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被他这副样子逗乐了。
“我是说,你到时候会喜极而泣。瞧你这点出息。”
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纸巾,丟在刘沐阳怀里。
“稳了。刑事部分,五年,一天都不会少。民事赔偿,两百万,一分钱也跑不了。”
刘沐阳愣愣地看著他,似乎还没从巨大的情绪波动中反应过来。
“现在,你可以准备一下了。”林默补充道。
刘沐阳一脸茫然:“准备什么?”
林默咧开嘴,露出一个灿烂的笑。
“准备更新你的『白衣不沾油』啊。水军都给你清理乾净了,网络环境也净化了,粉丝们可都等著你呢。”
“想好復出第一条视频拍什么了没?要不要我给你出个主意?標题我都想好了。”
刘沐阳下意识地问:“什么標题?”
“《我,刘沐阳,活著回来了,顺便问一句,那块肥皂味的红烧肉,你们想尝尝吗?》”
这个充满林默个人风格的恶趣味標题,像一道电流,瞬间击中了刘沐阳。
他先是愣住,隨即,那张悲伤的脸上,终於挤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笑著笑著,眼泪又流了出来。
林默也不管他,自顾自地掏出手机,点开了直播间。
“我看看人民群眾对我的评价。”
他一边划著名屏幕,一边小声念叨。
“『林神杀疯了,建议送去参加奇葩说!』,嗯,这个建议不错,可惜我没时间。”
“『钱为民晚节不保啊,一世英名毁於一旦。』,嘖,这就叫善恶终有报。”
“『求404律所联繫方式!重金求一个林神同款辩护!』,这个好,这个好。回头得让老大把业务諮询费往上提一提。”
他看得津津有味,甚至还对著一条弹幕笑出了声。
刘沐阳看著身边这个在庄严法庭上刷手机看弹幕的男人,心中那块被网络暴力压得喘不过气的巨石,终於被彻底搬开了。
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將他包裹。
噩梦,真的结束了。
就在这时,法庭侧门打开,一名书记员走了出来。
“全体保持肃静!合议庭评议结束!即將开庭!”
喧闹的法庭瞬间安静下来。
记者们冲回自己的位置,旁听席上的眾人也纷纷坐好。
林默收起手机,拍了拍刘沐阳的肩膀,站起身,走回了公诉席。
片刻之后,李法官带著两名陪审员,重新回到了审判席上。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砰!”
法槌敲响。
“全体起立!”
唰的一下,法庭內所有人都站了起来。
李法官的视线从公诉席,扫到空了一半的被告席,最后落在了辩护席上那个依旧低著头的身影上。
“现在,本庭对被告人许天佑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当庭宣判。”
李法官的声音,没有一丝温度,却带著穿透一切的重量。每一个字,都像是用冰冷的钢铁铸成,重重地砸在法庭內每个人的心上。
“经本庭审理查明。”
李法官开始宣读判决书,他的语速不快,却清晰得如同雷鸣。
“被告人许天佑,为报復被害人刘沐阳发布的网络视频评价,於2024年4月12日,通过非法渠道,以人民幣五万元的价格,购买包含被害人刘沐阳手机號码、家庭住址、身份证號码在內的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已构成《龙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钱为民的身体,在听到“非法渠道”、“五千元”这些被精確点出的细节时,猛地一颤。他知道,这代表著合议庭对公诉方提供的所有证据,进行了百分之百的採纳。所有的狡辩,在这些冰冷的事实面前,都成了笑话。
李法官没有停顿,继续宣读。
“被告人许天佑在获取被害人信息后,纠集三十七名餐饮行业从业者,建立名为『美食诚信联盟』的微信群。该群的建立,目的明確,即对被害人刘沐阳进行有组织的报復行动。其后,被告人许天佑在群內发布统一指令,散布统一文案,组织群成员对被害人刘沐阳的社交帐號进行大规模、持续性的辱骂、誹谤、恶意举报与人身攻击。”
李法官的视线,似乎不经意地扫过辩护席。
“关於辩护人提出的,该微信群属於『私密空间』的辩护意见。经合议庭评议,不予採纳。”
“一个以实施违法犯罪为目的而建立,其行为后果直接指向公共网络空间,並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的封闭性组织,其本质是犯罪行为的策源地与指挥所。
其內部交流內容,是证明其犯罪预备与犯罪实施的核心证据,不具备任何法律意义上的『私密性』。將犯罪预备的密谋,曲解为『朋友间的牢骚』,是对法律概念的恶意混淆,更是对法治精神的公然挑衅!本庭对此种辩护观点,予以最严厉的批驳!”
“轰!”
钱为民的脑子里,像是被引爆了一颗炸弹。
法官,在判决书里,直接点名批评了他的辩护观点!
这是羞辱!这是赤裸裸的、被钉在歷史判决文书上的公开羞辱!他钱为民的名字,將和“恶意混淆”、“公然挑衅”这些词一起,被记录在案!
他的脸,在一瞬间血色尽褪,变成了死人一般的惨白。完了,他的职业生涯,不是输了,而是死了。
刘沐阳的肩膀剧烈地颤抖著,他用手死死捂住嘴,不让自己哭出声。他听到了,“策源地”、“指挥所”,这些词,精准地定义了他过去一个月所经歷的地狱。他的痛苦,他的恐惧,他的绝望,在这一刻,被国家最高审判机关,用最庄严的方式,给予了確认。
李法官的声音还在继续,如同审判的重锤,一记一记落下。
“被告人许天佑上述有组织的行为,在网络公共空间肆意辱骂、恐嚇他人,捏造事实,恶意詆毁,严重扰乱了网络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其行为,已构成《龙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寻衅滋事罪。且属於情节恶劣、后果严重。”
“综上,被告人许天佑一人犯数罪,事实清楚,证据確实、充分。公诉方指控的罪名,全部成立。”
李法官放下手中的一页纸,拿起了另一页。所有人都知道,接下来,就是量刑。
“本案的爭议焦点,不仅在於事实的认定,更在於对当前网络环境下,权利边界与法律底线的深刻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