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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功罪与尘埃(1 / 1)

城门洞开。

涌进来的,是两股洪流。

一股,是黄河决堤的浊浪。

另一股,是李子成率领的锐字营。

寧夏城,瞬间就成了一锅煮沸的粥。

水的咆哮,人的哭喊,屋的倒塌,兵器的碰撞,所有声音混在一起,分不清彼此。

街道上的积水,从脚踝,迅速漫到膝盖。

锐字营的士兵们,在没过膝盖的泥水里,与刘东暘的部下进行著殊死的战斗。

一个叛军士兵脚下一滑,被身边的袍泽一刀捅死。

一个锐字营老兵刚砍翻对手,就被一股暗流卷倒,呛了几口水,再站起来时,脸上全是泥。

“他妈的,这叫水陆两棲作战。”李子成抹了一把脸上的泥水,对著身边的传令兵吼道,“都听好了,別恋战!”

他指著三个方向,命令下得又快又准。

“王富贵!”

“小的在!”胖子在水里扑腾得像个葫芦。

“带五十个人,去找粮仓!不管用什么法子,给我看住了!谁敢点火,就地格杀!”

“得令!”

“博尔济吉特!”

“在!”蒙古汉子骑在马上,马在水里有些不安,但还是高出眾人一头。

“带你的人,找地势高,没被淹的地方!清剿所有还在抵抗的骑兵!別让他们有机会集结!”

“遵命!”

“赵铁山,石磊!”

“在!”

“你们两个,带主力,跟著我,直奔总兵府!沿途不许停留,不许抢掠,更不许伤害百姓!看见有被困在水里的老人孩子,能搭把手的就搭一把手!记住,咱们是官军,不是土匪!”

李子成下了最后一道命令。

他自己心里清楚,这种时候,命令能传达到什么地步,要看天意。

但他必须说。

一个叫张三的锐字营小兵,刚用盾牌撞开一个敌人,长刀顺势捅进了对方的肚子。

他拔出刀,温热的血混进冰冷的泥水里。

他一抬头,看见不远处一个民房的屋顶上,一个七八岁的女娃,正抱著根柱子哇哇大哭,水已经快淹到她的脚了。

他想起了將军的话。

他骂了一句脏话,对身边的同伴喊了声“帮我看著点”,然后趟著水,向那间房子挪过去。

水流很急,他费了很大劲才爬上屋顶。

“別怕,叔叔带你走。”

他把嚇得说不出话的女娃扛在肩膀上,又艰难地回到了主街道,把她放在一处暂时还算安全的高台上。

他回头时,刚才帮他看著后背的那个同伴,胸口插了一支箭,已经没气了。

张三眼睛红了一下,没说什么,握紧了手里的刀,跟著大部队,继续向前冲。

这样的事情,在城里每一处都在发生。

李子成带著人,在混乱的街道上,像一把尖刀,笔直地插向城市的心臟。

总兵府,到了。

府门紧闭。

但里面,传来了激烈的爭吵声,还有兵器碰撞的声音。

“看来是狗咬狗,一嘴毛了。”李子成笑了笑,“省了咱们不少事。撞门!”

几名身材高大的士兵,扛著一根粗大的房梁,在赵铁山的口令下,一次又一次地撞向那扇朱漆大门。

府內。

正堂上,刘东暘一手持剑,另一只手抓著一个老人的胳膊。

那个老人,是哱拜。

“老將军,得罪了。”刘东暘的脸色很难看,“外面李子成已经打进来了。你跟我走,有你在手上,他们不敢把我怎么样。这是咱们最后的机会。”

哱拜看著他,眼神里没有愤怒,只有深深的鄙夷。

“我哱拜,纵横半生,寧可死在沙场,也绝不受你这等降將的侮辱。”

“老东西,你別不识抬举!”刘东暘急了。

“砰!”

就在此时,总兵府的大门,被巨大的力量撞开了。

李子成带著锐字营的士兵,如潮水般涌了进来。

他第一眼,就看到了堂上的情景。

刘东暘看到李子成,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哱拜也看到了。

他看著那些甲冑鲜明,杀气腾腾的明军,忽然笑了。

他用力一甩,挣脱了刘东暘的手。

刘东暘一愣神的功夫,他已经从旁边亲卫的尸体上,拔出了一把刀。

“哈哈,哈哈哈哈!”

老將军仰天大笑,笑声苍凉。

“我儿承恩,果然没让我失望!”

他最后看了一眼李子成,眼神很复杂。

然后,横刀一抹。

血,喷得很高。

一代梟雄,自刎於堂前。

李子成看著他的尸体,沉默了片刻。 刘东暘见势不妙,转身就往后堂跑。

“想跑?”李子成没动,“关门打狗,瓮中捉鱉。他要是能跑了,我今天就把这总兵府的门匾给吃了。”

刘东暘慌不择路地衝进后院,推开后门。

门外,站著一个人。

一个胖子。

王富贵带著几个人,正笑眯眯地看著他。

“刘將军,別跑了。”王富贵手里拿著个算盘,也不知是做什么用的,“我家大人说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您这叫自投罗网。”

刘东暘被五大绑,押回了前堂,扔在了李子成的脚下。

他还在不停地叫嚷。

“李將军,我有功!我献了城!我是朝廷的功臣!”

李子成没理他,只是让人把哱承恩带了过来。

哱承恩走进大堂,看到了父亲的尸体,身体晃了一下,但还是站稳了。

然后,他看到了像条死狗一样趴在地上的刘东暘。

李子成指了指刘东暘。

“他是你的了。”

哱承恩什么也没说,只是走了过去。他捡起了父亲自刎的那把刀。

刘东暘惊恐地看著他,裤襠里,一片湿热。

“不,承恩,贤侄,你听我说”

噗嗤。

刀,捅了进去。

哱承恩没有丝毫犹豫,一刀结果了这个出卖自己,也害死自己父亲的“盟友”。

他拔出刀,扔在地上,发出一声脆响。

然后,他对著李子成,伸出了自己的双手。

“我,束手就擒。”

战爭,就这么结束了。

天亮时,李如松骑著高头大马,在一眾亲兵的簇拥下,缓缓驶入这座被水淹了一半的城。

他看著跪在泥水里的哱承恩,看著被李子成踩在脚下,已经凉透了的刘东暘的尸体,脸上露出了胜利的微笑。

城里的水,在几天后,慢慢退去。

留下了一片狼藉,和无数无家可归的百姓。

李子成没閒著。他带著锐字营,开始安抚百姓,组织排水,清理街道。

因为入城时那道“儘量救人”的命令,锐字营成了城里最受欢迎的军队。

老百姓不知道什么大道理,他们只知道,是这支军队,在最乱的时候,从水里把他们的孩子捞了出来。

几天后,城中广场上,举行了一场公开审判。

李如松亲自宣读了朝廷的旨意,將哱承恩及一眾叛將,判了斩立决。

行刑的前一夜。

李子成提著一壶酒,两个碗,独自一人走进了关押哱承恩的牢房。

牢房很乾净。

哱承恩坐在草堆上,看著他,很平静。

李子成把两个碗倒满。

“喝一杯吧。”

哱承恩没动。“为什么?”

“没什么为什么。”李子成自己端起一碗,喝了一口,“就当是,喝个上路酒。也算是,我敬你是条汉子。”

哱承恩沉默了很久,端起了那碗酒。

“如果那天我不降,带著我那几十个兄弟死战到底,结局会不会不一样?”他问。

李子成看著碗里的酒。

“没有如果。”他说,“但你至少,亲手报了仇。换做是我,也会这样做的”

哱承恩笑了,笑得有些释然。

他一口喝乾了碗里的酒。

“好酒。”

第二天,人头落地。

寧夏之乱,彻底平息。

李如松正在灯下,亲笔撰写发往京师的八百里加急捷报。

他的字,写得很好。

捷报上,他先是用了一千字,详细描述了自己是如何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定下龙王计,一举荡平叛乱。

这是首功,毋庸置疑。

然后,他话锋一转,开始写李子成。

“麾下参將李子成,於龙头段阵地战,以少胜多,阵斩千级,勇冠三军。后又献诈城之计,亲率锐字营为先锋,水陆並进,一鼓作气,直捣黄龙。此子,智计百出,临危不乱,实乃国之利刃”

他把所有能想到的好词,都用上了。

最后,他郑重向朝廷,为李子成请功。

“臣以为,李子成之功,当晋总兵衔,以彰国恩,以励三军”

写完,他吹了吹墨跡,满意地把捷报封好。

他知道,把李子成的功劳写得越大,就越能彰显他这个主帅的知人善任。

把李子成捧得越高,这个年轻人,就越会紧紧地绑在他李家的战车上。

这是为帅之道,也是为政之道。

捷报,被快马送往京城。

所有人都知道,一场泼天的富贵,即將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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