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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杀怪就跟噶韭菜一样快(1 / 1)

夏渊放下装尸首的布袋,解开袋口,将头颅和尸身都倒了出来。

又将那根一米长点的白骨法杖放在尸首旁。

就职于公会的鉴定师,一个穿着黑色制服、棕发褐眼的中年男子,拿出一个单片眼镜戴在左眼,对尸体进行鉴定。

怪物的尸体、头颅只要不是损毁的很严重,都很容易判断出是什么物种。

但人类不一样,光从外表看不出职业。

即便死灵法师通常都会因为血气衰败而肌肤苍白,也不能作为判断依据。

因为有的人不是死灵法师也会肌肤苍白,比如重病患者。

要是单凭肤色苍不苍白来判断,不知道有多少人会死于非命,被冒险者变成尸首送来公会领取赏金。

要确认冒险者带回来的尸首是“死灵法师”,需要掌握‘鉴定之眼’技能的鉴定师。

‘鉴定之眼’是一个通用技能,所有人都可以学习掌握。

前提是有人教你。

而且不是有了这个技能,就可以随便鉴定出未知道具和生物的信息。

还需要自己先掌握这部分知识。

也就是你懂的越多,‘鉴定之眼’的效果就越强。

你要是啥都不知道,学了也白学。

总之限制很多,缺陷也不少。

所以这个技能通常是“学者”之类的知识分子才会去掌握,一般冒险者没那个必要。

对底层冒险者来说,没有‘鉴定之眼’也不影响什么。

他们本就成长艰难,基本上一辈子都遇不到什么宝物。

传说中的地摊捡漏、探险寻宝,跟做梦没什么区别。

片刻之后,鉴定师向珍娜点了点头。

“确实是lv2的死灵法师,那颗食尸鬼头颅来自lv2的暴死食尸鬼,另外两颗是lv1的普通食尸鬼。”

珍娜不禁惊愕地看向夏渊。

真是神勇啊!

昨天端掉一个食人魔群落,干掉一头lv2的食人魔斗士、三头lv1的食人魔萨满。

今天又干掉一个lv2的死灵法师、一头lv2的暴死食尸鬼、三头lv1的普通食尸鬼。

这他妈杀怪就跟噶韭菜一样快啊!

还全是噶的大怪!

正常一支职业者小队几个月甚至几年都碰不到这个级别的大怪,怎么夏渊短短两天就碰到了两波?

还全被他噶掉了!

“不是我杀掉的。”夏渊急忙摇头,又笑了笑。

“还是那只幽灵魔蛛,这个死灵法师带着三头食尸鬼想抓住它当仆从,结果被它反杀了。我在附近听到动静,悄悄赶了过去,没想到又捡了个大漏。”

他说的都是事实,只是隐瞒了自己就是幽灵魔蛛的关键信息。

珍娜知道大概率就是他杀的,但为了保护他,立即点头:“你速度那么快,确实比别人更有机会捡到这种漏。”

旁边的公会职员面面相觑。

怎么说呢,这个说法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夏渊速度快是冒险者基本都知道的事,能快速猎杀魔蛛、再快速送回小镇。

那他听到动静后比其他冒险者更快赶到现场,也就不奇怪了。

而且因为速度够快,遇到危险能够跑掉,可以大胆去搏。

其他冒险者速度不够快,就先得考虑自己的安全问题,有太多的顾虑,即便听到动静也未必敢靠过去查看情况。

“不过你的胆子也太大了。”珍娜瞋了夏渊一眼。

“我刚接到幽灵魔蛛也会袭击人的消息。

“虽然它没有死命追击冒险者,可靠太近依然会被攻击。

“怪物终归是怪物,靠太近被杀掉也不奇怪,以后你还是小心些吧。”

她只是猜测夏渊就是幽灵魔蛛,或者幽灵魔蛛的主人。

但猜测没有得到夏渊的承认前,始终只是猜测。

所以她对夏渊的担忧,也都是发自真心。

“恩,我会小心的。”夏渊微笑点头。

“给我结算一下赏金吧。”

“好。”珍娜朝右边走廊坐着的金发贵公子看去,目光中透着询问。

金发贵公子点了下头,眯眼看着夏渊,嘴角浮现出一丝笑意。

有点意思。

没想到只是出城休养一段时间,都能遇到这么有意思的冒险者。

他本来打算明天就和来小镇参观的洛瑟琳·银弦一起回城里。

现在却是改了主意,打算多留几天。

他想看看,夏渊还能给他什么惊喜。

就算真的是捡漏,运气这么好次次都能捡到大漏,也是非常有意思的人。

“死灵法师1金币,lv2的暴死食尸鬼50银币,两头普通食尸鬼各20银币。”

珍娜给夏渊结算了一下赏金,并当场交付。

基于对他的保护,这次又没有给他结算贡献点。

毕竟你都说了自己是捡大漏,公会能给你结算赏金就不错了。

“那根白骨法杖留着。”

金发贵公子见珍娜要当场销毁那根晶莹如玉的白骨法杖,出声叫停了她的动作。

“我出1金币买下。”

他的语调轻松柔和,和他从容不迫、优雅淡然的贵族气质十分契合。

珍娜听到他的话后,不禁蹙眉。

死灵法师的遗体和遗物,尤其是白骨法杖这类装备,按公会的规定都要当场销毁。

但金发贵公子提出这个要求,她又不好拒绝。

“凯尔斯先生。”她转身看向金发贵公子,神情变得严肃。

“收藏这种东西,以后可能给你带来麻烦。”

“没有关系。”贵公子凯尔斯嘴角微翘,“能来找我麻烦的人,不会是因为这根白骨法杖。”

收藏死灵法师的专属法杖,这种事可大可小。

他还是有自信压下去的。

真想找他麻烦的人,不会因为他没有收藏这根白骨法杖,就放过他。

珍娜看了他几秒,又看向夏渊。

“这是你拿回来的战利品,你做主吧。”

“卖吧。”

夏渊甚至没有思考,便做出了决定。

有钱不赚,王八蛋啊!

整整1枚金币,而且是现实里可以拿去购物消费的金币,这能不要吗?

他的金币算下来有五六枚了,可以给自己换一套金属甲胄,让防护力大增!

反正赶路时可以变形成蜘蛛形态,不会被金属甲胄的重量拖累,当然要换上更好的护甲!

见他同意卖掉白骨法杖,珍娜也没话说,只是转头让记录员把白骨法杖的记录删了。

凯尔斯要买,夏渊要卖。

那就别过公会的手,让他们两个自己玩去。

以后要是因为这根白骨法杖出了事,凯尔斯就自己兜着吧,冒险者公会可不背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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