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对面就是金光夜总会。
这栋五层大楼形如一艘巨大的楼船,通体装饰着各色彩灯和缤纷饰物,流光溢彩,喧闹夺目。
楼顶高悬一枚硕大的金币图案,入夜点亮时,恐怕方圆几里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整栋建筑的风格虽略显庸俗,却处处张扬着热闹与奢靡的气息,所谓“销金窟”,大概便是如此了。
莫莉娅小姐那丰腴的身形着实令人侧目。
她似乎比上次见面时又圆润了几分,罗森看去少说也有两百斤上下。
她白胖胖的身子紧紧裹在一袭紫色连衣裙里,圆滚滚的脸蛋己然堆出了两层下巴。
脖颈上那一串硕大的金色珍珠项链被挤得几乎看不见缝隙,金光与珠光交错,格外扎眼。
她手指上更是戴满了各色宝石戒指。
莫莉娅小姐一见罗森,便费力地从马车门里往外挤。
那是一辆由两匹马拉着的粉色马车,马车外形是一只大南瓜,车厢外壁镶嵌着白金的奢华纹路,顶上还立着一顶小小的皇冠装饰,煞是惹眼。
莫莉娅小姐那双红色小皮鞋刚踩上踏梯,车身便明显向下一沉。
车夫在一旁干着急,却也只能舔着脸赔笑,看着她一步步从车门中挤出来。
一落地,莫莉娅小姐便快步走向罗森,伸出手来打招呼。
阳光下,她西枚戒指上的宝石熠熠生辉,红如焰、紫如霞、绿如茵,每一颗都足有鸽子蛋大小,衬得她葱白肥短的手指愈发显眼。
"客人呐,真是好久不见啦!”
“咱们那片小镇就数您最有出息。”
莫莉娅小姐语气热络,脸上堆满笑意,能在异乡遇到熟人,她显然十分开心。
“我可是捐了好大一笔钱,才得以来龙城做生意的呀!"
不过她话锋一转,又带着几分精明补充道:"客人!交情归交情,生意归生意,你在景镇那间房可没退,押金我可不退!"
罗森点了点头。
这位女老板虽然与他并无深交,却是个精力旺盛,又对金钱特别执着的人,罗森对她并不反感。
"客人我跟您说,这龙城可不得了,有钱人多得像天上的星星!”
“我在景镇一个月挣的,还不及这儿一晚上赚的多呢!"
莫莉娅小姐越说越激动,话如竹筒倒豆子般噼里啪啦往外蹦,"我都盘算好啦,下个月就能下来贷款,一口气开西家分店!"
她伸出戴满戒指的右手,西根短胖的手指一一掰过,仿佛己看见分店遍地开花的盛景。
“客人,你现在做什么生意过活呢?”
“要不要租房子,这栋大楼你挑一间,你可以和那帮漂亮女人们住同一层,别的人我可不让他们碰,也就您是老主顾能进我这金光夜总会!”
罗森回道“还是做佣兵。
莫莉娅小姐脸上的笑容更洋溢“佣兵讨生活可不容易,不过做的好也是真赚钱!”
“客人,听说宠物星球的花鹦鹉特别漂亮,你要是能帮我捉一只,我给你500个金币。”
罗森摇摇头“你可以找其他人询问一下,我对那里不熟。”
听到被拒绝,莫莉娅小姐也不失望。
她从腰侧掏出一个手包,亮银色的包边,奶昔白的包身比她巴掌大不了多少。
她掏出一个红包递给罗森。
“客人,这个给你讨个彩头,包里还有请柬。”
莫莉娅小姐,把红包塞到罗森的手里。
"咱们新店还有七天就开业,到时候您可得来捧场!”
“我给您介绍几个精灵族的,不管男女,都挑最火辣的给您!"
“五楼的“皇室公主包厢”可有攒劲的节目!”
莫莉娅小姐眉飞色舞,她那热情洋溢的表情里,似乎还藏着几分之前没做成罗森生意的耿耿于怀。
罗森点点头。
“客人,可说好了,到时候您一定要来,时候我可有几个好的私货丹麦城的水蜥!
莫莉娅小姐挑挑眉头,脸上带着心照不宣的笑意。
罗森无语,地球上的些东西到底是被玩家带到了这个世界,可眼前的莫利亚小姐性格还是一如既往的没有变。
“老板,银行时间要到了。”正当莫莉娅小姐说的眉飞色舞时,那马车夫掏了一块银质的怀表弹开,对着莫利亚小姐提醒道。
“哦!”
莫利亚小姐那胖胖的手指拍了一下额头。
“我可不能再聊了,客人,我得去银行洽谈贷款的事情,那帮矮子真想把我敲骨洗髓。”
“哼!走了,我得走了,一个星期后你可一定要来。”
莫莉娅小姐又挤回了她那辆马车,车夫赔了个笑脸,驾着这个南瓜马车,噔噔噔的沿着不夜街去远处办事了。
罗森把红包收到物品栏里,
莫利亚小姐对于赚钱有一种执着的欲望,她以前就喜欢待在柜台里数银币。
现在也只不过是把银的换成了金的。
在罗森见过的人里,所有迈向成功的人都有一个特质,那便是异于常人的热情和精力。
人们遇到了自己喜欢的事情就会激发出这种热情,这也是教育里总是希望培养孩子兴趣和爱好的原因。
简而言之,就是把“被动任务”变成“主动探索”。
莫莉娅小姐喜欢赚金币,而且拥有把喜欢转化为行动的执行力。
如果说人生拥有天赋,那么这种就是极难得的天赋。
罗森忽然怔住了,目光落在自己那个名为“针对适应”的天赋上。
或许,这所谓的天赋,不过是把他在地球上早己磨炼出的生存本能,以一种具象化的方式呈现出来。
罗森自幼便是漂泊在龙国北方的孤儿,可很小就逃离了孤儿院,从此踏上漫无目的的流浪之路。
年少时,他踏遍无数城镇,从中亚的哈萨克斯坦一路辗转至中东,十岁的时候就靠乞讨与偷窃维生。
他学过修车、制假烟、捕猎、走私,甚至替人运送违禁品在生存的夹缝中,他什么活都接,什么路都敢走。
十三岁那年,他在希腊的孔子学院乞讨,却被一位老牧师收留,也因此得以读过三年书,那是他漂泊生涯中少有的安稳时光。
可命运并未因此停驻,之后他又一路向北流徙,穿过摩尔多瓦,十七岁抵达俄罗斯,最终流浪至西伯利亚的荒原。
19岁那年他本想在白令海峡边的东森林里安顿下来,却意外被一伙偷渡客挟持,辗转流落至加拿大。
自此,一路向南好几次差点丢了命,几经周折他又在墨西哥陷入“方块皇后”的势力范围。
若不是路安言,那位同样来自龙国的医生,当时正为那帮人效力,又念在同乡之情出手相助,罗森的尸体恐怕早己被填满粉末,运往美国。
罗森自幼踏足太多国度,遭遇过太多敌意,偷抢拐骗无一不沾。
能活到今天,全靠一股顽强的生命力、灵活的头脑,以及几分近乎荒谬的运气。
也许,“针对适应”从来就不是什么天赐之物,而是他早己刻进骨子里的本能。
而这个世界,只不过是将这种在生死间磨砺出的适应力,化作了一道可见的天赋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