败的半兽人,体型会逐渐萎缩,甚至变得比矮人还要矮小。

也因此,分辨一个卡拉卡克氏族的半兽人实力如何,只需要看一眼他的体型大小,就能得出结论。

所以,卡拉卡克半兽人的体型,也是其力量与地位的像征,体魄越庞大,实力便越强悍,在部落中的地位也越高。

体型大者可以任意羞辱体型小者,体型小者也可以提出生死挑战,将体型大于自己的半兽人斩杀,便可取而代之。

就是在这种血腥暴力的环境中,雷骨一步一步成长起来,拥有了如今魔兽一般的体魄。

菲利克斯曾向夏洛克提及,雷骨的身材已经达到部落的“督军”级别,再进一步,就能够竞争部落战团长,级别仅次于酋长。

能成长到督军级别的体型,代表雷骨赢下了至少上百次的生死搏杀,经历的战斗数不胜数。

毫无疑问,雷骨是冰之鹰团中,战斗经验最为丰富的人。

夏洛克顿时明白,为什么雷骨一直表现出非常沉稳的性格,只因为他经历过太多次战斗磨砺,寻常的生活琐事,已经难以激起他心中的情绪。

雷骨驾车数个小时后,天色逐渐变得阴沉,一片铁灰色的云海漫无边际,将正午的炎阳死死锁住,一丝一毫的光线也没有泄露。

忽然,雷骨猛地勒紧缰绳,两匹骏马不安地嘶鸣,低垂着头,步伐骤然减缓。

夏洛克察觉到,一股冰冷的气场,从雷骨的黑铁面罩下面散发出来。

“怎么了?”夏洛克心中警兆顿生。

“有血的味道。”雷骨冷声说道。

“前面……不就是洛克村吗?”夏洛克愣住了。

猛然间,面前的骏马发出受惊的嘶鸣,夏洛克抬眼看去,前方的道路上,赫然出现了一抹刺眼的血色!

道路中央的血泊里,三具尸体躺在地上,一具男性,两具女性。

其中一位女性的面容稚嫩,可能不过16岁年纪,正值花季。

此时此刻,趴在尸体上面疯狂啃食的,赫然是二十只矮小的绿皮怪物!

那身影让夏洛克感觉刺骨的熟悉,丑陋狰狞,混浊的双眼之中,翻涌着最原始的癫狂和欲望!

哥布尔!

魔物的腥臊恶臭,如同狂风般扑面而来,夏洛克感觉浑身的血液瞬间沸腾!

看着眼前的三具尸体,夏洛克心中焚起一股巨大的烈火,这股暴怒没有任何来由,没有名字,只是人类内心最深处的良知、本能,在心中狂吼:立刻将这些哥布尔斩断、切开、剁碎!

“剑圣说的没错!哥布尔必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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