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太痛了(1 / 1)

是的,今天冯立群这个倒楣蛋,傻乎乎地蹦哒出来,正好撞枪口上。

大队长、小队长有了撒气的对象,杀鸡骇猴,又起到了震慑全体社员的目的,皆大欢喜,自然暂时会消停一下。

于是乎,只有小冯子受伤的世界,终于达成了!

对于猴精猴精的四小队成员们来说,该摸鱼的时候,就要抓紧时间摸鱼!

否则,万一等啥时候遭遇恶劣天气,小麦大面积倒伏,需要全体社员日夜抢收,到时就是想摸鱼,也没机会了!

还有,摸鱼是摸鱼,不代表着完全不做工作。

基本的劳动量,还是要保质保量的完成。

大家只要不是太过分,小队长常大福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揪着不放。

你好我好大家好,关键时候要能顶事。

偶尔划划水是可以理解的,别真的给大队拖后腿,也别被抓典型就行。

要知道,摸鱼小队,副业小队这个名字,可不是白叫的!

人才济济四小队,诚不欺我!

整整一个上午,林宇辰可谓大开眼界,见识了四小队各种各样的摸鱼手段,还真别说,看起来挺象那么回事,具有很强欺骗性。

这一个个都是摸鱼划水的高手啊,他真心自叹不如。

如果没人一直盯着,不管观察哪个队员,都会发现这人仿佛一直处于忙碌的状态,谜之忙碌,其实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是假装在忙碌。

而当小队长、大队长过来巡视时,四小队的一个个队员就加快速度,干得别提多起劲。

等小队长、记分员一转身,众人又逐渐放慢速度,开始花式摸鱼,慢悠悠划水。

林宇辰多精明一个人,弯着腰收割小麦时,也是有样学样。

旁边的宋五姐、吴大娘、赵二婶收割小麦时,速度有多慢,他的收割速度就有多慢,始终保持一定节奏,绝对不出风头。

一直埋头苦干是没用的。

只要你拼命干,那就有干不完的活。

要是把身体累垮了,真心不值得。

要知道,有一部分大公无私的知青就是被忽悠瘸了,什么发光发热,大干特干,最后身体垮了,后续也没人管,下场凄凉。

这种人确实值得敬佩。

但是吧,林宇辰觉得自己没这么伟大,就是个普通的平凡小市民,胸无大志,有血有肉。

他只能做一点力所能及的贡献,干多少活,就拿多少口粮,不够的话,自己以后去黑市买就行,绝不占集体便宜。

身体健康才是第一位,其他全部靠边站,这是自己两世为人的真实想法。

于是乎,几个大妈大婶和林宇辰心照不宣,众人刻意保持着一种默契。

几人干活的速度不快不慢,一边拉着家长里短的琐事,一边慢悠悠摸着鱼,有人聊天解闷,说着村子里的各种八卦,时间过得飞快。

听着村情六处几个大婶子的喋喋不休,各种八卦新闻层出不穷,林宇辰大开眼界,顺带知道了不少有用情报,众人聊得热火朝天。

偶尔摸摸鱼,划划水,聊聊天,手里割割麦子,真心别提有多美,仿佛都不觉得累了。

这一边,林宇辰顶着炎炎烈日,时不时擦一把汗,开始愉快地摸鱼划水,不紧不慢进行劳动。

而另外一头,某位倒楣蛋可就惨了。

“嗬——”冯立群汗流浃背,头晕眼花,只能咬牙坚持,弯下腰拼命收割小麦,一刻都不敢停歇。

附近几个社员都在盯着他,但凡自己敢偷懒,立马就会被举报,一个个太招人恨了。

反复折腾几次,冯立群真的快被折磨疯了。

妈了个蛋,本少爷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那种喜欢告密举报的人!

而且,记分员、小队长、大队长,时不时就会过来频繁巡视,在背后死死盯着他。

整个上午,冯立群只要一休息,小队长上来对着他屁股就是狠踹一脚,而且劈头盖脸一顿臭骂,骂得可难听了。

记分员更狠,几乎没怎么动弹过,全程跟在他身后,只要自己敢偷懒,立马就记上一笔。

至于大队长郑永贵更可怕,脸色铁青,但凡发现冯立群敢摸鱼,就会轻飘飘丢下一句:

“冯知青,看来工作强度不太理想,下午要再给你加加担子?一个月的时间,是不是短了点?你说呢?”

一听这话,冯立群当即就吓得一哆嗦,赶紧加快收割速度,根本不敢歇口气。

整个上午,别说什么抽烟、上厕所、摸鱼,根本不敢想。

就是喝口水,他都不敢超过五秒,整个人就如同陀螺,忙得团团转。

苦逼,苦不堪言!

痛,太痛了,痛彻心扉!

在烈日下暴晒,长时间弯腰收割小麦,手掌被磨出水泡,汗流浃背,手腕处被麦芒划出血痕……

要多憋屈,就有多憋屈!

冯立群发誓,自己简直要被逼疯了!

该死,都怪那个姓林的小子!

短短一个上午的劳动量,都超过自己以前十多年累计的百倍家务活了!

作为一个家族备受宠爱的二代,从小娇生惯养,冯立群根本没吃过苦,啥时候受过这等窝囊气?简直要气炸了!

事实上,他根本就不知道,上午的劳动强度,只是开胃小菜。

真正噩梦般的经历,会从下午挑粪开始……

不知不觉间,时间飞逝,

整整一天,林宇辰都在摸鱼中度过,与几个大妈大婶嘻嘻哈哈,就这么熬到了下工时间。

累当然也会累,不过与昨天的劳动强度相比,简直是爽到飞起。

下午五点多的日头依旧毒辣,炙烤着一望无际的金色麦田。

下工的铜锣声刚响起,田埂上、地头里,一整天弯腰弓背的社员和知青们如蒙大赦,纷纷直起身,揉着几乎要断掉的老腰,脸上露出解脱之色。

众人说说笑笑,拍打着身上的麦芒和尘土,扛起麦捆,手拿镰刀,一个个拖着疲惫身躯,开始往田埂聚集,准备收工回家。

“婶子们,明儿见哈!”

朝几个大妈大婶打了声招呼,林宇辰随着人流,走在田埂之上。

忽然,他瞳孔微缩,看到远处的田野间出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正是冯立群。

隔着老远,一股浓烈刺鼻的臭味弥漫在空气中。

只见冯立群汗流浃背,挑着两只沉重的粪桶,踉跟跄跄走在田埂上。

他此时狼狈不堪,早没了往日油头粉面的模样,头发被汗水、尘土和飞溅起的污物黏成一绺一绺,油腻地贴在额头、脸颊边。

这个家伙身上的衣服,完全被汗水浸透,颜色深一块浅一块,被粪水溅得星星点点。

整个人焉头巴脑,如霜打的茄子,完全没有先前的嚣张跋扈劲。

“何必呢,自找苦吃。”

“希望这小子以后别再来招惹我。”

林宇辰抬了抬眼皮,径直拐向村口,今天也挺累的,还是先回去好好休息。

“嗬嗬——”

不远处,冯立群喘着粗气,整个人如同刚从粪水里捞出来,散发着浓烈刺鼻的恶臭。

他的样子极为狼狈,扁担压在肿痛的肩头,每走一步,双腿都在不受控制地打颤,仿佛随时会摔倒。

一下午的高强度劳动,干着从未上手过的重体力挑粪劳动,让他浑身肌肉酸胀到极点,肩膀、腰背、双腿、手臂都传来撕裂般的痛苦,胸膛灼烧,几乎要喘不过气。

然而,身体上的痛苦,并不是让冯立群最难受的。

周围人的异样目光,更是让其无比难堪,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从小到大,他就没有这么丢脸过,从来没受过如此屈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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