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玉城说过,不要在村子里暴露自己的身份,而现在王大柱在场呢。艘嗖小说徃 耕辛嶵快
“没事儿,柱子哥不是外人。”沈玉城嘿嘿一笑。
王大柱听着,没什么神情波动。
林知念出身金贵,想都不用想。
不说那长相和娇弱的身段,光是那比煮熟的鸡蛋还光洁的皮肤,不是娇生惯养完全不可能。
不过家中常备四五株百年野参,也完全超出了王大柱的理解。
“这株野参,光是看纹路,基本确定是百年野参。唯一的缺点是太瘦削,要是有五两以上,起码值八百两。这样的品相,在京中也能卖个二百两以上。”林知念平复了一下心情,解释道。
“柱子哥,按我之前说的,见者有份。”沈玉城得意洋洋的咧嘴说道。
王大柱貌似没展现出对分钱的兴趣,而是答非所问的说道:“难怪那狍子窝旁边被你挖了个坑,我说呢。”
王大柱憨厚的笑着,摸了摸胡子拉碴的下颌。
“沈叔说,能在山里头遇着有一定年份的野参,得有福星高照。我觉得你就是福星高照之人。”
沈玉城被这么一夸,欣喜一笑。
不过他也清楚,什么福星高照?就是撞了大运。
“柱子哥,我去炖肉,你回去冲个澡,晚点喊嫂子一块来吃肉。”沈玉城招呼道。
他和林知念去王大柱家吃了好几顿了,也该回请一下。
狍子肉味道鲜美,今天又能美美的吃上一顿了。
王大柱本想说,让沈玉城省着点吃。
可一想到这些天沈玉城的收获,于是说了一句“我晚些时候来”,便走了。
沈玉城拎着狍子去了灶房,三下五除二就把狍子解了。
他直接给了猎犬雷霆一大块生的骨肉作为奖励。
这条极具灵性的宝贝猎犬,可不能亏着了。
这狍子还小,毛重也就十一二斤,出不了母狍子那么多肉,顶多一半的肉,更没有肥美的下水。
不过,肉质却要比母狍子细腻得多,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先把肉块冷水下锅焯水,然后起锅烧油,下大蒜炸香,再下肉块,从锅边淋入些许黄酒。
黄酒能增加肉香,肉香味一下就充满了整间灶房。
将肉块煎至两面金黄,接着下酱油翻炒,然后再下烧开的水,等水开之后下盐调味儿。
然后盖上锅盖焖煮。
“夫君的手艺越来越好了。”在一旁帮着打下手的林知念夸讚道。
沈玉城得意一笑,说道:“也就咱家只有油盐酱醋这几种调味料,不然这一锅狍子肉,能馋哭隔壁村的小孩儿。”
林知念噗嗤一笑。
“娘子,以前你们家有什么调料品?”沈玉城问道。
“这个不知道。”林知念想了想,然后回答道。
你要是问她,她家有什么名家藏划,什么宝物珍品,她也许清楚。
但你要问她柴米油盐,她一个含着金汤匙出生,五指不沾阳春水的富家千金哪能知道?
也就是这些日子,又是跟在沈玉城身边耳濡目染,又是向周氏请教,才知道原来普通老百姓的生活的模样。齐盛小税罔 蕪错内容
“炖多久?”林知念问道。
“起码一个半小时。”沈玉城回答道。
“为什么这些肉,都要炖那么久?”林知念认真的问道。
“这样显得厨师厨艺高超。”沈玉城咧嘴一笑。
林知念稍稍歪头,亮晶晶的眼睛盯着沈玉城看着。
“你又在戏弄我。”林知念幽幽的说道。
“我说的是实话,你想啊,以前你家的厨子,三五分钟给你出一道菜,一天绝大部分时间都在休息,你们家还舍得给足例钱?”
“嗯虽然我觉得你说的没道理,但我也没证据。”
趁着炖肉的时间,沈玉城先去洗澡换衣。
等他出来的时候,猎具已经全部被林知念收拾好,该放哪里一样不差。
火炉旁的小桌子上,摆着一小盘坚果,以及一杯热茶。
林知念坐在一旁,一边认真读着沈玉城写的小说话本,一边时不时地捻起一颗坚果放进嘴里。
许久过后,王大柱两口子过来了。
周氏的调门尖锐高亢,她不损人的时候,这音调自带几分喜感。
周氏在林知念身旁坐下,抓起一把坚果,一边吃一边将脑袋凑到林知念身旁。
“松三什么什么这写的啥呀?这蝇头小子儿写的可真漂亮,不愧是大家闺秀。”周氏识字不多,看也看不懂。
“嫂子,我教你识字。”林知念笑道。
“那感情好,我一个粗鲁妇人,也能识字了,咯咯咯~”
林知念一边念,一边认真教着。
王大柱沉默的听着,这内容明显就是小说话本。
虽然是他没听过的内容,可这小说话本中的主人公的名字,他却听过。
那日在郑霸先的茶楼,那说书先生说的内容就是武松醉卧景阳冈。
当时他听得入迷,对主角的名字印象深刻。
王大柱又想到沈玉城上次进城,去了书铺。
原来是去书铺花钱买小说话本去了啊。
这小子,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真改不了。
不过看起来好像是林知念挺喜欢看小说话本的,应该是沈玉城花钱讨她的欢心。
王大柱就想着,等自己手头上有了些余钱,也该学学沈玉城,讨讨自家婆娘的欢心。
很快,沈玉城把一锅肉端了上来。
然后盛上米饭,倒上四碗酒。
“这肉也太香了吧?竟然连汤都没了?可惜可惜。”周氏一边闻着香味儿,一边摇头。
这一锅肉,汤汁收的非常浓稠,肉也不是炖煮出来的白色,而是染上了酱油色。
色香味俱全。
这倒是像酒楼里的菜品。
要是村里人家,做肉都是炖汤,更不会用大量的油去煎。
吃肉不喝汤,对村里人来说都是奢侈浪费。
“来,尝尝我的手艺。都别客气,随便吃。”
沈玉城先给林知念舀起一勺肉,带着浓稠的汤汁放在了米饭上。
然后沈玉城尝了一口。
这狍子肉,鲜香软烂,肉质细嫩,有一种独特的风味。
周氏嘴里说着浪费,可第一口肉下去,味蕾彻底被征服了。
她自认为自己炖肉的手艺,十里八乡就没人比得上。
可沈玉城做出来的狍子肉,绝对是她活到二十七八岁吃到过的最好吃的肉。
肉一丝一丝的,非常鲜甜,裹着浓浓的汤汁,要多美味有多美味。
“这狍子肉混着汤汁配上一口大米饭,再来上一口酒,神仙来了都得被香迷糊啊。沈兄弟,你这手艺哪学来的?怕是你爹也炖不出这么一锅肉出来啊。”周氏感觉自己的厨艺,彻底败给了沈玉城。
以前觉得沈玉城是个混不吝,现在才知道,沈玉城身上的本事多到她无法想象。
四个人大快朵颐,人人都吃到肚子里装不下才停下来。
盘子里有剩菜,而且还不是特意为了留到下一顿才吃的情况,王大柱两口子都是第一次遇到。
王大柱有本事,不至于让周氏跟着饿肚子。
可他们两口子生平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做真正的酒足饭饱。
可能这就是奢侈的感觉吧。
沈玉城发现了个细节。
期间周氏完全没提那株野参的事情,按她的性格来说,多半还不知情,也就是王大柱并未说及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