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吃你的肉,喝你的血,吸你的骨髓,她把你养起来,慢慢的折磨你”
“雷瞎子,你不要胡说八道。
“嘿嘿,左念慈那个老妖婆最喜欢你这样的小青螺。”
雷瞎子是黑石山最不討人喜的,他总喜欢讲一些光怪陆离的故事来嚇唬小孩子,每次他一出现,稚童们便嚷著,狼来了,因为雷瞎子总称呼孩童们为羔羊。
以往每当雷瞎子出现,小天总衝到最前面,以彰显他的英勇,而现在,他只是站在远处静静的听著,皆是因为他开了窍,知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狼。
雷瞎子嚇唬的人,叫做马国伟,小天总喊他马胖子,马胖子的哥哥被人掳走了,他的父亲寻了三年,一直寻到南州地界,还是没有寻到。
“知道什么叫做人命如草芥吗?”
“那是因为守田人的性命真的如草药一般,让人丟进熔炉里炼成了丹药,当然,那是旧社会,可现在依然有夺脉人,他们是天生的坏种。
妖蛊界就是一个大丹炉,强吃弱,弱吃小,小被吃,其实像二狗那样,当一个傻子,也挺安逸的”
孩童们只当雷瞎子的话是胡编乱造的,而小天认为,雷瞎子真的见过玄脉者,知晓那个神秘的妖蛊界。
没有人能够凭空杜撰那么精彩的故事,只不过雷瞎子有些夸大的嫌疑,就像守田人想像不到玄脉者的日子是如何的奢靡,他们锄地,该不会用金锄头吧。
雷瞎子作道人打扮,他四处与人看相,只要他捋一捋鬍子,总能让人心甘情愿的將票子掏出来。
中泽有句古话,相由心生,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他一眼便能看出个大概,小天曾问过他,这与命脉有关联。
普通人,开了窍便是改命人,有机会蜕变为玄脉者,至於如何蜕变,小天在悄悄的收集妖蛊界的信息。
天下灵武出金蝉,金蝉说的便是金蝉寺,作为妖蛊界的泰斗,金蝉寺以降妖除魔为己任,武宗高手辈出,尤其是觉醒了天罡魔猿的孙刑者,炼化了七十二种妖蛊,演化出七十二种灵武神通。
继孙刑者,五百年后,金蝉寺又出了觉醒地煞刚鬣的诛八界,修欢喜禪,勘透红粉骷髏之法,又为金蝉寺添三十六灵武。
自此,金蝉寺靠著一百零八种灵武神通,威震神州,然而,如若不是那个朝和尚,禪宗的宗主,觉醒了舌绽莲,让禪宗第一次当家做主,出了一个大紕漏,世人还被金蝉寺蒙在鼓里。
朝和尚试图通过讲道理来说服妖魔,他身骑白马信心满满的出发了,在游歷西方之时,反被艾尔兰帝国的大洋马,白股精三言两语骗去了元血,遗失了金蝉寺的镇寺之宝,八翅天蝉蛊。
八翅天蝉,在十大元蛊当中排名第二,八翅天蝉是金蝉寺稳定產出天域高手的保证,天蝉遗失,致使金蝉寺的实力下滑,泰斗的地位也不保。
武宗高手为重振金蝉寺,蛊惑眾生,四处化元,挑选元血中蕴藏著灵蝉血脉的改命人,夺人元血,只为能够重凝天蝉真身。
金蝉寺之所以大方的將灵武神通以及《金蝉开窍》公之於眾,是为了保证有源源不断的改命人诞生。
改命人的元血中有能够连通天地灵韵的灵蛊,金蝉寺以降妖除魔的名义,视芸芸苍生为灵药,夺人机缘。
“成为了改命人,就要明白怀幣其罪的道理,就像金蝉一样,当你藏在地下还没有关係,一旦你逃脱出了洞穴,开了窍,出了头,就会成为別人的盘中餐,金蝉虽能助人开窍,但这同样是一个陷阱。
雷瞎子的话,似乎意有所指,小天察觉他好像是对自己说的,黑石山位於南原郡,属於金蝉寺的势力范围,十年盪魔之后,金蝉寺的妖僧早就不敢明目张胆的化元了,但,不敢不代表没有,马国伟的哥哥便是例子。
“既然开窍会被抓,那藏拙不就行了吗?”
“嘿嘿,你以为就你聪明,在古代,他们加赋税,抽丁,服徭役,让你被生活压的喘不上气,你还想藏拙?你都被水淹到脑门了,还不赶紧爬出洞穴?”
如果真是这样,那普通人岂不是麦田里的庄稼,等著被收割吗?
羔羊,时至今日,小天才醒悟,为何雷瞎子会说黑石山就是一个羊圈,如果妖蛊界真的存在,玄脉者便是凶兽,那羔羊们岂不是任人宰割?
“人终究会死,那活著的意义是什么?”
学瞎子,装瘸子,逗傻子,这是小天以前的三大乐趣,瘸子便是小天的亲爷爷,张建国。 额,当小天问出心中的疑虑后,便得到了一个这样的答案,怕死,难道就不活了吗?
当这个总拄著拐杖的教书匠说出这句话时,小天有些愣神,这才想起他老兵的身份,仿佛他手里的不是拐杖,而是一柄利剑。
小天恍然,原来,这个小老头竟然是黑石山的牧羊人,再望向麦田里的小土包,小天心中肃然,原来,他们都是甘作柵栏的猛士,那墓碑便是能刺破苍穹的长剑。
现在小天已经开了窍,爬出了洞穴,成为了改命人,只可惜小天只开了督窍,想要入道,还要开任穴。
任穴主气血,督窍主神念,究其原因,是小天的气血之力不够充沛,神足而血亏,需要熬炼筋骨。
最近小天已经吃的够多了,饭量是平常的两倍,可没过一会就饿了,他不得不想办法加餐。
但小天就是普通的守田人家庭,还是最底层的穷三代,哪里有熬炼筋骨的灵药,何况家里刚刚遭遇了一场变故,如何加餐是一个问题,小天把家点著了。
“喜哥,我先回去了。”
“別回了,在这吃吧。”喜哥喊了两声,见没人回应,才发现小天已经走了。
喜哥走进里屋,拉开抽屉,见里面放的馒头没了,嘆了口气,这个傢伙,这几天在家里定然是吃不好,睡不好的。
可这次他闯的祸也忒大了,如果粮食是守田人的命,而老屋就是守田人的根,虽不豪华,却是港湾,怕是杨奶奶也生了他的气。
这几天小天没事总去喜哥家,喜哥比小天大几岁,因为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面相成熟些,连大人都喜欢叫他喜哥。
喜哥上了地学社,没事喜欢琢磨史书,地学社已经开始寄宿,所以喜哥能到镇上的书店,淘到一些好书。
只是这些书里,並没有小天想要找寻的答案,临近中午,街上没什么人,直到走进巷子里,他悬著的心才放了下来,他怕见人,怕见到熟人。
巷子里堆积著抢救出来的物件,晒炎日的大黄警觉的抬了抬头,依旧尽责的守护著这个破败的家。
见是小主人回来了,大黄並没有表现出以往的热情,或许是心中也有了点怨气,毕竟是它发现的火情,而且第一时间將小主人的书包抢救了出来,但並没有迎来嘉奖。
特別是这几天的伙食,连口热汤都混不上了,蹲坐在餐桌旁,它知道,罪魁祸首就是小天,他什么时候这么能吃了,小主人不是挺挑食的嘛。
残垣断壁,以往小天並不能深刻的理解这个成语的含义,而开窍之后,这个成语在这一刻具象化了。
父亲对他说过,现在学的道理,以后才能明白,这种情况叫做朝夕拾,后知后觉留下的是遗憾,势弱而早慧是悲哀。
鐺鐺鐺,落地钟发出的报时,打断了小天的思绪,这是家里为数不多的大件,因为紧靠著墙,只是被砸碎了前档玻璃,燻黑了外壳。
“小天回来了,洗手吃饭吧。”
杨慧霞將饭盆放在石板上,卸下围裙便出门了,她要去喊老伴回来吃饭,这事以前是小天乾的,他嗓门洪亮,站在屋子后的土丘上喊一声,半个村子都能听的见。
只是,唉,难道真是自己太宠溺他了?
细细想来,或许真是自己疏忽了,以往也常有邻里来家里告状,不是小天与人打架,就是调皮干了坏事,最严重的一次,是拿砖头把小伙伴的头打破了,可这次怎么敢玩火呢,还好人没事,就让他难受几天吧。
“饭做好了,回去吃饭吧。”
“嗯,这就走。”
张建国用扁担挑起两筐番茄,拄著拐杖起身往回走,番茄到了罢园的季节,又被从山上跑来的小兽给霍霍了,不过这只小兽规矩了很多,幸好没有將还未成熟的甜瓜给糟蹋了,那是小天的最爱。
回到了院子,没看到小天,只有空荡荡的饭盆说明他回来过,张建国点了一袋烟,望著燻黑的墙壁陷入了沉思。
那火好生邪性,竟然扑救不灭,比起美尔核的燃烧弹还要厉害,当初在汉城战场上张建国见识过火焰喷射器的厉害,他亲眼目睹过战友被活活烧死。
与那相比,这次幸运了很多,只是显然小天没有说实话,不过身为一个老讲师,张建国明白,有时候讲真话反而会好一些,慢慢小天就会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