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星期后,清晨,植久安的公寓楼下。
晨光熨过楼宇的间隙,洒在梧桐树冠织就的绿云上。林荫道旁,花圃里的月季捧出饱满的花苞,花瓣上的晨露折射出彩虹。
清新的风穿行在街道间,带着泥土和青草的气息,如同一首轻快的序曲,催发城市蓬勃的生机。
一辆经过改装、空间宽敞的黑色suv停在路边,引擎盖还微微冒着热气。
车旁一派忙碌景象。
与这四位精神焕发的同伴,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植久安。
他整个人蔫儿了吧唧的,仿佛随时都能站着睡着,一脸‘懒是一种病,得治,但是我懒得治’的摆烂表情。
“所有人都齐了?东西都带好了?那么第一段路由我来。”
在得到众人肯定的答复后,他率先拉开车门,坐进了驾驶位。
植久安这个沙雕则被丢进副驾驶,负责给哈利·奥斯本导航,以及逗乐子。
“对了,我最近发现了一首特别棒的中文歌曲,节奏感非常强,正好路上听听。”
“哦?什么歌?”
植久安也微微睁开了一条眼缝,想听听这位大少爷的品味如何。
“出卖我的爱,逼着我离开,最后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 出卖我的爱,你背了良心债,就算付出再多感情也再买不回来,当初是你要分开……”
“啊啊啊——!!!”
“哈利,算为父求你了!立刻!马上!换一首!我要死了啊啊啊——!!”
见植久安一脸‘被骗去日本演簧片,拍了部《儿子的同学》演儿子,结果在旁边写了两个小时作业’的崩溃模样,彼得·帕克立即兴奋地说道:
“不换!坚决不换!这首歌挺好!”
“我也觉得这首歌挺好,不用换!而且应该循环播放!嘿嘿嘿……”
“有一说一,纯路人!我也觉得不用换了,就这首歌挺好的!”
“呀咩罗——!!!”
在植久安的哀嚎中,一行五人迎着缓缓爬升的骄阳,欢快地驶离纽约,朝缅因州的方向开去。
大约过了五个小时后……
此时,车辆早已驶出纽约州,进入了以青山绿水闻名的佛蒙特州境内。
车窗外的景色,此时变成了连绵的丘陵和茂密的森林,温暖的阳光透过树叶,在车内投下斑驳的光影。
初始的兴奋劲过去,车内的气氛逐渐变得慵懒无力。
魔性的神曲早已循环完毕,此刻播放着轻柔的美国乡村音乐。
只有植久安似乎彻底清醒了,开始用自己的方式报复众人。
“额……什么优势?”
“不需要外设和网络也能玩,而且还没有延迟!”
过了片刻,植久安靠着车窗,又开始对众人问道:
“你们知道为什么黑人擅长打篮球吗?”
“z,咱俩打个商量,我不放那首歌,你也别继续讲地狱笑话行不行?”
然而植久安置若罔闻,默默地说道:
“因为篮球是一项包含抄截(stealg偷窃)、跑动(runng逃跑)、还有投射(shootg射击)的综合性运动。”
见没人有反应,植久安撇撇嘴,百无聊赖地继续说道:
“你们知道吗?在英语中,‘爸爸’这个单词其实是在1500年左右才发明的,那在此之前人们应该怎么叫自己的父亲?”
车里立即扭打成了一团。
“好了各位,请再坚持一下。前面有个加油站,我们可以到那里补充些燃油,饮料,还有零食,然后换我来开。”
突然!一个穿着深色衣服的人影,如同鬼魅般,毫无征兆地、直挺挺地出现在了车头正前方不到十米的地方!
“啊!!!”
“什——!”
就在这电光石火之间——
“左打方向!踩死!”
植久安的厉喝声,如同炸雷般在他耳边响起!几乎在声音发出的同时,植久安的左手握住方向盘,猛的向左打了半圈!
“吱嘎——!!!”
轮胎发出濒死般的尖叫,车辆在千钧一发之际猛地甩头,几乎是擦着那诡异人影的衣角惊险掠过。
最终,车辆在路边扬起一片尘土,车头险险地停在松软的土路边缘,距离下方的树林只差毫厘。
车内死一般的寂静,只剩下众人粗重的喘息和引擎盖下传来的不正常嗡鸣。
“刚、刚才那是什么……”
“我去看看……”
“你坐着别动!”
植久安的声音冰冷而斩钉截铁,眼睛死死地盯着窗外那个依旧背对他们的身影。
植久安迅速解开自己的安全带,然后转头看向后座,一脸戒备的彼得·帕克,不容置疑般说道:
“彼得,你跟我下车。哈利,你把武器拿出来,给我盯死他,要是那个家伙有任何异动,别犹豫!直接清空弹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