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1 / 1)

高干冷冷一笑,“更卑鄙的还在后头!”

他向来不标榜君子之风。

对付君子尚能以礼相待,对付小人?

——无所不用其极!

长刀破空劈下,劲风呼啸。

王门心知不能硬接——左肩伤势已让手臂发软,久战必败。

他狠下心来不退反进,试图贴身迫使高干撤招。

高干果然收刀,却突抬脚狠踩王门前踏的足尖!

“啊——!”

钻心剧痛让王门惨叫出声。

踩脚趾?

这般孩童伎俩?!

可战场之上,管它高明幼稚——奏效便是妙招!

高干嘴角微扬,趁势猛攻,丝毫不给王门喘息之机!

趁你弱,取你命!

这是高干面对仇敌时奉行的铁律!

寒光一闪,高干收刀再刺,锋刃精准贯穿王门腹部。啊——

借着冲势,高干猛力前推,竟将王门整个人钉死在土墙之上。

王门口中喷血,腹间血如泉涌。

他明白——

败局已定。

但怎能甘心?

竟输在踩脚趾这等卑劣手段?

不可能!

王门双眼充血,死死瞪着高干。

握刀的手指节发白,

还能最后一搏!

纵是黄泉路,

也要拖这混账共赴!

杀!!!

王门暴吼挥刀,刀刃劈向高干腰际。

铿——

金属交击声响起。

他愕然看见高干露出森森白牙,

自己的刀锋竟卷了刃!

哎呀,高干戏谑挑眉,

早说过——

更卑鄙的在后头呢。

王门僵立原地。

这种特制 他本该识破

绝望如潮水淹没神智。

咣当!

染血长刀坠地。

此刻的王门如同抽去脊梁,

连挣扎都嫌多余。认栽了?

高干优雅抽回长刀,带起一串血珠。

王门跪地呕血,手掌徒劳按压腹部创口。

他抬头死死盯着这个往日最瞧不起的纨绔——

为何藏身农户家都能被找到?

为何会中这等下作伎俩?

你王门齿缝渗血,不怕遗臭万年?

高干一脚踹翻对手,

杀条卖主求荣的野狗——

信不信史官还要赞我替天行道?

(王门:。

是的,

王门沉默了,

因为他清楚高干所言非虚,

此刻无人会为他辩护,

一旦沦为历史罪人,便再难得到声援,无论遭受何等对待都被视为天理昭彰,

他明白,

自己的末路已至。

吱呀——

院里紧闭的房门突然开启,一个泪眼婆娑的素裙女子立在门边,

她双手掩唇,晶莹泪珠不断从脸颊滑落,

正是王门的妾室!

谁准你出来的!

本已颓然的王门不知哪来的气力,猛然向那女子厉声喝道:

滚回去!男人的事轮不到你哭哭啼啼!

够了。

高干挥手命人先将女子送回房中。

王门虽品行低劣,但这句话倒有几分道理——

男儿恩怨,不该牵扯女流。高干!

方才的怒吼耗尽了王门所剩无几的力气,

他喘着粗气道:

要杀要剐冲我来,别碰她!

高干蹲下身轻声说:

我本就没打算动她。

若她藏得妥帖,我或许就当作没这个人。

但事已至此,只问你一句——

她可曾怀有身孕?

王门先是一怔,继而苦笑起来。

他太清楚这个问题的深意:

若无身孕尚可活命,若怀有子嗣则必遭斩草除根。

讽刺的是,

这个曾令他蒙羞的事实,如今竟成了她的生路。

命运弄人。

想到这里,

王门反而释然:

没有,始终未曾有孕。

是吗?

高干颔首。

这样最好。

说实话,若非必要他实在不愿殃及无辜。

这女子的遭遇本就令人唏嘘——

王门的恶行与她何干?她不过是个苦命人罢了。如此甚好。

高干喃喃自语间,

手中长刀骤然挥落。来世——

做个硬骨头吧。

遣散随从,

高干独坐门前,目光空洞地望向远方。

脚边,王门的头颅犹带惊愕。

一切都结束了。

如今他只能祈求吕布凯旋,

倘若败北,整个北平城都将万劫不复。哟——

这不是高将军么?

熟悉的声音令高干猛然抬头。

不知是巧合还是天意,

吕奉先正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

吕布浑身鲜血淋漓,四周弥漫着浓重的血腥气,原本英姿飒爽的将军此刻长发凌乱,手中提着一颗滴血的头颅。这是

高干一时茫然,愣愣地问道。哦这个?

吕布晃了晃手中的首级,漫不经心道:

蹋顿的脑袋。

高干下意识点头,随即猛地跳起来:

谁?!

蹋顿单于?!

吕布不耐烦地掏掏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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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话。

乌丸还有几个蹋顿?

高干嘴角抽搐,突然觉得自己方才的战绩黯然失色。

未及开口,吕布又自顾自说道:

乌丸溃败但未灭,必须赶尽杀绝。

我已通知玄德公调粮至北平,你务必确保粮道安全。

说完头也不回向城门走去。

高干呆立原地。我几时说过投降?

这就成官军了?

两日过去,高干仍处于恍惚中。

他不过是保家卫国,何时说要归顺?吕布竟将北平防务全盘托付。

若他心怀不轨,只需断其粮道——任他吕奉先如何勇武,终将困死沙场。

可这念头刚起便自行消散。

让征伐异族的将士饿肚子?此等禽兽之举,他高干不屑为之。怎么就成降将了?

这问题困扰他许久,最终修书吕布表明立场。

很快收到回信——雪白信笺上赫然两字。有病!”,

高干:“”,

“这 叫什么事啊!”,

高干仰躺在椅背上,脑袋高高扬起,一动不动地盯着天花板,一时间竟不知如何是好。

仔细想想,刘备入主幽州也并非难以接受。

单从吕布用兵的风格,高干就能断定刘备对待异族的态度绝不会像袁绍那样以和为贵,甚至可能比公孙瓒更加铁血强硬!

毕竟,就连公孙瓒的白马义从都没能斩下蹋顿单于的头颅。

在幽州驻守多年,高干早已摸透这些异族的脾性——典型的欺软怕硬,给脸不要脸。

公孙瓒把他们打得溃不成军,他们反倒敬畏高呼“当避白马!”

;而袁绍对乌丸百般优待,又是封王又是封单于,结果却被对方轻视。

这么看来,刘备入主幽州未必是坏事,至少百姓不会再受乌丸劫掠之苦!

闭目养神间,高干的思绪越飞越远。斩杀蹋顿单于是大功一件,足以名留青史。

我既开城门又送粮草,史书上多少也会提我一笔吧?”

想到这里,他不禁回忆起那日提着蹋顿头颅的吕布,喃喃道:

“挺行的嘛!”

……

“挺行啊!”

南皮城下,刘备的中军大帐内,李佑一边读着吕布从幽州发回的战报,一边忍不住骂骂咧咧。

攻克北平、大败乌丸、斩杀蹋顿单于、乘胜追击……战报上的每一件事都是捷报,可合在一起却让人头疼不已。

赢了就赢了,追什么追?那可是两万人孤军深入啊!

李佑揉着太阳穴,只觉得脑壳生疼。

若论国力,即便如今的大汉也足以碾压乌丸十次。

可为何乌丸、南匈奴这些异族至今仍在蹦跶?就是因为他们跑得太快!

部落制度的弱点在于缺乏统一的凝聚力,面对大汉的国力压制毫无胜算;但优点也很明显——一旦让他们逃回草原,谁也抓不住!

这些异族以游牧为生,只要有草原和河流,哪里都能生存。

即便是汉武帝那样的雄主,也未能将匈奴彻底剿灭。真愁人啊!”

李佑无奈地叹息。何必如此悲观?”

郭嘉笑着凑近,“奉先若能一举震慑乌丸,对大汉也是好事,何必恼火?”

“唉!”

李佑重重叹气,“我怕他不能一劳永逸,反而耽误日后的统治大计。”

“统治?”

郭嘉一愣,“统治乌丸?那里尽是草原,气候恶劣,治理成本极高,恐怕得不偿失吧?”

“话不能这么说……”

李佑摇了摇头,异族之祸始终是中原百姓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无论是眼前的匈奴,还是日后的辽国、蒙古,乃至更远。

每一次异族南下都伴随着山河破碎、生灵涂炭。

这些草原部族最是健忘,当年汉武帝的铁血手段难道不够凌厉?

可如今呢?

南匈奴不依然蠢蠢欲动?

哪怕草原沼泽无法耕种,也必须让异族的疆土成为大汉的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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