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首功(1 / 1)

养伤的第三天,李子成能下地了。

他拄著那把卷了刃的陌刀当拐杖,在王富贵和石磊的搀扶下,走进了伤兵营。

一进去,浓重的血腥味和草药味就扑面而来,混杂著伤者压抑的呻吟。

几十个汉子躺在简陋的通铺上,缺胳膊的,断腿的,身上缠满带血麻布的,整个营帐里瀰漫著一股绝望的气息。

原本还在呻吟的士兵,看见李子成进来,都挣扎著想坐起来行礼,营帐里顿时响起一片压抑的痛呼。

“都他妈躺好。”

李子成骂了一句,声音不大,但很管用。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只用眼睛看著他。

他走到一个断了右臂的壮汉床前,那壮汉的脸色像金纸一样。

“张大牛。”李子成开口。

那名叫张大牛的壮汉,浑身一震,眼睛瞬间就红了,嘴唇哆嗦著,说不出话。

“我记得你,大同府人,家里还有个五岁的娃儿。”李子成的语气很平淡,像是在说一件寻常事,“安心养伤,你这条手臂,是为我李子成,为所有弟兄断的。这条胳臂,我养了。”

他没再说別的,跟在身后的王富贵,会意地將一个沉甸甸的钱袋,轻轻放在了张大牛的枕边。

张大牛看著那个钱袋,眼泪再也忍不住,哗哗地往下淌,一个七尺高的汉子,哭得像个孩子。

李子成没看他,转身走向另一个床铺。那里躺著一个年轻士兵,胸口中箭,呼吸像破风箱一样费力。

“李四狗。”

那个叫李四狗的年轻士兵,费力地睁开眼。

“你是神射手,上次营里大比,三百步外,你三箭连中靶心。”李子成看著他,“等你伤好了,我让你做咱们锐字营的弓术教头。”

李四狗的眼睛里,瞬间爆出了一团光。

李子成一个一个地走过去,准確地叫出每一个伤兵的名字,说出他们的籍贯,他们的特长,甚至他们家里几亩地,几头牛。

他每到一处,王富贵就放下了一个钱袋。

这些钱,是李如松赏赐下来的金银,李子成看都没看,就让王富贵全部分了。

还有那些名贵的人参鹿茸,也都让伙夫营熬成了汤,一碗碗地给这些伤兵灌下去。

最后,他走到伤兵营的中央,环视著所有或躺或坐的弟兄,声音陡然提高。

“我李子成在此立誓。凡我锐字营的弟兄,战死者,其父母妻儿,我养之。战残者,营中设荣誉教官之位,享终身俸禄,我养之。”

他看向角落里三个神情黯然的士兵,那三个人,一个瞎了眼,一个断了腿,一个废了手,这辈子都別想再上战场了。

“你们不是累赘,是我锐字营的功臣。”李子成郑重地对著他们一抱拳,“从今日起,你们便是我锐字营第一批荣誉教官。我已命人,携带五百两白银,亲自送往你们家中,安顿家人。”

五百两白银。

这些话砸下来,整个伤兵营,瞬间死一般的寂静。

五百两,那是一笔足以让任何一个普通农户,瞬间成为富家翁的巨款。

下一刻,不知是谁先带的头,整个伤兵营,乃至外面闻讯赶来,挤得水泄不通的所有士兵,全都朝著李子成的方向,单膝跪了下去。

没有山呼海啸的口號,只有一片甲叶碰撞的沉重声响。

他们看著李子成的目光,彻底变了。如果说之前是敬畏,是崇拜,那么此刻,就是一种可以託付生死的绝对信赖。

跟著这样的將军,死了,值。残了,也值。

锐字营的忠诚度,至此,达到了顶点。

大战在即,整个明军大营,变成了一座高速运转的战爭机器。

军械司的营地里,数十座熔炉火光冲天,赤膊的铁匠们轮著大锤,將烧红的铁坯砸得火星四溅,叮噹之声,昼夜不绝。

军需官们扯著嗓子,將一箱箱的箭矢,一桶桶的火药,一袋袋的铅弹,分发给前来领取的各部军士。

广阔的校场上,数万士兵按照各自的营制,演练著不同的军阵,长枪如林,刀盾如墙,杀声震天。

伙夫营更是宰牛杀羊,巨大的铁锅里燉著滚烫的肉汤,浓郁的香气飘散出数里,这是为即將出征的將士们,准备的战前“断头饭”。

整个大营,充满了这种烟火气与肃杀之气交织的独特韵味。

而锐字营,则成了这巨大机器中,一个特立独行的存在。

李如松在此战后,给予了李子成前所未有的自主权,特批了一个独立的武备库给锐字营,所有军械物资,优先调用。

李子成来到武备库的第一件事,就是为自己挑选一柄新的兵器。

他之前那把陌刀,在隘口死战中,因劈砍了太多的兵甲骨骼,刀刃已经严重捲曲,不堪再用。

李如松早已为他备好了一柄真正的神兵,就存放在这武备库的最深处。

那是一个沉重的紫檀木长盒,打开的瞬间,一抹森然的寒光,几乎要刺痛人的眼睛。

这是一柄真正的陌刀。

刀身长逾四尺,宽近半掌,通体採用“百炼摺叠锻打”之法,呈现出流水般细密瑰丽的锻纹,在光线下流转不定,锋刃处更是闪烁著一道幽蓝色的冷光。

刀柄由最坚韧的柘木製成,长达五尺,外缠防滑吸汗的牛筋,握持感极佳。 刀格处铸成猛虎下山之形,狰狞霸气。

李子成单手將其提起,隨手一挥,空气中竟传来布帛撕裂般的锐响。

其重量,长度,重心,都仿佛是为他量身定做一般。

“好刀。”他由衷讚嘆。

紧接著,他便开始用他那个时代的知识,武装他这支“特种部队”。

“把我们营所有的鸟銃,全部拿来。”

面对军械司的老工匠,李子成提出了三个在他们看来匪夷所思的要求。

“第一,所有鸟銃,必须统一口径。误差不得超过一分。方便弹丸的批量铸造与通用。”

“第二,改进照门和准星。在枪管尾部加一个可调节的覘孔式照门,在头部加一个尖锐的准星,务必做到三点一线,最大限度提高射击精度。”

而最关键的,是第三点。

李子成亲自拿起一张坚韧的桑皮纸,熟练地將其捲成一个纸筒,一端用细线扎紧,然后取来一个特製的漏斗,先倒入標准份量的火药,再放入一颗刚刚铸造好的,口径標准的铅弹,最后將纸筒的另一端折好。

一枚划时代的“定装纸壳弹药”,就这样诞生了。

“看清楚。”李子成对著目瞪口呆的工匠们演示道,“临战之时,士兵只需用牙咬开纸筒尾部,將少量火药倒入引火孔,再將带著纸壳的整个弹药,用通条捅入枪管即可。这比你们先倒火药,再放弹丸,至少要快上一倍。”

这一手,彻底震惊了军械司所有的老工匠。他们如同看到了神跡,看著那枚小小的纸壳弹药,眼神里充满了狂热。这意味著,锐字营的鸟銃手,將拥有冠绝全军的射速和火力持续性。

针对奇袭“乾涸湖”的任务,李子成更是准备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特战装备”。

他將营中所有能找到的黑色,深色布料集中起来,用最原始的染料,染制了三百套紧身的夜行服。

他命令士兵们用厚厚的布和软麻,將所有战马的马蹄,都包裹得严严实实,最大限度地降低行军噪音。

他向李如松申请了整整五百颗“万人敌”,这种明代官方製造的,內含火药和铁蒺藜的陶製手榴弹,是集团衝锋的利器。

同时,他还准备了数千支浸透了火油的特製火箭。

最后,他將戚继光发明的经典“鸳鸯阵”,根据夜间突袭的需要,进行了简化变种。

十一人一队的庞大阵型,被他拆分成了更灵活,更具突击性的三人战斗小组。

一人持藤牌与短刀,负责突前格挡与近身缠斗。两人持长柄朴刀,负责左右两翼的劈砍杀伤。

这种阵型,在小范围的遭遇战中,將爆发出惊人的战斗力。

短短几日,整个锐字营,已经从一支明军精锐,被李子成彻底改造成了一支装备,战术思想,都领先这个时代数百年的特种部队。

决战前夜,李如松的中军帅帐灯火通明。

巨大的沙盘上,敌我双方的態势已经被用不同顏色的旗帜,標註得一清二楚。

韃靼人的万人伏击圈,如同一只张开大口的巨兽。而明军的三路反包围伏兵,则如同三柄即將刺入巨兽肋下的尖刀。

李如松最后一次召见了李子成,进行计划的最终確认。

“乾涸湖,地处盆地,易守难攻。”李如松指著沙盘上的一点,眉头微蹙,“你部虽是奇兵,但只有三百人。一旦被发现,陷入重围,本帅的主力,鞭长莫及。”

“总爷放心。”李子成的声音,已经恢復了往日的沉稳,“攻心为上,攻城为下。我部的任务,不是歼敌,而是製造混乱。”

他顿了顿,拋出了一个让李如松惊讶的理由。

“关键,在於天时。”

“天时?”

“正是。”李子成的眼中,闪烁著理性的光芒,“总爷可曾想过,夜间突袭,倘若风向不对,我军的火攻效果,岂非大打折扣?”

李如松点了点头,这確实是他担心的。

李子成自信地解释道:“这就是科学,或者说,格物之学的道理。塞北戈壁,沙石地貌,其物理特性是吸热快,散热也快。白日,烈日暴晒,地表温度急剧升高,空气受热膨胀上升。入夜后,没有了日照,地表的热量迅速散失,温度骤降。此时,山坡上较冷的空气,因为密度更大,会沿著山坡向下流动,沉入盆地。这就形成了稳定,且方向几乎不变的山风。”

他伸手指著沙盘:“乾涸湖盆地,正处於这片山脉的下风口。届时,我军只需占据上风口,顺风放火,火借风势,风助火威,必將形成一片火海,一发而不可收拾。”

李如松听著这些闻所未闻,却又似乎蕴含著天地至理的分析,眼神变得愈发复杂。

他读过兵书,知道“顺风放火”,但从未有人能將这背后的道理,讲得如此透彻,仿佛洞悉了天地运转的规律。

“那为何一定执著於寅时?”李如松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

“此非迷信,而是人体之秘。”李子成解释道,“据医书记载,人自亥时入眠,魂归於肝。至丑时,血气行於胆。而到了寅时,乃血气由静转动,由阴转阳,从肝输布於肺的关键时刻。这也是人整夜之中,睡得最沉,戒备心最低,身体本能反应最迟钝的时刻。”

他用一种更通俗的方式总结道:“在这个时间点,就算敌人被警报声惊醒,他也依旧处在半梦半醒之间,身体的反应速度,判断力,都远不及平时的一半。此时,我军发动雷霆一击,敌军將士,醒著也如梦游,猝不及防之下,必然大乱。”

帅帐之中,一片死寂。

李如松死死地盯著李子成,他心中那股复杂的情绪,再次翻涌上来。

此子的学识,仿佛不属於这个世界。

他看战爭,看的不是兵法阵图,而是天时,地利,甚至是人体血脉的脉动。

他是一柄最锋利的剑,但这柄剑的思想,却深如渊海,让他完全看不透。

最终,所有的疑虑,忌惮,都化作了一声长嘆和绝对的信任。

李如松从帅案上,拿起了一支代表著临场最高指挥权的红翎令箭,郑重地递到了李子成面前。

“锐字营,从现在起,脱离中军序列,只听你一人號令。”

“此战,你部若能功成,本帅亲自为你向朝廷请功,记为首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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