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快半夜时,卡休斯果然醉醺醺地回到寝宫来了。
寝宫是卡休斯为这次婚礼单独修建的宫殿,占用了皇宫内一块不小的地皮,离卡休斯原来的卧室和政务处理地点不远,至于卡休斯与第一任皇后的新房则因为被卡休斯视为不吉利早就改成了库房。
“罗琳,你,呃,你怎么还没有卸妆?”卡休斯推开侍女们扶着他的手,踉跟跄跄地向我走来,“你是在等我吗?对不起,我来晚了。”
“一点也不晚,皇帝陛下。”我连面纱都没有摘去,就那么正装坐在椅子上。
“你……你生气了?是,呃,是我不好,我不该喝那么多的。”卡休斯一把扯下我的面纱呆呆地看着我,“罗琳,你真美!我这辈子从来……从来没有见这象你这么美的人,为了你,我愿意与圣灵开战!”
“是吗?那好好欣赏我的美吧,因为你以后再也看不到了。”我笑嘻嘻地说道。
“为……为什么看不到了?”卡休斯有些迷糊,“你……要去哪?”
“当然是给皇帝陛下准备洗澡水了,我一直让浴缸的水满着呢。”我扶着卡休斯向浴室走去,“再也看不到是因为我以后不会再穿婚纱了嘛,这都不懂吗?”
“哦……对,对,对,你已是我的皇后了,当然不会再嫁给别人了。”卡休斯放松下来,身体越发沉重。
我有些嫌恶地看了他一眼,仍然费力地扶着他向睡房走去。
这个睡房是卡休斯特意吩咐为他的新婚之夜准备的,不仅装饰豪华,也特别的大,光是附属的浴室都有两个,地下锅炉房通过渠道源源不绝地将热水送进来。
“陛下,还能再喝点吗?我也想喝点,不然不喝醉的话可不好意思和陛下洗鸳鸯浴呢。”我拿出了一瓶高烈度的精酿伏特加和两只高脚酒杯。
本来我是想用琴酒或红酒的,不过卡休斯平常就喜欢喝琴酒,我担心他对琴酒的抵抗力比较强,而红酒我又担心效果慢,就选用了这款赛安帝国最北端的弗森莱克省所出产的烈酒。
“当……当然能喝!”卡休斯听到我说鸳鸯浴时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他急不可耐地把我拥入怀中,“罗琳,你……你对我真好。”
“这混蛋!居然敢抱我!”从心底泛起的厌恶感和屈辱感让我灵魂深处原本微不可见的男性人格火花猛然胀大了几分,我身上不知从哪来的力气挣脱了卡休斯的手臂。
“罗琳,你……”卡休斯惊讶地张大了嘴。
“陛下,我还不习惯这么搂搂抱抱的……所以,所以才想先喝点酒壮壮胆……”我强压着怒火,装作娇羞的样子说道,心里对这具身躯的软弱无力痛恨得无以复加,决定以后一定要找机会学学魔法防身。
虽然泰克提克斯已对我学魔法一事判了死刑,但我总不死心。
对于武技这种事我是不抱指望了,因为重生后发现这具身躯的运动神经极度不发达,属于那种“一看就会,一做就废”的类型,再加之我自知这具身躯身材曼妙,学武技的结果就是任何防身术施展起来都会变成“歹徒兴奋拳”,那可是我最不希望看到的情形。
“说的也是,是我莽撞了。”卡休斯听我这么一说更加兴奋了,他接过我手上的酒瓶,殷勤地往酒杯里倒着酒,“我们,呃,我们一起……干了它。”
“陛下先请,我酒量小,需要先习惯一下。”我喝了一小口,马上就咳得吐了出来。
倒不是这个酒辣,事实上,与前世中国的白酒相比,伏特加这类外来酒并不辣口,配上冰块后更是口感要柔和得多。
我刻意咳嗽吐出口是因为这个身躯到目前为止还不曾接触过酒精度数这么高的酒,我怕我会先醉过去。
“罗琳,慢……慢点,你还不……不习惯这种烈酒呢。”卡休斯口齿不清地哈哈大笑着,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这个……这个酒确实不错,口感醇厚,喝下去后马上就能感到,呃……感到有股热流遍布全身,要是,呃,要是再有冰冻的鱼子酱或新鲜的松露佐酒,那就真是绝美享受了。罗琳,你很会挑酒嘛……”
“卡休斯的酒量这么大?还是对这种高度烈酒免疫?”我见卡休斯又倒了一怀精酿伏特加一口闷下,心中不禁打起鼓来,“难道今晚我没机会了?那明天老特雷维尔公爵就要发动了吧?那样的话,成功的机会可就小了很多了……”
老特雷维尔公爵早在数月前就密谋起事,这段时间更是紧锣密鼓地做好了准备,他放风说塞德·维利尔斯会在婚礼上暗杀,不仅是为了调动北方军团,也是为了给他自己的行动作掩饰。
“罗……罗琳,你……你怎么不喝啊?你不是,呃,不是说要与我洗……鸳鸯浴的吗?”卡休斯醉眼蒙眬地端着一杯酒向我走来,血红的眼睛里闪着欲望的红光,我想逃走可脚却软得根本走不动。
“难道今天晚上我要遭受那奇耻大辱?那我事后还能活得下去吗?”我吓得闭上了双眼,此刻我非常后悔。
我真是太过于天真了,但凡事前和简商量一下,我也不至于落到这个地步。
我是真没想到卡休斯的酒量这么大,我已告诉过老特雷维尔公爵在外面多安排人向卡休斯敬酒了,没想到还是没能放倒卡休斯。
“不……不要躲了,快来喝……”卡休斯走了两步,又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我……我亲爱的伯爵小姐……”
地面传来扑通一声,似乎有什么重物倒在地板上。
我心惊胆战地等了半天,才偷偷睁开眼,却看到卡休斯死猪般倒在地板上,嘴里发出了沉重的鼾声,手里的酒杯也滚落在一旁,好在地板上铺着厚厚的地毯,酒杯并没有碎掉。
“事不宜迟,得赶快动手,要是卡休斯醒过来我就完蛋了。”不管怎样,我都不能停下来了,我把卡休斯的皮带解下来在他的长靴上打了个结,又把事先准备好的绸带拴在皮带上,然后扛着绸带手脚并用地向浴室爬去。
可是这具身躯的力气实在太小了,我拖了几步就拖不动了,只得停在一旁大口喘气。
卡休斯与我喝酒的地方离浴室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凭我这个身躯是无论如何也拖不动卡休斯的,毕竟卡休斯是个高大强壮的男人,而且人在醉酒后身体也会比平时重几分。
“要是佩莱克提斯在就好了!”我有些后悔自己把计划瞒得太严实了,不然佩莱克提斯一定会想办法混进来的。
“罗……罗琳……”还处于醉酒状态的卡休斯口里含糊不清地叫着,嘴里还流出了口水。
“卡休斯,你这头肮脏的猪!”我的怒火瞬间被点燃,我疯子般四处查找工具,可惜一无所获。就在我有些灰心时,我看到某处没被地毯复盖的地板反射着璨烂的灯光。
“这是……”我心里一动,急忙把地毯的一角卷起来,一块光滑水亮的大理石地板顿时出现在我面前。
“哈哈,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卡休斯,活该你倒楣!”我兴奋地脱去鞋袜,又将身上的衣裙脱得只剩亵衣,然后把卡休斯躺倒地方到浴窒之间的地毯全都卷了起来。
好在这些地毯看着虽然挺厚,但重量却很轻,而且房中家具也不多,所以我很快地结束了这项工作。
接着我又接了一些水,洒在露出的地板上,现在光洁溜溜的地板看上去就更让人满意了。
在摩擦力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情况下,即便是这具柔弱无力的身躯,也终于把卡休斯拖到了浴窒里。
“卡休斯,算你幸运,让你吃了这个身体的不少豆腐!”我一边恶狠狠地说着,一边将卡休斯脱得只剩了一条底裤。
由于卡休斯的身体很沉重,我为了将他放入浴缸,不得不将他的身体与浴缸缸头的铜制水管用绸带系起来,然后利用杠杆原理把他的身体一点点地挪入浴缸。
在这个过程中,我不得不多次俯身移动卡休斯的身体,自然就免不了“亲密接触。”
我将卡休斯的双手与浴缸缸头的铜制水管紧紧绑住,又将他的双脚如法炮制地与浴缸尾部的铁制支柱绑紧,这才敢坐下欣赏自己的杰作。
卡休斯此时全身都泡在热水里,由于双手双脚分别被拉开绑住,导致卡休斯现在看上去象一个“大”字。
我将早已准备好的三套简易注射器拿出来,又将一根用牛筋改装的绳子摆好,便准备给卡休斯注射。
不知为什么,这时我的心头突然涌起了一阵强烈倾诉的欲望——我特别想把卡休斯弄醒,然后当面把他嘲讽一番。
不说别的,让卡休斯糊里糊涂地送命似乎总有一点意犹未尽的感觉,就象在进行五谷轮回时没拉干净一样的不爽。
“不要犯那种多话被反杀的错误!多嘴一时爽,结局火葬场!不要做那种打倒了对手却快动手,非要浪非要不断嘲讽对手结果导致对手受刺激把自己反杀的反面教材!想想贝吉塔王子在地球是怎么浪死自己的!想想弗利萨大王在那美克星是怎么浪死自己的!”
我不断地告诫自己,使劲掐着手掌,指甲几乎陷进掌心里了才把这股欲望击退。
难怪在那个世界的影视剧里,坏人干了坏事后总要滔滔不绝地把自己的动机说个清楚,确实这种能向对手眩耀的快感太强烈了。
“卡休斯,你活该!谁叫你惹错了人!谁叫你逼死了那么多平民百姓!你犯的恶叫你死十次也不够,我还要为你善后,辛苦的人可是我呢!”
虽然决定不去浪,但我还忍不住把格陵普兰目前社会两极分化的事说了出来,似乎这样能给自己增加一点光明正大的理由似的。
可是,面对着沉睡的卡休斯,我拿注射器的手还是不可抑制地颤斗起来。
至今为止,我已亲自动手杀过三个人,如果算上前世的话,连同自己在内我已亲手夺走过五个人的生命,但那几次杀人的情形与现在完全不同。
在前世,杀自己的爱人是因为我误以为她要杀我,加之当时对她误会已深,所以根本没有细思就扣动了扳机,事后的心理崩溃主要是因为知道自己误解了她和知道秀秀存在的结果,而非对动手本身存在愧疚。
自杀就更不用提了,当时我已被痛苦完全压倒,所以要用自杀的方式来逃避一切。
在这个世界复活后,先是在离家出走那一晚在海瑟斯身受重伤的情况下,亲手杀死了欲置我于死地的监督使者。
然后在简救我出赛安皇宫的那一天,杀死了一向对我同情的侍卫凯迪尼。
最后是在第二次出访教皇国时无意中用简给我的毒刀杀死了行刺我的女刺客。
可以说,在这个世界的这三次杀人都是出于无奈,并非本意。
即使对凯迪尼出手,也是因为心里清楚凯迪尼对我再同情也不可能放我离开的缘故,毕竟他的身份是赛安皇宫的侍卫,职责就是看守我,更别提当时简已被他扼得透不过气来。
而这次对卡休斯,却是头一次面对一个毫无防备的人动手。虽然我确实对卡休斯极度愤恨,也知道卡休斯就是一条伪装的毒蛇,但仍有些下不了手。
“不能再尤豫了!想想他对我的逼迫!想想他对我家人的威胁!”我不住地给自己打气,但手仍抖得象秋风里的叶子。
“想想你君临万国的威风!”我狠狠地打了自己一巴掌,“想想把安休必斯踏在脚下的情景!”
奇妙的,我的颤斗停止了,但同时我的心里似乎少了点什么东西般让我情不自禁地有点难受!
原来我对德米特里夫人、对艾琳娜、对简她们的爱竟比不上我对权力的贪婪,甚至于我对自身人格的尊重也比不上我对权力那火热的渴望!
我一边在心里痛骂着自己不是东西,一边熟练地把牛筋改装的绳子紧扎在卡休斯左肘关节上方约二寸的地方,同时用手轻轻拍打他的小臂将他的静脉血管找了出来。
我在前世研究自杀方法时已在自己身上试过多次了,这次虽然是对别人使用,但仍然是驾轻就熟。
至于牛筋绳却是我回格陵兰城后让佩莱克提斯为我准备的,这个世界还没有石化工业,前世医院里常见的绑血带就造不出来,但用动物的筋或肠混合鱼皮胶也能制出勉强够用的绑血带来。
卡休斯还在酒醉当中,我现在倒不担心他突然醒过来,因为我知道泡在热水里是会让酒醉的人醉得更深的,毕竟热水会让血管扩张,加速血液循环,会让酒意更加之涌。
“乖乖见圣灵去吧!”盯着卡休斯手臂上凸起的血管,我一横心将一个注射器上削尖的鹅毛管顺着血管扎了进去,然后迅速地捏动注射器尾部的球囊,直到球囊干瘪了为止。
“简,我可没有撒谎,我确实不是用这个给卡休斯下毒,空气总不能算毒药吧……再来一支!”我一边喃喃地向脑海中的简解释着,一边抽出了注射器。
卡休斯手臂被扎中的地方流出了鲜血,但我不管不顾地将另外两支注射器全部使用完毕了才为他紧紧按住伤口止血。
很快卡休斯的伤口不流血了,而且由于是削尖的鹅毛管扎的,伤口非常细微,乍一看上去比人指甲的抓痕还要小。
虽然削尖的鹅毛管不如前世的针头那样细,但在这个时代已算得上了不起的奇迹了,毕竟格拉瑞的手艺确实一流。
这个时候沉睡的卡休斯发出了痛苦的嘶嘶声,他虽然还闭着眼,但无意识地张大了嘴巴拼命喘着气,身体扭动得象条砧板上的鱼。
我迅速地解开了卡休斯手上的绸带,这倒不是我好心,而是我不想让人看到卡休斯手上的痕迹。
趁着卡休斯还没断气他的皮肤还有弹性时,我要尽快让他被绑住地方的皮肤恢复原状。就算绸带比普通绳子留下的痕迹要浅,我也不想冒险。
我并不担心卡休斯会醒过来呼救,因为我给卡休斯注射了远远超过致死剂量的空气。
要知道,空气进入静脉时,如果量少还不会引起明显征状;如果是中等分量的空气,即每公斤体重5毫升以下的空气进入静脉时,就有可能引发空气栓塞,空气随血流进入右心房和右心室,阻碍心脏泵血功能,导致血压下降、头晕、胸痛或呼吸急促等征状;而大量空气即每公斤体重5毫升以上的空气进入静脉时,就会形成“气栓”阻塞肺动脉或心脏,引发急性心肺衰竭,很容易引起猝死。
按卡休斯体重80公斤来假设,引发他生命危险所需要的空气只需区区400毫升,比前世一个小小的容量为300毫升的胰岛素瓶子大不了多少。
而我估计刚才给卡休斯注射的空气却大约接近800毫升,足足是卡休斯致死量的一倍以上,就算由于气密性不够导致不能将注射器里的全部空气推进去,也足够卡休斯去见他的母亲了。
我接着便解开了卡休斯脚上的绸带。这时卡休斯的脸色已经很不对劲了,他虽然仍然没有醒,但他的手已不自觉地抓住了胸口,嘴里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脸上出现了青紫色的斑痕。
过了片刻,卡休斯抓住胸口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
我又静静地等了片刻,确认卡休斯的确已死得不能再死了,这才慢慢慢地拆开注射器,将鹅毛管、球囊、管带等物用小刀细细切成碎片,顺着浴缸的下水铜管冲了下去。
在前世无论是古罗马还是古中国都发展出了下水道系统,在这个世界有下水道系统也不足为奇,虽然一般平民可能用不起,但对皇室来说却不成问题,所以我毫不费力地将相关证物冲了个干干净净。
不过注射器的圆筒是精钢制成的,我无法毁掉,但这圆筒正好被我当烛台使用,这样谁也看不出这是什么。
我坐了一阵,然后慢慢地将绸带穿回婚纱上。
这件婚纱也是特制的,这些经过加工而特别牢固的绸带恰好可以当作婚纱腰部的系带使用。
是的,为了迎接这一天,我不得不穿上了我最深恶痛绝的紧身胸衣式婚纱,这些系带就是在我要求下特别缝制的,不但特别结实,而且表面柔软,绑在人体上比普通绳子留下的勒痕要浅得多。
奇怪,卡休斯的尸体现在还静静地泡在浴缸里,而我却没有了任何感觉,不但没有大仇得报的喜悦感,连恨他的感觉也消失了。
我就象完成一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工作似的,既没有高兴,也没有不高兴,我只是冷静地收拾着残局,就象与我毫不相关似的。
“也许,真正杀人的感觉就是这样的吧。”我将卷起的地毯辅回原处,又仔细地擦干了身体,费力地穿回婚纱,将还剩下的小半瓶精酿伏特加一口吞了下去。
很快,我的身体开始发热,皮肤开始泛红。
在意识渐渐模糊之际,我先是勉强走到浴室,把空着的酒瓶放在浴缸旁边,然后一步一步地挪到那张硕大的婚床前一头栽了下去,接着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以下为注释,不属于正文)
注1:琴酒,又称杜松子酒或金酒,是一种以杜松子为主要原料的烈性蒸馏酒
注2:本文中的精酿伏特加,原型为波兰精馏伏特加,酒精浓度高达96。这款被誉为“生命之水”的酒,是世界上已知酒精度最高的饮品。
注3:弗森莱克省(frozen ke)靠近北海,拥有不冻港艾斯弗凌(ice-free),是赛安帝国最北端的省份。赛安帝国四大常备军团之一的“雪绒花军团”即驻扎该省。
注4:中国古代使用动物胶的历史长达数千年,《考工记》就有记载:“鹿胶青白,马胶赤红,鼠胶黑,鱼胶饵,犀胶黄”。
注5:中国古代确实存在下水道系统,考古证据显示其历史可追朔至新石器时代(如距今8000年的河南新郑唐户遗址),商周时期已出现陶制渠道,汉唐至宋元更发展出复杂的城市排水网络。欧洲的古罗马时期也在罗马城兴建了下水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