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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章 点石成金(1 / 1)

歙州,黄山深处,火药工坊。

这里,已是歙州防卫最森严的禁区。

刘靖身著常服,在他身旁,跟著一个身穿洗得发白的青色道袍的小姑娘。

她梳著一个利落的道童髮髻,一双眼睛黑白分明,灵动异常,正是这火药工坊的总管,妙夙。

“无量天尊!刺史,成了!”

妙夙快步走到一间独立的库房前,语气里是压抑不住的激动和献宝似的兴奋。

“小道按您赐下的丹方,总算是將这『天雷子』炼製出来了!”

库房內,整齐地码放著数十只黑色的陶罐。

“这东西的威力,比之先前刺史在丹徒测试时,更为刚猛。”

妙夙拿起一个陶罐,递给刘靖,小脸上满是敬畏与震撼。

当初,在丹徒镇时,刘靖曾带她测试过火药的威力。

眼下,经过改良配方,以及加大了火药量后,威力更甚。

“贫道按您的图录,做了个引信,在后山试了一下。就这么一小罐,『轰』的一声,声响真如九天神雷降世,激射而出的铁蒺藜轻易穿透皮甲,甚至深入树干之中。而铁甲薄弱处,也无法抵挡,被铁蒺藜贯穿。”

刘靖接过陶罐,入手微沉。

他摩挲著粗糙的陶罐表面,心中同样豪情激盪。

这就是他最大的底牌!

什么百战精锐,什么固若金汤,在跨时代的科技碾压面前,终將化为齏粉!

当然,黑火药终究是黑火药,在怎么改良,威力也不如后世的手榴弹,其爆炸催发的铁蒺藜,十步之內穿透皮甲与轻薄的铁甲没问题,可遇到重甲就没办法了。

这年头的重甲,里外共三层,除非是tnt,否则黑火药的爆速,不足以支撑铁蒺藜等破片穿透三层铁甲。

不过刘靖也已知足了,还要啥自行车?

刘靖沉声问道:“產量如何?”

妙夙那张灵动的小脸此刻却皱成了苦瓜,她捧著一本帐簿,语气里满是沮丧:“產量很低,木炭好弄,山里遍地都是,可自行烧制。但这硝石和硫磺,却实在难寻。”

“尤其是硫磺,价比黄金,还极其稀少。”

“西域到中原的商道一断,硫磺根本运不进南方。如今工坊耗费如流水,这『天雷子』,一天也就能產出三五罐。”

这个產量,连给敌人挠痒痒都不够。

刘靖对此早有预料,神色平静。

科技的跃迁,从来不是一张图纸就能搞定的,它需要一整套工业体系的支撑。

而他,现在就是要从无到有,搭建起这个体系的骨架。

他看向身后的书吏,正是那日面试胥吏时被他破格提拔为书吏的朱政和。

这胖少年虽出身富贵,但做事踏实,被刘靖有意识地带在身边培养。

“传我將令,命功曹司即刻派人,在歙州六县全境之內,给本官找!掘地三尺也要把硝石矿给找出来!”

“另外,张贴告示,发动百姓!”

“去老宅墙根、牲口棚底下、废弃茅厕旁,刮取那些陈年旧土!府衙按担收购,有多少要多少!”

“再於新安江畔,给本官建起百亩硝田,用古法煎硝!”

朱政和听得瞠目结舌,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

刮墙土?

掏粪坑?

他自幼饱读诗书,虽学问平平,却也知道硝石乃是炼丹、製药、乃至夏日製冰的珍品!

向来出自深山矿洞,何时与这等污秽之物扯上了关係?

他只觉自己过往的认知,在这一刻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衝击。

刺史的想法,总是这般天马行空,匪夷所思。

然而,看著刘靖那平静而深邃的眼神,他不敢有丝毫质疑,连忙躬身领命。

“小吏遵命,定將此事办妥!”

命令很快传遍了歙州六县。

一时间,整个歙州都陷入了一种诡异的狂热之中。

府衙的告示贴满了大街小巷,上面用最通俗易懂的白话文写著。

凡刮取老宅墙角、厕所旁、猪圈牛棚底下的泥土,送至新安江畔指定地点,经检验合格,一担土可换十文钱!

十文钱!

足够买上两张刚出炉的胡饼,或者一小捧糙米了。

百姓们炸开了锅。

“听说了吗?府衙要收脏土!”

“什么脏土,那叫硝土!一担十文钱呢!”

“俺的娘嘞!俺家那几十年的老厕所,岂不是个金疙瘩?”

“走走走!赶紧回家挖去!晚了怕是连墙皮都让人刮没了!”

起初,还有许多人抱著將信疑的態度。

可当第一个扛著泥土去换钱的汉子,真的从官吏手中换到了十枚崭新的铜钱时,所有人都疯狂了。

整个歙州,上演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掘土运动”。

无数百姓扛著锄头,提著箩筐,冲向了自家的、邻家的,甚至是荒废已久的老宅院。

他们刨地三尺,刮取墙皮,將那些积年累月,被粪尿浸润得发黑髮腻、气味冲鼻的陈年“肥土”视若珍宝。

这些土用来种庄稼都嫌太“烧”苗,寻常百姓避之不及,没想到今日竟成了能换钱的宝贝!

一时间,城里城外,但凡是有点年头的厕所、牲口棚,都成了人人爭抢的香餑餑。

甚至有两家为了一个废弃茅坑的归属权,差点打破了头,最后还是被巡街的牙兵给拉开了。

新安江畔,一片原本荒芜的河滩地,被迅速清理出来。

数千名民夫在功曹司官吏的指挥下,热火朝天地忙碌著。

他们按照刘靖给出的图纸,用砖石和黏土砌成了一个个巨大无比的池子,池底铺著厚厚的稻草和细沙,一侧还留有出水口。

这便是“硝田”,严格来说,是淋卤池。

一担担散发著刺鼻气味的硝土被运送过来,堆积如山。

朱政和捂著鼻子,站在上风口,指挥著民夫们將硝土填入池中。

他看著眼前这壮观又荒诞的景象,心中依旧充满了不解。

这些混杂著人畜粪便、散发著恶臭的泥土,真的能炼出那雪白晶莹的硝石?

就在这时,刘靖在一队亲卫的护送下,也来到了现场。

“不错,这股冲鼻的『地气』很足,是上好的硝土。”

他拍了拍手,对一旁的朱政和道:“让人去收集草木灰,大量的草木灰。”

“草木灰?”

朱政和又是一愣。

“对。”

刘靖点头,这一次,他解释得更详细了一些,这既是说给朱政和听,也是说给周围那些竖著耳朵的工匠和官吏听。

“此法,古已有之,名为淋卤煎硝。”

“硝土之中,含有一种『土硝』,並非我等所需之物。而草木灰中,富含一种『碱』。二者以水相融,便可置换,得我等所需之『正硝』。”

“至於其中杂质,草木灰溶於水,可成碱液,能与部分杂质反应,使其沉淀。此为『点卤』之法,与做豆腐有异曲同工之妙。”

朱政和听得云里雾里,什么“土硝”、“正硝”,他一个字也听不懂,但“古已有之”和“异曲同工之妙”这几个字却让他心头一震。

原来这不是刺史凭空臆想,而是有古法可依!

刺史博古通今,竟能从做豆腐这等小事中,悟出如此高深的道理!

圣人讲“格物致知”,可天下读书人,又有几人真正去“格物”了?

他们只是在故纸堆里皓首穷经,將圣人的话语翻来覆去地咀嚼,却从未真正用眼睛去看,用心去想,这天地万物运转的道理。

做豆腐,谁人不知?

可谁又能从寻常的豆浆点卤中,联想到这化腐朽为神奇的煎硝之法?

这才是真正的格物致知!

我等空读圣贤书,自詡风雅,却对身边之物视而不见,对天地之理一无所知,当真可笑,可嘆!

朱政和一时间看向刘靖的眼神都变了。

能追隨这样的人物,哪怕只是做一个微末的书吏,此生亦无憾矣!

他不敢怠慢,立刻派人去办。

很快,大量的草木灰被运来,均匀地撒在硝土之上。

“注水!”

刘靖一声令下。

民夫们挑著一担担清澈的江水,缓缓倒入硝池之中。

水流渗透进硝土和草木灰,溶解著其中的可溶性盐类,然后慢慢地从池底的细沙稻草中过滤出来,匯聚成一股股浑浊的黄色液体,顺著出水口,流入一旁的收集池中。

这便是“淋卤”。

刺鼻的气味混合著草木灰的碱味,在空气中瀰漫,熏得人几乎睁不开眼。

收集起来的滷水,被倒入一口口早已支好的大铁锅中。

“生火!熬煮!”

熊熊的烈火在锅底燃烧,锅內的滷水剧烈地翻滚著,冒著白色的蒸汽。

隨著水分不断蒸发,滷水的顏色越来越深,也越来越粘稠。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死死地盯著那一口口翻滚的大锅。

朱政和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成败,在此一举!

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当锅中的滷水熬到只剩下浅浅一层时,刘靖喝道:“停火!”

火焰熄灭,眾人围了上去。

只见锅底,一层黄褐色的糊状物,正散发著最后的热气。

“这这就是硝石?”

一个胆大的工匠忍不住问道。

朱政和的心也沉了下去。

这东西,和雪白的硝石,没有半点关係啊!

难道刺史大人这次,真的错了?

就在眾人疑惑、失望之际,刘靖却笑了。

他取来一个木盆,舀起一勺滚烫的糊状物,然后对身旁的亲卫道:“取井水来!”

一桶冰凉的井水被提了过来。

刘靖將那勺滚烫的糊状物,猛地倒入冰凉的井水中!

“刺啦——”

一声轻响,伴隨著一缕白烟。

奇蹟,发生了!

只见那黄褐色的糊状物在接触到冷水的瞬间,竟迅速凝结、析出!

一点点,一缕缕,一片片

无数雪白的晶体,凭空出现在水中,缓缓沉淀下去,在盆底铺了薄薄的一层!

它们晶莹剔透,在阳光下闪烁著动人的光泽!

“硝!是硝石!”

妙夙第一个尖叫起来,她衝上前,不顾盆里的水还带著余温,伸手捞起一把晶体,激动得满脸通红。

“无量天尊!真的是硝石,而且而且纯度极高!”

所有人都惊呆了!

朱政和目瞪口呆地看著盆底那层洁白的晶体,又看了看远处那堆积如山的粪土,只觉得自己的脑子完全不够用了。

点石成金,也不过如此吧!

百姓们更是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呼!

“神仙!刺史是神仙下凡啊!”

“俺的娘!粪土真的能变成金贵的硝石!”

“刘青天!刘青天显灵啦!”

无数百姓自发地跪倒在地,朝著刘靖的方向,拼命地磕头。

这一刻,刘靖在他们心中的形象,已经超越了“青天大老爷”,化为了能变废为宝的在世神仙!

他们看向刘靖的眼神,充满了崇拜!

刘靖迎著无数道狂热的目光,神情依旧平静。

民心,尽入他手。

等到刘靖等人回到府邸,他转身,目光落在了依旧兴奋不已的妙夙身上。

“硝石有了,可还缺一味主药。”

妙夙脸上的笑容一滯,隨即垮了下来,苦著脸道:“大人说的是硫磺。商院那边虽在各地暗中高价收购,但送来的都是些零零散散的碎末,量少价高,成色还驳杂不纯。要凑足工坊所需,简直是杯水车薪。” “本官知道。”

刘靖的声音依旧平稳:“所以,我们自己炼。”

“自己炼?”

妙夙瞪大了眼睛:“大人,硫磺乃天地所生之阳精,多產於西域火山之地。我中原偶有矿脉,也早已被歷代方士採掘一空。如今商路断绝,要去何处寻觅?”

刘靖没有直接回答,反而问了她一个问题。

“你平日炼丹,可曾在山中见过一种石头,色泽如黄铜,在日光下闪著金光,看似贵重,实则一敲就碎,烧之还有一股刺鼻的臭气?”

妙夙歪著头想了想,隨即恍然大悟。

“大人说的是『愚人金』,山里多的是。此物中看不中用,除了好看,一无是处。小道年幼时还当是宝贝,采了许多,结果被师父笑话了好几天,说这东西连铁都不如,乃是山石之中的废物。”

“废物?”

刘靖笑了。

他弯下腰,隨手捡起一根树枝,就在湿润的泥地上画了起来。

他画的,是一个奇怪的组合。

一个大肚子的陶釜,上面倒扣著一个略小的陶罐,两个陶器之间用湿泥糊死。

在陶釜的侧上方,伸出一根长长的、向下倾斜的竹筒,竹筒的另一端,则连接著一个泡在水里的密闭陶罐。

整个装置,看起来古怪又笨拙。

“这是何物?”

妙夙好奇地凑上前,完全看不懂。

刘靖用树枝指著地上的草图,缓缓解释道:“此物,便叫『升华釜』。”

“將你说的『愚人金』,敲碎了,放入这大肚陶釜之中。”

“然后,在釜下生火,但切记,要用文火,隔绝空气,缓缓加热。不能让它烧起来,要让它『出汗』。”

“『出汗』?”

妙夙的眼睛亮了,这个词她听得懂。

“对。”

刘靖点头:“黄铁矿受热,会逼出其中所含的硫磺之气。这股气,会顺著这根竹筒,进入这个泡在水里的陶罐之中。”

“硫磺之气性热,遇冷则凝。到那时,你再打开这只陶罐,里面便是纯度极高的硫磺粉末,名曰『硫华』。”

一番话说完,周围一片死寂。

妙夙呆呆地看著地上那鬼画符一般的图,又抬头看了看刘靖,满眼的不可思议。

她自幼隨师父修道炼丹,对《丹经》、《抱朴子》之类的典籍不说倒背如流,也烂熟於心。

她知道,歷朝歷代,多少方士穷其一生,都想从这“愚人金”中炼出真正的黄金。

可结果呢?

无一例外,都只炼出了一炉炉无用的废渣和一股股能毒死人的臭气。

然而,刺史大人却反其道而行之!

他不要金,他要的,竟是那人人避之不及的“毒气”!

这一刻,妙夙心中对刘靖的认知,再次被彻底顛覆。

“无量天尊”

妙夙喃喃自语,看向刘靖的眼神,已经从崇拜,变成了近乎狂信徒般的敬畏。

“小道小道遵命!这便去找任监正,让他按图打造器具!”

说罢,她对著刘靖深深一拜,转身便跑,仿佛生怕耽误了一分一秒。

很快,隨著硝石、硫磺提炼的成功,“天雷子”的產量,开始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攀升。

当晚,刺史府,临湖小楼。

秋夜的风带著一丝凉意,拂过水麵,送来阵阵晚桂的甜香。

屋內灯火通明,照得一室温暖。

崔蓉蓉斜倚在软榻上,腹部已高高隆起,她一手护著肚子,一手拿著书卷,却显然有些心不在焉。

隨著临產期將近,腹中的小傢伙动得愈发频繁,力气也一日大过一日。

“府里的嬤嬤们都说,这么调皮,定是个男孩儿。”

她说到这里,声音低了下去,带著一丝自己都未察觉的忧愁:“可妾身却有些担心。”

她抬起眼,看著刘靖,有些犹豫地说道:“前几日,那妙夙小道长来送丹药,无意间提了一嘴,说她师父曾为妾身相过面,说说妾身这辈子,没有儿子的命,所以腹中这个孩子,铁定是个女儿家。”

说到最后,她的声音里已经带上了一丝委屈和不安。

这番话,无疑是戳中了她內心最深处的焦虑。

刘靖看著她眼中的忐忑,心中一软。

他握住崔蓉蓉的手,看著她的眼睛,认真地说道:“那又如何?男女都一样。我倒是更喜欢女儿,女儿是爹的贴心小袄。你看桃儿,多好,若是再生一个像她那样的,凑成一对,岂不美哉?”

他这话发自肺腑,没有半点虚假。

崔蓉蓉看著他清澈真诚的眼睛,感受著对方掌心的温度,那份来自世俗的压力和內心的失落,顿时烟消云散。

她轻轻靠在刘靖的肩头,柔声“嗯”了一下。

不远处,小桃儿自从有了狸奴这个玩伴,整日里不著家,此刻正拉著狸奴在院子里疯玩儿。

两个小小的身影,提著一盏装著萤火虫的琉璃灯,在夜色中追逐打闹,清脆的笑声如同银铃,传出很远很远。

正当此时,小楼外传来一阵急促却又刻意压低了的脚步声,打破了这份寧静。

紧接著,一名亲卫统领的声音在门外响起,语气中带著压抑不住的焦急。

“启稟大人!宣州前线,八百里加急军报!”

八百里加急!

这四个字,如同一盆冰水,瞬间浇灭了满室的温馨暖意。

崔蓉蓉和钱卿卿脸上的笑容同时凝固,她们不约而同地看向刘靖。

刘靖缓缓站起身,低声道:“进来。”

一名风尘僕僕的牙兵快步入內,单膝跪地,双手高高捧著一支插著赤色羽毛、用火漆封口的竹筒。

竹筒上还沾著未乾的泥点,仿佛还带著前线的血腥。

刘靖接过竹筒,没有丝毫犹豫,直接用指尖掰开火漆,抽出了里面的帛书。

灯火之下,帛书上是季仲那刚劲有力的字跡,但此刻却带著几分仓促与凝重。

信中先是报喜:风、林二军初至宣州,行动顺利,化整为零,利用山地之便,接连三次数百人规模的劫掠,成功焚毁杨吴粮草数千石,斩敌百余,搞得杨吴后勤线上一片鸡飞狗跳。

但笔锋一转,便充满了沉重。

“然十日之后,敌军忽有精骑百余出现。此骑一人三马,来去如风,骑射之术精湛绝伦,总能在我军发动攻击的第一时间赶到。”

“我军初时不察,依旧按照老法子袭扰,於昨日午时,於太平县西十五里处,与此股精骑正面遭遇。”

“一个照面,我军阵型便被对方一轮骑射衝垮,折损袍泽近百,狼狈退回黄山。观其装备与战法,应是杨行密赖以起家的精锐『黑云都』。”

“此獠凶悍,非寻常府兵可比。骑兵对步卒,尤其是在相对开阔地带,我军几无还手之力。”

信的末尾,是季仲与康博联名的请罪:“臣等无能,致使弟兄蒙受重大伤亡,有负大人重託,请大人责罚!”

啪。

刘靖將帛书轻轻放在桌上,室內一片死寂,只有烛火偶尔发出的噼啪声。

“黑云都”

他低声自语,眼中闪过一丝瞭然:“杨行密的老底子,果然名不虚传。”

他知道,这不是季仲和康博的错。

在冷兵器时代,一支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重骑兵,对於轻装步兵而言,就是降维打击!

他当即转身,对侍立一旁的朱政和道:“取笔墨来!”

在妻妾担忧的目光中,刘靖提笔蘸墨,在另一张帛书上迅速写下回信。

一封来自歙州的加急信件,送到了林霄军的临时营地中。

季仲与康博二人凑在油灯下,看著信上那龙飞凤舞的字跡,提著的一颗心终於落回了肚里。

“胜败乃兵家常事,非战之罪。此战正好磨礪我军,让尔等知晓何为精锐。放手去做,本官要结果,不要过程!”

信上的话语不多,却充满了信任与担当。

“刺史真是!”

康博握著信纸,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形容。

吃了败仗,折损了近百弟兄,他们本以为会等来一封申飭的文书,却没想到,等来的竟是这般暖心的话语。

“是啊。”

季仲也是感慨万千:“有这样的主公,我等便是战死沙场,又有何憾?”

刺史的信任,比任何赏赐都更加猛烈!

他们必须用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来回报这份信任!

二人凑在地图前,彻夜不眠。

“黑云都的骑兵,一人双马,甚至三马,保证了其超强的机动力和衝击力。我们是步卒,在山地之外与他们硬碰,无异於以卵击石。”

季仲的手指在地图上缓缓划过,神情凝重。

“但他们也有弱点。”

康博的眼中闪烁著冷光:“连胜几阵,想必早已有了骄傲之心。”

“我军斥候数次与他们交手,发现其將领骄狂,追击之时,阵型散乱,只图痛快,这便是我们的机会!”

“你的意思是诱敌深入?”

“没错!”

康博的手指,重重地点在地图上的一处狭长山谷。

“此地名为『一线天』,两侧是悬崖峭壁,谷道狭窄,仅容三骑並行。”

“其地势,正是我军弩阵发挥最大威力的天赐之地!只要將他们引诱至此,他们的速度优势將荡然无存,成为我们强弩之下的活靶子!”

一个大胆的诱敌之计,在二人心中成型。

三日后,清晨。

薄雾尚未散尽,一支数百人的杨吴运粮队,再次慢吞吞地出现在山道上。

高处的密林中,负责监视的林霄军斥候,在確认周围没有黑云都的探子后,点燃了烽火。

黑烟如龙,直衝云霄。

不过一刻钟,远方的地平线上,烟尘大作,马蹄声如雷!

黑云都的百人骑兵队,如约而至!

“又是这帮该死的地鼠!”

为首的骑將,脸上带著一丝不耐和轻蔑。

连日来的追亡逐北,让他们早已將这支只敢偷鸡摸狗的歙州步卒视作了练兵的靶子。

山林中,一支百余人的林霄军小队突然杀出,对著运粮队一阵零星的箭雨骚扰,便立刻“溃散”,朝著“一线天”的方向亡命奔逃。

“追!一个不留!取下康博的脑袋,老子赏他百金!”

骑將狞笑著,一马当先,根本没有去管那支慢吞吞的运粮队。

黑云都的骑兵们发出一阵鬨笑,纵马追击,人人爭先恐后,生怕功劳被同伴抢了去。

他们追著那支“溃兵”,一路衝进了“一线天”的谷口。

当最后一骑也冲入谷口时,异变陡生!

“轰隆!”

谷內,高速驰骋的战马纷纷发出惊恐的嘶鸣,人仰马翻!

骑兵们惊骇地发现,前方的道路上,不知何时出现了数道深达数尺的壕沟,壕沟之后,更是布满了拒马桩!

而他们的身后,隨著一声巨响,数根合抱粗的巨木从两侧山壁上滚落,死死地堵住了谷口!

退路,断了!

“不好!有埋伏!”

骑將的吼声,瞬间变了调。

晚了。

“放箭!”

埋伏多时的林霄军士兵同时现身,数百张早已上弦的强弩,对准了谷底那群挤作一团的活靶子!

“嗡——!”

箭雨如蝗,铺天盖地!

谷底瞬间化作了修罗地狱。

那些来去如风的精锐骑兵,在失去了赖以为生的速度后,在狭窄的谷道里,脆弱得如同草芥。

他们甚至无法调转马头,只能眼睁睁地看著密集的弩箭將自己和身下的战马射成刺蝟。

当箭雨停歇,山谷之內,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战马的哀鸣声此起彼伏。

仅有二三十骑凭藉著运气和同袍的尸体作为掩护,在付出惨重代价后,弃马爬上山壁,逃出了这片死亡峡谷。

康博站在高处,冷冷地看著谷中景象,没有丝毫怜悯。

他转头,对身旁的將士下令。

“打扫战场,將所有马匹都收拢起来,伤的治,死的肉不能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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