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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整个下午的对练,李昂和罗杰二人都累的精疲力尽,但成果也同样喜人,经验值在剑刃的一次次交击中蹭蹭往上涨,最后成功突破了10点经验值的大关,让李昂的等级突破到了2级。
“今天就先练到这儿吧。”
李昂全身的衣物都被汗水湿透,手腕也无比酸痛。而面前的罗杰也好不了多少。
他大口喘着气,额前的碎发被汗水黏在脸上,握剑的双手微微发抖。一眼,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快点回去换衣服,小心着凉!”
李昂嘱咐了一句,将木剑递给罗杰,随后回到自己的房间。
进入房间的第一刻,他关上门,脱掉上衣,露出结实精壮的肌肉。
从身材上来看,原主的战斗潜力是非常大的,如果从小开始训练的话,现在很可能已经成为了一位勇猛的骑士。
但无奈摊上了这么一个赌鬼父亲,再加之自身也不上进,导致好天赋都被白白的浪费了。
“新得到的属性点要怎么用呢?”
他召唤出系统,视网膜上的面板如约而至的浮现出来。
“不如先加一点力量吧。”
毕竟在中世纪,拳头才是说话的底气,没有足够的力量,连骑士标配的锁子甲都穿不长久,更别提在战场上杀敌立功了。
“不错,“李昂满意地点点头。
相比于游戏中虚拟的提升,现实中的升级体现的更为明显。
属性点增加后,自己的肌肉轮廓明显扩大了一点,甚至身高都似乎增高了些。
李昂走到墙壁边,单手提起父亲留给自己的双手剑,发现轻松了不少。
这把双手剑是父亲当年请普罗旺斯的铁匠大师打造的,剑身长4英尺,握把长1英尺,握把底部有一颗铜黄色的配重球,总重量达8磅,是一把名副其实的大剑。
“也不知道自己老爹当时是怎么挥动大剑作战的。”
他满腹狐疑地握住剑柄,在房间里挥舞了几下。剑刃划破空气,发出嗡嗡的呼啸声。
可以想见,这一击若是结结实实的砍在人身上的话,即使不死也要脱层皮。
唯一可惜的一点就是无法拿起盾牌防御,哪怕夹在骼膊上的臂盾都不行。
双手剑对主人的力量和灵活度要求极高,任何可能出现的阻碍在战场上都是致命的。
可以说,双手剑的花语就是:只攻不防!
试了试大剑的手感后,李昂及时擦干身上的汗水,并且找出了一件亚麻衫套在身上,以免不小心感冒。
现如今,主流的治疔方法依旧是放血疗法,这也就导致中世纪的疾病致死率一直居高不下。
看似微不足道的一个小风寒,很可能就会要了你的小命。
李昂可不想自己岌岌无名的死去,就算死,也应该死的轰轰烈烈一点。
那样等后人某一天路过他的坟头时,还可能会跟身边人夸耀一嘴。
“哦,你看呐,这就是李昂的墓地!”
“李昂?罗塞洛家族的那个?”
“没错!就是那个死在xxx战争中的骑士,他可真是个汉子!”
这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老爷!老爷!”是罗杰的声音,听起来还有些焦急。
李昂不敢马虎,胡乱穿好衣服后就冲了出去。
“怎么了?”
他走到院子,发现院门已经被打开,外面站着一道黑色身影,他的呼吸不由得急促起来。
“希望不是心里想的那样。”
在奥尔加尼亚这种山高皇帝远的地方,山匪劫掠村庄是很常见的事,偶尔也会听到某某骑士的领地被山贼攻破的消息,以前每次听到类似的消息时,李昂都会毫不留情的发出嘲讽。
但他从没想过这件事会真实发生在自己身上。
“罗杰?”
李昂试探地问了一句,眼角瞥向立在墙角的短剑。
“老爷,外面是高斯弗雷德男爵派来的骑手。”
似乎是猜到了李昂心中的疑惑,罗杰解释道。
“高斯弗雷德?”
李昂在脑海中仔细搜索着这个名字,过了足足一分钟,才终于有了眉目。
这个人是自己父亲的封君,奥尔加尼亚男爵领的统治者。如果自己想要继承德格伦村的话,就必须通过高斯弗雷德的首肯。
“哦——,原来是尊敬的骑手大人啊!”想到这一点后,李昂顿时换了一副面孔,笑着迎了上去。
外面那人似乎等的有些不耐烦,不停地来回踱步和咳嗽,看向李昂眼神中带着毫不掩饰的轻篾。
李昂走出门,意外的发现来人自己居然认识。原主的记忆里,眼前这个人是高斯弗雷德的侍卫,同时还有一个剑术大师的称号,说是奥尔加尼亚境内最强的剑士也不为过,难怪对方看不起自己。
骑手穿着一件长袖锁子甲背心,头戴护鼻盔,腰间悬着一把雕花鎏金的精致长剑,看起来价值不菲,足底是一双硬牛皮缝制的靴子,走两步就会发出噔噔的声音。
骑手显然也认出了李昂,只是他眼神倨傲,高傲的扬起下巴,神色冷淡。
“李昂,我此行是来传达男爵大人的征召令。”
“男爵大人已经得知了你父亲的死讯,如果你不想被收回封地的话,你最好履行你父亲对男爵大人的义务,参加男爵接下来的一场战争。”
“按照以往的惯例,你至少要提供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三名弓箭手或弩手,以及十名农奴征召兵。并且还要自备十天的口粮,在收到消息后五日内到达男爵的城堡。”
在确认李昂收到消息后,骑手跨上马背,头也不回地骑马离开了,留下一道扬起的烟尘,遮住了李昂的视线。
“老爷,这个家伙也太没礼貌了,要是在野外,我一定会替您砍下他的头。”
罗杰望着骑手离去的方向吐了口唾沫,愤愤不平地说道。
“罗杰,武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李昂心平气和的说道。
他当然感受到了骑手的不屑与轻篾,但心中并没有任何不适。按原主那个不喜刀剑和花花公子的个性,很难这个野蛮又崇尚武力的时代赢得别人的尊重。
况且,任何与自身实力不符尊重都是假尊重。
弱肉强食的时代,实力为王。
“老爷,这次征召可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被李昂批评后,罗杰也似乎领悟到了什么,转过身兴奋的建议道,“您刚好可以通过这场战争获得骑士的头衔,保住封地,要是运气好的话,我们说不定还能大赚一笔。”
“这话倒不错!”
李昂咂了咂嘴,用手摸了摸自己那没有胡须的下巴。
不过随即他又想到了新的问题——自己没钱啊。
虽然说征召兵有免费服役期,不用自己发工资,就算战死了也不用发抚恤,但粮食必须由自己提供。而且,如果不想自己的士兵在战场上死光的话,他最好还要给士兵们配备一些基本的武器和防具。这又是一大笔开销!
真是头疼!
最关键的是,听老杰克的话说,讨债的商人在这几天就要来了,而自己显然是无力偿还债务。
“不行,必须想办法拖延一点时间,最好把债务赖掉,或者……干脆把讨债的商人做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