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繁华的重庆街头,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扶博益,一位中年男子,正带着八旬的母亲和年仅10岁的孩子,拖着简单的行李,在街头徘徊。他们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活的变故,扶博益因一场经济纠纷,不仅自己多年的积蓄打了水漂,还背负了十几万元的债务。如今,他一边要应对债务问题,一边还要照顾年迈的母亲和年幼的孩子,生活陷入了困境。
扶博益四处查找着合适的住所,他希望能找到一个既便宜又方便的地方。当他路过蔚蓝拾光酒店时,眼睛一亮。这家酒店距离法院很近,对于他即将要处理的案件来说,无疑是个绝佳的选择。而且,酒店的房间价格每天140元,在他目前的经济状况下,也算是一个可以接受的范围。于是,他毫不尤豫地走进了酒店,办理了入住手续,带着家人住进了酒店的一个标准间。
酒店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他们,看着扶博益一家老小,还特意叮嘱了一些注意事项。扶博益感激地点点头,心里想着等自己处理完法院的事情,手上的钱到位了,一定要好好感谢酒店的工作人员。
起初的两个月,扶博益每天都会按时支付房费。他深知自己住在酒店,享受着酒店的服务,就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每天清晨,他都会早早地起床,带着母亲和孩子去附近的小吃摊吃早餐,然后送孩子去学校(如果孩子有上学安排的话),自己则匆匆赶往法院,处理那棘手的案件。晚上,回到酒店,他会和母亲聊聊天,安抚孩子入睡,虽然生活艰难,但也还算平静。
然而,案件的进展并不顺利。扶博益多次前往法院,与对方进行协商,但始终没有达成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他的钱也象流水一样,一部分用于支付案件的相关费用,一部分用于日常的生活开销,渐渐地,手头变得拮据起来。
到了第三个月,扶博益开始出现拖欠房费的情况。有时候,他会隔几天才支付一次房费;有时候,他只支付一部分费用,剩下的则承诺过几天再给。酒店的工作人员虽然有些担心,但看着扶博益一家老小也不容易,便没有过多地催促。他们心想,也许扶博益只是暂时遇到了困难,等他的事情处理好了,自然会把房费补上的。
可是,事情并没有象酒店工作人员想象的那样发展。到了第四个月,扶博益完全停止了支付房费。酒店工作人员多次催问,他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是说案件还没有处理完,钱还没有到位,就是说自己正在想办法筹钱。酒店工作人员开始感到无奈和焦虑,毕竟酒店也有自己的运营成本,不能一直这样无偿地提供住宿服务。
酒店老板得知此事后,决定亲自与扶博益沟通。老板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看到扶博益一家老小住在酒店里,也有些于心不忍。她耐心地听了扶博益的诉说,了解了他的困境后,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所有的欠款都不要了,还在外面通过中介帮他联系了非常便宜的出租房,酒店再出500元搬家费用,请扶博益离开酒店。老板认为,这样既可以帮助扶博益解决住宿问题,又能让酒店恢复正常运营。
然而,令老板意想不到的是,扶博益竟然拒绝了这个提议。他态度强硬地说:“我并不是不给钱,而是有案件需要前往法院处理,有十几万元欠款未能收回,手上的钱没有到位。我之所以选择这家酒店,就是因为距离法院近。我和你是经济纠纷,最好的途径是法院,我要求你去法院起诉。”
酒店老板听了扶博益的话,感到既生气又无奈。她没想到自己的好心竟然换来了这样的结果。她试图再次劝说扶博益,但扶博益却不为所动,依然坚持要住在酒店里。
这件事很快在酒店里传开了,其他住客也开始议论纷纷。有人同情扶博益的遭遇,认为他确实遇到了困难,酒店应该再给他一些时间;但也有人认为扶博益的做法不妥,他既然住在酒店,就应该按时支付房费,不能因为自己的原因而影响酒店的正常运营。
重庆电视台天天630栏目组得知此事后,派记者前来采访。记者首先采访了酒店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向记者详细介绍了事情的经过,并展示了扶博益拖欠房费的记录。他们无奈地说:“我们也很同情扶博益的遭遇,但我们酒店也有自己的难处啊。我们已经做出了很大的让步,可他还是不愿意搬走,我们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扶博益。扶博益情绪激动地说:“我不是不想给钱,我是真的没有钱。我的案件还没有处理完,钱没有收回来,我拿什么给啊?我选择这家酒店就是因为离法院近,方便我处理事情。酒店老板要是觉得不合理,就去法院起诉我好了。”
节目播出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很多人对这件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有人支持酒店,认为酒店有权要求扶博益支付房费并搬离;也有人支持扶博益,认为他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酒店应该多一些理解和宽容。
在这场风波愈演愈烈的时候,bj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的朱雪律师得知了此事。她决定通过媒体对这件事进行法律解读,让更多的人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
朱雪律师说:“扶博益入住酒店,即与酒店形成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是一种双务、有偿的合同,酒店为扶博益提供住宿服务,扶博益则有义务按时支付住宿费用。他拖欠费用已经构成根本违约,酒店有权要求其搬离房屋。这就好比我们去商店买东西,我们拿了商品,就应该支付相应的价款,如果我们不支付,商店就有权要求我们把商品归还或者采取其他合法的措施。”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酒店方作为房屋合法占有人,对酒店房间享有合法的物权。扶博益长期拖欠房费且拒绝搬离,已经妨害了酒店方的物权,酒店方有权要求其返还房屋,也就是搬离酒店。如果扶博益仍坚持不搬离,酒店方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扶博益支付拖欠的房费,并搬离酒店。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朱雪律师的解读让很多人对这件事有了更清淅的认识,也让扶博益和酒店老板都意识到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经过一番思考,酒店老板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扶博益支付拖欠的近5000元房费,并立即搬离酒店。
法院受理了此案后,迅速安排了开庭时间。在法庭上,酒店老板的代理人详细陈述了事情的经过,出示了扶博益拖欠房费的记录等相关证据,要求法院支持酒店方的诉讼请求。
扶博益则辩称自己并不是故意拖欠房费,而是因为案件尚未处理完,钱没有到位,实在没有能力支付。他希望法院能够考虑到他的实际情况,给予他一定的宽限期。
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辩论后,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法官认为,扶博益与酒店之间的合同关系明确,扶博益拖欠房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酒店方有权要求其支付房费并搬离酒店。虽然扶博益确实遇到了一些困难,但这并不能成为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理由。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作出了判决:扶博益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拖欠酒店方的近5000元房费,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搬离蔚蓝拾光酒店。
扶博益接到判决书后,心情十分复杂。他知道自己理亏,但又实在不知道该如何筹集这笔钱和找到新的住所。他看着年迈的母亲和年幼的孩子,心中充满了无奈和愧疚。
酒店老板看到扶博益的困境,心中也有些不忍。她决定在扶博益搬离酒店后,给他一些帮助。她联系了一些慈善机构,为扶博益一家申请了一些生活救助物资,并帮他联系了一些价格更为低廉的出租房信息。
在法院判决生效后的第三天,扶博益无奈地收拾好行李,带着母亲和孩子搬离了蔚蓝拾光酒店。酒店工作人员帮忙把他们的行李搬到了楼下,并送上了酒店老板为他们准备的一些生活用品。
扶博益感激地看着酒店工作人员,说:“谢谢你们这段时间的照顾,我知道我给你们添了很多麻烦。我会尽快想办法把钱还上的。”
酒店工作人员微笑着说:“希望你能早日处理好你的事情,以后生活越来越好。”
这场持续了四个多月的酒店风波终于平息了。通过这件事,扶博益深刻地认识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他也明白了,在遇到困难时,不能一味地逃避和推脱,而应该积极地面对,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
而酒店老板也从中吸取了教训,她决定在今后的经营中,加强对住客的管理,完善相关的合同条款,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同时,她也希望通过自己的经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在遇到问题时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场风波虽然给扶博益和酒店都带来了一些损失和困扰,但也让他们在法律的天平下,找到了公平和正义的平衡点。它就象一面镜子,映照出了人性的善恶和法律的威严,也让人们更加珍惜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