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扯了小一周,协议终于算是初步达成。
洛川只参与了两次,其馀时间都是法务部的王胜,和对方的法务、律师拉扯。
说白了,在谈判开始之前,协议其实就已经达成了。
唯二没确定的,只有价格和融资额度。
这方面的谈判,还是得交给专业的人来做。
洛川更多还是和三家代表,聊局域合作、业务协同的大框架。
想要让三家战略投资机构,特别是软银和淡马锡,签署一揽子表决权委托协议等,洛川自然要做出一定的利益交换。
和淡马锡的协议,主要集中在局域独家代理,以及数据本土化问题。
极光需作出承诺,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六国的政务云招标中,优先使用淡马锡推荐的本地合作伙伴。
且用户数据存储于,淡马锡参与投资的数据中心。
作为交换,淡马锡开放其在东盟10国的数字zf资源。
其二,淡马锡承诺,不投资东南亚市场,与极光云、悠米社区、悠米视频、极光微博等一系列,与极光系产品相冲的竞品。
作为交换,极光系即将出海的产品,在东南亚的利润分润比例,从常规的30提升至40,确保局域扩张初期的现金流稳定。
洛川倒也没什么太大意见。
淡马锡在东南亚强大的政商资源,能让极光避开印尼、泰国等国家的“数据本土化壁垒”。
如印尼要求外资云服务厂商,必须与本土企业合资。
极光如果想分食这块蛋糕,必须接受“本土合作伙伴绑定”的政策。
淡马锡持股的当地企业,可作为合规载体,既能满足当地数据合规的要求,又能借助淡马锡的政商关系,快速破冰。
极光需授权,软银在霓虹、棒子的极光云独家合作权。
并在软银旗下的le平台,设置极光app的一级入口。
作为交换,软银开放nttdoo的光纤网络,帮助极光云在东京实现,毫秒级延迟的容器化部署服务。
nttdoo的光线网络,复盖霓虹99的人口。
其馀要求,跟淡马锡大差不差。
洛川同样没什么意见。
软银在霓虹的运营商资源,可以很好的解决,极光云在海外的“最后一公里”接入问题。
且东亚市场普遍极度排外,有软银作为抓手,极光也能更顺利的融入进去。
此外,两家都附加要求,享有极光后续融资的跟投权,以及ip0超额认购权。
如果极光激活东南亚、东亚子公司分拆上市,两家同样要求30的超额认购权。
显然,这次的25亿美元融资额度,并没有满足两家的胃口。
简而言之,软银和淡马锡的内核诉求,其实就是局域生态构建+长期价值绑定。
两家获得了局域市场的独家话语权。
极光规避了海外市场的政策壁垒,借助巨头资源实现“技术出海”。
本质上,就是将极光的技术,与二者在当地的资源及流量结合,形成降维式的本土化生态,共同分享利润。
合则两利的事情。
不过洛川还是在条款设计中,增添了几条补充性条款。
比如,双方的局域独家合作,均设置5年时间限制及业绩对赌。
如淡马锡需帮助极光的东南亚营收,于2015年达到10亿美元,否则取消独家权。
软银那边同样如此。
以避免形成永久绑定,或是被对方绑架。
又比如,在协议中添加“技术防火墙条款”。
极光内核算法的代码库,不向任何局域合作伙伴开放,以确保技术主权独立。
至于中投那边,提出的内核条件,多是基于战略安全与产业协同。
其一,极光云在境内关键领域的数据,如政务、金融、能源等,禁止未经审批的跨境数据传输。
讲道理,这一条纯多馀。
谁特么敢啊。。
呃。。
满门忠烈除外。
此外,未来极光云剥离,成立子公司时,中投拥有优先入股权。
同时需设立“数据安全委员会”,由中投委派代表,担任副主席,对涉及感数据的技术方案,拥有“一票否决权”。
比如,政务云加密算法升级,需进行备案审查。
其二,中投要求,极光将云计算、区块链、加密算法、游戏引擎、通信技术、分布式框架、智能决策算法等诸多领域的内核专利,纳入“国家技术储备库”。
在国防科技须求时,优先授权使用。
支付市场化许可费的辣种。
除此之外,还有零零散散十多条要求。
但作为回报,中投给出了诸多便利。
比如,帮助极光获得“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可直接参与j队、国防科工局的信息化项目。
在金税工程、雪亮工程等国家级政务项目招标中,为极光提供“国资背景科技企业”的名头,以获得加分项。
协调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对极光云“云计算等保四级认证”,进行加急审批。
牵线极光与国家电网、中石化等央企,创建“能源互联网联合实验室”,将极光的数据分析技术,应用于电网负荷预测、油气渠道监测等项目。
推动极光云成为“中资企业出海首选云服务商”,为中投投资的海外中企,提供本地化云服务,享受“一带路”专项补贴。
为极光的海外投资,提供“国家安全审查背书”,加快商务部、发改委的审批流程。
优先向极光开放,中投的“全球科技情报网络”,如海外技术专利监测、前沿领域调研报告等等,帮助他们提前布局5g、6g、ai、量子计算等赛道。
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中,推动极光云接入“国家绿电交易平台”,享受电价优惠,并获得碳积分交易资质。
在港股ip0中,作为基石投资者,认购20亿美元份额,提升国际投资者信心。
虽然确实给他们施加了不少限制,但同时也大幅拓宽了极光的业务边界及发展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