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兰德,皇后区,霍尔伯爵府邸前。
宽阔的街道笔直而乾净,两旁的行道上种著茂盛的因蒂斯梧桐。这种原產自因蒂斯的树种挺拔高大,带著特有的植木清香,生长迅速,非常適合作为景观树木,因此在贝克兰德被广泛种植。
值得一提的是,因蒂斯梧桐喜欢潮湿多雨的气候,在信奉“永恆烈阳”的阳光之国因蒂斯,生长情况反倒没有鲁恩王国好。向来不喜欢因蒂斯的鲁恩人藉此嘲笑因蒂斯,说他们那里连树木都长不好,而因蒂斯人则反唇相讥,讽刺鲁恩人只会偷別人的东西。
“佛尔思,你觉得奥黛丽小姐这一次会给我们什么样的委託?”
霍尔伯爵府邸外,两位女士靠著街边的因蒂斯梧桐,有一句没一句地閒聊著。
佛尔思回头警了自己的小个子同伴一眼,看著对方跃跃欲试的兴奋样子,忍不住刺了她一句道,“休,你乾脆直接问,奥黛丽小姐这次打算付我们多少钱好了。”
原本很期待的休顿时一滯,隨后没好气地道,“你还好意思这么说我?刚才接到消息之后,你不也是立刻就催著我过来了吗?”
原来,奥黛丽刚刚通过格莱林特子爵联繫到了她们,说有一个任务要委託给她们。之前刚从她那里赚了800镑的休和佛尔思自然不会拒绝,立刻就赶到了霍尔伯爵的府邸。
格莱林特子爵说,奥黛丽小姐暂时被禁足了,不被允许邀请客人上门。於是她们只能站在外面,一边等待,一边斗嘴。
“话说,你之前在梦里遇到的那个存在,之后又梦见过没?”
佛尔思隨口问道。
“没有女神保佑。”
休回忆起那道灰雾上神秘高远的的人影,心有余悸地摇摇头,“好几镑的驱魔费得很值。”
因为意外,她诵读了一张写著赫密斯文的纸条,那上面的描述似乎指向一位神秘强大的存在,甚至让她在梦中看到了奇特的身影。那张纸条被夹在格莱林特子爵家里的藏书中,当时奥黛丽小姐也在,佛尔思不由得想起来,问了她一句。
就在这时,远处围墙的隱秘洞口,有一只金毛大狗偷偷摸摸地钻出来。它的毛色油光水滑,脖子上掛了一个小皮包,钻出洞口后,就四处转头打量,像是在寻找什么。
“它好像知道要找谁我总感觉,这狗有点太聪明了。
休小声嘀咕道,从树后面现身。
“奥黛丽小姐家的狗都是专业人士培养的,当然聪明了。”
佛尔思道,將捲菸熄灭,然后冲金毛大狗的方向轻轻拍了拍手。
“过来!”
她喊道。
金毛大狗听到了她的呼唤,欢快地撒开四条腿,顛顛地跑过来,然后蹲坐好,把脖子上的皮包展示给两人看。
“汪!”
它叫了一声。
休小心翼翼地取下这个看起来就很贵重的小包,拉开拉链,取出里面的信纸。
佛尔思也凑过来,两人一起看向摊开的信纸。
那上面是奥黛丽小姐娟秀优雅、挑不出半点毛病的字跡:
“调查一个叫做兰尔乌斯的诈骗犯,包括他的行踪,最近在做什么等。他现在应该在贝克兰德,疑似与最近的连环杀人案有关。”
连环杀人案?
休微微皱眉,继续往下读。很快,她的脸色变了。
“我必须提醒你们,兰尔乌斯的身上附带有邪神的气息,非常危险,很有可能会危害你们的安全。所以即使你们不接受,我也完全可以理解。” 读完这封刺激的信,两人对视一眼。
“邪神?”
他们看起来都很犹豫。
奥黛丽小姐的委託费固然很美好,可是邪神气息什么的,似乎有点不妙。而且连奥黛丽小姐自己都说了,可以不接这个委託。
“那要不我们”
佛尔思说著,突然感觉信纸有点厚,搓了一下,发现下面还有另一张。两人一起去看,只见在那张信纸上面,奥黛丽小姐用娟秀的笔跡简短地写了一句话:
“这次的酬金,1500镑。”
“我们干吧!”
休义正言辞地说道。
邪神虽然危险,但那可是整整1500金镑啊!
“我觉得你说的对。”
佛尔思同样点头,將那封信珍而重之地收好。
在她对面,那只金色的大狗静静地看著她们的前后反应,狗脸上似乎露出了人性化的困惑。
“怎么样,苏茜,她们同意了吗?”
金毛大狗一回到屋里,奥黛丽就迫不及待地问道。
“同意了。”
名为苏茜的金毛大狗点著头,嘴巴张开,震盪空气,竟然发出了人类的语言。只见她脸上带著困惑,认真道,“奥黛丽,金镑有那么重要吗?”
卢泽站在镜子前,看著自己的脸。
这张脸的確很英俊,但是未免显眼,就这样直接去“北方熊”酒吧,有点过於引人注目了。
真要说的话,他从到贝克兰德时就应该换个不引人注意的脸了,但那时他还处在疯癲之中,完全不能自理。
“刷。”
卢泽將手按在脸上,然后慢慢往下授。
只见在血肉魔法的控制下,他的五官隨之移动,变形,等到手从下巴离开,镜子里面就已经是另外一个人的脸面了。这张脸普通至极,扔在人堆里几秒钟就会被遗忘。
“哥哥,要不我和你一起去吧?
他看到赛西莉婭对自己说。
少女精致的脸上清楚地写著担忧,似乎害怕卢泽在酒吧里失去意识,陷入半疯。
“没关係,那里情况不明,我自己去比较安全。”
卢泽道,用海潮声压过脑內的喧囂。
他换上了对方帮他买的半旧工人衣服,戴好鸭舌帽出了门。
河口街顾名思义,街口正对著塔索克河。因为上游是工业区,排放的污水直接进了河中,让河水闻起来非常刺鼻。但就算如此,附近付不起自来水费用的贫民也只能用污染的河水做生活用水。
“北方熊”酒吧的牌子上掛著一个硕大的熊头,招牌的时间有点久了,显得油腻又骯脏。卢泽走进酒吧,在带著酒味和汗水的热浪中走到吧檯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