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末的清晨,薄雾尚未散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告栏前已围满了人。田家村的十几位村民早早赶来,手里攥着御寒的棉衣,眼神里满是紧张与期待——今天是东升化工厂环境公益诉讼案宣判的日子,他们的农田能否恢复耕种、损失能否追回,都将在这份判决书中找到答案。
陈砚和苏晓提前半小时抵达法院,再次核对庭审记录和证据清单,确保对判决可能涉及的争议点了然于胸。“虽然庭审时我们占据优势,但环境公益诉讼涉及生态修复责任认定,法院可能会在治理期限、赔偿金额上进行微调,我们要做好应对准备。”陈砚低声对苏晓说,目光却不由自主地飘向公告栏方向,那里已聚集了越来越多的村民和媒体记者。
上午九点整,法官准时敲响法槌,宣判仪式在大法庭举行。原告席上,老田挺直了脊背,双手紧紧握住前排座椅的靠背;被告席上,东升化工厂的法定代表人张总面色凝重,低头盯着地面,身旁的代理律师则不停地调整着领带,显得有些坐立不安。
“本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东升化工厂自2024年3月起,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通过暗管在夜间排放含有dbp、镉等有毒物质的工业污水,导致原告15户村民42亩农田土壤、水质受到污染,水稻减产率达60以上,部分田块绝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官的声音透过麦克风传遍整个法庭,每一个字都清晰地落在在场众人的心上。
在认定“因果关系”时,法官明确指出:“原告提交的省级检测报告、农业专家意见、排污视频等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证明被告排放的污水是导致农田污染的直接原因;被告虽辩称‘减产由自然因素导致’,但未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支持,且周边未受污染农田收成稳定,故对其辩解不予采纳。”
针对被告“主观恶意”的认定,法官特别提到了苏晓整理的财务证据:“被告在财务报表中虚报环保设备投入,实际未购置任何有效污水处理设施,还通过伪造环保检查记录逃避监管,其行为属于‘明知故犯,长期恶意排污’,主观过错明显,应依法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
当念到“判决主文”时,法庭内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法官身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东升化工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15户村民农田经济损失、土壤修复前期费用共计80万元;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按照原告提交的《田家村农田及周边环境治理方案》,完成农田土壤、水质治理,治理结果需经省级环境监测机构验收合格;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市级主流媒体(《市晚报》及市电视台)上公开道歉,内容需经本院审核,消除环境违法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未按期完成污染治理,本院将依法对被告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治理,治理费用由被告承担。”
判决宣读完毕的瞬间,法庭内爆发出热烈的掌声。老田激动地站起身,泪水顺着脸颊滑落,他身后的村民们也纷纷鼓掌、欢呼,有人甚至拿出手机,立刻给村里没到场的人打电话报喜。张总脸色惨白,一言不发地站起身,在代理律师的陪同下匆匆离开法庭,全程没有回头。
走出法庭,阳光透过薄雾洒在身上,温暖而明亮。老田紧紧握住陈砚的手,声音因激动而颤抖:“陈律师,谢谢你们!谢谢你们帮我们讨回了公道,我们的田有救了!”村民们也围了上来,有的递上自家种的红薯,有的拉着苏晓的胳膊,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
“这不是我们一个团队的功劳,是大家共同坚持的结果。”陈砚笑着回应,目光扫过在场的村民和媒体记者,“没有你们的信任和配合,没有环保组织的支持,没有社会舆论的监督,就不会有今天的判决。这份判决,不仅是给田家村村民的交代,也是对所有关注环境公益的人的回应。”
苏晓补充道:“更重要的是,这份判决明确了‘企业不得因追求经济利益忽视环保责任’的司法导向,为今后类似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参考,成为当地环境司法保护的一个里程碑。以后再有企业敢违法排污,这份判决就是最好的警示。”
当天下午,《市晚报》头版刊登了《环境公益诉讼胜诉!东升化工厂被判赔偿80万并治理污染》的重磅报道,详细解读判决内容及意义;市电视台也在晚间新闻时段播放了宣判仪式的画面,采访了老田和陈砚。报道引发广泛关注,不少网友留言:“这才是真正的正义,既保护了农民的利益,也守护了我们的环境!”“希望这份判决能推动更多企业重视环保,不再有‘先污染后治理’的侥幸心理。
市生态环境局也第一时间表态,将“严格监督东升化工厂履行判决,确保污染治理到位”,同时以该案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工企业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评价:“此案的胜诉,体现了公益法律服务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为构建‘政府监管、司法保障、公众参与’的环保治理体系提供了生动实践。
陈砚团队在律所召开庆功会时,墙上的时钟已指向晚上八点。看着窗外城市的灯火,陈砚心里清楚,这份胜诉判决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接下来,他们要监督化工厂履行赔偿和治理义务,要将此案经验推广到更多环境公益诉讼中,要让“微光”的光芒,照亮更多需要正义的角落。而这一切,都将为推动环境法治进步、守护共同家园,写下坚实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