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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前男友你好,这是我现任(1 / 1)

蓝衫下地铁时,雨完全没有停的意思,反而越下越大。雨珠子密密麻麻连成一气,被风卷著东摇西晃,形成一眼望不到边际的扭曲帘幕。屋顶上的积水匯聚,顺著排水管道倾注而下,像是一道道银白的小瀑布,重重砸在地上,形成嗒嗒嗒的连续撞击声,犹如鞭子狠狠地抽下来,听得人心烦意乱。

冷风挟著水汽扑面而来,拼命往衣缝里钻,恨不能吹得人汗毛都摇摆起来,那感觉相当之提神醒脑。蓝衫不自觉搓了搓手臂,她有点冷。

地铁的出口处已经挤了不少人,都是因为没带伞而滯留在这里。后面不断有人向外拥,乘务员只好一遍遍强调“不要堵住出口通道”。

蓝衫在一片嘈杂和拥挤之中思考拔足狂奔回去的可行性。

不过身为美女,被路人搭救的可能性相当之高,她才思考了不到一分钟,就有男士上前问她可否同行。

蓝衫正想答“是”,突然被一个人叫住:“蓝衫。”

声线温润,穿过雨帘撞上她的耳膜。

蓝衫循声望去,看到乔风撑著一把黑色的伞立在阶下。雨丝击打在伞面上,飞溅出无数细小水花,连成一片,像是在伞顶上罩了一层薄雾。

他举著伞立在雨中,一动不动,像是一棵坚定的蘑菇。

蓝衫本来还有气,见他这样,气竟然消了大半。

站在蓝衫身旁的那位男士看到乔风,心想:这哥们儿到底会不会泡妞,拿这么大一把伞出来接人?这伞下別说站两人了,站两头大象都够了吧

乔风举著他那巨无霸的大黑伞,朝蓝衫招手:“蓝衫,快过来。”

蓝衫走过去,站在他的伞下,乔风主动接过她手里的包。

两人便一同往回走。蓝衫沉默了一会儿,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没带伞?”

乔风答道:“我只是担心你没带伞。”所以过来看看,没想到这笨蛋真的没带。

蓝衫很感动,她都要把乔风原谅了。她也看出来了,这其实就是一个实心眼儿的傻孩子,虽然笨了点,但心地很好,她何必跟他置气呢?

然而接下来,乔风突然问道:“蓝衫,你今天中午为什么和宋子诚一起去酒店?”

蓝衫惊到了,她停住脚步,深深地看他一眼,反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和他去酒店了?你跟踪我?”

乔风摇摇头:“没有。”

蓝衫逼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今天发生的事情她没有跟任何人说,也没有写在网上,他怎么可能知道?如果他什么都能知道,那太让人没安全感了。

“你微信的位置功能开著,我建几个虚擬位置,就可以轻鬆定位你的精確位置。”

虽然听不懂,但蓝衫知道他最后定位了她,这样一来他知道她在酒店就不稀奇了。

这和跟踪好像也没什么太大区別?蓝衫心中不爽,压下火气又问道:“就算你知道我在哪里,那你是怎么知道宋子诚也在的?”

乔风垂目看著地面,眼中情绪被浓密的睫毛掩著,他答道:“我进入了他们酒店的系统,看到了宋子诚的入住信息,但没看到你的。所以我猜测你们是一起去的,用宋子诚的身份证开的房间。”

蓝衫气结,她指著他,怒道:“乔风你是不是有病呀?成天窥探別人的隱私有意思吗?你有窥私癖吧?”

“我没有窥私癖。蓝衫,你们到底在酒店做了什么?”

蓝衫讥讽:“问我干吗?你不是能耐大吗?自己去查唄!”

乔风有点无奈:“今天他们酒店的监控系统坏了,摄像头没法用。”

“你”蓝衫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她抢过自己的包,转身快步走开,“神经病!”

乔风跟上去,小心帮她打著伞,他不依不饶地追问:“蓝衫,你们到底为什么去酒店?”

蓝衫赌气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开房还能做什么?”

乔风斩钉截铁地否定:“不可能。”

“切,”蓝衫嗤笑,“你又知道了?”

“蓝衫,你不是那样的人。”

蓝衫加快脚步:“走开,我就是那样的人!”

乔风紧追不捨:“我希望你不要接近宋子诚,他不像是什么好人。”

“比你好!”

乔风突然停住不动了。

蓝衫没注意到,以为头顶上的雨伞还在跟著她,她昂首阔步扎进雨中,突然被泼了一身雨点子,她一惊,本能地后撤。

乔风见她被雨淋到,赶忙上前一步帮她撑好伞。这样一退一进,两人又靠得极近。

蓝衫扭过头,她看到他在低头注视她,玄黑的眼中不復平日的神采,布满了失望和哀伤。她心头一凛,莫名地有些难过,但转念一想,明明气人的是他!

她低下头,重重哼了一声。

乔风挪动脚步,绕到她面前,他耐著心,小声问道:“蓝衫,你生气了?”

蓝衫这回学乖了,实话实说:“对呀,我生气了,我从昨天就开始气,一直气到现在!乔风你这笨蛋,笨死了!你——”

他突然张开双臂,將她拥入怀中。

蓝衫嚇了一跳:“你你你,你干吗呀!放手!”一边说著,一边奋力挣扎。

乔风固执地抱著她,答道:“我记得你转过一条微博,说女孩子发脾气时,她需要的只是一个拥抱。”

蓝衫突然安静了。

乔风一手握著雨伞,把两人安安稳稳地罩住,另一手揽著她的腰,將她的身体紧了紧。他柔声说道:“蓝衫,別生气了。”

蓝衫没有回答。乔风感觉到怀中人的肩膀在微微抖动,他诧异地放开她,然后就看到她眼圈发红,泪水在疯狂地往外涌。

乔风慌乱地帮她擦眼泪:“对、对不起。”

蓝衫瘪瘪嘴巴,抬袖子豪放地往脸上蹭了蹭,她抽抽搭搭地说道:“已经好久没有人抱过我了”刚一说话,眼泪又涌出来了。

“別、別哭了。”

“我想家了,我想我爸妈了!呜呜呜”

乔风不知道蓝衫情绪变化的逻辑在哪里。一会儿好了,一会儿又生气了,一会儿又难过了他不理解。

他只知道她现在伤心落泪了,他不想看到她这样。他为她的难过而感到难过。他拉著她的手,说道:“蓝衫,如果我能为你做什么,请你直接告诉我。”

蓝衫点点头,泪水哗啦啦地继续流。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突然就哭个没完没了,搞得好像天塌下来一样,其实根本没什么啊

乔风把哭泣的蓝衫领回了家。蓝衫到他家时终於哭够了,他让她洗了把脸,然后他给她煮了薑糖水驱寒。

蓝衫捧著薑糖水,鼓著腮帮子吹散水面的热气。

乔风看著她红红的眼睛和鼻子,说道:“蓝衫,我想过了,对於你刚才情绪的爆发,只有一个原因可以科学地解释。”

“什么原因?”

“你的生理周期快到了。”

蓝衫刚喝了一小口薑糖水,被他这句话惊得连番咳嗽,差点噎死。她瞪他一眼:“瞎说什么呢!”

“我只是在和你探討科学。”

“闭嘴!”

乔风只好闭嘴。过了一会儿,他又换了个话题:“那么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生气吗?”

蓝衫答道:“第一,你昨天当著那么多人的面给我难堪,让我下不来台。”

乔风想了一下,诚恳地看著她:“抱歉,我总是不能准確理解普通人的情绪。如果你觉得那个方式不好,那么我以后不会用,但前提是你不能再上课睡觉了。”

“行了行了,”这个问题简直无解,蓝衫都不知道这小天才到底在坚持什么,她摆摆手,说道,“本来昨天的气我都快消了,但是你今天为什么要窥探我隱私呢?你知不知道这很让人反感!”

乔风摇头了:“这一点我不能接受。你手机软体的位置功能开著,任何人都可以据此探究你的位置。我这不算窥私。”

“那入侵人家系统是怎么回事?”

“我也只是看到了宋子诚的信息,並且通过逻辑推导”乔风说得头头是道,一抬头看到蓝衫目光幽幽地盯著他,他怕她又闹一场,只好承认道,“好吧,我承认我確实有不当之举,但请你放心,我並非有窥探他人隱私的癖好。比如你的个人电脑里有那么多漏洞,我就从来没有入侵过。”

这有什么好得意的蓝衫囧了囧,问道:“那你今天到底发的什么疯?”

“我”乔风低下头,“你今天上午不理我,我不知道是为什么。”

“就为这?当然是因为我还在生你的气!”蓝衫说著,转念一想,好吧,今天上午他还不知道她在生气,艾玛好混乱。她摆摆手:“行了行了,我今天去酒店呢,是因为有个冒失鬼泼我一身菜汤,宋子诚帮忙送我去酒店洗澡换衣服。这件事情到此打住,我们吃饭吧。”

乔风却叫住她:“蓝衫。”

“又怎么了?”

“我今天也不高兴。”

蓝衫挺稀奇:“嘿呦喂,你怎么了?难道你也要来大姨妈了?”

乔风愣住,隨即彆扭地摇摇头,鬱闷地看著她:“你说宋子诚比我好。”

“我那是说气话呢你也信?这天底下哪个男人比你好呀?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任劳任怨任打任骂,比牛都老实比狗都忠诚比兔子还乖巧比猫还会卖萌”做惯了销售,夸人的话都是顺嘴禿嚕,不怎么走心。但是蓝衫说完这些奉承话,突然发现这些话用来形容乔风竟然都挺贴切的。这到底是怎样一个极品男人啊

当晚,蓝衫回到家,很不幸地发现她的例假真的来了囧死了,这种事情被一个男人猜到,感觉真的好诡异啊

她心想,难道果然如乔风所说,她发脾气的真正原因是这位亲戚的造访?看来科学这个玩意儿比魔法还要神奇。

第二天,蓝衫和乔风一起吃饭时,饭桌上出现了补血的红枣花生粥。

蓝衫当然不可能把女性的私事拿出来跟男人分享,之所以乔风会做这些,完全是因为他相信並坚持自己的判断。蓝衫发现乔风看起来挺好说话,但其实对於某些事情有著异乎寻常的执拗,只要是他坚持的,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如果你胆敢阻挠,他就会不停地在你耳边碎碎念、碎碎念、碎碎念直到把你烦死。

所以现在蓝衫也没打算跟他辩论什么。她坐下来,安心地享受红枣花生粥。

“怎么样?”乔风有点期待地看著她,“我第一次煮这个。”

蓝衫重重点头:“好吃!”香,甜,软,糯,烂,温度也刚刚好,顺著食管滑进胃里,把整个腹部烘得暖融融的,特別舒服。第一次做就做得这么棒,不愧是个小天才。蓝衫连吃了几口,忍不住伸出舌尖,飞快地舔了一下上嘴唇。抬头的时候,她发现乔风一直在看著他,眼睛明亮。

蓝衫指指乔风的餐盘:“吃呀,傻了你?”

“哦。”乔风回过神来,低头开始吃东西。

蓝衫又想逗他了,於是问道:“喂,你说我这样的,算不算秀色可餐呀?”

乔风埋头吃东西,没有回答。

蓝衫觉得无趣,正想吃饭,一低头发现餐厅里闯入一个不明物体。那东西黑白相间,长著个白色的尾巴,移动速度很快,眼看著就要到了蓝衫的脚下。

蓝衫嚇得抬起脚:“啊啊啊,这什么东西啊!”

乔风淡定地安慰她:“不要怕,那是薛丁格。

薛丁格什么时候长这样了?蓝衫奇怪地定睛看去,恰好薛丁格也抬头看她。然后她就看到一张熊猫脸

原来薛丁格穿了熊猫套装,此刻大胖脸的一多半都被熊猫造型的帽子罩住。它仰头时,眼睛被帽檐儿挡住,根本什么都看不到。

於是它又低下头,不满地叫了一声。

蓝衫有点无语:“你为什么要把一只猫打扮成熊猫?”

“我觉得你应该会喜欢。”

蓝衫好像能理解乔风的想法了。他应该是担心她心情依然欠佳,所以用这种隱晦的方式哄她开心。

得闺蜜如此,夫復何求啊!蓝衫吃著红枣粥,看著小熊猫,满心都是感动。她对乔风说道:“小风风啊,我觉得,不久的將来你就能赶超小油菜在我心目中的位置了。”

乔风默默地在心中给蓝衫下了一个评价:重色轻友。

说到这里,蓝衫突然想到一个许久以来的疑惑,她试探著问道:“乔风,你跟你哥感情不错吧?”

“嗯,挺好的。”

“那他怎么都不来找你玩儿呢?”

乔风抬头扫了她一眼,好像是觉得她问这个问题莫名其妙,不过他还是回答了:“他每周都来的,只不过刚好你都不在。”

原来是这样,懂了。虽然这一回答使蓝衫產生了新的疑惑,但这些疑惑都不適合拿出来问了,至少目前不適合。

为了表达谢意,蓝衫给宋子诚买了个高大上的菸灰缸,黑色合金材质,边缘镶了好几圈钻石——当然是假钻石啦。整个菸灰缸像个璀璨的小盘子,蓝衫猥琐地想,就算不抽菸,拿来种蒜那也是相当不错的。

因为这几天宋子诚没有去4s店,蓝衫只好把他约出来吃了顿饭,然后她把菸灰缸拿给了他。

宋子诚很高兴,这是蓝衫第一次送他东西。送什么不重要,他都喜欢。

吃过饭,两人一同走出餐厅。外面华灯璀璨,街上人车如流,蓝衫摸著肚皮望望天空。不管市区的天气多晴朗,人和天空也总像是隔著一层浓雾,你在市区永远看不到繁星如斗的天空,最多是小猫三两只。

这个季节,在她家乡的晚上,已经能看到灿烂的星河了。那里苍穹如顶,罩著大地,满天的繁星像是沉入深海的钻石,明亮又璀璨。人若是有烦心事,躺在大地上望望天空,所有的忧愁都会被那浩渺的宇宙吸走。

蓝衫有点惆悵,也不知是想念星星了,还是想念家乡了。

宋子诚突然问道:“想看星星了?”

蓝衫讶异:“你怎么知道?”

他怎么知道?女孩子抬头看天,多半是想看星星,难不成想看飞机吗?宋子诚勾了勾嘴角,夜光下的眸中柔光点点,退去了平时的冷峻。

蓝衫看著他的眼睛,心想,这双眼睛倒是挺像星星的。

宋子诚说道:“在这里看不到星星的,如果想看,我们可以去密云。”

蓝衫点点头,心想,以后可以把小风风骗去密云看星星了。

第二天蓝衫在乔风家玩耍时,接到了一张请帖,一张她很不喜欢的请帖。

乔风有点好奇:“这是谁的请帖?”

蓝衫把喜帖折好扔在茶几上,一扯嘴角,冷笑:“这世界上有一种生物,叫作前男友。”

乔风拿过请帖,展开来看。喜帖的內文都印刷好了,只有蓝衫的名字是手写的。。乔风点点头,赞道:“字写得不错。”

蓝衫黑线:“喂!”

“不过。”他话锋一转,说道,“虽然工整,但笔力平柔,笔势敛而不发,以字观人,你这个前男友,性格大概有点懦弱。”

蓝衫被他逗乐了:“看把你玄乎的,你就是这么当科学家的?”

乔风挺自信:“这也是科学。”

“作为一个小面瓜,还说別人弱哪?”

乔风撩眼看她,长眉微挑,眼神有些不善:“你觉得我很弱?”

呃蓝衫被他看得一愣神,陷入思考。乔风弱吗?看起来挺面的,但其实吧,人家大脑发达小脑也发达,赚得了钱卖得了萌,还顛得一手好大勺,人家哪里弱了?

之所以让人觉得“弱”,完全是因为此人性格太温吞,从来不会有咄咄逼人的气场,这就造成一种假象。但其实呢,遇到认定的事,他的革命立场又坚定到顽固的地步。这样一个人是不能用“弱”来形容的,甚至也不能简单用“强”来概括,蓝衫想了想,说道:“你这样的,学名应该叫作『扮猪吃老虎』。”

乔风对她的回答还算满意,至少她不认为他是“弱”的。他看著请帖,问道:“这个叫盛宇的,就是你前男友?”

“不是,如果我没猜错盛宇应该是个女人。我前男友叫杨小秀。”

好名字。乔风折好请帖,然后平静地看著蓝衫,问道:“你们在一起多久?”

蓝衫想了想:“一年多吧?我记不太清了。”

真笨。他有些鄙夷,但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眉宇便舒展开来,仿佛浮云散去,露出月华明朗。他又问道:“你们分开多久了?也不记得?”

蓝衫有点不耐烦:“你自己算吧,我毕业刚工作的时候和他在一起。一年差不多三四个月之后,分开。”她发现乔风还挺有八婆的天分。

乔风转瞬之间已经算清楚了,又问道:“为什么要分开?”

说到这里蓝衫就不得不嘆一声自己前任有多极品了:“因为他妈妈嫌弃我。嫌我学歷不好,工作不好,还不是本地人——他们家条件好像还不错。其实最重要的是吧,杨小秀那怂货,对他妈妈是既不敢怒也不敢言,然后老娘一怒之下就把他给甩了。”

乔风从这一大段话里捕捉到了一些关键信息:“你们已经谈婚论嫁了?”

蓝衫惭愧得想捂脸:“別提了,谁没个脑残的时候呢,对吧?”她那个时候刚毕业,工作也不好,就特迷茫特无助,有一种乾脆早点嫁人生孩子了此残生的衝动。当时杨小秀追她追得那个凶猛啊,她就先跟他处一下唄。谁能想到最后会那样收场呢幸好她及时想清了,人立於天地之间,不该想东想西,最可靠的永远是自己。

乔风神情悵惘:“那你爱他吗?”

一听到这个问题,蓝衫就有点迷茫,她靠在沙发上,仔细回忆了一下才答道:“说实话,我虽然谈过恋爱,但是吧,我还真没对谁要死要活非君不可过所以我应该是不爱他吧。”

他低眉,目光被小刷子一样的睫毛尽数掩去:“所以这个喜宴你到底去还是不去?”

“去他大爷!”蓝衫说著,拿过那请帖来要把它撕掉,刚一使劲,她突然停住,问乔风,“你说,杨小秀给我发请帖,是对我旧情难忘呢,还是想跟我耀武扬威呢?”

乔风摇头:“我怎么知道!”

蓝衫突然在沙发上蹭了蹭,蹭到他身边,笑嘻嘻地看他。乔风腰杆挺直,斜著眼睛扫了她一眼,警惕地挑眉:“你要做什么?”

蓝衫一勾他的肩膀:“小风风,陪我去喜宴吧?”

乔风无力地挣扎了一下。她贴得太近,胸部线条若有若无地擦著他的手臂,使他登时紧张得一动不敢动。

蓝衫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她晃了一下他的肩膀:“好不好呀?你也不用干別的,往那儿一站当个花瓶就行,让杨小秀他妈妈看看,老娘现在的男朋友,甩他儿子十条街!哼哼哼哼”

乔风低著头,小声说道:“我又不是你男朋友。”

“安啦安啦,就是帮个忙而已,假扮我男朋友,懂不懂?”

乔风侧脸看她。她正侧对著他,一只手扶著他的肩头,下巴垫在手背上。她眉目精致,眼睛乌亮,此刻笑吟吟的。她一笑,那美眸中就像是要滴出水来一般;她展顏,就仿似三千里桃花盛开。

蓝衫见他发呆,又推了他一下:“喂,行不行呀?”

乔风点了一下头:“可以。”

蓝衫很高兴:“还是我们家小风风最好了。”

“不过。”乔风抿了抿嘴,提出了他的一点疑惑,“他们要是让我亲你怎么办呢?”

“他们神经病啊,你又不是新郎。”

“哦。”

吃过晚饭,蓝衫给小油菜打了个电话,跟小油菜说了杨小秀的事儿,顺便表达了自己的一点疑惑:杨小秀怎么知道她新的住址呢?

小油菜坦然承认:“是我告诉他的,姐们儿,你现在今时不同往日,到时候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他婚礼,就是要让他知道,没有他,你过得更好,更有女人味儿了,悔死他!啊对了,你还可以把乔大神叫上撑场子。”

要不怎么说是闺蜜呢,这脑迴路简直神同步。蓝衫按下此事不提,又问道:“你现在干吗呢?”

“吃饭哪,別提了。今儿公司行政部聚餐,我们总裁办的人也去了,谁知道在饭店遇上吴总了。现在吴总在包间里和行政部的美女们把酒言欢呢!你说他脸皮怎么那么厚呀,別人就是客气一下,他也真好意思坐下。还让我给他挡酒,不要脸!”

“你给他挡了?”

“能不挡吗?我不喝谁的酒也得喝他的呀。”

又和蓝衫聊了一会儿,小油菜掛了电话回到包厢。虽然背地里说吴文不要脸,但是当著他的面,她依然是极尽諂媚之能事,完全是不要脸的典范。

其实她也没帮吴文挡多少酒,在座的人有好几桌,没人有资格灌吴文酒。小油菜坐在大boss身边,拿一双乾净的筷子偶尔给他夹点菜,然后扭过头跟身边一个实习生聊天。实习生把小油菜当前辈,说话特別客气,导致小油菜自我感觉良好,当然了,顺便吹一吹牛是在所难免的,这是她的老毛病了。

吴文一边跟別人说著话,一边竖起耳朵听小油菜胡说八道。这姑娘一朝开了窍,嘴皮子特別利索,噼里啪啦的,小鞭炮一样。但是她说话不著调,总是把人逗笑,简直天生自带了说相声的技能。

吴文特別想把她捆起来送给德云社。

吃完了饭,小油菜跟隨眾人走到外面,在“坐地铁”和“打车”之间纠结了一会儿。总裁办主任走过来,晃著车钥匙对她笑道:“採薇,我送你回去吧?”

小油菜眼睛一亮,刚要答话,吴文在不远处喊了一声:“肖採薇,你跟我走。”

一句话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小油菜在眾目睽睽之下走到他身边,吴文带著她去了停车场。都走出去挺远了,小油菜回过头,看到她的同事们还在遥望她。

直到坐上吴总的车,小油菜还觉得像是在做梦,她神情恍惚,问道:“吴总啊,你是不是看上我了?”

吴文挺无语的,这姑娘怎么一点也不矜持呢!他打开顶灯,看著小油菜,说道:“你想多了。”

“还好还好,嚇死我了。”小油菜拍拍胸口,差一点以为要和乔大神爭风吃醋了,艾玛太可怕了。

她的反应让吴文有那么一点点不適应。他好像也没差到哪里去吧?为什么会让她怕成这样?

小油菜问道:“那么吴总,您现在是要送我回家吗?”

吴文不答反问:“听说你很会唱歌?”

“呃没有!”

“从小就是歌唱团的主力?梦想是当歌唱家?”吴文把刚才从小油菜那里听到的话都翻出来了。

小油菜囧了囧,这人怎么这么不上道呢

吴文继续说道:“还会唱很多很多英文歌?”

“咳。”小油菜不自在地掩嘴,“这些话您就当笑话听吧”

吴文却不依不饶:“来吧,唱一首!”

“唱什么呀”

“唱首英文歌,除了生日歌和字母歌,其他的隨便来。”

我哪会唱英文歌啊!小油菜有点羞愤,还不敢反抗,她別过脸去不看他。

吴文发现,虽然他老说他弟閒得慌,但其实他才是閒得有病的那一个。平白无故地老跟一个小姑娘过不去,非要看人家难堪,他才心里舒坦。不就是差一点被她强了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虽然不停地在心里反思自己的罪恶,但是他嘴上依旧很邪恶:“快唱,不唱不让下车。”

小油菜无奈,搜肠刮肚,终於找到一首勉强能和英文搭上界的,於是打著拍子唱起来:“大河向东流呀,potato呀toato呀肚子饿了一声吼呀,一人一个potato呀”

一曲完毕,她被吴文赶下了车。

魔声入耳,余音绕樑。虽然人被他扔了,但这首神曲在吴文的脑中挥之不去,第二天他去找乔风吃饭,在乔风的厨房里看到洗乾净的土豆时,他拿著一颗土豆想也不想就开唱:“一人一个potato呀”

乔风用一种看神经病的眼神看著他哥。

吴文脸一黑,捧著potato仰天长嘆:“我好像被洗脑了!”

乔风把土豆抢过来,又仔仔细细地洗了一遍,他觉得他哥很碍眼,所以客气地请他离开。

吴文却死赖著不走。

他靠在一旁,对乔风说:“我今天来是要问你一件事。”

乔风低著头,用菜刀在土豆上比画,头也不抬地问道:“什么事?”

吴文一脸的八卦之光,问道:“你跟蓝衫,你们俩到底怎么回事?”

“她在追求我。”

虽然早就知道自家弟弟跟蓝衫之间有猫腻,但是听到乔风亲口承认,吴文还是有些惊讶。惊讶过后他又觉得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他弟本来就是一朵奇葩。这世界上很少有男人仅凭一张脸就能吸引姑娘们排著队追求,乔风做到了。所以蓝衫喜欢乔风,这再正常不过了吧?

那么乔风呢?

吴文看到乔风神色淡定,感觉情况不太乐观,他问道:“那你答应她了吗?”

乔风摇摇头:“没有。”

吴文有点遗憾:“拒绝了吗?”

“拒绝过一次,不过她还在努力尝试。”

好吧,这至少算个好消息。吴文忍不住搓了一把下巴:“我求求你了,你就谈一场恋爱吧,整天这么宅下去,別再憋出病来。”

乔风低头没说话。

吴文又道:“要是觉得女人不合適,你找男人也不是不可以。我已经问过咱爸跟咱妈的意思了,他们都表示绝对尊重你——”

乔风眉头微皱,手中的菜刀狠狠往木质案板上一剁。刀尖儿斜钉入案板,宽大的刀身以刀尖为支点,颤巍巍立於案板之上。刀背黑如墨,刀刃白如雪,寒光瀲灩,闪亮得让人睁不开眼。

乔风抬起头,斜斜地扫了吴文一眼。

吴文摆摆手:“行了行了,我才懒得管你那些破事,你爱喜欢谁喜欢谁。”说著赶紧撤出厨房。

回到客厅,吴文仔细回味刚才和乔风的谈话,突然像是抓到了什么。他眼睛一亮,掏出手机给远在岛国的父亲发信息:老吴,我觉得这次有门!

蓝衫要给乔风进行一个装x急训。她觉得吧,乔风这个人当花瓶还可以,但是张嘴很可能露馅儿,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这小天才的脑迴路。

“你要扮演的是一个帅气多金又深情的男朋友,有了这三点,绝对秒杀杨小秀。”

乔风坐在沙发上,像是听课的乖宝宝一样,还开著一台手写笔记本电脑,他认真地在电子笔记上记下来:“帅气,多金,深情。”

蓝衫点头:“帅气这一点你不用操心。下面我们来谈一谈怎样装成一个有钱人。”

乔风纠正她:“我本来就是有钱人。”

“啊?抱歉抱歉,我忘了。”

这不能怪她。作为一个有钱人,乔风活得实在是太节能减排了,一点也不像个大款,跟他待久了,很难去特意关注他的身家问题。

怎样打造此人身上的土豪气质,与此同时又不能壕成暴发户,这是一个问题。蓝衫问道:“你有手錶吗?”

乔风晃了一下手腕:“有。”

蓝衫很是嫌弃:“不要这种,像初中生戴的。”

乔风有点鬱闷:“这是光动能电波表。”

除了最后一个字儿,前面的全没听懂,这坚定了蓝衫对它的否定。她问道:“有別的吗?”

“有。”乔风从抽屉里取出好多盒子来,在蓝衫面前一个一个打开,给她过目。

蓝衫看得两眼发直:“大哥,你有劳力士有江诗丹顿有这么多好东西可是你手上戴的那是个什么玩意儿啊?”

“光动能电波表。”

懒得理他。蓝衫心情激动地把一块块名表拿出来,她拿得小心翼翼,生怕玷污它们似的,她疑惑地问道:“你既然不戴,买它们干吗?”

“有些是我妈买的,有些是我哥买的。”

“唉,真是一群可怜的小傢伙。”不能见天日也就算了,抽屉连个锁都不给上一下,太不尊重咱们奢侈品了。

蓝衫感嘆著,拿起一块,戴在手腕上。男款的手錶戴在她的腕上显得又大又笨,还松松垮垮的,但是蓝衫依然很高兴,她觉得自己的整个手腕都跟著升值了。

她又接连戴了两块,戴完之后自我感觉非常棒,她举著手臂在乔风面前晃悠:“现在我这条膀子值好几十万了。”

乔风在一旁安静地看著他,目光温暖:“你喜欢的话,可以拿去玩儿。”

“不要,都是男式的。而且这么贵的东西,万一弄丟了,我只能卖身偿债了。”

乔风的眉角微不可察地跳了一下。

蓝衫突然想起一事:“那什么,我能把你窗前那块波斯地毯拿回去玩儿几天吗?”

“不能。”

切,小气!

蓝衫从那一堆可怜的小傢伙里面挑出一块最土豪的劳力士:“到时候你就戴这一块,我根据这块表给你搭衣服。”

乔风不肯接:“我还是喜欢我的光波表。” 蓝衫一瞪眼:“不许戴。”

“哦。”

她又说道:“除了穿著,还有言谈。你跟人谈话的时候不要开口量子闭口计算机的,可以聊聊投资啊,聊聊高尔夫啊,马术啊,这些有钱人的基本话题。”

“这些我都不懂。”

“没事儿,反正你又不用长谈,一会儿我教你几句,够应付的了。”

接下来蓝衫向乔风传授了一些基本的装x技巧,乔风一直在看著她。蓝衫说完之后,迎著他淡如水的目光,她有点不好意思,问道:“我是不是挺虚荣的呀?”

“不是。”

她低头说道:“你不觉得我很物质吗?特別看重钱。”

“女人都喜欢钱。”

这话怎么听著那么不对劲呢?蓝衫奇怪地看他:“你好像有点愤世嫉俗哟?”

“我不是这个意思。”他摇头,组织了一下语言,和她解释道,“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雄性动物一生都致力於对异性交配权的爭斗之中。雌性动物会根据雄性动物的竞爭力来进行遴选,这是为了更好地生存和繁衍后代。无论是雄性的竞爭,还是雌性的挑选,都符合自然法则。”

蓝衫听得头大:“你要跟我讲动物世界吗?”

“人和动物是一样的,女人爱钱,既是自然法则,也是社会法则。因为从总体上来看,有钱的男人往往比没钱的男人更具有竞爭力,或者也可以这样说,有竞爭力的男人往往能获得更多的金钱。雌性动物肩负生育和抚养后代的任务,它们本能地需要更充足的物质条件来获得安全感,这是对后代健康成长的保障。所以女人爱钱,天经地义。”

蓝衫觉得自己的世界观再次被神奇的科学刷新了,她问道:“那你的意思,人和动物没区別了?”

“有区別,”他静静地看著她的眼睛,眸光温润,“人类有爱情。”

杨小秀的婚礼布置得別具一格,仪式现场在室外一个大泳池的边儿上。新人们在台上举行仪式,宾客席在泳池对面。现场的装点以纯洁的白色和活力的浅绿色为主,间有红色和粉色的点缀,很漂亮也很浪漫。

用餐的方式是自助,现在还没开餐,所以桌上只摆著些酒水和喜糖。乔风从喜糖盘子里翻腾了一会儿,挑了两颗,旁若无人地要剥开来吃。

蓝衫及时制止了他:“帅哥,要记住你现在是高帅富!不要吃糖了。”

“我没吃过这种。”

蓝衫把他手中的糖果拿过来装进包里:“回家再吃。”

“好。”离开了糖,乔风很快变回了酷酷的模样。

这样一个酷帅又多金的小哥,很快吸引了一大票人的注意。

两人差不多是踩著点来的,这会儿仪式马上要开始了。他们俩落了座,隔著一个游泳池往台上看。蓝衫碰了碰乔风的肩膀,问:“感觉新娘怎么样,漂亮吗?”

乔风认真看过之后,特別真诚地回答:“比你差远了。”

蓝衫乐了:“这小嘴,越来越甜,来,奖励一颗糖。”说著,从包里摸出刚才收缴的糖,自己亲手剥了送到他嘴边。

乔风一直定定地看著她的眼睛,她把糖块抵到他唇上时,他张嘴含住,晶亮温润的眸子浮起点点笑意,宛如一池春水映照梨花。

“好吃吗?”

“甜。”

仪式结束之后,蓝衫和乔风隨意溜达著。

现场的自助餐基本都是冷餐,没什么热菜。蓝衫的胃口被乔风养刁了,对这些东西吃不习惯,也就没吃多少。酒水倒是不错。她端了一杯鸡尾酒,乔风拿了一杯带小雨伞的橙汁,两人喝得有滋有味。

蓝衫好奇地问乔风:“你为什么从来不喝酒?是因为对酒精过敏吗?”

“不是,我喝过酒之后脾气会变差。”

“撒酒疯?”

“不,神志很清醒,但脾气很暴躁,就像是换了一个人。”

很难想像这个温和的小白兔暴躁起来会是个什么样子,以蓝衫强大的脑补能力,竟然也补不出来。她越来越好奇了。

乔风补充道:“总之很可怕,你绝对不想看到。”

可是我真的好想看到啊

不过现在这个场合不合適。蓝衫心想,等回头找个机会把他关在家里,灌醉了好好欣赏,想一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新娘换了礼服,同新郎相携出来向宾客问好。因为是自助餐会,相对比较自由,没那么多流程要遵守。伴娘和伴郎们都不知道跑哪里去玩儿了;宾客们也相对分散,有坐在餐桌旁的,有端著酒水立在树荫下的,还有在泳池旁边说笑的。

蓝衫站在草坪边上,喝著小酒,看著那边的杨小秀。杨小秀身高只有一米七五,新娘穿高跟鞋站在他旁边,比他还高大威猛,他又穿著黑西装,本来就瘦的身材更显瘦了,这会儿很有几分小鸟依人楚楚可怜的味道。

蓝衫定定地看著他,心想,老娘当初到底瞎成什么德行才会看上这货!

杨小秀猛然转身,看到蓝衫。发现蓝衫也在看他,他有点激动,又不敢表现出来,於是领著盛宇走向蓝衫。

与此同时,从另一个方向,走来另一个人。蓝衫看著那人的身影,对乔风说:“目標已出现,目標已出现!”

目標就是杨小秀的妈妈。

蓝衫这个人吧,心眼小还好面子。对於曾经鄙视过她的人,如果有机会,她一定想方设法鄙视回去。杨小秀不算什么,重点是曾经羞辱过她的那个女人。

对蓝衫来说,在她一无所有走在人生低谷之时,有人跑到她屁股后面狠狠踹上一脚,这样的经歷是前所未有且刻骨铭心的。

三路人马五个人,很快在草坪上胜利会师了。

杨小秀简单做了介绍,没提太多过去,反正大家都心知肚明。

盛宇有些彆扭,她本打算自信满满地以胜利者的姿態面对蓝衫的——作为杨小秀的新婚妻子,她也確实有资格鄙视他的前任。

但是看到站在蓝衫身边的乔风时,盛宇的底气一下就泄光了。

两个男人,一个高一个矮;一个身材匀称挺拔,一个身材细瘦;一个面目俊美,一个长得也不错但是被人家对比成了路人

如此,猪也能看出哪个好哪个孬。

大家表面上客客气气的,乔风还跟杨小秀握了手。

不过杨小秀的目光总是若有若无地掠过蓝衫的脸,莫名地,乔风看著有些碍眼,他微微拧了一下眉头。

四个人各怀心思时,杨母突然说话了:“蓝衫,好几年没见了吧?”

蓝衫皮笑肉不笑:“是啊。”说著看了一眼乔风:鄙视她!给我狠狠地鄙视她!

杨母又问了:“你还在卖车呢?”

“是啊”蓝衫咬著牙回答,然后又给乔风使眼色,然而乔风却一直盯著杨小秀看看他干吗呀!

盛宇听到“卖车”两个字,微微笑了一下。一切尽在不言中。

好像又被鄙视了!蓝衫有时候很不能理解,为什么在某些人眼里,卖车的就不如坐办公室的高级?她一个月靠卖车能挣到两万多,有多少白领的月薪能拿到这个数?凭什么瞧不起人呀!

杨母也轻笑,又说道:“多累呀!名声也不好,钱也不好挣吧?你一个姑娘,也老大不小了,该给自己攒点嫁妆了。我们家小宇的嫁妆是一辆宝马车,外加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唉,你说你要卖多少辆车,才能攒下这么多嫁妆呀”

蓝衫听得脸都绿了。她知道她不该跟这种人计较,可她就是不爽!

盛宇有些得意。虽然她婆婆到处炫耀儿媳妇的嫁妆这件事本身够极品的,但是看到自己老公的漂亮前女友吃瘪,盛宇当然会心情愉悦。

杨小秀说道:“妈,说这些做什么!”

杨母笑道:“当然是提醒你小宇对你有多好。一车一房加起来值四百多万了,你——”

突然,一个温润的声音打断她:“四百万?”

杨母发现刚才一直静立不动的乔风正在打量她,刚才那句话就是他问出来的。

“是啊。”她点了点头,很得意。长得帅有什么用,能像他们家小秀一样吸引来四百多万的陪嫁?

乔风唏嘘不已,侧脸对蓝衫说道:“看吧,这就是穷人的爱情,真让人感动。”

声音刻意压低,但还是被其他人听到了。

蓝衫还没反应呢,这一句话把另外一家三人说愣了。四百多万的嫁妆怎么著也跟穷沾不上边吧?

乔风尷尬地咳了一声,对杨母说道:“抱歉,我並无恶意。我是真的被令郎和令媳的爱情感动了。你们有宝马就能开心,我给她”说著看了一眼蓝衫,目光哀怨,“我给衫衫买兰博基尼她还跟我慪气;你们有一套房子就可以做嫁妆,我拿一个车行求婚还被拒绝,她说我不够浪漫,我——”说到这里,他的声音有些哽咽。

蓝衫森森地震惊了。她发誓她没教过乔风这些,妈蛋这小天才都是从哪里学来的?!

其他三人也听得目瞪口呆。这个男人举止有度,彬彬有礼,怎么看都不像骗子,难道他说的是真的?

乔风平復了一下情绪,又说道:“不好意思,我太激动了。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爱她。唉。”

盛宇狐疑地看著他:“乔先生,请问您在哪里高就?”

“高就?我不给別人打工。这是我的名片。”乔风说著,掏出一张名片递过去。

盛宇接名片时,看到了乔风腕上的劳力士。如果这块表不是高仿的,那么此人確实有点本钱。

但她还是不相信——或者不愿相信。她拿著名片,和老公、婆婆一同看起来。

名片上写著,此人是文风集团董事、嘉实投资公司董事长、某大学物理系副教授。

文风集团!嘉实投资公司!

前一个大名鼎鼎,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如果真是这个集团的董事,確实可以身价不菲。后一个公司在业界小有名气,最重要的,它是杨小秀工作的公司!

盛宇终於抓到了乔风的把柄,假的,一定是假的!杨小秀从来没说过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叫乔风!

她看向杨小秀,等待他站出来揭穿乔风。她暗暗有些得意,觉得蓝衫肯定是被骗了。哼哼哼,以为自己长得有几分姿色就能钓到凯子?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人傻钱多的富二代!

杨小秀一拍后脑勺:“我想起来了,总经理確实说过我们董事长姓乔,但是为人低调,除了总经理,没人知道他的真名”说到这里,他看向乔风,態度变得恭敬起来,“乔总好!”

盛宇一口血卡在喉咙口,差一点倒地不起。

杨母的反应就直接多了,她脸上堆起笑容:“原来是乔总!失敬失敬,我们家小秀承蒙您的照顾,今天您还亲自过来,真是太客气了,是我们招待不周了。”她说著,拿过儿媳手中的名片,小心翼翼地想要收好。

一只白皙的手突然伸过来,將那薄薄的小纸片抽走。

乔风捏著名片,向还在发愣的杨母礼貌地笑了一下:“抱歉,不是什么人都能拿到我的名片。”

蓝衫呆呆地看著乔风,她感觉她好像不认识他了。

杨母果然无愧於其极品的威名,被乔风刺了一句之后,只尷尬了一下,又脸上堆起笑来,不只对乔风有些諂意,连看向蓝衫的目光也多了几分震惊和不得已而为之的討好。

蓝衫得意地扬了起下巴。就是这个feel,倍儿爽!

反倒是盛宇,气得脸庞隱隱罩上一层黑气。

乔风朝一脸纠结的盛宇点了一下头,然后拉起蓝衫的手,走了。

走远之后,蓝衫想要抽回手,乔风却攥著不放,提醒她:“你忘了我们现在是男女朋友了?拜託你敬业一点。”

蓝衫只好反握住他的手。两人掌心相贴,他的掌心很热,蓝衫有一种“乔风在源源不断地把內力传给她”的错觉。

她稍微旋了一下手,改为抓握著他的手指。

他的手指修长,骨肉匀称,握在手中,似乎闭眼就能描绘出它们的白皙优雅。

为什么感觉自己好像在轻薄他呀蓝衫別彆扭扭,又动了动,指尖不小心鉤了一下他的掌心。

乔风挑眉看她。这个女人,竟然如此迫不及待地要挑逗他吗?

蓝衫终於还是鬆开了他。她挠了一下后脑勺,问道:“你刚才”

“我刚才演得怎么样?”

蓝衫朝他竖起大拇指,心悦诚服:“绝了!”

得到表扬的乔风很高兴。

蓝衫却是满心疑惑:“可是我不太明白,你怎么突然就摇身一变成影帝了呢?还兰博基尼,你见过兰博基尼吗?”

“我之前看过一个电视剧炫富情节的剪辑。”

蓝衫恍然大悟。难怪他演技虽好,台词却有那么点浮夸,原来是跟电视剧学的。她问道:“可你之前怎么没说过呢?”

“当然是要给你一个惊喜。”

好吧,確实很惊喜。但蓝衫依然觉得怪怪的:“为什么杨小秀会那么配合你?这说不通啊”

“名片是真的。”

纳纳纳纳纳尼?

蓝衫又被惊到了,她朝乔风一伸手:“拿来我再看看。”

乔风依言给她。

蓝衫举著名片,手指因情绪激动而不停地抖动:“你是文风集团的董事?我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过?”文风集团啊!董事!

“笨。我和我哥一同创办的文风集团,我是第二大股东有什么好奇怪的?”

蓝衫恍然大悟。文风文风,不就是吴文和乔风吗?她摸了摸鼻子:“我之前没往那方面想”只是单纯地以为乔风凭藉著钻石级的大脑揽点活儿赚钱,谁知道这两人会好到那个地步啊!

她又指了指第二个名头:“那这个嘉实投资公司又是怎么回事?你?董事长?不行,你让我先冷静一下”

“这个公司是我的理財顾问开的,他的钱不够,我投资一下有什么难以理解的?反正我又不用管事务,只拿分红就好。”

原来是这样。一切都十分符合逻辑,可她还是觉得事情好玄幻。蓝衫捏著名片,喃喃自语道:“乔风啊,我真的好想跪下来亲吻你的脚呀!”

“你口味真重。”

蓝衫用了好一会儿才平復了一下激动的心情。她一遍遍地回想刚才乔风的霸气,然后又问他:“除了炫富,你还学了什么?”

乔风骄傲地一抬下巴:“我还学会了秀恩爱。”

蓝衫没办法想像乔风秀恩爱会是个什么鬼样子。她笑嘻嘻地捅了一下他的胳膊:“来,秀一个给姐看看。”

乔风便停下脚步。

此时两人恰好站在一个花坛旁,花坛中摆了许多盛开的香水百合。淡淡的花香縈绕鼻端,空气中满是温馨甜蜜的味道。这香气让蓝衫有些微的晃神,等她定下心神,便看到乔风与她面对面站著。

他今天依然穿了酷酷的黑衬衫,只不过这次的材质是蚕丝。清凉又透气,柔软又修身。蓝衫一开始还担心那种滑亮的面料穿在他身上会显得娘兮兮的,但他挺拔如松的好身材再一次拯救了他的气质。衬衫上的扣子都是金的,简约又奢华。他刚才穿著这样的衣服走在路上,神態有几分漫不经心,像是慵懒的贵族少年。

而现在,漫不经心变成了一本正经,甚至正经得有些过分。他直勾勾地看著她,深深地看进她的眼睛里,他的目光不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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