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侯府。
周明的生活,终于过上了他穿越以来,最梦寐以求的日子。
躺平。
而且是字面意义上的,四仰八叉的躺平。
自从那本《优生学》的册子被朱橚当成宝贝一样捧走,并且雄心勃勃地开启了那项号称要“实践出真知”的浩大工程后,整个应天府,似乎都把他给忘了。
皇帝朱元璋没再召见他。
太子朱标没再来看他。
就连魏国公府的徐达和徐妙云,也像是约好了一样,再无音讯。
周明乐得清闲。
他现在每天的生活,就是睡到自然醒,然后被十几个丫鬟伺候着洗漱更衣。
吃的,山珍海味,什么燕窝鱼翅,熊掌鹿茸,换着花样来。
喝的,是窖藏数十年的贡酒,甘醇绵长,一小口就价值不菲。
穿的,是江南顶级绣娘赶制的丝绸锦缎,轻若无物,滑不留手。
这座御赐的永安侯府,成了他一个人的王国。
周明甚至觉得自己有点堕落了。
想当初,在现代当个见习医生,天天被主治医师骂成狗,吃的是外卖,住的是合租房,累死累活一个月,工资还不够在应天府的销金窟里潇洒一晚上。
现在呢?
他只需要动动嘴皮子,就有无数人前呼后拥地替他办妥一切。
这种封建王朝顶级权贵的腐败生活,真他娘的香!
“侯爷,今日的午膳,您想用些什么?”管家周福躬著身子,恭敬地问道。
周明躺在院子里的摇椅上,眯着眼,懒洋洋地摆了摆手。
“随便吧,别太油腻就行。齐盛小税枉 更薪最全”
吃腻了。
真的吃腻了。
每天大鱼大肉,他现在看到肉都觉得反胃。
人啊,就是贱皮子。
穷的时候想吃肉,天天吃肉了,又开始怀念清粥小菜。
周明打了个哈欠。
真他娘的无聊。
这种吃了睡,睡了吃的日子,过个一两天还行,时间长了,简直比坐牢还难受。
不行,得找点事做。
“周福,备车,本侯要出去逛逛。”
“是,侯爷。”
半个时辰后,周明换了一身低调的常服,坐着马车,来到了应天府最繁华的秦淮河畔。
这里酒楼林立,商铺栉比,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周明找了一家看起来最气派的茶楼,走了进去。
茶楼里座无虚席,正中央的高台上,一个说书先生正唾沫横飞,讲得眉飞色舞。
“话说那前朝末年,天下大乱,群雄并起!有一位英雄,身高八尺,力能扛鼎”
周明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点了一壶茶,几碟点心,一边听,一边打量著周围的茶客。
所有人都听得如痴如醉,神情随着说书先生的讲述,时而紧张,时而激昂。
可周明听了半天,只觉得索然无味。
什么英雄好汉,什么帝王将相。
这故事的精彩程度,连他上辈子看过的三流网路小说都不如。
更别提什么《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了。
这个时代的精神娱乐生活,实在是太匮乏了。
周明喝了口茶,百无聊赖地看向窗外。
一个念头,毫无征兆地,从他脑子里冒了出来。
既然这么无聊
为什么,不自己找点乐子呢?
与此同时。
大明皇宫,东宫。
暖阁之内,地龙烧得正旺,温暖如春。
已经八岁的皇太孙朱雄英,穿着一身崭新的小锦袍,正在地上追逐著一只皮球,笑得咯咯作响。
他的病,已经彻底好了。
太子朱标坐在一旁,看着儿子活蹦乱跳的样子,脸上是抑制不住的慈爱笑意。
只有他自己知道,前段时间,他有多么绝望。
是周明。
那个总能创造奇迹的年轻人,又一次,将他的家人从鬼门关前拉了回来。
“父王,父王!陪我玩!”朱雄英抱着皮球,跑过来拉着朱标的袖子。
朱标笑着摸了摸他的头:“好,父王陪你。”
他陪着儿子玩了一会儿,看到朱雄英额头见了汗,便让乳母带他下去休息了。
偌大的暖阁,又只剩下他一个人。
朱标脸上的笑容,渐渐淡去。
他站起身,走出暖阁,穿过长长的回廊,来到了一处僻静的院落。
院子里的梅花开得正好,暗香浮动。
他的妹妹,临安公主朱镜静,正一个人坐在石凳上,对着一株梅花发呆。
她瘦了许多。
原本还有些婴儿肥的清丽脸庞,此刻只剩下尖尖的下巴,显得那双眼睛更大,也更空洞。
“镜静。”
朱标放轻了脚步,缓缓走了过去。
朱镜静像是受惊的兔子,猛地回过神来,站起身,对着朱标福了一礼。
“皇兄。”
“坐吧。”朱标在她身边坐下,“外面冷,怎么不多穿一件衣服?”
“不冷。”朱镜静低下头,声音很轻。
兄妹俩一时无言。
只有风吹过梅花枝头,带下几片粉白的花瓣。
许久,朱标才叹了口气,开口道:“还在想那天的事?”
朱镜静的肩膀,几不可查地颤抖了一下。
她没有说话,只是将头埋得更低了。
朱标看着她这个样子,心里一阵阵地发疼。
“周先生他他不是那个意思。”朱标斟酌著用词,试图为周明解释,“他那个人,脑子里想的都是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什么优生学,什么血脉传承,他只是只是从医者的角度,想得太多了。”
“皇兄,别说了。”
朱镜静忽然开口,打断了他。
她抬起头,那双原本明亮的眼眸里,蓄满了水汽,却倔强地不肯落下来。
“女儿家的婚事,本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皇和母后,自然会为我择一门最好的亲事。”
她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周先生是国之栋梁,女儿女儿配不上他。”
“镜静!”朱标心疼地唤道。
“皇兄。”朱镜静站起身,对着朱标,郑重地行了一礼,“我有些乏了,想回去歇著了。”
说完,她不等朱标再开口,便转身,快步离去。
那纤细的背影,带着一种令人心碎的仓惶和决绝。
朱标伸出手,想叫住她,最终,却只是无力地垂下。
永安侯府。
周明从茶楼回来,整个人都处在一种莫名的亢奋之中。
那个念头,一旦产生,就在他的脑海里疯狂滋生,再也按捺不住。
给这个娱乐生活贫乏的大明朝,来一点小小的现代文化震撼!
写什么好呢?
《三国演义》?不行,太敏感,容易被朱元璋当成造反指南给片了。
《水浒传》?更不行,那更是明著教人造反。
《红楼梦》?太深奥,这个时代的人估计也欣赏不来。
那就只剩下一个了。
一个老少咸宜,神魔并存,充满了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又暗含着对权威的反抗和对自由的向往的故事。
“来人!”周明对着门外喊道。
“侯爷有何吩咐?”周福立刻跑了进来。
“笔墨伺候!”
“要最好的纸,最浓的墨!”
很快,一张宽大的书案被抬了进来,上好的徽墨被研开,散发出淡淡的墨香。数叠洁白的宣纸,整齐地铺在案上。
周明深吸一口气,走到书案前。
他提起一支崭新的狼毫笔,蘸满了墨汁,悬在纸上。
无数的画面,无数的文字,在他脑海中翻腾。
花果山水帘洞,东海龙宫定海神针,大闹天宫十万天兵,五指山下五百年
最终,所有的纷乱,都归于平静。
周明手腕一沉,笔尖落在纸上。
一行古朴而又恢弘的诗句,出现在了洁白的宣纸上。
诗曰:混沌未分天地乱,茫茫渺渺无人见。
ps:看书的老铁们,吱一声。让作者知道你们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