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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3章 “商务司之责,在‘开疆拓土’,而非‘裂土分茅’。”(1 / 1)

刘禅正在仔细思索蒋琬与费祎的问题,还没有什么头绪!

董允的声音此刻响起。

他则再次强调了礼制与舆论的风险。

但他话锋一转,提出了更具建设性的意见。

“陛下,即便我等待商务司如常平仓一般,视为国之利器,然其‘商’字终究刺眼。”

“若初始参与者皆为朝廷重臣、功勋贵戚,恐更易授人以柄,被讥为‘官商勾结’。”

“清议沸腾,损及朝廷清誉。此不得不防。”

“既然此策势在必行,臣以为,商务司之账目监察、人员避选,就必须异常严格,甚至需有别于常制。”

“臣请议,其账目需定时呈报丞相府与陛下御前。”

“人员任用亦需严查背景,避选清廉干练之士。”

“或可引入御史府旁听监督之权。”

“如此或可防微杜渐,堵住天下悠悠众口。”

刘禅静静听着。

手指无意识地在御案上轻轻划动。

这些问题个个切中要害,绝非危言耸听。

他意识到,自己提出的框架虽方向正确,但若无精细的条款约束,好事亦能办成坏事。

诸葛亮等三人言毕,方才缓缓开口。

显然已成竹在胸。

“诸公所虑,皆切中肯綮。老夫以为,可依此思路,逐一厘定细则。”

他首先看向蒋琬,羽扇轻摇。

“公琰所虑权柄边界,是为根本。”

“商务司之经营,当限定于陛下所提之‘直属工坊、商队’。”

“其货品来源,首要为神农院产出之白糖、将来或有的新物。”

“以及少府、大司农辖下官营工坊之特定产物,如精制蜀锦、官窑瓷器等。”

“对于民间物产,只可按市价采买,绝不可行强行征购、压价之事。”

“其销售,亦主要面向大宗采购、对外藩贸易,而非与市井小贩争利。”

“地方常平等机构依旧维持,商务司与之并行不悖,各有侧重。”

蒋琬沉吟片刻,问道。

“若遇某地特产,利于行销四方,商务司可否介入经营?”

诸葛亮答。

“可介入,但需与地方官府协商,或采取合作分利之模式。”

“其章程需由丞相府与大司农共同审定。”

“总纲在于,商务司之责,在‘开疆拓土’,而非‘裂土分茅’。”

“更不可恃朝廷之威,行垄断盘剥之事。”

蒋琬闻言,深深一揖。

“丞相思虑周详,如此界定,臣心始安。”

“然,司衙初立,上下必以求利为先绩。”

“臣只怕……日后执行之人,为了彰显政绩、扩大收益,会不自觉地将手伸得过长。”

“此非人恶,实乃制度与人性使然。”

“需有常制监察提醒,方为万全。”

他此言,已然接受了诸葛亮的框架。

但将担忧从“是否做”深化为了“如何确保长期不走样”。

与董允的建言形成了呼应。

诸葛亮赞许地看了蒋琬一眼,颔首道。

“公琰此虑,老成谋国。”

“故章程之中,必明确其越权之罚则,并设独立稽查之职,非虚设也。”

看着相父从容不迫、条分缕析,将诸臣顾虑一一化解并纳入制度框架。

刘禅心中激赏不已。

他仿佛已经看到,一条汇聚财富的江河,正在这密殿的烛火与智慧的交织中,被规划出清晰的河道。

即将奔涌而出,滋养这风雨飘摇的蜀汉江山。

诸葛亮继而面对费祎。

“文伟所提本金评估与风险之虑,尤为关键。”

“本金评估,可设一专门核计房。”

“由大司农、少府及丞相府各遣精于算学、熟知市价之吏员组成。”

“共同勘验田亩、核定钱粮价值,三方签字画押,记录在案,互为监督。”

“若有虚报,一经查实,严惩不贷,并取消其参与资格。”

他顿了顿,继续道。

“至于经营风险……陛下,臣以为,商务司初创,不宜贪大求全。”

“当遵循‘由点及面,稳健为先’之策。”

“可先择一两种确有利市、且易于管控之物试行,如白糖。”

“待运营顺畅,获利稳定,再逐步拓展至蜀锦、茶叶等。”

“此外,章程中须立下规条,凡有获利,当先提取十之一二,留作备用钱粮,以备缓急。此法乃未雨绸缪,可使根基稳固,无惧风浪。”

“同时,每年分利,亦不可竭泽而渔,需留存足够本钱用于扩大经营。”

费祎眼中一亮。

“丞相此法大善!”

“设立核计房可防舞弊,提取风险公积可稳根基,循序渐进则能积小胜为大胜。”

他略有迟疑。

“若初期参与者见利薄或暂亏,心生退意,又当如何?”

“‘利券’既不可私售,难道只能烂在手中?”

刘禅此时插言道。

“费卿所虑,正是激励之关键。”

“朕以为,‘利券’之价值,不仅在于当年分利,更在于其代表之长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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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司可承诺,经营满一定年限,例如五年或十年。”

“若参与者确需退出,朝廷可按其原始投入本金,加算一定微利,予以赎回。”

“此举既保全其本,亦显朝廷信誉。”

“当然,若其坚持中途退出,则视为自动放弃未来权益。”

“赎回之价或需折损,以儆效尤,并补偿商务司因其退出可能遭受之损失。”

费祎抚掌。

“陛下此议,既仁至义尽,又暗含约束,可谓公允!”

最后,诸葛亮看向董允。

“休昭所忧清议,确需谨慎对待。”

“故老夫以为,商务司之创立与初期运作,无需在朝堂之上大张旗鼓宣扬。”

“此非刻意隐瞒,而是避免无谓之争。”

“待其成效彰显,流言自息。”

他目光转向刘禅,带着探询。

“陛下,关于初始参与者,臣有一议。”

“初创阶段,规模宜精不宜多,人选宜信不宜滥。”

“可暂不广泛招揽,而是选择绝对忠于汉室、资财雄厚且陛下与臣皆信得过的功勋重臣或家族。”

“以其钱粮或土地,作为原始本金。”

他略一沉吟。

“譬如,子龙将军家风清正,深得陛下信任。”

“叔至统领宿卫,忠诚无贰。”

“乃至襄阳宗族中,如习氏等,皆可考虑。”

“以此为核心,先行试点。”

“待商务司运营稳健、模式成熟后,可逐步吸纳如杜琼这般根基深厚、地位尊崇且已归顺的益州本土世族。”

“此类人物,正是我们应当适时笼络的关键对象。”

“此外,其他益州本土大族中,若有表现恭顺、愿与朝廷合作者,亦可陆续引入。”

“如此安排,既能在最大程度上控制风险,也便于对各方进行甄别与管理。”

“亦能由点及面,逐步编织利益网络。”

“而不至于一开始便陷入复杂局面,难以驾驭。”

刘禅听得连连点头,深感相父此策老成谋国。

若是一下子全面铺开,声势固然浩大,却难免水浑难辨鱼龙,极易失控。

而选择在核心圈子先行试点,就如同先打造一个坚实的内核,进可攻,退可守,稳妥得多。

“相父此议,甚合朕心!”刘禅当即表态,“便依此而行。先以绝对可靠之人为核心,搭建商务司的框架。具体人选,稍后你我再行斟酌。”

他稍作停顿,又补充道:“章程之中,亦需明确后续加入者的条件与审核程序,务必宁缺毋滥。”

董允见皇帝与丞相已将清议的考量融入具体施政之中,采取低调渐进的策略,心中顾虑也消解大半,于是躬身道:

“陛下与丞相谋划深远,臣无疑义。”

至此,主要制度漏洞似乎均已找到应对之策,殿内气氛愈发融洽。

众人随后又针对各项具体细节,展开深入讨论。

刘禅特别强调一点:无论各家族投入商务司的钱粮有多少,他们都只享有分利权,决策权必须牢牢掌握在商务司,也就是朝廷手中。

他进一步阐明,自己的初衷本就是以分利换取支持、避免各方觊觎,若让参与家族干预决策,便违背了设立商务司的本意。

“与其如此,不如由皇家与朝廷独立运营,反倒更为稳妥实在。”

诸葛亮、蒋琬、费祎与董允皆深表赞同。

他们一致认为,商务司之设,本就是在笼络人心的同时,防止他人对利益产生非分之想。

倘若连决策权都旁落他人,便彻底背离了初衷。

至于账目管理,则定为由丞相府、大司农与御史府共同组建审计机构,实施三方监督,确保账目清明、收支有据。

关于利润分配,最终议定如下:

营收扣除所有成本后的盈余,先统一提取两成作为风险储备,以应不时之需;

其余部分,七成上缴国库,三成则依“利券”份额,由参与之家分享。

此外,为更好践行“以利彰义”之要义,今后凡有功于朝廷、有功于社稷的臣民,皆可奖励一定利券,作为褒奖。

此项比例将明载于章程,未来亦可基于国情变化,经奏报后调整。

殿外四更鼓响,诸葛亮执扇总结:

“陛下,今日所议已定商务司之基,其要有五:

权责明晰、政商两清;

评估公允、险利同担;

由点及面、稳步推行;

账目独立、三方共监;

利润分配,储备为先,国库为主,民力为辅。”

刘禅起身走至殿中,望向窗外沉夜,心间却如见晨光。

他回身郑重言道:

“今日所定,非为私利,实为强汉富民。

推行之间,必多艰难。

愿诸卿与相父同心,共赴其时。”

诸葛亮四人齐声应道:

“臣等定竭股肱之力,以成陛下大业!”

刘禅遂命:

“相父可依此主笔拟定《商务司章程》与《功勋利券施行细则》,务求严谨。

蒋、费、董三卿协理参详,成文之后,进呈用印。”

“臣遵旨。”

一场关乎蜀汉财源之策的夜议,至此而终。

新策如种初萌,静待生发成林。

而刘禅深知,此仅始步。

前路仍长,步步皆需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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