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温热的苞米面糊下肚,周烈感觉浑身的力气都回来了大半。
他靠在炕头,目光落在墙上那张泛黄的日历上,“1960 年” 三个红色的大字格外刺眼。
前世在世界各地奔波,他对不同时代的历史略有了解,清楚这一年的中国正处在物资极度匮乏的时期。
尤其是在东北这偏远的大兴安岭一带,饿肚子是常事,甚至饿死人也不罕见。
想起刚才喝粥时的场景,周烈心里一阵发紧。
张玥端著碗,眼巴巴地看着他喝,自己却死活不肯动筷子。
他再三催促,她才象征性地喝了两口,就说自己不饿,把剩下的全推给了他。
周烈何等敏锐,瞬间就明白,这家里的粮食,恐怕已经见底了。
“家里是不是没粮食了?” 周烈开门见山,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严肃。
张玥的头垂了下去,手指不安地绞着衣角,声音细若蚊蝇:“就剩这点玉米面了,吃完这顿,我 我去张二叔家借点。”
“不行!” 周烈想也没想就拒绝了。
一听到 “张二叔” 三个字,他就想起了棺材里听到的那些话。
那个男人为了让自己的儿子娶张玥,连 “人刚走就逼亲” 的事都做得出来,去他家借粮,简直就是羊入虎口。
他绝不能让张玥再落入那样的境地。
张玥愣住了,眼圈微微泛红:“那怎么办啊?总不能饿著肚子吧。”
周烈坐起身,目光坚定地看向窗外连绵的山林:“进山,打猎。”
作为国际佣兵,野外求生是他的看家本领,而东北大兴安岭一带野生动物繁多,对别人来说可能是危险之地,但对他而言,却是天然的 “储备仓库”。
更何况,这具身体的原主张满福是个一米九的壮汉,从小跟着父亲上山打猎,身体素质本就极好。
如今有了这副好身板,再加上他的专业技能,进山找食物,绝非难事。
更重要的是,从他在棺材里听到张玥的哭声,看到她为了自己不顾一切推开棺材盖的那一刻起,他就暗暗下定决心,要替张满福好好照顾这个姑娘。
这或许,就是老天爷让他重生一次的意义。
可张玥一听 “进山”,脸色瞬间就变了,连连摇头:“不行!绝对不行!你上次就是进山找参,差点冻死在里面,人都进棺材了,怎么还敢去?你那憨脑子,要是打不到东西,再被狼盯上,可怎么办啊?”
她的声音带着哭腔,满满的都是担忧,过去的阴影让她对 “进山” 这件事充满了恐惧。
周烈看着她紧张的样子,心里一暖,放缓了语气:“玥丫头,我脑子已经好了,上次是我不小心,这次不会了。”
张玥愣了一下,仔细打量著周烈。眼前的 “满福哥”,眼神清亮,说话条理清晰,和以前那个略显憨傻的样子截然不同。
她心里不禁泛起疑惑:难道满福哥醒过来后,真的不一样了?
见张玥有些动摇,周烈趁热打铁:“你听我说,我一个人进山,遇到危险还能跑得快,要是带你一起去,反而成了累赘。我不走远,东北冬天天黑得早,下午三四点我肯定回来,好不好?”
他一边说,一边暗暗盘算著,今天必须得有收获,否则明天两人就真的要断粮了。
张玥咬著唇,沉默了许久。
她知道自己帮不上什么忙,跟着去只会拖后腿。
可她还是担心,万一 “满福哥” 再出点什么事,她就真的活不下去了。
最后,她像是下定了巨大的决心,点了点头:“那你一定要早点回来,注意安全。”
只是没人知道,她心里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如果满福哥没回来,她就跟着一起去。
见张玥同意了,周烈松了口气。
很快,张玥从里屋翻出了父亲遗留下来的打猎装备:
一把磨得锃亮的猎弓,配上七八枝箭;
一把四十公分长的尖刀,刀柄处还缠着防滑的布条;
两捆粗细不一的麻绳;还有一杆长长的扎枪,枪头锋利无比。
这些装备,都是老猎户留下的宝贝,也印证了张满福一家 “猎户出身” 的背景。
“东北有句话叫‘一猪二熊三老虎’,你可得小心野猪,那东西皮糙肉厚得像盔甲,跑得又快,连熊和老虎都不愿意跟它硬刚,我爹就是”
说到这里,张玥的声音哽咽了,没能继续说下去。
周烈拍了拍她的肩膀,示意她放心:“我知道,我会小心的。”
他心里也暗自警惕,看来这山林里的危险,比他想象中还要多。
临出发前,张玥非要让周烈背上一床被子,说山里冷,万一遇到突发情况,也好有个保暖的东西。
周烈拗不过她,只能背上被子,拿着装备,朝着山林出发了。
一进入山林,周烈就立刻进入了 “战斗状态”。
他拿出刀子,在路过的树上小心翼翼地做着记号,确保自己不会迷路,这是他作为佣兵多年养成的习惯,谨慎永远是生存的第一准则。
一路上,他留意着地面上的痕迹,只要看到兔子、野鸡的脚印,就会用细麻绳快速做一个简单的陷阱套子,这样既能扩大捕猎范围,也能为返程时增加一些收获的可能。
为了尽快熟悉这具身体,周烈一边走,一边挥着刀子砍路边的树枝。
让他惊喜的是,这具身体的力量和敏捷度,竟然一点都不比他前世差。
双腿稍微用力,就能在山林里轻松窜出好几米,跳跃能力也极强,简直就是天生的 “丛林圣体”。
要知道,他前世的身体素质,是经过了多年高强度训练和无数次战场拼杀才练出来的。
而这具身体的原主只是一个十九岁的少年,却拥有如此惊人的天赋,实在是不可思议。
就在周烈感叹之际,一只灰色的小动物从树枝上窜了过去,动作灵活无比。
“灰狗子!” 周烈眼睛一亮,立刻认了出来,这是东北山林里常见的松鼠。
他之所以如此兴奋,不仅仅是因为灰狗子的皮毛可以做大衣换钱,更重要的是,有灰狗子的地方,就一定有吃的。
这些小家伙冬天会储存大量的坚果,而在这个缺油少粮的年代,坚果里的油脂能顶不少饿。
周烈立刻放慢脚步,悄悄跟在灰狗子后面。
那只灰狗子似乎并没有察觉到危险,蹦蹦跳跳地朝着一个树洞跑去。
周烈屏住呼吸,等灰狗子钻进树洞后,他小心翼翼地走过去,伸手从树洞里掏了掏,果然摸出了好几把松子和榛子。
虽然数量不算多,但足以解燃眉之急,也让他对接下来的打猎更有信心了。
揣好坚果,周烈继续往山林深处走。
拐过一个山岭后,他眼前一亮,发现了一个绝佳的捕猎地点。
一个向阳、避风,而且长满了灌木的山坳。
凭借著多年的野外生存经验,他立刻判断出,这个地方太适合野生动物做窝了,里面绝对有东西。
周烈立刻卸下背上的被子,将刀子插回刀鞘,左手握住猎弓,右手拿着扎枪,从山坳的侧面悄悄摸了上去。
他选择居高临下的位置,这样既能清楚地观察山坳里的情况,也能在遇到危险时及时撤退。
靠近山坳后,周烈缓缓探出头,仔细观察著里面的动静。
很快,他就发现了目标 —— 干枯的蒿子地里,一群野鸡正挤在一起晒太阳睡觉。
它们的羽毛是灰色的,和周围的蒿子颜色几乎融为一体,如果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周烈目测了一下距离,不到二十米,这个距离,对他来说再合适不过了。
他开始在心里盘算捕猎策略。用弓箭的话,虽然射程足够,但最多只能打到一只,而且受伤的野鸡一旦挣扎,很容易惊走其他的,效率太低。
他想了想,目光落在了地上的被子上,一个大胆的想法瞬间成型。
用棉被扑盖!这样既能一次性捕捉多只,又能避免野鸡受惊逃跑。
打定主意后,周烈将猎弓和扎枪放在一边,只在腰间别著刀子,然后小心翼翼地拿起被子,慢慢朝着野鸡群靠近。
二十米的距离,他足足走了半个小时,每一步都轻得像猫一样,生怕惊动了那些野鸡。
终于,他走到了距离野鸡群只有十米左右的地方。
周烈深吸一口气,猛地举起被子,朝着野鸡群扑了过去!
他一米九的高大身躯加上厚重的被子,像一张大网一样,瞬间将整个野鸡群都罩在了下面。
被子下面传来一阵扑腾声,周烈死死地按住被子,不让里面的野鸡跑出来。
过了一会儿,里面的动静渐渐小了,他才慢慢掀开被子。只见里面躺着好几只野鸡,有的已经被压死了,有的还在挣扎,他赶紧伸手将那些还活着的野鸡一个个砸晕。
最后清点了一下,一共收获了一只毛色鲜艳的公鸡和八只母鸡,整整九只!
周烈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他将野鸡的脖子挨个拧断,用麻绳捆好,挂在扎枪上,然后收拾好其他装备,准备返程。
想到张玥早上几乎没吃什么东西,周烈归心似箭,他迫切地想把这些野鸡带回去,让那个可怜的小姑娘好好吃一顿肉,喝一碗热汤。
这不仅是为了解决眼前的断粮危机,更是他对 “守护张玥” 这个承诺的第一次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