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周遇吉(1 / 1)

这明朝第一大忽悠世代在江浙之地,崇祯实在没想到这大忽悠的后人来的这么快。

但他让王承恩第一个带进东暖阁的,是周遇吉。

明末猛人无数,更是创造了无数可歌可泣的忠贞事迹。

而周遇吉,则是让人最是意难平的。

他没有孙承宗那么高的起点,更没创造出袁崇焕那样的宁锦大捷,但他的存在就如大明的国运。

在无尽痛苦中挣扎到了最后一刻。

周遇吉,锦州卫生人,军户出身一步一步打打出来的悍将之名。

崇祯十七年镇守宁武关,五千守军干掉李自成六万人,如果不是大同周边全部投降,李自成都准备退回陕西了。

如果李自成退回陕西,也就没了之后北京城破崇祯自缢的事了。

那一战打的有多惨烈没有详细记载,史书上描述那一战也只有寥寥数语。

其妻刘氏在宁武关时率仆婢守城抵挡李自成,弹尽粮绝后自焚殉国,刘氏子女全部战死,无一人投降。

周遇吉重伤被俘,吊在旗杆上乱箭射死,随后被李自成下令肢解!

而周遇吉在历史上曾给崇祯上过一封奏疏。

精简下来的意思就一句话,极限十换一。

奴虽强,然人寡,臣请立死士,己陨十人则毙一奴,我邦地广人众,徐徐磨之,必令奴灭。

这是个绝对的狠人,但最后死的凄惨无比。

李自成败的太狠,把他吊在旗杆上乱箭射死都不解恨,下令把他的尸体剁成了肉泥。

他的妻子更是刚烈无比,率妇孺登城杀敌,最后城破自焚而死。

死前对着京城的方向跪倒磕头谢罪,因为她没能帮助丈夫守住陛下的最后一道屏障。

今年的周遇吉三十七岁,子女不止一人,但史书上却对他的子女一个字都未曾提及。

仿佛就像从来不存在一样,同样让人意难平。

所以当看见很是魁梧,外表彪悍粗犷的周遇吉走进东暖阁的那一刻,崇祯握着御笔手都是狠狠一抖。

“臣,周遇吉拜见陛下!”

周遇吉很忐忑,这是他第一次进京,更是第一次面见陛下。

所以在来之前,他的婆娘刘氏给他连夜缝了一件里衣,就是盔甲里面穿的内衣。

因为这家伙从小在军营打滚很不讲卫生,里衣的领子总是黑乎乎的,如此脏衣乃是对陛下的大不敬。

然而让周遇吉没想到的是,陛下开口的第一句话竟然是....开膳!

周遇吉最爱的就是大口吃肉。

史书上说这和他出身辽东有关,但崇祯知道,根本就不是这样。

他爱吃肉,是因为他根本就没吃过几次肉。

辽东山林里的野兽不少,但一个军户人家猎来的东西根本舍不得吃,要拿去卖了换盐,换布,换生活所需的其他物件。

他没吃过几次肉,因为他是家中长子。

哪怕后来立下军功得了些赏赐,也大部给了战死部下的家人,剩下的还要喂养家中妻儿。

他有两个孩子,大儿子周壮今年十八岁,己在辽东参军。

小女儿今年五岁,叫丫丫。

这是崇祯让魏忠贤的东厂搜集来的资料,也算是弥补了史书上未曾记载他子嗣的遗憾。

而更让周遇吉感到困惑的是,陛下命其进京,还特意提到需携妻儿同至。

“妻儿何在?”

周遇吉闻言连忙躬身:“回陛下,妻儿此刻正在宫门外候着,臣乃第一次进京...不知...所以...”

他第一次来京城,兜里没几个银子,又忐忑不知陛下让他携妻儿同至到底什么意思。

所以一刻都不敢耽搁,进了京城到兵部点卯礼部交了官牒,随后首奔皇宫而来。

“王承恩,命人将其妻儿带进东暖阁。”

周遇吉惊了,就连王承恩也惊了。

周遇吉本身就是个千总的低级军官,他的妻子孩子更只是个平民。

此刻陛下却要让她们进入东暖阁,这是以前根本没发生过的。

但陛下的语气极为坚决,王承恩不敢耽搁,赶紧派人去宫门之外引刘氏和一儿一女进宫。

“朕准备让你接掌京城三大营之一的五军营。”

京营有三大营,五军营步兵主战部队,辅以少量骑兵。

三千营是纯粹的骑兵部队,最初乃是由蒙古降兵组成所向披靡。

最后则是神机营,也是在历史上最被人熟知的火器部队。

周遇吉之能带领五军营最合适,洪承畴最适合的就是以骑兵为主的三千营。

而神机营,崇祯准备留给孙元化去改造,打造城一支纯正的火炮部队。

看着开口的周遇吉,崇祯淡淡笑着反问。

“你以为朕费这么大功夫重整的京营,就是为了看的?”

周遇吉不愿意进入京营,是因为他想留在前线,并不想留在这人情世故复杂到他一辈子都整不明白的京城。

所以当崇祯淡淡之音出口之后,周遇吉当即大喜:“臣,周遇吉遵旨!”

他是纯粹的军人,纯粹的只想待在前线。

“吃完这顿饭,你便赶往陕西和英国公汇合,五军营是你在统领,招什么人,怎么招你有绝对的自主权。”

“但,无规矩不成方圆,朕不想听到你目中无人的消息传进朕的耳朵。”

周遇吉当即再次行礼。

“陛下放心,臣凡事都会向英国公禀报,绝不逾越。”

崇祯满意的点点头,他会让这些猛人一个个归位,也会让他们全力发挥出自己的才能。

但也绝不能让他们养成骄横无礼毛病,更不想架空英国公。

正说着,刘氏带着一子一女神色忐忑的走进了东暖阁。

而看到这个历史上刚烈忠贞的妇人,崇祯心中重重叹息。

很清苦。

她应该是打扮过的,身上的衣衫并不破旧,但怎么看都像是她出嫁时缝制的新衣。

存放的时间太长,导致衣衫己经明显褪色。

尤其那双牵着儿女的手,更是粗糙的布满了老茧。

明明三十几岁的年纪,但看起来却比实际年龄要大十岁不止。

“民妇周刘氏听旨,赐三品诰命夫人,领皇庄管事,替朕打理京城之外皇庄一切事宜,周壮,周丫丫入明堂就学,不得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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