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主持的《秦律》修订工作,在严谨而充满争论的氛围中稳步推进。导思想非常明确,那便是 “去其苛暴,存其核心”这八个字,看似简单,却蕴含着极高的政治智慧和平衡艺术。
“荒谬!”一位法家背景的廷尉府官员驳斥道,“若容亲亲相隐,则父子兄弟可相互包庇,奸邪之徒得以隐匿于家门之内,国法威严何在?朝廷何以治奸?此乃乱法之论,绝不可行!”
李斯亦明确表态:“商君立法,旨在强公室,杜私门。连坐之制,虽有严酷之处,然其令民互相监察,使奸邪无所遁形,乃秦之所以强之关键。所在,万不可易!” 他深知,一旦这个口子打开,宗族势力就可能重新坐大,削弱中央集权,这是绝不允许的。
同样被坚决保留的,还有奖励军功的“首功制”、严惩叛国、谋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重罪条款、以及维护土地制度和赋税体系的各项规定。确保帝国强大和统一的核心利器。
此外,还废除了少数一些在始皇帝时期临时增设的、极其残酷且实践中已证明效果不佳的肉刑。
每一条的修改,李斯都要求修订班子提供大量的案例和数据支持,反复辩论其必要性和可能带来的影响。整个过程,更像是一次精密的“外科手术”,小心翼翼地切除肌体上已经坏死或可能引发感染的苛暴部分,同时全力保护其强健的核心机能。目标是在不动摇国本的前提下,使这部律法更能适应“昭德”时代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