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就赌二小姐的马(1 / 1)

当然,楚胜要努力的对象可不是什么方家二小姐方清薇。

方清雪让他抱一下就够了,毕竟对方是电母天君的转世。

说实话,其实永生前期的时候,很多人谈论起方清雪,知道对方是电母转世,但並不知道她是电母天君,还有许多人將方清雪和什么火神、水神转世之类的相提並论起来,其实两者根本没有什么可比性。

要是方清雪的前世,那些普通的什么自然神灵,方清雪隨便吐一口气都不知能杀死多少。

而且方清雪也极为特殊,得到过永生之门的青睞,领悟大命运术,威压诸多天君,乃是诸天君之首。

可惜最后挑战造化的威严陨落,但未来对方也会成为仙王巨头的人物,这样的人物才值得楚胜专门去抱大腿。

方清薇算什么?一个分不清大小王,不明事理的人,一般情况下楚胜根本不会去搭理。

不过这次他要抱大腿的人,现在看上去还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那自然是永生这本书的主角方寒,所以这次值得楚胜专门去跑一趟。

而且关於方寒的情报消息,楚胜自从穿越之后就从来没有和任何人说过,连方清雪也不知道,毕竟这可是自己要去抱大腿的人,要是提前让方清雪知道了,自己还怎么抱呢?

总之,只要这一次大腿抱好了,未来保底都能够成为天君、仙王。

虽然现在楚胜也觉醒了金手指,不过想要修炼到天君、仙王的境界,也不知需要耗费多长时间。要是大腿抱得不够好,说不定永生世界的方寒都成为永生境界了,他还在慢吞吞地修炼。

如果真的只靠他自己,只靠他的天赋,不要说现在4个楚胜的天赋叠加在一起,就算以后叠加了10个、100个,他再修炼1000年、1万年,没有因缘际会,没有气运的照顾,他就算想修炼成仙,说不定都很困难。

所以楚胜早就想清楚了,就算觉醒了金手指,但该抱的大腿还是得抱的。

而且一边是躺著不动就能够成为天君、仙王,一边是自己努力修炼、耗费苦功才慢慢升上去,究竟要怎么选,那还用想吗?

当然是躺著升上去更好嘍!

楚胜以前看过的一些小说里面,有一些主角故意得到丹药不吃,只靠自己修炼提升修为境界,因为自己努力锻链提升上来的境界更加稳固。

但其实在楚胜看来,他又不是在什么遮天世界,这可是永生啊,吃人就能提升修为境界,吞了一位天君,自己就能成为天君,也从来没有什么道心不稳、根基不浑厚这类的说法,所以楚胜现在自然要选择前者,有规划、有选择的努力。

吃过了午饭,楚胜看了一眼时间,也差不多了。

他从兵器库里面取出一张大弓来,这是他以前购买的长弓,拉开需要一马之力,也就是千斤的力量。

后来他修炼到神勇境界,有了三马的力量,就不经常使用这把弓了。

而现在楚胜轻轻將这弓拉动,感觉自己还没有用多大的力量,瞬间整张弓都被拉得颤动起来,他又轻轻將弓收回。

楚胜感觉现在的自己,力量起码有十七八匹玄黄烈马的力量,要是多用些力量,都能將这张弓扯断。

想当初原著中,方家的先祖那位肉身十重、神变境的高手,有五马之力,要是换成现在的自己,一只手就可以將对方镇压在地上不能动弹。

如果他能碰到白海禪,也能把这位仙王的分身摁在地上摩擦,当然他是不会这么做的,平白无故得罪人的事情楚胜可不干。

楚胜感觉现在自己的力量基本可以说是肉身境界称雄了吧?

只要不是遇到那些修炼过特殊功法的肉身境界的高手,楚胜现在的力量的確也找不到什么对手了。

而且他不仅仅有力量,解开了基因锁,战斗的本能也超乎所有武者的想像。

想了一下,楚胜將那张大弓背好,紧接著就准备出门了。

他也不是不想用更好的弓箭,只是因为自己实在是买不到更好的了,毕竟有些东西不仅仅是有钱就能买到。

况且今天出门也不过是去打猎而已,千斤之弓已经足够他使用了。

楚胜背著弓一路走到方家大院,守门的人也不拦他。

楚胜来这院子的次数多了,大家都认识,而且谁不知道楚胜是他们方家大小姐方清雪的座上宾客呢,没有谁敢这么不开眼。

没过一会儿,楚胜就走到了约定的地点,不过他还没靠近,就听到方清薇他们一干人早就到了。楚胜的听力能够听到极远地方细微的动静,他现在能够听到眾人聚在一起,说一些背著他的悄悄话。

方清薇和她的那些狐朋狗友们,其中有个人说道:“今天打猎,我一定要猎到一只白狐来送给你,清薇。上次那山上我见到那只白狐,没想到居然被对方逃了,不过我已经弄清楚对方大概的活动地点,这次只要运气好一点,那肯定逃不掉。”

方清薇听到这话,眼睛一亮,白狐的確稀有,若是用它的皮毛来缝製一件衣物的话,万分好看。

不过这件衣服她不是想要自己穿,而是打算送给自己的姐姐方清雪,希望討得对方的欢心。

自己是方清雪的亲妹妹,但平时在方清雪面前都不敢大声说话,对方进入仙门之中修炼,实在太有威严。

而且她之前听到一条消息,方清雪已经踏入了神通秘境,或许要不了几天就会再回家一趟,不知这会给他们家带来多少好处。神通秘境的高手,就连皇帝见到了也要尊敬,毕竟修炼到那一步就是仙人,已经不再是凡人了。

不过很快,方清薇又联想到了什么事情一样,脸色忽然变得有些不好看。

旁边有人见方清薇的模样,仿佛想到什么一样说道:“哎呀,这楚胜还真是有这么大的谱,叫咱们这么多人在这里等他,这么长时间都不来。”

另一人听到这话也笑了笑说道:“我早就听说,他平日睡觉都是日上三竿才起,这样的人实在是疲懒。不知对方如何得到了方大小姐的青睞,这么多的丹药灌给他,居然才修炼到神勇的境界。

“要是这些丹药给二小姐的话,或许二小姐早就已经修炼到肉身十重的境界,有可能突破到神通秘境,也能跟著大小姐一起去仙门之中修行了,到时候方家一门两神通,那可是一段佳话了。”

听到这话,方清薇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了起来,心中越发鬱闷。

这时候站在她身边的名马千里雪突然打了个喷嚏,这马颇有些灵性,並没有对著方清薇,但这感觉还是让方清薇不爽,顺手就一鞭子抽在这马的头上,顿时一道血印。

那匹千里雪嘶鸣一声顿时倒退了几步,不明所以地盯著方清薇,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突然挨打。

方清薇见状,立刻怒骂道:“这死马,竟敢分不清主人!”

眾人见状,顿时说话的声音都少了许多,看出来二小姐现在心情很差,而且以她的脾气,他们可不敢多说什么。万一不小心得罪对方,脸上挨了一鞭子,那可是不好看。 方清薇扬起鞭子又要再打,这时候突然有人站出来拦下对方,笑著说道:“二小姐怎么跟一匹马置气?我知道二小姐心中鬱闷,不过我想到一个办法,能够帮清薇小姐出口恶气,还能將楚胜手中那些丹药赚过来。”

听到这话的方清微微微皱眉,还来不及说什么,旁边另一个人立刻说道:“方同,你可不要胡乱瞎出主意,还记得方城的事情吗?”

听到方城这个名字,眾人顿时有些沉默了。

方城曾经也是方家的一位家族子弟,地位也不低,他知道楚胜有从方清雪那里得到的丹药,於是想方设法让楚胜奉献上来。

楚胜当时没说什么,直接將丹药就给他了,结果第二天事情传到了方清雪耳中,又被家主得知,家主勃然大怒,就將方城赶出了方家。

从此之后,方城失去了家族供应,虽然依靠他的身份,未来肯定还能再当一个吃喝不愁的富家翁,但是想要再有什么大的作为就不可能了。

要知道以前以方城的身份和武道修为,本来是有可能被方清雪选中带入仙门修炼的,未来要是运气好,说不定也有机会修成神通秘境,但现在变成这样,他的情况完全可以说是一落千丈,整日以酒消愁,变得十分颓废。

每个见到方城下场的人都是心中胆寒,那件事情之后,就再也没什么人敢去打楚胜的主意了,生怕自己变成方城第二。

就连方清薇听到这人要让自己打楚胜丹药的主意,也是下意识想要摇摇头,不过方同又继续说道:“咱们当然不敢去威逼楚胜,但是利诱未尝不可。二小姐请看。”

这人说著,从自己的马上取出一张长弓来,这弓比普通的弓更长更大,整体呈乌黑色,但给人的感觉却又有些平平无奇。

他说道:“这是一张神臂弓,我耗费不少代价才买来的,看上去虽然普通,但真要完全拉开,非得有五马之力、修炼到神变境界才可以。等那楚胜到了,咱们就用激將法激一激他,只要是他自己答应了,就算最后输了,我看他也没什么脸面去大小姐那里告状吧!”

听到这话的方清薇顿时思考起来,似乎还真的可行。

此时在远方,楚胜將眾人的谈话听得一清二楚,他只能摇摇头,不过隨后又想到了什么,心中顿时有了计较,於是迈开脚步,大步地走了过去。

眾人见到楚胜到来,顿时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地转移了话题,说起今天要打猎的事情。

楚胜走过来的时候,不等眾人说话,先一拱手笑著回应道:“二小姐,诸位,实在不好意思,今天起得有些晚了,麻烦诸位等我。我看时间也不早了,要不咱们一起出发吧?咦,怎么这千里雪脸上被人打了吗?是谁这么大胆,敢打二小姐的马,不要命了吗?还不赶紧跪下给二小姐的马赔罪!”

方清薇总感觉楚胜说这番话似乎有些阴阳怪气的,但仔细听又听不出什么来,她只是摇头说道:“是我自己打的,这马不听话就得训一训,不是什么大事。”

方清薇说到这里,又对著眾人挥挥手说道:“行了,既然楚胜到了,咱们一起走吧!从这里到狼山,还得一两个时辰的路呢,检查一下弓箭刀枪都准备好了吗?狼山那边有狼,说不定还有大虫,都小心著点。”

方清薇说到这里,目光扫过楚胜背后背著的那柄长弓,像是不经意间说道:“楚胜,你怎么背这样的牛角弓出来?这弓,我记得最大也不过千斤之力吧?我记得你不是早就训练到內壮神勇的境界了吗?”

楚胜听到这话回应道:“那也没什么办法,毕竟好的弓也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

而此时,方同听到方清薇这样说话,就明白对方已经同意自己的想法了,於是他笑著站出来说道:“確实如此,好的弓、兵器这些都不是有钱就能买到。不过我这里正好有一张神臂弓,楚兄可要来试一试吗?”

听到这话的楚胜眼前一亮说道:“这怎么好意思呢?方同兄弟若是想將这张弓卖给我,我倒也不好夺人所好。”

听到这话的方同本来想说些什么,就又听楚胜说道:“但你要是送给我的话,我倒好意思接受了,哈哈哈!”

方同此时愣了一小会儿,才反应过来楚胜话中的意思,他脸色有些尷尬,却也不好发作,毕竟还想要激將楚胜,而且对方刚才的话听上去又像是开个玩笑一样,无伤大雅。

方同咳嗽了一声,也勉强笑著回应道:“倒也不是不行,不过楚胜,要不跟我打个赌吧?咱们都出一些彩头来,只当是助兴如何?”

听到这话的楚胜显得有些犹豫,这时候旁边的人都开始起鬨。

“这主意好,咱们也来出些彩头好了!”

“方同,你说要怎么赌?”

看著眾人一脸热情的样子,此时楚胜有些为难,看上去仿佛有些不太好拒绝,免得打扰了大家的雅兴。

方清薇见情况差不多了,也站出来说道:“既然这样,我也来赌一下好了,方同你说怎么赌?”

方同说道:“这倒也简单,咱们这里这么多人中,楚胜的修为最为精深。先前我买这弓的时候,那人对我说这弓唯有通灵神变境界的高手才有可能拉得满,我以为对方是吹牛,不过我当时试了试,的確也是拉不动,確定这的確是一张好弓,我就买来了。

“这弓拿回来之后还没有找人试过,既然这样的话,不如楚胜来帮我试一试,咱们就赌楚胜能不能將这弓拉满。若是拉得满,我这弓就送给楚胜;要是拉不满,楚胜也看著给一些彩头好了,只要不让小弟我亏得太多,这弓就当是送给楚胜得了,毕竟宝剑配英雄嘛。”

然而听到这话,旁边就有几人起鬨著说道:“哈哈,方同你怎么敢这样说楚胜?你只怕不知道楚胜的身家巨富,大小姐隨便给他的一两瓶丹药,都比你这神臂弓要值钱多了!”

“这样吧,我也来赌,不过我就赌楚胜拉得开好了!”

“好,那我赌楚胜拉不开怎么样?”

眾人没有全都赌楚胜拉不开,免得对方怀疑,反正左右不过损失一些银两,若是能够誆到对方的丹药,那怎么说都是赚的。

眾人开始不断地下注,到方清薇的时候,她也准备拿一些银子来赌楚胜拉不开。

这时候楚胜突然说道:“二小姐若是想赌的话,不如拿那匹千里雪来赌好了,我倒是挺喜欢二小姐的马的,而且我自己也没有一匹好的坐骑。如果二小姐捨得割爱的话,我就用这三瓶丹药来赌。”

楚胜说话间就將三瓶丹药放在眾人的眼前,他晃了晃,三瓶丹药都是装满的,一瓶里面说不定放了几十颗。

眾人眼前一亮,楚胜的丹药可不是那些凡人服用的普通药材配成的,而是方清雪专门给他带回来的仙人服用的丹药,听说在那些仙人手中,这些丹药也很少见。

三瓶加起来,他们这些人无论谁得了,只要吃下去,都能够再將肉身境界提升两三个档次,顿时所有人都眼巴巴地盯著这三瓶丹药。

方清薇看著这三瓶丹药也愣神了,方清雪以前回来也会给她带一些丹药,但也就一两颗而已,哪里见过三瓶那么多丹药摆在自己面前。

方清薇转头看著楚胜,犹豫了几秒钟,一咬牙说道:“好,那我就来赌了!”

楚胜听到这话又笑著说道:“不过还得麻烦二小姐一件事情,二小姐的马,我要是侥倖贏过来了,麻烦二小姐將平时照料这马的佣人也一起送给我,不然换了其他人来,我怕对方照料不好。”

方清薇听到这话直接点头,毕竟连千里雪都拿出来做赌注了,更別说一个养马的马奴方寒了,她直接说道:“好,就按你说的来赌吧!”

见方清薇答应下来,楚胜根本毫不废话,直接拿起那张神臂弓,在眾人一脸诧异的目光中,他根本不蓄力、不运气,直接抬手就拉,瞬间,神臂弓拉得满月一般,隨后一放,一支箭如流星一般被楚胜射向数百米外场地边缘的靶子,而且直接命中中心。

眾人见到这一幕,张大了嘴巴,一脸不可思议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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