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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我向来遵纪守法,以和为贵(1 / 1)

头颅下雨般,砸在地上,滚成一片。

直到此时,无头尸体才纷纷倒下。

“”

所有的尖叫,沉默於此。

魏泱缓缓收剑。

蹲下身。

刚要伸手,忽然想起之前铁木门上『忘川丹』丹毒的事,很是自然换了戴著『神之手』的手,抓起就掉在脚边的一个脑袋。

面目有些青紫,但太阳下,若是不仔细看,並不十分明显。

鼻子和耳朵看起来並没有什么不同。

唯独眼睛和嘴

眼睛乍一眼看去,没有问题,只仔细看,这鬼东西的黑瞳极大,大到几乎三分之二都是黑色。

再来是嘴。

这个头的嘴边,还有碎裂的皮肉和血液,还有一缕头髮

魏泱顿了顿。

最后还是从地上捡起一个枯枝,隨手掰断,用一端挑起这被称为『饿死鬼』的东西的嘴。

红黑的牙床,变得野兽般尖锐、不似人类的牙齿,甚至就连数量和大小都对不上。

魏泱数了数。

这些比正常人细小狭窄了足有一半的牙齿,足足有近七、八十颗。

藏在牙齿后的舌头,是黑色的,如同死尸一般,散发著一股恶臭。

“血液呈黑色,带有刺鼻腥味有毒。”

“看刚刚的行动,可以走,可以跑,体质比普通人强壮最少两倍。”

“指甲有的很正常,有的指甲偏长、尖锐嗯,也有腥味,指甲也有毒不知道是从变成『饿死鬼』开始就会有不同,还是隨著时间长度,『饿死鬼』会有不用的变化?”

这样观察下来。

“只要闭上眼睛和嘴,装瞎子、哑巴,不流血,看起来和常人就没有什么不同,就是不知道这鬼东西还有没有人的理智,是否知道偽装。

“嘖。”

魏泱说著,咂舌,有些懊恼:

“赶尽杀绝成习惯,没留个活口,早知道留一个看看情况了。”

隨手扔下头颅和树杈。

魏泱看了眼佩戴有『神之手』的手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跡,满意点头。

研究了一番这没见过的新东西,魏泱转过身。

挑起地上老汉扔下的扁担,一个一个捡起从扁担里掉落的核桃。

確保没有落下后,拍拍手,起身。

“这位朋友,感谢出手相助,只是不知朋友从何而来?来我九江城,又是所为何事?”

忽然出现在附近,穿著一身黑色官服的青年,说话间儘是儒雅隨和的书生模样。

第一眼看过去,魏泱只觉得这人周身气质像极了寒幽。

像她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寒幽,不是后面放飞自我的那个。

眼前的人,之后不会也

“虽然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但看你的眼神,见过和我很像的人?我生来是个孤儿,你的眼神倒是让我有些好奇,你看到我的时候,想起谁了,这位朋友,不如,坐下细谈?”

话落。

青年挥手,空中出现一八面落著轻纱的八角亭。

青年率先飞空,落在亭旁,掀开轻纱:

“请。”

说是请,態度很强硬啊。

“稍等。”魏泱回道。

青年不解,但还是应了一声。

魏泱挑起担子,朝挤在城门口的人群走去,人群隨著她的步子,『刷』地分开,露出尽头抱著孩子的老汉。

“大哥,担子掉了。”

老汉怔愣接过:“你——”

魏泱没有解释,只是笑得很柔和:“大哥,这諦听坠我还得用用,等进了城,只能让你再破费买一个了。”

“没事没事。”

老汉没想到跟他嘮了半天的小丫头,竟然是这么一个厉害人物,跟他说话,脾气还这般好,顿时有些受宠若惊。

更別说,就连九江城的城主大人都这么客气,他又怎么敢找魏泱要諦听坠的钱。

“还是,多谢了。”

魏泱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隨手將墨剑扔上半空,踏剑而上,御空朝青年所在的八角亭飞去。

等老汉经过检查进了城,找到一处很是破旧的安家之地,顛了顛什么都不知道的孙子: “嘿,你爷爷我这经验,指不定能吹一辈子了,就是可惜了那諦听坠,五十钱,我得卖两筐核桃了。”

孙子不懂,只是闹腾地玩儿,一个不小心,踢翻了一筐核桃。

老汉骂著,刚要打孙子的屁股。

忽然脚下踩到什么东西。

移开脚,一看。

一堆核桃里的,不知什么时候竟混了一颗发著淡光的石头,比核桃小很多,让他这才没有注意到。

老汉捡起这石头,忽然想起城门口遇到的那小丫头的举动:

“这是,她捡核桃的时候放进来的?发光的石头这是,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天石?!”

一个天石,价值足有十金!

“老汉我就说了些话,就赚了十金?果然是好人有好报啊!”

老汉左看右看,小心翼翼將这块天石藏在鞋底,被硌得生疼也不觉得难受,只抱住自己的宝贝孙子:

“明天就送你去读书!天璽皇朝,当个读书人,再做个官,祖坟都要冒青烟啦!好人有好报,好人有好报啊!”

“你给他的天石,足够买无数个你耳朵上的諦听坠。”

青年斟茶,真的和朋友聊天一般,很是隨意说著。

“帮了就是帮了,何故细分这忙价值几何。”魏泱抿下一口茶,只觉得一股清凉感沿著喉咙直入全身,脑海一片清明,“好茶。”

“不过是普通的清心茶,不是什么好东西,朋友若是需要,走的时候给你一罐也无妨。”

“这么急著赶我走?”

“朋友说笑了。”

嘴上说著说笑,行为上可不是这样。

当官的人,嘴上扯皮的功夫,魏泱再清楚不过。

更別说还是能当上一城之主的人。

魏泱放下茶盏,有些无奈:

“其实我也不想,只是我和我朋友走丟了,按道理,他们应该也在这里,我得找到他们才能走。”

青年微微蹙眉,面貌长得好看,简单的动作让他显得更加生动。

这要是在苍官王朝,不管多厉害,也得是探,当不成状元。

青年刚要开口,就看到魏泱的目光,一顿,闭了闭眼:

“我是探没错,这不是重点,你说还有人和你一起,名字和样貌给我,若是他们进了城,门口的守卫一定有印象。”

哇哦。

一下子语气就不对劲了。

一点没了刚刚的客气。

再加上她还什么都没说,只是一个眼神

这青年对“探”的事,很敏感啊,没被人常谈起吧?该不会一直这么面瘫一样一个表情,就是为了——

“没错,我就是为了让我显得板正一些,让人少注意到我的脸这位朋友,你能不能控制一下你的眼神和思维,我这人对这些东西,比较敏感。”

“”

这青年这般性子,和官场那些老油条,不太一样啊。

魏泱眉毛动了动,收敛所有思绪,也收回了所有的试探,將兰小皮和白狐的模样画给青年:

“在下魏泱,魏水泱泱的魏泱这是我的朋友,兰小皮和小白。

在九江城主有他们的消息前,我是否能暂居九江城?

放心,我眾人遵纪守法,除非遇到危险,向来以和为贵,从来不隨意动武。”

“吾名梅笙,你可以直接唤我名,或者喊我梅城主。”

至於魏泱说的那些,听起来奇怪,但梅笙確实是信的。

从黑甲士兵的说辞来看,这人虽然行为举动奇怪,但確实没有欺凌百姓,按照规定排队不说,和那普通老汉聊起来也带著对老者的尊敬。

和那些仗著修为就不可一世,让人厌烦之人,確实与眾不同。

“既如此,魏泱魏道友,不如暂居城主府如何?若是有你朋友的消息,也能及时得知。”

就近看管啊。

魏泱笑著点头:

“可以啊,当然没问题,求之不得,多谢梅城主行了这么大的方便。”

梅笙收起兰小皮和小白的画像,带著魏泱直接去了城主府,找了处院落让魏泱住下。

刚要离开去安排事情。

身后。

魏泱忽然道:

“梅城主,不知道刚刚我遇到的『饿死鬼』,是怎么一回事?”

梅笙倏然转身,惊诧中带著探究:

“竟连『饿死鬼』都不知道?你到底是哪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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