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太熟了,下不去手(1 / 1)

江揽月听她大哥江照野说起这事时,她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别说她不信,就连她爸爸妈妈也没有一个人相信。

就江尽欢那小子,能有胆儿给他下药?

要知道,在江家,江尽欢平日里天不怕地不怕,唯独怕常年不着家的大哥江照野。

因为他如果犯了错,家里其他人可能不舍得罚他,而江照野是真下狠手。

有一次,他跟同学打架,把人家门牙都打掉了。

江照野知道后,放暑假后直接让人把他打包送去了部队。

两个月后,江尽欢人回来时又黑又瘦,跟逃荒回来似的。

不过人确实结实了不少。

之后,出去再跟人打架,更是从来没有输过。

也不知道,他那两个月在部队都经历了些什么。

反正,从那之后,只要一听说大哥回家探亲,他就找借口不回家,躲到同学家里去。

直到大哥走了,他才敢回来。

大哥把江逾白带回去这次,他还是听说了江逾白的事,才敢回的家。

但是没想到,他回家居然是为了给大哥下药。

“那是原……”

许尽欢叹了口气,“都怪原磊出不了的馊主意。”

“原磊?”

江揽月有些诧异,“这跟他有什么关系啊?”

原磊是原主江尽欢和江揽月的同学,也是跟他们同一个大院里长大的发小。

或者说狐朋狗友。

原主每次跟人打架,都少不了他。

当原磊得知,原主不是江家亲生之后,他不但没有嫌弃原主的身份,甚至还替原主打抱不平。

觉得被抱错的时候,原主还尚在襁褓之中,一个小婴儿,能懂什么。

这又不是他的错。

就算江逾白回来,也没必要把他赶出去。

反正,江家也不差这一口吃的,既然都养了十八年了,继续养下去又不是不行。

可是原主因为江逾白的出现,深受打击,觉得自己霸占了江逾白的身份十八年。

江逾白一定会想办法,把他赶出去的。

原磊看他这么没安全感,就给他出了个,比剩了一个礼拜的剩饭还馊的主意。

给他的……龙凤胎姐姐江揽月下药。

反正他不是江家亲生的,他跟江揽月也没有血缘关系。

只要他和江揽月生米煮成熟饭,就算他不是江家的的亲生儿子,以后也能以一个女婿半个儿的身份,继续留在江家。

“你是说,原磊那狗东西,原本的计划,是让你给……我下药?”

江揽月一脸‘面吃完了,突然发现碗底有只双马尾’的便秘表情。

许尽欢不情不愿的点了下头。

幸好原主还没有丧心病狂到那个地步,不然的话,他就不只是被赶回乡下了。

而是被打断腿,扔进了监狱。

江揽月已经在心里,把原磊那缺大德的狗东西,骂了一千一万遍。

居然挑唆她弟弟给她下药!

给她……等等!

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江揽月一脸不服气的瞪着他。

“那下药对象为什么会变成大哥?”

“难道我在你眼里……连大哥都不如?”

大哥常年不在家,一年到头见不到一面的。

他把希望寄托在大哥那个煞神身上,还不如一早的寻求她的帮忙呢。

他是不是忘了,到底是谁一把屎一把尿把他拉扯大的。

许尽欢看看她。

江揽月傲娇的抬了抬下巴。

她不比大哥好说话啊。

许尽欢又看看无论他们讨论的话题有多劲爆,都宛如一潭死水一样平静的江逾白。

最后的出一个结论:“太熟了,下不去手。”

这不是他的想法。

这是他从关于原主的记忆中,综合多方面得出的答案。

“太、太熟了?”

江揽月直接气笑了。

她让他找她帮忙,又不是说让他给自己下药!

这臭小子到底在想些什么啊!

“锅里还有面,还要吗?”

许尽欢在她发飙之前,转移了话题。

江揽月也顺利被转移了注意力,“要!”

一碗面,她顶多才吃了七八分饱,她至少还能再吃半碗。

许尽欢注意到,江逾白的碗也见底了。

“面在厨房,没吃饱就自己去盛。”

都管饭了,哪有让人吃个半饱的道理。

就当是替原主感激江家的养育之恩了。

江逾白确实没吃饱。

但他没动。

“没吃饱就没吃饱,成天板着张脸,也不说话,你当别人都是你肚里的蛔虫啊,看一眼就能知道你在想什么。”

江揽月一边碎碎念,一边端着他的碗起了身。

江揽月和江逾白吃完饭就出门了。

说是要去镇上购置生活用品,顺便给家里打电话报个平安。

出门前,江揽月还想让许尽欢跟他俩一起去,被许尽欢以天太热懒得出门拒绝了。

江揽月看了看日头,确实挺热。

但是明天就要上工了,大队长只留给他们一下午的时间,用来休整。

他俩刚来,也不好搞得太特殊。

俩人顶着大太阳出了门,许尽欢留在家里等陈砚舟那边的消息。

等陈砚舟回来时,许尽欢也已经把面条擀好了。

陈砚舟想进来帮忙,被许尽欢赶了出去。

“马上就好了,哥你先出去等去。”

折腾了大半天,衣服早就被汗水浸透了。

陈砚舟帮不上忙,趁着江逾白俩人也不在,就去冲了个澡。

等陈砚舟冲完凉,换了身衣服再次走进厨房时,正好许尽欢把面条盛进碗里。

“你中午怎么吃的?”

“也是捞面条。”

许尽欢把浇好蒜汁儿的面条递给他,“快尝尝。”

陈砚舟把面条搅拌均匀,每根面条上都裹满了汤汁。

看着卖相就不错。

陈砚舟连吃了三大海碗,他把碗里的汤汁也喝的一干二净。

许尽欢做饭,陈砚舟刷锅洗碗。

收拾好一切之后,他才缓缓开口:“我明天就要走了。”

“要走?”

许尽欢手里拿着个刚从井水里捞上来的西红柿,正吸溜里面的汁水呢,一时还没反应过来。

“去哪儿?”

陈砚舟把洗好的碗筷归置好,“回部队。”

部队?

许尽欢这才意识到,住在一起这么久了,他居然从来没有主动问过,陈砚舟是干什么的。

原来如此。

陈砚舟跟他的父亲陈卫国一样,都是保家卫国的军人。

这也就解释了,他为什么常年在外,一年到头的不回家了。

“我这趟回来,本就是听说了家里的事,请假回来探亲的。”

他原本请了半个月的假,今天是假期的第九天。

如果不是临时接到任务,他还没打算走这么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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