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重生(1 / 1)

1905,3月13号。

美利坚,爱德华州。

几道冷风吹进一间小木屋,李斯特把身上的厚麻布被子裹得更紧,最后还是冻的掀开被子走到窗边一边抽着雪茄,一边看向窗外。

窗户外是一望无际的土豆田。

更远处是一道又一道的铁丝网,将土地分解成规整的几何型状。

这是“宅地法”许诺给每个奋斗者的美国梦,也是将他们牢牢钉在此地的枷锁。

他的视线越过田地,落在远处那条土路上。

一辆黑色的“犁牌”拖拉机正喷着浓烟,慢吞吞地驶过——那是摩根家新买的钢铁牲口。

李斯特的妻子玛莎曾经说过,做梦都想要一台这样的拖拉机。

李斯特看着这一切仍然感觉到难以置信。

他不敢相信的是这个世界上真有穿越!

而且还穿越到1905年的美利坚!

别人都是穿越自己国家!

要么就是穿越现代的美利坚!

他倒好偏偏选中了这个年份!

李斯特是昨天穿越的,原主的全名叫卡特·李斯特,他刚穿越过来的时候还以为原主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

到后面接收记忆才发现原主居然当过黑帮,还是神枪手!

在这里定居也是后来的事情。

几年前。

原主所在的黑帮四分五裂,原主独自一人来到爱州定居,买了一大片的土豆田以种地为生。

慢慢的李斯特就认识他的妻子玛莎,他们最早是在镇上认识的,经过一段漫长的恋爱,两人在教堂宣誓最后结婚生子。

玛莎是镇上少数不多的文化人在私立小学教书,每个月领着固定的薪水。

而李斯特则是依靠在地里种田,依靠的几亩田地养着一家人的生计。

只可惜最近几年田地的营收不好,家中的一儿一女就连吃饱饭也困难,为此妻子玛莎和李斯特都曾头疼过。

他们一家一共四口人。

大儿子汤姆,现在在公立小学上学,做事比较猛撞,性格有一点象是原主。

而女儿珍妮更象是妻子玛莎,温柔体贴,爱看书,只是体弱多病,李斯特一家每一年都要花费60~150美元。

这一笔开销对于李斯特这种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他们一家总共的年收入也才100美元,最多只能有80美分的结馀。

更多时候。

治完病他们家还要欠钱!

要是赚不到外快,他们家就无力支付小女儿的治病费用,因为儿子汤姆也马上到了小学毕业要继续教育的年纪,妻子玛莎的结婚纪念日到了,要给他准备钱买结婚纪念品……

钱!钱!钱都是钱!

李斯特一想到这些就有点头疼。

这也是他自从穿越过来就一直想的一个问题。

发展科技?

他虽然有超强记忆,但是记住的图纸实在不多。

而且一战的那些玩意可没想象中的那么好手搓。

许多专用的零件都被卡着,美利坚的普通家庭是搞不到的。

寻常工作拿钱太少,接触到的人太多。

想要不抛头露面又能赚钱。

那只有写书。

李斯特是省刊的编辑,前世就写过大量的稿子。不管是文学还是网络文学还是诗歌,甚至还写过翻译,写作的底子不算太差。

再加之有太多的文学作品可以借鉴,光是美利坚本土有很多出色的通俗文学家,要是搞严肃文学的,有象海明威这样子提出冰山理论的大家。

要是想要出色的创意,一些游戏题材稍加集成以后也可以融入小说当中,赛博朋克描写的夜之城在这个年代绝对有超前性。

这样一想当一个作家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选择!

海明威当初一天也就写500字。

这都足以他过上奢侈生活,李斯特的要求没有那么高,只要他一家能够吃饱穿暖,过上幸福生活就行。

现在的须求虽然没有二战那么高,但是这个年代因为工业化带来的识字率的提升以及工业化的发展已经足够养起好几家大型杂志。

像《星期六晚邮报》、《科利尔周刊》、《红书》这样的文学杂志拥有百万的读者——它们稿酬丰厚,须求量大,正希望看到崭新的故事!

至于第一本的小说内容,当然是从中篇开始,拿钱快能够解决现在的问题。

你要是写一本长篇小说。

搞不好自家女儿又什么时候折腾出个病。

到时候没钱去治病,难不成眼睁睁的看着自家的女儿痛苦?

甚至病死!

短篇小说的篇幅又太短,到手的稿费数量不多。

中篇刚刚好二万字的篇幅,几天就能写完。

一旦过顶级杂志社就算是新人按词都可以拿250美元。

更别说中篇是很容易被杂志社买断的,一旦买断就是400美元。

短篇按词来可能也就三美分一词,这不比短篇香?

到底选哪篇小说,还得再想想……

李斯特一想到这里就往楼下走。

楼下,妻子玛莎正在教育汤姆,昨天汤姆在学校里面闯了祸。

李斯特一家向来重视教育,一大早玛莎就对汤姆进行教育工作:

“每当你要批评别人。”

“要记住世上不是每个人都有你这么好的条件。”

“切记以后不要随便评价别人,要学会尊重他人的喜好,如果有人找你抱怨,你就不要讲话,或者假装睡觉……”

玛莎教育完汤姆以后,汤姆嘟着小嘴一脸不服气的样子躲在房间里面。能够隐隐约约听到房间里面,这孩子是在发脾气。

玛莎并没有去找他,而是开始准备今天的在学校教育工作。

刚好撞见了从楼上下来的李斯特。

玛莎是一个标准的美人胚子,身材高挑苗条,皮肤白淅。

一头亚麻色的头发在脑后形成一个简单的发髻,发间别着一枚小巧的珍珠发卡,这是李斯特送给他的定情信物。

因为偶尔有体育锻炼的原因该胖的地方胖到恰到好处,显得极为的性感和迷人,只可惜玛莎身上穿着一身长裙,把她那傲人的身材遮捂得严严实实。

“亲爱的,你可算是下来了,早餐已经做好了。”

“爱你,玛莎。”

李斯特走上前,轻轻拥抱了一下妻子,在她额间落下一吻。

两人走到餐桌旁。

早餐很简单一大盘冒着热气的土豆泥。

旁边放着一小撮盐,几片烤得微焦的黑麦面包以及牛奶。

女儿珍妮已经坐在那里,小口小口地吃着她的那份土豆泥。

因为经常生病的原因,她的脸色显得很惨白,看起来毫无精神力。

李斯特摸了摸珍妮的额头,今天的温度还算正常,看来没有发低烧。

这便让他松了一口气,取了一块黑面包搭配着牛奶一边吃一边构思小说。

白人饭并不算好吃,尤其是这黑面包本身硬邦邦的,口感不算软,吃进嘴里甚至还有点苦涩。

跟国内的面包完全不同,土豆泥也是干枯无味。

这些饭菜还不如拼好饭,这让李斯特越来越想念前世的中国饭菜。

但现在又不得不吃黑面包,要不然就没有力气干活,等李斯特把黑面包啃到一半的时候,一只昆虫爬上桌。

“哦,天哪!”

玛莎轻声惊叫,下意识地就要拿起旁边的抹布将其拂开。

妻子的尖叫打断了李斯特的想法。

李斯特顺着尖叫声看过去。

是一只带着甲壳的昆虫,在农场,这种小虫子并不少见,但它们出现在餐桌上总是不受欢迎的。

玛莎还是挺怕这种甲壳类的昆虫。

每一次有昆虫在家中出现玛莎总是会尖叫。

突然一个念头从李斯特的脑中闪过。

等等,昆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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