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都,凯萨布兰卡。
作为曾经的首都,这里的名气却不怎么好,因为凯萨布兰卡作为首都期间,正是帝国最为衰落的时候。大量领地宣布独立,帝国内部摇摇欲坠,叛乱层出不穷。
那个时候,整个帝国甚至给人一种大厦将倾,乌云压顶的感觉。
而这,自然和卡萨布兰卡脱不了关系。因为那个时候,凯萨布兰卡是帝国首都,当时的国王,贵族,沃尓沃聚集之地。而帝国变成那种样子,自然也和他们脱不了关系。那个时候的帝国整个高层似乎都已经放弃了自己的职责,争权夺利,拉帮结派,肆意挥霍和享受。
也正因为如此,凯萨布兰卡城整个也是非常奢华,穷奢极欲。放眼望去,所有的建筑都是无比的豪华,绚烂,美丽多姿。
各种各样的艺术从中绽放。
这里有帝国最大的歌剧院,舞台,宛如水晶塑造的巨大植物园,简直就是一座完美的纸醉金迷之地。帝国就这样,一直到女王维多利亚二世继位。
她率领军队,将整个凯萨布兰卡杀的血流成河,那些腐败贵族的鲜血淹没了美丽的街道,他们的尸体被吊在金碧辉煌的路灯上。只是一夕之间,原本无比璨烂夺目的城市,就成为了一座死寂的墓地。这之后,女王就开始了迁都计划,并且将帝国首都迁到了雾都。在女王看来,整个凯萨布兰卡就是帝国最堕落,最邪恶,最不堪的象征,她甚至从来没有打算回来过。而伴随着整个帝国迁都,以及政治中心的转移。曾经被全帝国供养的美丽之城也逐渐凋零。
哪怕是现在,漫步在街头,依旧可以看见那些曾经豪华绚烂无比的建筑物的残骸。
至于为什么保持原样,原因很简单。
没钱。
现在的凯萨布兰卡在帝国被称为旧都,已经从原本的首都变成了一座以旅游休闲度假为主的城市。毕竞这个地方不象德利卡特地区那样有农业,也不象比斯巴鲁地区有蒸汽科技和工业,更不象卢恩矿坑有矿产资源。
他们唯一剩下的,就是享乐的能力了。
所以现在的凯萨布兰卡,也就只能搞搞旅游业,靠自己的娱乐文化产业来赚钱维持生计了。毕竟以女王陛下对凯萨布兰卡的态度,这地方要是破产了,她是连理都懒得理的估计。
不过李维倒是觉得这地方很合自己的胃口。
毕竟他最喜欢的就是享乐,而凯萨布兰卡眼下这个让人舒适的环境,就让自己很舒服。
这里有最好的茶叶,最好的食物,最好的舞台,最棒的演员,最美的女孩。
当然,也有最美味的酒一不过李维是不会喝的。
顺带一提,这一次凯蒂没有来,因为她说家里人听是凯萨布兰卡,就不让她来了。
“呜呜呜,你一定要回来告诉我有什么有趣的事情”
换做以前,凯蒂估计就要在地毯上一边打滚一边哭天喊地了,但是在有了小狗之后,她现在天天闲着没事就跑来自己家玩小狗,就连抱怨似乎也不是那么认真了。而李维也很高兴能够转移凯蒂的注意力。不过不让她来凯萨布兰卡啊…看来帝国高层对于这地方的确没什么好印象。
李维也看过关于帝国历史记载的书,其中对于凯萨布兰卡的部分写的很详细。
但是一句好话都没有。
说的都是当时的王室如何奢侈,如何放纵,如何堕落。当时在凯萨布兰卡的贵族是如何骄傲自满,狂妄自大,就连凯萨布兰卡的平民,也都被视为舔贵族脚的走狗,毫无反抗心,只会屈服在对方之下做奴隶。嗯,至少李维可以确定,那本书的作者绝对不是凯萨布兰卡人。
毕竟他在书中可是很详细的描写了凯萨布兰卡人是如何对外地的旅客趾高气昂不屑一顾,又是如何卑微的如同蝼蚁般匍匐在帝国贵族脚下的。
那活灵活现的把凯萨布兰卡人描述成哈巴狗般的形象,很难让李维不怀疑其中掺加了作者的个人情感。顺便一提,这其中还有弗朗西斯的事情。
之前也说过,帝国衰落的时候,正是弗朗西斯崛起的时候,而伴随着弗朗西斯的崛起,它的文化也理所当然的传入了帝国。
书中对此也是大肆鞭挞,认为就是弗朗西斯那种放纵,堕落的流行文化,如同毒药一般渗透入了帝国,才使得帝国王室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服装开始变得不雅观了,也开始乱搞男女关系了,贵族也忘记了自己的本分,开始学习弗朗西斯摆样子了。
总而言之一句话,帝国之所以堕落至此,就是因为弗朗西斯那有毒的流行文化入侵的缘故!这也算是大部分帝国公民的一致看法,所以在女王迁都之后,帝国的流行文化彻底改变。
像男性服饰,一般都是黑白灰三色,而女性的服装也以深沉,暗淡,稳定的色调为主。更不会象弗朗西斯那样骚首弄姿,如同孔雀开屏一般艳丽十足,因为在帝国,这种是被视为不庄重,不严肃,不得体,而且下流又无耻的标志。
而弗朗西斯人,更是被帝国人视为流氓,花花公子,口里流淌着蜜的恶魔。放纵浪荡,只靠欲望生活的野兽。
甚至在帝国里都有一句俗话“不要让你的老婆一个人去花都(即弗朗西斯首都)”。
这话的意思很明显了,你要让你老婆一个人去弗朗西斯,那你老婆就一定会被弗朗西斯人毒害,然后变成放荡不堪的荡妇出轨了!
嗯,在帝国人眼里,弗朗西斯就是这么个鬼地方,而凯萨布兰卡,正是受弗朗西斯文化毒害最深的癌变处。
如果可以的话,他们甚至想要直接把这里切除,然后彻底消灭。
好了,今日例行打卡结束,回到正题上来吧。
李维收回思绪,看着眼前的这座城市。
他不得不承认,这里和雾都的确相当不同。
此刻已经是夜晚时分,雾都的夜晚是相对比较安静的。虽然也有灯光,但大部分都是来自王宫或者市政厅之类的大型建筑的光亮,然后就是街边的路灯,以及点点的万家灯火。
看起来很宁静,让人放松。
但是这里却完全不同。
整个城市给李维的感觉,倒更象是自己那个时代的一些霓虹都市。放眼望去,到处都是闪铄的灯光,红色,蓝色,黄色,绿色,各种各样的灯光照耀着四周的一切,几乎把整个城市都照的一片明亮。而四周的店铺也是开门营业,到处都是热闹非凡。
不时还能够听见嬉闹声,还有音乐声。
可惜,这要是外面站个老鸨,在那儿喊“大爷来玩儿啊”就更带感了。
顺便一提,李维现在坐的是马车,没错,虽然全帝国都开始改换蒸汽车作为主要交通工具了,但是凯萨布兰卡还是坚持使用马车。
不过这些马车的确比其他地方的要豪华许多,不但坐垫柔软舒适,前面的小桌子上还放着饮料和点心。不得不说,单纯从服务业的角度,这里的确做的不错。
难怪其他地方的人评价凯萨布兰卡时,都会说最好找凯萨布兰卡出身的人做仆人。
因为他们最会伺候人了。
这其中有一半属于挑衅和嘲讽,毕竟当初凯萨布兰卡作为帝国首都的时候,这里的人一个个都鼻孔朝天的,不把外地人放在眼里。
现在好了,帝国迁都了,凯萨布兰卡不是首都了,你是要面子,还是要钱?
想要钱,还不乖乖把你当初拍那些贵族马屁的本事拿出来伺候我?
哎,这才乖嘛
根据老管家的说法,现在还有不少凯萨布兰卡的老人不愿意去做这些事情,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是服侍贵族的,而不是服侍平民的。特别是那些外地来的平民,爷哪怕饿死,哪怕从这里跳下去,都不会为了钱向你们这些乡下土包子弯腰的!
不过年轻人倒是没这么多想法,至少看起来他们现在干这个还蛮专业的。
马车穿过热闹喧嚣的主道,来到了不远处的一处街道口,那里有一间房屋,上面挂着《探索报》编辑部的牌子嗯,没错,军情七处在全国各地,都以《探索报》编辑部的名义创建了分部,这里即是《探索报》在全国各地的分销处,也是传递信息的编辑部,同时自然也承担对所在地区进行调查的责任。而李维名义上作为《探索报》的合作者,出差来编辑部,自然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到了,大人。”
“嗯,谢谢。”
李维提着旅行箱,走下了马车,对着车夫点了点头,同时一弹手指,就看见一枚反射着霓虹灯光的金币飞起,稳稳落在了车夫的手上。
“不用找了。”
“谢谢您,大人。”
收起金币,车夫也是立刻驾车离开,而李维则提着旅行箱,来到了编辑部门口,接着他伸出手去,敲了敲门。
“吱呀”
然而,李维的手背才刚刚碰到门板,后者就吱呀一声,自动打开,露出了里面的一片漆黑。怎么感觉有种不好的预感?
李维默默的叹了口气,接着他走进编辑部。
编辑部内一片死寂。
闪耀的灯光从窗户外面照进来,可以看见在地板和墙壁上,大片大片的血迹。
以及尸体。
“哈
李维默默的叹了口气。
真是出师不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